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自那以后,陆逊就经常带着吕蒙,出现在和孙权他们的聚会中。因为身边都有了“恋人”,气氛变得融洽自然多了,而陆逊也发现有个假恋人的好处,不会显得突兀,不会有“电灯泡”的感觉,还可以随时随地借他来隐藏自己的情绪。
吕蒙是个很懂得察言观色的人,知情识趣,总是在细微处,替他着想,并为他掩饰,这些贴心之处,从某种程度而言,也是他身为NO.1头牌牛郎的独特个人魅力吧。
和孙权他们见面,对陆逊而言,是一种折磨,但若是不见面,更是一种煎熬。
时间就在这种反复的折磨和煎熬中,悄然度过。
凉爽的秋季转瞬即逝,一眨眼,就迎来了万物萧条的冬天。
B&P大厦。
“陆副总。”
听到朱然的声音,陆逊停下脚步,转过身,笑道:“朱经理,你最气色看起来不错啊。”
经过产品重组后,B&P准确地掌握住了市场的脉搏,连续推出好几款时尚的保健电子产品,大受客户好评,订单如雪片般向销售部飞来。
这几天看到朱然,不但笑得合不拢嘴,连走路姿势,都轻快得足可用“飘”这个字来形容。
“呵呵,托福托福。”朱然咧嘴笑着,和陆逊肩并肩朝电梯走去。
“对了,陆副总知道小潘辞职的事吗?”阻燃很不经意地提出了这个问题。
“小潘辞职了?”陆逊大吃一惊,猛地停住脚步。
“你一点也不知道?”朱然也愣了,他还以为他早就知情。
“怎么回事?”陆逊蹙起眉心。
“就在这个星期一,小潘突然向我递了辞呈,说是自己不适合当销售员,我也不好多问。从下周起,他就可以不用再来上班了,现在只是做一些交接工作而已。30分钟前,他的辞呈已经由周副总批准了。正发向人事部。”
“他可从来没有对我提过。”陆逊愕然道。
明明前个星期,还见过他们一次,小潘却连半点风声都没有透露。
“现在的年轻人嘛,脑子转得太快,做事全凭高兴,从不考虑前因后果。前一刻做得好好的,也许下一刻不开心了,就马上跳槽,谁知道呢。不过陆副总,坦白而言,像小潘这样做事漫不经心、成天打混的员工辞职,对我们公司来讲,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陆逊不禁苦笑。
和朱然分手后,陆逊立即拿起手机,拨打小潘的电话。
等接通后,他劈头就问:“刚才我听朱经理说,你提出辞呈,到底怎么回事?”
“陆大哥你知道了?是这样的,最近有个许昌老乡找到我,她在这里开公司的,想叫我去帮她的忙。我觉得不好推辞,就答应了,没有事先给你打招呼,真不好意思。”
“孙权知道你辞职的事吗?”陆逊问道。
“仲谋当然知道,而且他也很赞成我这么做。”
“是这样……”陆逊沉默了,“既然你要帮老乡的忙,我也不好阻拦,你自己小心,好好给别人做事。”
“知道,谢谢陆大哥。”
“不客气。”
陆逊挂断电话,不知怎的,眼皮一阵狂跳,内心涌上不祥的预感。
自那后,陆逊就没再见过小潘。
渐渐逼近年关,公司有一堆事务要处理,陆逊忙得分身乏术,经常半夜三更才回家,不要说和朋友们聚会了,就连自己的亲人,都极少打电话联络。
等逼得人团团转的忙碌稍稍缓和下来后,陆逊才终于意识到,自己似乎很久没有听到孙权他们的消息了。
也许该打个电话联络一下,问问他们是否都好……
把玩着精巧的手机,翻出联络人地址簿,在“孙权”这三个字上凝视了良久,陆逊最终还是没有按下发送键。
扔下手机,闭目躺在沙发上,他任自己陷入无声的黑暗中。
世事大半很奇妙,愈是刻意,愈发求之不得,但若任其自然,反而能柳暗花明又一村。
在完全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陆逊面对面遇到孙权。
当时,他正在一家位于西区的蔬菜超市购物,这家他平时并不常去,只是今天刚好办完事回来,顺道经过,就想着去随便逛逛,没想到会这么巧,遇到同样也在选购食物的孙权。
看到陆逊正往手推车里扔小青菜,车内还堆了不少时蔬瓜果时,孙权不由睁大了眼睛,在打招呼之前,一句话就脱口而出,“你会做菜?”
“是啊,一个人无聊,自己就照着食谱学会了。干嘛这样看着我,很奇怪吗?”陆逊把挑好的一把茄子放进去,手法之娴熟老练,怎么看怎么像做惯家事的“家庭煮夫”。
“没想到,真的做梦也没想到,你居然有一天会自己做菜……”孙权喃喃发出感叹。
“自从你走后,有很多事情,我都学会了。”陆逊淡淡地说。
孙权一怔,看着他。
这还是他从许昌回来后,这么久以来,第一次认真凝视他,如果撇开两人身边川流不息的路人,几乎可算是他们第一次“单独相处”。
他看上去依旧俊美得惊人,只是,原先锋芒毕露的傲慢和自信,悉数化为眼眸深处淡然的微光,若非那里还不时有星芒跳跃,他几乎快认不出来,眼前这个神色沉稳的男子,真的就是陆逊。
沧海桑田,人事变迁。
这样的改变,到底是为了什么?为了谁?
孙权不去深究,也不敢去深究,因为他知道,再深究下去也没有任何意义,只是徒增心痛罢了。
他身边,已经有了完美出色的恋人,一如他所愿。而他也已经有了恋人,这一世,他和他是不行了。
也许来生吧,如果还有来生的话。
看着昔日深爱过的对象,孙权露出温柔的笑容,“吕蒙呢,怎么没陪着你?”
“他最近工作比较忙,我也有好几天没看到他了。”陆逊面不改色,漫天扯谎,“小潘呢,今天没有跟在你身边?”
“小潘啊,最近他换了工作,也是很忙,经常深更半夜才回来。算起来,这个星期和他见面的次数,可谓屈指可数。”孙权苦笑道,“虽然我很希望他能在B&P做下去,但他却说自己并不是很喜欢这个工作。他就是这样,小孩子脾气,怕吃苦受累,枉费你当初的一片好心。”
“没有的事。”陆逊连忙道:“多去外面历练一下,对小潘而言,也是好事,他毕竟还年轻,耐心点。你也说过面对年轻人要耐心点的。”
“没错,你说的有道理。”孙权感慨地看着他,他真的成熟很多,无论言谈,还是举止,都和以前判若两人。
陆逊看了看他的手推车,奇怪地说:“你没买多少东西啊,两个人够吃吗?”
“只是给我一个人的,小潘最近都不怎么回家吃饭。”
“新工作刚开始时,谁都难免手忙脚乱,过一阵子,等他适应就好了。”陆逊安慰他道。
“但愿如此。”并没有露出料想中释怀的笑容,孙权只是暖昧地弯了弯嘴角,眼神却渐渐黯淡下来。
陆逊看在眼里,眼皮一跳,心中不祥的预感,愈来愈强烈。
周日,街上人潮涌动,车水马龙,一片繁忙景象。
“伯言,这边这边。”
迈入”环亚酒店”一楼富丽堂皇的咖啡座,陆逊一眼就看到,刚从英国回来的小乔正向他挥手。
坐在她身边的,是她已交往两年的男友Lester。Lester是中英混血,这次小乔去英国,一方面是为了工作,要写几期关于时装的采访稿,另一方面,则是为了拜会对方的父母。
“一个月没见,总算知道回来,乔姨妈,你是不是已经玩得乐不思蜀了?”向Lester打了个招呼,陆逊含笑拉过椅子坐下。
小乔看上去春光满面,和Lester双手紧扣,看来好事已近。
“怎么会呢,有伯言在这里,我怎么会舍不得回来?”小乔笑道。
“哦?有Lester在你身旁,我会相信才怪。”陆逊打趣她。
“什么嘛,我是那种重色轻友的人吗?死小鹿。”小乔不悦地瞪着他。
“是是,你当然不是。乔姐姐是世界上最好的朋友。”陆逊笑道。
“伯言,有件事我想宣布。”小乔认真地看着他,“我和Lester打算在年底结婚,你愿不愿意做我们的证婚人?”
虽说是意料之中的好消息,但喜悦还是瞬间席卷了陆逊心头。
“太好了,恭喜你们,我当然非常乐意!”
“谢谢,我就知道伯言肯定没问题的。”
看着小乔如花般美丽的笑靥,陆逊止不住微微上扬的唇角,好友终于如愿以偿,有了幸福的归宿,这份快乐,连带感染了他的心情。
接下来,小乔兴致勃勃地谈到婚礼的安排,西式还是中式,请多少人,规模如何,去哪里渡蜜月等等,订下婚期是很容易,但结婚前的准备工作,却是项巨大繁琐的工程。
陆逊几乎可以预见,今后很长一段日子,他的空闲时间都会被小乔的婚事所占据,当然,他甘之如饴。
谈兴正浓时,游移的目光微微一抬,无意捕捉到一抹熟悉的影子,当时还未曾在意,一秒后,陆逊立即醒悟过来,猛地闭上嘴,掉头直直盯着刚才那抹身影……
“伯言,你怎么了?”顺着他的视线,小乔看过去,不禁愕然轻呼,“这不是孙权的那个小潘吗,他怎么会在这里?”
“是啊……”陆逊下意识应着,目光死死地盯着刚从酒店大厅里走出来的一对男女。
男的是小潘没错,女的,却是一位他从未见过的女子,不,更确切地说,应该是位“女士”。虽然涂着厚厚的粉底,穿着颜色鲜艳的大衣,但年龄的痕迹,却不是高档化妆品所能轻易遮盖的。
小潘很亲热地搂着那位女士的肩膀,还不时俯下身,在她耳畔低语,惹得她咯咯轻笑……
若非太过熟悉这个身影,陆逊会以为自己认错人了!
只见小潘全身焕然一新,穿着一看便知身价不菲的名牌服饰,颜色花俏得很,头发烫染成棕黄色,有几缕还挑染成了醒目的金色,摇身一变,和时下的街头青年一样,成了哈日族,跟第一次见他时的朴素相比,简直天差地别!
陆逊倏地站起来,疾走几步,挡在他们面前。
“陆……陆大哥……”小潘一看到是他,整个人呆住,血色顿时从脸上褪去。
“小潘,这是谁啊?”大概是陆逊的表情太过可怕,陌生女子不悦地拉了小潘的衣袖。
近距离观看,陆逊更确定了自己的猜测。
这个女人看上去最起码有三十五岁以上,眼角都露出细细的皱纹,和小潘在一起,明显是姐弟配。
“甄经理,这是我的一位老朋友。不好意思,你能不能先走,我们有几句话要谈,等谈完了,我马上过来。”小潘对那女子小声说。
“那你快一点。”女子面色不善,看看陆逊,再看看他,板着一张脸,走了出去。
“怎么回事?”陆逊冷冷看着小潘,面似寒霜。
“这个……呃……那个……”小潘支支吾吾,半天憋不出一个字来。
顾不得小乔等人,陆逊一把扯过小潘,在众目睽睽下,将他像老鹰拎小鸡般,拎到男用洗手间。
“陆大哥,好痛,放开我啦……”小潘大呼小叫,陆逊则一转身锁上洗手间的门,不让别人进来。
“你上次说的许昌老乡,就是那个女人?你和她到底是什么关系?”陆逊双手抱胸,冷冷倚在洗手台前。
“就是她没错……”小潘忐忑不安地看着他铁青的脸色,“她的确是许昌人,叫甄宓,一个离异的女人,我们以前许昌学校的校董的前儿媳妇,她开了一家电器商店,很能干。以前见过几次面。前几天我是在跑业务的时候和她认识的,因为大家都是老乡,彼此感觉都很亲切,然后,就渐渐混熟了……”
“什么时候开始和她混在一起?是不是你突然辞职的时候?”陆逊打断他,直接了当地问。
“呃……差不多就是那个时候。”小潘讪讪地抓了抓头发。
陆逊心里一震,原来他这么早就已经出轨了!
花心劈腿的混蛋!
那上次在超市看到孙权……
回想起来,陆逊不由得呼吸一窒,难怪最近他的眼皮一直跳个不停,难怪那天看到他,孙权的表情那么微妙,暖昧的笑容、黯淡的眼神……原来这一切都不是他的错觉,可他却什么都没说!
“为什么!?”陆逊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他知道自己所丢掉的,到底是怎样宝贵的东西吗!
“我觉得……我可能还是喜欢女人的。虽然仲谋哥很照顾我,我也很感激他,但要一辈子和一个男人在一起,我觉得自己还没有那么大的勇气。最近,公寓楼里的邻居似乎也猜到我和仲谋哥的关系,整天指着我们背地里指指点点的,仲谋哥不在意,可我却受不了。再说,孙副导师不愿意接受我那样的小混混,她心目中的二嫂是像陆大哥你那样的美人,上次仲谋哥生日之前,孙副导师因为跟我闹了一顿而赌气申请去西川大学讲课的,而仲谋哥的家人因为她的诬陷而没来今年的生日聚会的。我跟仲谋……孙导师在一起好累啊!所以结束了……”
小潘低垂着头,一只脚下意识地蹭着地面,“认识了甄大姐后,我觉得她不错,虽然有点凶,但很会照顾人,对我也好。和女人在一起的感觉,果然还是和男人完全不同。我以前都没怎么和女生交往过,一直以为自己只爱男生,现在看来,其实不是,对女人我也很行啊。我知道,她看上去年纪比我大一点,但我也有自知之明,像我这样其貌不扬、一无是处的小混混,没几个正经女人看得上,她愿意和我在一起,已经很不错了。”
“那孙权怎么办,你和他有四年的感情啊,就这么放弃了吗?”陆逊沉声道。
想起男人,他的心里不由纠结成一团。
当时,曾坚定地说着要对小潘一生忠诚的他,可曾想过,他竟有被先背叛的那一天?
虽说出于个人的私心,他巴不得他们分手,但一想到男人会遭受怎样的打击,陆逊就宁愿他们还在一起。
小潘抬起头,眼中有一丝愧疚之色,但脸上的坚定,却分明告诉陆逊,他已经做出了决定。
“对不起,陆大哥。我知道,一切都是我不对,但是,我还是想要过正常人的生活。如果你想揍我的话,就动手吧!”
这句话让陆逊失声冷笑,“这是你和他之间的事,我又有什么资格插手过问?”
依孙权的性格,根本会一声不吭,任他走吧,那他又何必枉作小人?
原来他们的感情早就有了裂缝,但孙权却守口如瓶,一点风声都不透露,这其间他们也见过几次面,他竟隐藏得滴水不漏,他还当他是朋友吗,或只是纯粹把他当成外人而已?
一时间,陆逊不禁心潮起伏,既是苦涩,又是悲伤。
“陆大哥,对不起,我真的要走了,她还在等我。”小潘打开门锁,略一停顿。
“对了,上个星期,我就从仲谋哥……孙导师那里搬了出来。如果你有空的话,替我去看看他吧。”说罢,他就走了出去。
混蛋!
脚步声渐渐消失,陆逊忍不住一拳砸上大理石面的洗手台,钻心的痛,顿时自指节处蔓延开来。
他不知道,这痛是因为小潘像丢弃垃圾一样丢掉孙权,还是在气孙权守口如瓶的缄默,让他觉得,因他俩在一起的和谐画面而黯自神伤的自己,简直像个十足的傻瓜一样!
怀着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恼怒心情,陆逊简短地和小乔告别后,就直接杀到孙权家里。
据他所知,孙权应该在五点左右就下班了,然而,一直等到华灯初上、夜凉似水,也不见男人的踪影。
这家伙……
按捺住自己焦燥的心情,陆逊把抽剩的烟头扔到地上,用脚踩灭,马上又点了一根,狠狠吸了一大口,任有害的气体在肺部周游一圈后,才缓缓地、解愤般把它吐出来……
不知过了多久,楼道处,终于传来熟悉的脚步声……
一个摇摇晃晃的黑影冒出头来,脚步踉跄,走到陆逊身边,晃了晃,差点摔倒。
陆逊连忙一把将他扶住,后者抓住他的手臂,把脸凑近,看了半天,突然咧嘴一笑,“伯言,怎么是你?”
他一说话,便扑面传来一股浓重的酒臭味,陆逊不由皱了皱眉,“你去喝酒了?”
“嗯,喝了一点。”
孙权嘻嘻笑着,又喷出一股酒气,然后摸出钥匙开门,却几次都对不准,最后还是陆逊看不过去,把住他的手,才打开了房门。
一进门,陆逊立即把灯拧亮。
入目所及的客厅,一片凌乱,让他倒抽一口凉气。
碗筷四处摊在餐桌上,甚至还有吃剩的食物,散发着一股馊味,报纸杂志随处可见,衣服乱扔在椅子和沙发上,向前走了几步,发现踩到了什么,一低头,即看到不少未拆开的信件,就这样任意丢在玄关处。
他印象中的男人,从来都是整洁干净、清清爽爽的,从未见他这么邋遢过。
挣脱陆逊的搀扶,孙权往前走了几步,跌入沙发中,一动不动。
“你还好吧?”陆逊担心地坐在他身边。
“渴……”孙权微睁开眼睛,含糊地吐出一个字,近距离观察,他眼中布满血丝,想必是好几天没睡了。
“你等一下,我给你倒水。”
陆逊连忙到厨房,晃了晃水壶,却空空如也,于是接了点水开始烧,然后打开冰箱,所幸找到一瓶矿泉水,于是拿过来,捧住男人的头,慢慢喂他喝下……
大概真的有点渴了,孙权就着他的手,急切地大口喝起水来,喉结上下起伏,下巴有一层青青的胡渣,整个人似乎瘦多了。
这副颓废的模样,让陆逊整颗心都揪到了一起,先前的怒火,早已消失无形。
在沙发里静静躺了一会儿,似乎感觉好过一些,孙权微睁开眼,看着陆逊,略显疲倦地问:”伯言,你怎么会在这里?”
“今天,我看到小潘和……”陆逊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男人的眼睛虽然安静,却有无法掩饰的沉痛。
“我知道。”动了动嘴唇,孙权缓缓吐出一句。
“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陆逊忍不住问他。
“我不想伯言你担心。”淡淡一句话,堵住了他所有未出口的指责。
又是这种自以为是的体贴!
真是够了,陆逊不知道是该感激,还是该痛恨。
“其实,在小潘正式和我说,要从B&P辞职前,我就隐隐觉得有些不对。本来觉得他跟香香可以磨合一会的,可是在他跟香香闹翻后,他就开始一天比一天更晚回家,和我在一起时,也是心不在焉的,身上还隐隐有女人的香水味……”孙权叹息一声,悠悠道:“我一直在等,等他向我解释,等他回头。只要他愿意回到我身边,我就打算什么都不问,当一切都没发生过。可是,他最终还是决定搬走……”
陆逊半晌说不出话来,胸口一片窒息的冰凉,就像被一柄寒气四溢的利刃深深刺中。
“你……就这么喜欢他?”好不容易,他才干涩地挤出这么一句。
“是啊,四年的感情,不是那么说放就放的。”孙权凝视着他,露出苦笑,“我一直以为,我会和他在一起。一开始是他主动,是他让我觉得,原来像我这样的人,也是有人喜欢的;是他让我的感情,有了一个安身之处;是他,让我这些年来,都有人陪伴、有人关心。不管结局如何,这些让人一想就觉得温暖的东西,我不会轻易忘记。”
陆逊垂下头,指甲深深掐入掌心……
他爱他,这个男人,也许是真心爱着小潘。
一想到这里,他就痛得说不出说话来!
以前,他还抱着一丝幻想、一丝自满,自满于男人虽然喜欢小潘,却绝不会像爱自己那样爱他。毕竟他对他说爱他,却只说要对小潘忠诚。
当年那句告白,既是一道死刑判决书,同时,也是他的救赎,是他到今天,不管再怎样心痛,都能强忍住并待在男人身边的所有精神支柱。
然而,他却忽视了时间的力量。
五年,整整五年,他和孙权有五年的空白,而孙权和小潘,却有五年朝夕相处的时间!
仲谋!
时间还不够说明问题吗?
时间无法把喜欢变成爱吗?
时间不会让他把他渐渐淡忘,把昔日说过的爱语,全部化为风中的透明吗!?
时间给出了最好的答案、对他而言最残忍的事实。
他没有想到,他竟在乎小潘到这个地步,而小潘的背叛,又让他受打击到如此地步。
为什么要看着别人,为什么要为别人受伤?他明明说过爱他,他在乎的,应该是他,而不是别人啊!
难道,是因为已经不再爱了?
早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不再爱了?
猜想着这个可能性,陆逊觉得自己全身的血液,一下子降到零度,内心因这极度严寒,而瑟瑟发起抖来。
“伯言你怎么了,是在替我难过吗?别担心,我只是需要一段时间接受而已,我会好的,一定会好起来的。”
误以为他在替他难过,孙权抬起手,安慰似地拍了拍他的手背,陆逊再也忍不住,一把死死握住他的手,力道之大,让孙权都有点吃痛,小过他没有抱怨,只是朝他露出淡淡的微笑。
“伯言,你变得温柔了,真的是个温柔的好男人啊。”
喉头涌上一股热潮,令陆逊无法言语……
多感受一点,多看我几眼,多发掘我的好,我真的和以前截然不同了,而这些改变,全都是因为你啊!
我爱你,你不也说会一直爱着我吗,那就不要轻易去爱上别人啊。不要为别人那么受伤,他走了,还有我,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所以,今后看我,只看我一个人,好不好?
你当年留给我的那两盆宝贝等着你的回归呢!我把它们照顾得好好的。你以后爱我好不好?
陆逊咬牙看着男人,内心发出绝望的呐喊,可男人不但没有听到,反而累了似地闭上眼眸,翻了个身,顿时抽出被他握住的手指,然后背对着他,渐渐进入梦乡……
替他盖上厚毛毯,陆逊坐在沙发另一端,沉默凝视着男人的背影,一直没有合眼。
冬季深夜,滴水成冰,在彻骨的寒冷中,他就这么坐着,一动不动,仿佛已成一座冰雕。
[ 此帖被生子当如孙仲谋在2013-12-11 20:04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