嗷嗷嗷嗷嗷嗷!!!!!!
好美!!!!!!!
在七夕被刺激的情况下玻璃心碎一地,现在看到这么美好的文我又被治愈了QAQ
好美。
每次看匪华的文都会被惊艳的一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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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远土纵马征战,她却于桑梓老了红颜。
他的骄傲,他睥睨天下的意气风发,她无从得见;
他的苦闷,他独坐高堂上的孤单,她亦无从分担。
这三句话太惊艳了,我想说这是一种刺入骨血的美丽妖娆。
我觉得吴妈和孙爹,其实已经算不错了,吴妈给孙爹生了四个顶天立地的儿郎,孙家的男人都是英雄豪杰。可转头一想,大乔和阿策就真的比较虐了,他们只有一年的时间,阿策纵马征战时,他看不到,她红颜还未老他却已经离开人世。
所以,说到这里,还是公瑾和阿策在一起是最好的选择呀。不会担心无法融入对方的世界,不用担心不能心意相通。
所以说,他周公瑾真的没有选错人。
还有一个地方,就是最后的几句,
同生共死。
他活着的时候,他陪他扬鞭即指,纵马山河;
他死去了之后,他拿了他的心做葬,身体却依然为他守着这一方家国。
这里,我只想把诗经中的无衣吼出来。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这是匪华姑娘送给我们坛子的七夕礼物,不是那种小女孩般软糯的甜腻,是男子之间如血的情谊,金戈铁马的豪情。这让全世界都觉得他们理所应当要在一起。
PS:二狗和小翠真的亮了。包括孙策的那个反应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