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不懂事,斗胆扔粗来,高二作文比赛失败的怨念产物,本来是和了文题写的,把文题相关内容删掉就成了无题了……打人不打脸……
如果我回到那个时代会怎样呢?我要穿黑深衣,佩长剑,高束起头发,行走庙堂,我要是开口念诗,一定念:“别日何易会日难。”似乎有点不协调。
诗这种东西啊,一旦经世人的污口浊气念过,本身的气无论是清是浊都会逐渐消磨殆尽,万口传的诗篇就更像别人吃剩吐出来的。诗,要么唱,要么写。
于是我抄着《燕歌行》,不觉泪下沾衣裳。
怎样从血光和火光中找出他尚幼的目光,从刀和骨骼的碰撞声中拾掇出他惊恐的呼吸?我要看他面朝黄土背朝天地种甘蔗。甘蔗“嘎嘣”一声被咬断,汁液从每一根纤维中流出。真想看他披麻戴孝“噔噔噔”蹿上铜雀台,真想跟着他的信件一起去江东看看。曹丕为正始名士、魏晋风流,埋下了种子。他既没赶上大家一块儿嗑药的时候,也没够得着今天你打我明天我打你的热血岁月。他有些尴尬地杵在那里,满身迷迭香的味道。
他爹要是知道他写了这么多“没志气”的东西大概会揍他吧。他之前,人们还时常会往诗里面塞些奇怪的字眼。他爹就经常用“幸甚至哉歌以咏志”这种话凑字数,虽然我觉得这话很有深意,但确实是用来凑字数的。他是第一个正经写七言的人。援琴鸣弦发清商,短歌微吟不能长。我承认我第一次看到这句时笑抽了:短歌吟长了不就成了长歌了吗?曹丕大概是为了凑韵脚,《燕歌行其一》全篇韵脚都押得整整齐齐的,于是就显得战战兢兢了。这样的后果是念起来格外顺。我背了那么多遍到今天还背不对,因为——实在是太顺了,颠来倒去怎么念都顺,这就像一个人在空旷的雪地上容易迷路一样的道理。所以一直以为后面的人搞出什么隔行押韵、古体是为了方便背诵。
四言、五言已经载不动那个时代的轰轰烈烈了。就像一艘本来挺好的船,一开始河道很直,要运的东西也比较少,一路开了千年都相安无事。后来到了个地方叫“东汉末年”,要上船的人很多,每个人的行李都很多,尤其是那个叫曹丕字子桓的,他搬了一堆甘蔗葡萄上船,还有如意虎头连壁锦,成捆的文集书信,马和弓以及女人,一群烦得要死的老头子,妹妹和妹夫们,明月,丹霞,露水……于是船要沉了,他挥挥手造了一条更大的船,带上他所爱的一切。
诗人不该做皇帝,诗写得好了皇帝就做得不好了,比如李煜;皇帝做得好了,诗就写得不怎么样了,比如李世民。曹丕这两样都很平均,勉强互不干扰,但骨子里还是任性的。可虽然过得很滋润,他依然会彷徨。他写的那些“丹霞蔽日”、“寄言飞鸟”,比起唐代那些使劲诉说物价贵的诗清新又清新,“水晶帘动微风起,满架蔷薇一院香”什么的,固然美,但还是让我这种无(我呸)产(我呸呸)阶(我呸呸呸)级出身的人内心咬牙切齿:万恶的地主哟喂。
他是上过战场的,同辈中没有人比他更能理解繁华是腐殖于白骨上的了,他把铜驼本该唱的歌唱了完了,让铜驼只能在荒草中沉默。他或许梦到过“魏”的大旗被千军万马踏过,可他挡不住,他爹也挡不住,光阴的洪流。所以他说——未有不亡之国。有哪个开国之君会说这种话?那么真诚那么了然那么悲恸。
他想要不朽,他写诗写日记,他见一物赋一物,以最纤细的神经去承受世间极致的哀乐。他既能费尽心思去博美人一笑,吹牛不打草稿,得瑟并且怂;他又能期待着首阳山不封不树的终焉,想象自己躺在泥土下任由地面上的人们继续胡闹,自己在地下捂嘴偷笑。他之后,嗑药的,清谈的,砍头的——乱世似乎是终结了,其实刚起头。
曹丕的伟大之处正在于,一边怨“人生如寄”,一边“策我良马”。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