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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原创][主权逊]仙人球的爱情(12.12)(番外二)【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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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表于: 2013-12-09  
看到渣权,哦不,此文他不渣,叫小缘还没反应过来就是仙人球,感脚那两盆要叫大虎小虎该多有爱啊
楼主留言:
-_-|||,仙人球称呼大虎小虎不是问题,问题是以后的孙教授(孙策)孙导师(孙权)孙副导师(孙尚香)怎么称呼?

总不能称呼他们孙大虎,孙二虎,孙小虎吧????

另外,小缘那是我随意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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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表于: 2013-12-09  
Re:[原创][主权逊]仙人球的爱情(12.9)(第9章)【新坑】
周日的午后,暖风习习,阳光和煦。

陆逊懒洋洋地趴在露天咖啡桌上,一动也不想动,就连他喜欢咖啡,也提不起兴致来喝。

“小陆,最近怎么这么没精神啊?”和他的颓废相比,小乔倒是一脸春风,惬意地喝着冰咖啡。

“人生好无聊啊。”陆逊打了个大大的呵欠。

“无聊?”小乔“噗”地一声笑起来,“以前从来没听你喊过无聊,怎么孙权一走,你就开始呼天抢地了?”

孙权……

听到男人的名字,陆逊的眼皮忍不住一阵抽搐,他猛地坐起身,“我才不是因为他而无聊,只是可惜少了个厨师兼男佣罢了。

“是啊,只要他孙二公子在这里,就一天到晚被你操,依我看,到外地去对他倒反而是一种解脱,谁愿意一天到晚被人奴役来奴役去?事实上,他会忍你那么久才走,我还真佩服孙二公子的耐心。要是我,早抓狂了!”小乔哼了一声。

“可是,又不是我强迫他,当初是他自愿的。”陆逊低声说。

难道,他真的是因为受不了他的呼来喝去,才突然决定要走?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想想过去,他的确对他有点过分。

可是,他说过会照顾他,他说过愿意当他的“备用胎”,说过会好好满足他……然而现在,却逃得比谁都快。

“好了,别担心了。”见他闷闷不乐的样子,小乔的脸色放缓下来,“他在那边挺好的,还打电话给香香,叫她向大家问好,让我们不必担心他。”

“他打电话回来了?”陆逊震惊地看着小乔,“什么时候?”

“上个星期吧,前几天和香香去逛街的时候,听她提起的。”小乔不解地看着他,“他一直没有打电话给你过吗?”

“没有。”一颗心直往下沉,同时,又有不甘和刺痛的感觉。

和他住了近半年,就算不是好友,至少也是形影不离的室友吧,他打电话联络自家妹妹,却吝啬地连一通电话都不肯打给相处半年的室友。

“也许他很忙,听香香说,她二哥在许昌农业技院带四个班的课,忙得团团转,有时候连饭都顾不上吃。”

陆逊认真听着,生怕错过一字半句。从别人口中传来的男人的消息,只字词组,少得可怜,却不知为何,竟让他连呼吸都屏住了。

“香香还说了什么?”

“其它好象也没什么了……”小乔搅着手中的冰咖啡,对眼巴巴看着自己的陆逊婿然一笑,“既然这么关心他的话,不如主动给他打个电话吧,你们不是很好的室友吗?说不定,他也正在等你的电话呢。”

一句话,点醒梦中人。

告别了小乔,回到公寓,陆逊走到阳台上,掏出手机,找到孙权的名字,按下通话键……

清晰的通话声,在耳畔嘟嘟作响,他突然觉得心跳加速,有一种想要仓惶逃窜的冲动。

“喂?”蓦然听到三个月未闻的声音,陆逊手一颤,下意识地就关掉了手机。等声音消失后,他才一识到自己做了一件蠢事,想再打回去,却又觉得不安,但是不打的话,又忍不住焦躁的心情……

陆逊揪了一把自己的头发,心烦意乱,开始在阳台上来回踱步……

他无法原谅这样的自己,实在太逊了!

一听到他的声音,就慌得像个刚谈恋爱的莽撞少年,他以前可不是这样的人,不由暗暗恼恨起自己的软弱,但一直颤抖的指尖,却又实在提不起勇气来再拨打他的号码。不知道要跟他说什么才好。

虽然他想念他……

好吧,他承认他的确想念他,但这句话他死也不会说出口!

这只他看不起的笨狗,居然害他性冷感,害他这么狼狈不堪,一想到这里,他就恨地咬牙切齿。

要是你敢回来的话,我绝对要你好看!

忽然,手机响了,陆逊吓了一跳,像瞪怪物一样瞪着它。

铃声持续响着,他迟疑地伸手接过,“哪位?”

“是我。”淡淡的两个字,听在他耳中,却令他眼眶一热。

“刚才是不是你给我打手机?看到你的名字,我还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男人那平和低沉的声音,听起来有着说不出的怀念。

“是啊,我只是想确定一下,你是否还活着。”明明已经决定要好好和他说话,但一开话,就又是这种傲慢辛辣的口吻。

孙权只是轻笑了一下,不以为然,“我很好,伯言你呢?”

“我也好得不得了,每天夜夜笙歌,不知道有多快活。”陆逊赌气道。

其实他一点也不好,无聊、浑身发懒、提不起精神,最近一下班就乖乖回家,连酒吧夜店都不去了,再加上性冷感,以致于再帅的猛男看起来都面目可憎,再这样下去,他非变成一名禁欲小老头不可。

“那就好,我还一直很担心伯言你,怕你没有好好吃饭。”

一股气不由堵在陆逊的胸口,如果真的这么担心他,当初就不要走啊,说得倒比唱得更好听!

“我不太确定……你是否愿意听我的电话。”男人的声音有些迟疑,“你也知道我这个人很闷的,和我讲话一定很无趣吧,而且我知道你肯定很忙,就更加不原意来打搅你了。”

这家伙到底在胡思乱想些什么!

可转念一想,他不该埋怨他,因为,造成他这种“胡思乱想”的根源,就是他自己。

有种哑巴吃黄连的感觉,陆逊觉得嘴里苦极了。

“现在是冬天了,许昌一定很冷吧,你是富春人,肯定不习惯,江东这带暖和多了,你在许昌玩够了的话,就早点回来吧。”表面上冷淡的口吻,但实际上,他的手却紧紧握住栅栏……

快点说你要回来!快点对我说要回来,这样我就可以原谅你,然后允许你继续留在身边,爱多久就事久,快一点啊……

“我没有在玩,我是认真的。”电话那头传来很轻,却很坚定的声音。“虽然这里的条件很艰苦,空气干燥,风沙也大,一开始真的很不习惯,嘴唇脸上都干裂了,住宿条件也很差,晚上甚至没有热水洗澡,但是,我很喜欢这个地方。”

孙权的声音听起来份外遥远,“和江东大学不同,这里大家都非常善良热情,互帮互助,就像一个大家庭。我和许昌那边的同事们相处得十分融洽,也交了不少好朋友,而且学校方面也很需要我,所以……我没有近期回来的打算。”

“孙权,你难道想一辈子待在许昌那里么?”陆逊不由着急起来。

“那倒还不至于。”孙权笑了笑,“不过不是现在,只要他们还需要我,我就会继续待下去。”

“随便你,你爱待多久就待多久吧,最好一辈子都不要回来!”陆逊恶狠狠地说,愤然切断了手机。

他恨恨地踢了阳台的栅栏一脚,坚硬的水泥纹丝不动,反而他的脚趾隐隐作痛……

随便他,不回来更好!

这天下又不是只有他一个男人,也许他现在的感觉,只不过是一只丢失小虎主人的不甘,只要时间一长,他就会把他彻底的抛到脑后,肯定是这样!

愤愤这样想着,努力把男人驱逐出自己的脑海,然而,心里还是感到了莫名的、巨大的空虚。

眺望着日暮夕阳的景色,陆逊突然觉得,像现在这样一个人孑然独立的自己,真是孤单极了。

此后,陆逊再没有打过电话给孙权,而孙权也不曾打过来,但他的世间并没有完全断绝男人的存在,和小乔孙尚香她们见面时,偶尔还能从她们口中听到他的消息。

不外乎是些琐碎的小事情,像是他因工作勤奋而受到学院嘉奖,他托人给他从这里寄一些南方特产之类,这些不一例外的让他更加感觉寂寞。

空虚感与日俱增,和这份空虚成正比的,是飞速滑过的时间。

冬春转眼过去,等陆逊真正意识到,炎热的夏季早已降临了。

掐指一算,他不在的日子,已有一年多了。

一切都没有改变,除了他一天比一天,更思念他以外。

====================================================================================

接到小乔打来的电话时,陆逊正在办公室时,和周瑜跟员工们开周一例会。

“乔姐姐,又什么事?”看了一眼手机,陆逊还是接了起来。小乔很少在上班时间打扰他,所以肯定是急事。

“小陆,你知道吗?香香她哥回来了!”

“……早知道了,美人教授三天前跟周副总一起回来的,秀恩爱看得我羡慕妒忌恨。够了吧。乔姐姐?”

“哎呀,不是香香他大哥,是香香他二哥啦,孙权,仲谋要回来了。”电话那端传来小乔兴奋的声音。

“什么,他回来了?”

陆逊大叫一声,“腾”地从会议桌的座位上站起来,让开会的职员均吓了一跳,停止讨论,一片沉默地看着他。

讲座上的周瑜眯了眯眼睛,别有意味地看着他。

“什么时候?已经到了吗?他现在在哪里?怎么这么突然?”顾不得别人的眼光,陆逊连串炮般急问。

“嗯,人已经到了,早上6点刚到的,他放暑假,有一个月的假期,他托香香给他找了一个临时住所,大概会在这里住一段时间。”

“那他住哪里?”

“你记好了,建邺吴宫街十五楼三0二室。”

“好,我知道了。”

陆逊匆匆抓过一支笔,抄下地址。

“我们晚上六点聚会,给他接风洗尘,你要不要过来?”

陆逊想了一下,道:“今晚我没空,以后再说吧。”

其实他手头的工作虽然忙碌,但若是赶一下,应该可能在六点前结束,只是,他不想在一堆人挤着的情况下去见他,肯定不能好好交谈。

他有很多话,想要对他说。

“那好,以后见。”

“谢谢,再见。”

挂上电话,陆逊长长吐出一口气,脸上情不自禁露出狂喜的表情,一回头,看到一桌的人盯着自己,这才意识到自己还在工作中。

“不好意思,周总,同事们,我们继续。”

他连忙坐下来,继续会议,但一颗心,却早已飞到了远方。



======================================================================

下班后,陆逊立即赶回家。

胡乱做了个三明治,塞饱肚子,他开始破天荒地收拾起凌乱不堪的房间。当然,他所谓的“整理”,基本上只是把东西拢一拢,然后全部塞到床下或沙发下,眼不见为净。

打扫完毕,陆逊环顾四周,虽然仍是差强人意,但总算比原先的“垃圾场”好多了。

看了看时间,已经到了九点。

陆逊连忙冲入浴室,洗个澡,吹好头发,抹上发胶,再一头钻到衣橱里,东翻西找,换了差不多七、八套衣服,最终才决定以牛仔裤配休闲T恤的形象出现。

他决定把自己打扮得质朴一些,缩短和男人的距离。

当然,也有很大原因是因为修身的牛仔裤,尤其是臀部的包围,能配到好处衬出他线条完美的身材。

如果穿著它,脱下T恤后,裸露出健硕的胸膛,再配上修长粗犷的牛仔裤,这种造型恐怕没有一个男人能拒绝吧。

一想到男人的手指,也许今晚就会在他全身饥渴地游移,陆逊顿时觉得身上一阵发热,小弟弟情不自禁地“升”了起来。

混蛋,快点给我缩回去!

他以可笑的姿势按住那里,拚命压下欲火,又是深呼吸,又是喝凉水,折腾了好一会儿,才总算如愿地让它泄了气。

真像个发情的野兽!陆逊嘲笑着自己,看了镜子一眼,觉得真是十全十美,无懈可击之后才拿起钥匙出门。

※※※

十一点二十分。

陆逊靠在三O二室门外的墙上,焦躁地看了一眼手表,这么晚了,男人还没有回来。

他已经等了近二个小时。

这是幢很简陋的公寓,楼面破旧,走廊灰尘满地,看来既没有管理员管理,也没有人来打扫,租金应该很低廉吧。

为什么不告诉他,然后直接住到他的公寓?

陆逊无法停止心中的疑惑。

他回来了,事先却一点消息都没有透露给他,还要到外面租房子。他知不知道,只要他说一声,他的公寓可以无限期给他住啊。然而,他却当他是个陌生人一样,如此生分。

陆逊吸了一口沁凉的空气,感觉胸口的一团热情,渐渐冷却下来。

他真的,只当他是陌生人吗?

突然,一阵脚步声,自左侧的楼梯口传来。

因为是深夜所以声音格外清晰。

难道是他?

陆逊的一心不禁怦怦直眺,想冲过去,脚步却一沉重得像准了铅,一步都挪不动。

果然,一个男子的身影,出现在楼梯口……

他的走路姿势有点奇怪,身材虽然挺得很直,但左腿和右腿之间,却有微妙的平衡差,这让他看起来有点跛,一拐一拐的,一看就知道,他的腿有问题。但这副娶势,看在陆逊眼里,却感到说不出的熟悉。

忍不住往前跨一步,干涸的嗓子,还来不及发出“孙仲谋”这三个字叫出口就被突如其来的叫声打断。

“仲谋大哥,等我一下。”

突然,从楼梯口又窜出一个纤细的身影,一把从背后抱住孙权,虽然还看不清他的脸,但从外形和声音来看,是个年轻的男孩。

“怎么了,你不是要坐电梯吗?”

孙权低头看着他,笑道。

走廊的灯光,映出男人的轮廓,虽然看不真切,但他看上去似乎有点瘦了。

“这是什么破电梯啊,等了好久都不来,我就走楼梯了。”

男孩对他埋怨道。

“才只有三层楼梯而已,你还懒成这样,都是我平时把你给惯坏了。”孙权无奈地叹气。

“我只是好奇想试一下嘛。”

两人说笑间,已走到陆逊身边。

孙权抬起头,瞥到三O二室门前倚着的修长身影,第一眼根本没在意,还以为是隔壁公寓的人,但眼光飘过后,又倏地掉转头,死死盯着那抹身影,甚至为了确信自己没有看错,还用力擦了擦眼睛。

等确定真的是那个人后,孙权整个人愣住了。陆逊也不说话。

他和他,大眼瞪小眼,彼此无言。

“仲谋大哥,这是谁,你的朋友吗?”

还是孙权身边的男孩,推了椎他的手臂,他才彷佛如梦初醒。

“嗯,是啊。”孙权看看男孩,再转头看着陆逊,表情有点呆呆的,“伯言,你怎么会在这里?”

他还是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陆逊没有回答他,视线从男人的脸上,缓缓落到他身边的男孩身上,确切地说,是男孩紧紧挽住的手臂上……

现在他看清楚了,男孩有一张平凡的脸,单眼皮,细细的眉毛,眉骨处有一道小小的疤痕,破坏了整体的感觉,让他看上去有一丝戾气。

他的身材不高,比孙权矮了半个头,大概在一米七左右,穿著很普通,甚至有点土气,和同样土气的孙权在一起,非常相配。

“他是谁?”陆逊听到自己尖锐的声音。

“他是我的许昌的学生……小潘。”孙权摸了摸头发,脸上突然泛起一丝羞涩,“小潘,这是我的朋友,陆逊,他是B&P的销售经理,很厉害的人物。”

“B&P?”名叫小潘的男孩,一听到这个全国知名的品牌,眼睛顿时亮了起来,以崇拜的目光看着陆逊,“陆大哥很厉害啊,能在这么大的跨国公司上班,还是经理。”

“没什么,很高兴认识你。”陆逊淡淡地笑,盯着他,“你和孙权住在一起?”

“那个……学校放暑假,小潘说他从来没去过南方,想来看一看,我就带他过来了。”孙权接口道。

“是啊,这里真的很豪华很时髦呢,和我们那个冷清的鬼地方根本不能比。”小潘笑着,难掩脸上的兴奋。

“你要进来坐一会儿吗?我们下午才从香香那搬到的,虽然这间公寓有家具,但什么都还没有来得及收拾,很乱的。”孙权掏出钥匙。

“不用了,我又几句话,想跟你说,就在这里。”

“喔。”

孙权点点头,把钥匙交给小潘,“小潘,你自己先进去,烧点开水,我马上就过来。”

“好。”

小潘这才松开他的手臂,打开门走了进去。

两人之间的态度自然熟稔,仿佛是……仿佛是相处很久的恋人一般。

陆逊觉得自己的胸口,似乎一团火在燃烧。

“他是谁?”他再次问。

“他是小潘啊。”孙权有点疑惑地看着他。

“我不是这个意思。”陆逊粗鲁地截断他,开门见山,“你和他到底是什么关系?”

就算是傻子,到现在也看出来了。

似乎被问到了重点,孙权一下子闭上嘴,然后,脸色渐渐红了。

看到他这个表情,陆逊觉得胸口一震,似被一记重槌砸到,眼前阵阵发黑,他晃了晃,勉强镇定下身体。

“你和他……真的是恋人?”陆逊困难地从牙缝中挤出这句话。

孙权脸红得几乎不敢看他,支支吾吾地说;“我现在……和小潘在一起。不过,请你不要告诉别人,毕竟我还是他老师,如果传到许昌那边的学校的话,会很困扰。小潘再过半年就要毕业了,在那之前,我们的关系还不能曝光。”

耳朵嗡嗡作响,他后面说了些什么,他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只听到他肯定的第一句话——
我现在……和小潘在一起。

“伯言,伯言,你怎么了?你的脸色很苍白。”孙权担心地看着他。

“我没事。”陆逊喝令自己一定要镇定,绝对不可以在这个已经另结新欢的男人面前,流露出动摇的表情。

“一年多没见了,你还是跟以前一样帅,不过看上去有点瘦,有没有好好照顾自己?”孙权上下打量着他,露出依旧温柔的笑意。

陆逊想说点什么,却一句也说不出。孙权的眼神仍是那么温和,他的笑容也同样温柔,只是,这样的眼神和笑容,从此后,将不再属于自己。

陆逊做梦也没有想到,离开了他的孙权,居然不但好好活着,还找到了另外的伴侣,快乐过着自己的人生。这种事……他绝对无法接受,可是,它就在眼前,真实真切、生灵活现地存在着!残酷的现实,和先前粉色的幻想形成强烈对比,犹如从天而降的一记响雷,将陆逊闷头打醒。

“刚才在香香的聚会上没有看到你,我还有点失望。很高兴你会来看我,真的,我非常开心。”孙权坦率的眼神,令陆逊的心脏阵阵抽痛。

“你真的没事吗?”孙权凝视着他难看至极的脸色,走近了一步,想伸手去摸他的额头。

“我没事。”陆逊像躲瘟疫一样,一挥手将他拍掉,“我先走了,以后再联络……”

话音未落,陆逊就急急忙忙往楼梯口,像遭到惊吓的小鹿一样逃窜,如同身后有猛虎在追赶一样,一口气冲出了公寓。

不敢回头看,怕看到男人的脸,陆逊以颤抖的手发动引擎,一踩油门,车子如箭般窜了出去。距离那么漫长的思念折磨之后,终于看见了孙权,然而万万没想到,他的思念最终却是以这种方式终结。

这种难看的方式。

按下车窗,任晚风吹乱他的头发,陆逊困难地呼吸着,试图减缓胸口撕裂般的痛楚。

蜿蜒的街灯,在身侧不断掠过,拖出一道道朦胧的光束,一如被自己任意丢弃的男人的温柔,那些浮光掠影般的温柔呵护的片段,在他的任性中终于变成破碎的黑白历史。

他知道,这一次,再回不到从前。

他们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陆逊感觉,胸部有什么东西碎了,那种感觉很痛。

回到公寓,呆呆地看着卧室书桌上的那盆仙人球,泪水控不住地留下来。

“为什么?你为什么爱上别人?我已经知道错了,你回来啊,回来啊……”

(某皇后被我男性化了。。。。。。。。大家懂得!!!)
[ 此帖被生子当如孙仲谋在2013-12-09 13:46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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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表于: 2013-12-09  
Re:[原创][主权逊]仙人球的爱情(12.9)(第10章)【新坑】
陆逊哭完后,想起了他的死党小乔,于是夺门而出,去找小乔了。

那时,已近深夜十二点。

小乔最近新交了一位恋人,两人正在一家很受欢迎的湖边PUB里喝酒谈情,此时被棒打鸳鸯,她倒没有半点愠色,果然几年的死党不是白做的。

俯身在男友耳边说了几句,小乔和他交换了一个浅浅的颊吻,男方便乖乖先行高去。

陆逊拉过小乔身边的椅子坐下,表情木然,脸色惨白。

小乔看着他,微微一挥手,侍者送上一杯冰水,她推到陆逊面前,“喝吧,醒醒脑子。”

“你都看到了?”陆逊两眼发直地看着她。

小乔当然知道她指什么,“是啊,看到了,上次他俩回来,我跟香香都看到了,他俩很相配,不是吗?”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陆逊干涩地问。

“为什么不亲自去问他?你不是去见过他了吗?”小乔静静看着他,“问不出口?还是大受打击?伯言,这世上可没有后悔药卖喔。”

她那似乎洞悉一切的目光,让陆逊有无处藏匿的感觉。

“你打算怎么办?”小乔又问。

“我不知道……”陆逊呆呆地重复,“我不知道……不知道……”他已然方寸大乱。

“你喜欢他吗?”小乔直接地问。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陆逊抱住头,十指深深陷入头发中,痛苦地低喃。

他喜欢他?

他怎么可能会喜欢他?

他一开始就看不起他,嫌他闷嫌他无趣嫌他长得难看,从头到尾,对他都是轻蔑地呼来喝去的态座,当他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利用他压榨他甚至任意伤害他,他明明看不上这种男人,认为再过八百年,他也配不上自己,可是……

可是现在,横亘于胸口的、似乎要撕裂他的痛苦,又从何而来?

若不是在意、不是真心的喜欢,又怎会在他离开后,相思欲狂,听到他回来的消息后,便欣喜若狂,而在看到他和别人一起的画面后,又痛苦欲狂,这么多让他几欲疯狂的情绪,在他胸口不断翻涌冲撞,让他喘不过气来。这些,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

为什么会爱上这样的男人?

他曾经不止一次地想象过自己的意中人,他的真命天子,必是英俊潇酒、风度翩翩,谈吐不俗、能力卓越,他必是浑身散发着夺目的魅力,风度优雅,是个与众不同的大人物,而他和他的相逢,必是充满了浪漫色彩,必然是值得一生记忆的面面。

他一直都在等这个时刻,等待着,在某个地方、某个时间,和那个人相遇,然后,就像王子和王子一样,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他不怕别人笑他有”少女情怀”,也从不觉得自己不切实际,因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的出色,自然不肯屈就比他差的男人。

寻找一个匹配的恋人,这是他一直追求的理想,一直在脑中构造的美好画面,而孙权,这个平平无奇甚至有点残缺的男人,有哪一点,能稍微和这幅画面沾到边?

“小陆,你知道什么是真爱吗?”陆逊抬起头,望入小乔明亮似水的眼眸。

“真爱就是没有条件。当你爱上一个人,不管他有多丑、多老、多难看也不管他是强盗、杀人犯,还是十恶不赦的罪人,你都爱他,哪怕你觉得自已不值,哪怕你觉得他从外貌上根本配不上自己,哪怕你明知不该去爱,你都爱他,无法控制,就像丧失理性一样爱着他,没有他不行。因为他就是那个人,你一直在找的那个人。当你遇到那个人的时候,所有的条件,都化为尘土,所有的要求,都他面前消失无形,所有的一切,你曾经以为那么重要的、非执着追求不可的东西,全部变为虚无,变得只要他就好。”

她的每一字、每一句,虽然轻,却深深插入他心口。

陆逊的腔色顿时变了……

“更何况那个人是仲谋,就算他外表差一点又怎样,他的心灵,比任何人都美。这一点,你应该比我更清楚。”

是的,他比谁都清楚,比谁都知道这个男人的好。

陆逊紧紧捏住自己的手掌,指节已然泛白……

“事到如今,你还要继续傲慢任性下去吗?小陆,要是你再这样下去,就会彻底失去他,这样也可以?”

小乔看着他,脸色渐渐凝重起来,“温柔的对象,谁都会想要吧,因为这世上温柔的人已经不多了,尤其像仲谋这样的男人,更是稀世珍品。你不要,多的是想要他的人,他离开你,照样可以得到幸福,不,应该是可以过得更好。你真的以为,他非你不可吗?要是你再保持着这副任性自私、令人生厌的嘴睑,到时候哭着来找我,我都不会再管你。”

成为好友以来,这还足小乔第一次,对他说如此重的话。

陆逊内心一凛,刚才一直在做一个脚踏五彩祥云的美梦,现在,猛然被人从云端掀翻地面,虽然摔得全身隐隐作痛,但头脑却前所未有地清晰起来。

内心五味陈杂,酸甜苦辣,齐齐涌上心头。

和男人相遇以来的所有片段,如电光火石,在脑梅不断闪过,渐渐的,眼中不知不觉,溢满了热泪。

“香香她二哥在这里只待一个月,如果想要挽回的话,你还有机会,最后的一次机会,你自己好好想一想吧,我先走了。”小乔轻轻拉开椅子,往外面走去。

陆逊一个人坐在酒吧中,凝视着桌上明明灭灭的烛火,似乎已经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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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了再否定,否定了再肯定,在不断的自我否定和肯定中,陆逊仍是不知道,该怎样向男人表达出自己的心情。因为这是令人难以接受、难以启齿的事实。

是的,我喜欢他,喜欢那个男人!

细细品味着这句他挣扎良久才得出的结论,感觉不可思议,但横亘在胸口的痛楚,却不知不觉间消失于无形,取而代之的,是满溢的温柔。

所有焦躁难安的情绪,都在这句话中,找到了出口。

唯一困难的,是如何把自己的心情传达给男人,尤其在他已另结“新欢”的情况下。

高傲的自尊心,让他实在拉不下脸来对他告白,他怕要是看到男人流露出惊奇的表情,会让他有当场砍了自己的冲动。

当初对他约法三章的人是他,不许他掺杂私人感情的人是他,视他情欲发泄工具的人还是他,他实在不知道,该怎样才能拉下脸,去对男人表达目前一百八十度大转变的心情。

何为“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句话,陆逊现在总算深有体会。

怀着不可告人的阴暗目的,陆逊去了孙权的公寓几次,像个贼一样窥视着他和小潘的生活,希望能看到他们不合的蛛丝马迹。

然而事实却与他希望的截然相反。

小潘对孙权相当尊敬,成天“仲谋大哥”前“仲谋大哥”后,亲热地围着他团团转。小潘性格偏动,孙权偏静,两人一动一静,恰好互补,看上去像一对般配极了的恋人。

而孙权对小潘也十分温柔,总是宠溺地看着他笑,那似曾相识的目光每次看到,都令陆逊内心一阵抽痛,原本到了嘴边的话,不禁又缩了去。

就这样蹉跎着,过了几天,孙权带小潘去寿春游玩,一去就是个星期,回到建邺市休息几天后,又拎起背包去黄山和华山二路游玩下来,等再次回到建邺,已是月底。

孙权的假期所剩无几,马上就要打包回许昌了。

要是再不说,恐怕今后都不会再有这个机会。这一次,他真的要彻底失去他了。

陆逊感到一阵巨大的恐慌,连忙拨打孙权的手机,接电话的却是小潘。

“陆大哥吗,你是不是找仲谋大哥?等一下,我叫他来听电话。”

小潘马上认出了他的声音。

他们两个已经要好到连手机都一起分享了吗?陆逊捏紧手机,嫉妒就像蚂蚁一样,啃蚀着他的心脏。

不一会儿,听简传来男人熟悉的声音,“伯言?”

“你回来了?”

“是啊,昨天中午就到了。坐了一晚的火车,一到家,我和小潘就蒙头大睡,整整睡了十二个小时,才总算恢复了一点精神。今天打算在家好好休息,果然旅游是花钱买罪受啊。”孙权笑道。

虽然抱怨着,但那笑声却充满了爽朗,看来他一定玩得很开心,陆逊不禁既心痛又难过。

“你找我有事?”孙权问道。

“你打算什么时候回许昌?”

“明天就走。”

“明天?”

陆逊忍不住叫道:“怎么这么快?”

“还好啦,暑期已经差不多过了,要是再不回学校的话。荀副校长恐怕就要来抓人。而且最近只顾着玩,一堆课都没有备,要早点回去准备才行。”

“你不能……不能晚一点……”陆逊觉得喉咙一阵干渴,几乎说不出话来。

“怎么了?你的声音听起来很怪。”

“我……有话……想要对你说……”陆逊一咬牙,打算豁出去了。

“嗯,我听着。”

“电话里说不方便……你能不能……到我家来?”

“你家?可以啊,我能带小潘一起过来吗?”孙权说。

“不要!”陆逊连忙叫道:“不要带他过来,有些话,我只想跟你一个人谈。”

“这样啊……”听筒那边的声音迟疑了一下,那一秒的沉默,让陆逊整颗心都揪紧了,“好吧,你等着,我马上来。”

“好。”被揪紧的心,瞬间又被人松开,重获呼吸自由。

一字一句,这个男人无时无刻,不在牵动着他的情绪,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事。

想当初,在第一次在“相亲”晚餐中和他相遇时,谁能想到,这个他根本看不上眼的平凡男人,竟会有一天,让目空一切、眼高过顶的他喜欢到无法控制的地步!

哪怕明知他又亲密恋人,仍决定不顾面子、抛弃自尊,放弃自己二十六年来所有设定的钟种条件,不择手段,只为能重新赢回他的心!

谁能想到会是这样。

这是真爱吗?

这种没有条件、不顾一切、如飞蛾扑火般烧伤全身的感觉,是真爱吗?

品尝着胸口波澜万状的情愫,陆逊屏住呼吸、忍住心痛,等待着,命运所要赐给他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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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表于: 2013-12-09  
Re:[原创][主权逊]仙人球的爱情(12.9)(第11章)【新坑】
手表上的秒针,在一格格移动。

窝在柔软舒适的沙发上,陆逊却如坐针毡,一颗心怦怦直跳,想要镇定下来,就从冰箱拿了一瓶酒,边喝边等,不知不觉,已经喝了大半瓶……

突然,门铃声轻轻响了一下,陆逊猛地扑过去,一把打开门,果然,门外站着他等待已久的男人。

“我来了,伯言。”男人微微笑道,露出一个浅浅的酒窝。

“进来吧。”陆逊强抑住自己激动的心情,让他进来。

“进来啊,怎么了?”陆逊掉头催促着孙权,他却似乎有些畏缩,只站在玄关处,就不肯再往里面走了。

“有什么事,就在这里说吧。时间不多了,我和小潘还有很多行李要打包,要早点赶回去才行。”孙权静静看着他。

那是平静而遥远的眼神,一如他和他之间的距离。

陆逊心里又传来隐隐的刺痛感,忍不住大声吼道:“别一天到晚都跟我‘小潘小潘’的,你就真的这么喜欢他!?”

浓重的酒气扑面而来,孙权不由微微蹙眉,”你喝酒了?”

“不用你管!”陆逊忿忿坐到沙发上。他是那么期待他的到来,他倒好,人前脚才到,后脚就说要走,难道他对他一点留恋都没有?

难道,他已经彻底把他给抛开了?

是因为那个叫小潘的男孩?一切真的回不去了吗?再也回不去了吗?

陆逊死死咬着下唇,舌尖尝到血的淡淡腥味。

孙权迟疑了一下,轻轻走到他身边,看着他低垂的脸庞,“伯言,你到底怎么了?”

陆逊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从你搬走到现在,已经有一年多了吧。”

“是啊,的确有一年多了,时间过得真快,要是伯言你不说,我还真没意识到有这么久了。”男人的眼眸中,只有温静,深不见底的温静。

“我们这么久没见了,到现在为止,都没有机会坐下来,单独在一起好好聊过。”他的话,让他情不自禁笑了。

“你笑什么?”陆逊瞪着他。

“记得我们以前住在一起时,你也很少跟我聊天,怎么现在突然想聊天?”并没有丝毫讽刺的语气,他只是笑着指出这个事实。

陆逊顿时语塞。

那时的他,只把他当男佣,哪会想和他聊什么天,他从未好好聆听过他的话。从未。

“不过没关系,如果你想说什么的话,我在听。”孙权微微一笑,坐到他身边。

那包容的眼神,让陆逊一阵羞愧,无地自容。

“突然叫我过来,你应该有很重要的事说吧。”孙权看着他。

“我……我想你……想你做的菜了。”一时情急,这句话脱口而出。

孙权怔了怔,随即露出笑容,“你该不会还没有吃晚饭吧,这简单,我现在就可以做给你吃,只是不知道冰箱里有没有东西。”

孙权朝厨房走去,看着男人的背影,陆逊不禁深深痛恨起如此懦弱的自己。

只是一句告白,怎会如此难以启齿!

打开冰箱,没有任何食物,满满的都是酒,孙权吃了一惊,“怎么这么多酒?”

“我喜欢喝啊。”

“你以前很少喝酒的。”

“不用你管啦,你到底做不做啊?”酒气在胃部阵阵翻涌,太多想说的话,都堵在喉口,一句话也说不出,憋得浮气燥,连带口气也变差了。

“你等一下。”孙权东翻西找,在乱成一团的厨房里忙了半天,很辛苦才在积满灰尘的角落中找到一包泡面。

他不在,他一个人就这样过日子?果然一点也不会照顾自己,心里难免有隐隐的痛惜。

但不管怎样,这个人,都和他没有关系了。孙权在心里告诉自己,不能心软,好不容易才离开他,壮士断腕,远去他乡,不再介入他的生活,不去打探他的只字片语。好不容易才交了新的恋人,开始新的生活,努力让自己开心地过着每一天,好不容易,才让自己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所以,这一次,绝对不能心软!

“除了泡面,就没有别的东西了,我到附近的超市去买吧。”孙权朝他露出无奈的苦笑。

“不用,泡面就行了。”陆逊连忙阻止他的行动。

沸腾的热水,在不锈钢锅中发出“噗噗”的响动,看着男人默默搅动面条的背影,陆逊的眼神湿润了。

多么熟悉,多么令人怀念!为什么非要到快失去,才能意识到当初的可贵,意识到这其实是一幅多么珍贵的画面!

在他离开后的每一天,就是这些细碎微末、从不曾意识过的生活片段,在梦境来临的深夜中,在他自己都毫无察觉的情况下,渐渐萌发成形,如轻风细雨,一点一滴,渗入心扉,从此留下深深的痕迹,难以抹平。

他一生,等的不正是这样的时刻吗?那为什么还会让他离开?

“煮好了,趁热吃吧。”

男人把锅里的面条盛到碗里,将满满一碗端到他面前,并递给他筷子和餐巾纸……和以前一样,周到而细致的服务。

陆逊低垂着头,看不到他的表情,以为他是真的饿了,孙权笑着催促道:“快点吃吧。”

陆逊拿起筷子,勉强挑了两根面条,塞入嘴里,咀嚼起来。

他不敢抬头,怕自己一抬头,情绪就会突然决堤。

孙权看了看手表,突然站起来说:“时间不早了,伯言,我要回去了,小潘还在等我。你慢慢吃,我们后会有期,再见。”

“等一下!”陆逊连忙扔下筷子,一把抓住他的手,“不要走,不要回去!不要离开我!”

“可是,小潘在……”孙权露出困扰的表情,视线落在被他紧紧揪住的手上,又落到他看上去焦急万分的脸颊上……

“不要走,待在我身边!别离开!”陆逊打断他的话,加大了手劲。

陆逊已经知道自己过去错得离谱,所以这一次,他再不会放开他。

“和小潘分手吧。”他开口提道。

“什么?”孙权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和小潘分手,回到我身边!”陆逊盯着他,大声重复道。

“为什么?”孙权诧异地看着他。

“因为我喜欢你!我爱你!”再也忍不下去了。

这股四处在胸口冲撞、几乎撕裂他的情愫,想要夺回他,就必须坦率承认自己的感情,必须豁出全部所有,再不可能顾及自己的面子和尊严!

在爱面前,根本没有尊严的地位可言。

突然,耳畔传来一阵笑声,陆逊这才发现,孙权已经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连眼泪都快笑出来了。

“伯言,今天是愚人节吗?好像还没到四月一号啊。”孙权笑着抹了抹眼角。

“我不是在开玩笑!”陆逊的胸口一阵气血翻涌,没想到自己真心的告白,竟被他当成笑话来听!

“不,伯言你肯定是在开玩笑。”孙权笑着摇头,“不要再耍我玩了,我笑够了,我真的要回去了。”

见他就要转身离开,陆逊心里一急,猛地扑过去,紧紧从背后抱住男人……

手掌下的身躯一僵,空气顿时沉默凝结。

孙权一动不动,任他抱着,仿佛已化身为一尊佛像。

“仲谋,我不是在开玩笑,我是认真的。”陆逊死死抱着他,就像抱着一根救命稻草,而男人兀自僵立不动,迟迟不见回应。

“我喜欢你……喜欢你……我真的喜欢你……”陆逊把脸深深埋在男人的背部,收紧手臂,像个贪恋自己心爱玩具的孩子,非到手不可般,一遍又一遍重复着。

他的喉咙火辣辣的,胸口中似乎有一把火在燃烧……

为什么不相信他,为什么没有回应,为什么剧情完全不照自己预想的走?为什么他竟没有一丝欣喜若狂的表情?

他曾简单地以为,只要告白就好了。

只要他肯放下身段,亲口说喜欢他,男人就肯定会动摇,并在下一秒乖乖听话,重新回到他身边。

他就是这么笃定而自信,因为他知道,他也喜欢他。

如果不喜欢,又怎会对他如此温柔,百依百顺,强忍着自己的欲望,也要让他舒服,事事照顾到他的情绪,以他为先,如果这一切不是源自真心的喜欢,谁能做到这种地步?

更何况,他也当面承认了对他的感情。

想到当初,他利用别的男人来刺激他,引得他勃然大怒,差点强上了他那一幕,他就不禁心跳加速……

如此惊恐的记忆,现在回想起来。却全是暧昧得让人心跳的画面。回味着男人那时凝重到恐怖的表情,他的内心阵阵悸动。

没错,他可以断定,这个男人,对他是真心的!所以只要这次他也真心相对,坦率告白,肯定能赢回他!

可是为什么,他却像呆子一样站着,没有丝毫反应?

照他的设想,他该早就回抱他,并向他诉说衷情啊,而不是此刻死一般的沉寂。

不知道等了多久,他才终于听到男人的声音。“不可能,你怎么可能会喜欢我?这绝对不可能!”

那斩钉截铁的语气,让他心里一阵发酸,又一阵发苦。这时他才明白,此时所有的苦果,都为报他当时种下的因。

当时他有多过分,现在的苦果就有多难以下咽。

一环扣一环,他作茧自缚、“痛”有应得!

事到如今,陆逊再也无法故作矜持、自以为是了。

“别说什么不可能,我花了这么长时间,才终于明白,原来我喜欢的人是你。当初你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根本没有意识到,你走了之后,我才明白。你对我有多重要。以前都是我不对,太傲慢、太自私,不但没有好好顾及过你的感受,还一再伤害你。我知道自己错了,你能不能原谅我?不要走,仲谋,回到我身边,我们重新来过,好不好?我真的爱你,我不能没有你……”说到后面,他已渐渐哽咽……

什么尊严、什么身段,全都被他抛到脑后,再难看也不管了。就算哭得一塌糊涂,也要说出埋藏在心里已久的话。

为什么不相信我?快点相信啊!陆逊在心里狂喊着……

孙权动了动,叠上他的手,轻轻将它掰开,转过身面对他,沉静的眼眸,渐渐有了波动。

“伯言,你搞错了。”他的眸中。闪烁着太多太多,他看不懂的情绪。

“你把自己对我的感情搞错了,你并不真的喜欢我。就算你以为自己喜欢我,但其实,这也只是错觉而已。”

“错觉?”陆逊呆呆地看着他。

“是啊,错觉。因为寂寞吧,因为没有人陪,没有人给你做菜烧饭、打扫房间、形影不离地围在你身边,所以你才会有这种错觉,才开始在意起我,以为你自己离不开我,以为这种感情就是喜欢,但其实并不是,这真的只是寂寞引发的错觉而已。”孙权深深呼吸,先前微微波动的情绪,已悄无声息,消泯于他漆黑如墨的瞳孔中。

“你……你在说什么……我完全不明白……”他一口一个“错觉”,一口一个“寂寞”,将他弄得混乱不堪。

“我们彼此都很清楚,我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你看,世上这么多英俊端正的男人随便抓一个,都比我帅气一百倍。我根本不是你喜欢的类型,无论从哪方面看,都和你不相配。我最了解你了,你喜欢的是那种懂得生活情趣、举止优雅而富有魅力的男人,可你看看我的全身上下,有哪点能和你的喜好沾边?就算我和你在一起,你真的能说服自己,就此甘心吗?因为像我这样的恋人,根本带不出场吧,你打算把我介绍给你的亲朋好友吗?你能忍受他们评判嘲笑的目光吗?你是比谁都爱面子的人,肯定无法接受吧。”孙权说的没错。他说的每一句,都是他先前所想,先前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男人的理由所在。

可是,这是多么强烈的讽刺!

万万没想到,当初种种他自认是冠冕堂皇的理由,现在当他醒悟的时候,却成为他在一起的最大阻碍!

陆逊有种被击倒的感觉,两眼阵阵发黑,连忙用颤抖的手指,抓住男人胸口的衣服,“人是会变的,仲谋,以前的我太任性太不成熟,现在我悔悟了,你难道真的不肯给我机会?”

“伯言,不是我不肯给你机会,我只是不想你后悔。”孙权深深看着他,“去找个匹配的对象谈恋爱吧,像我大哥那样类型的男人是你理想中的对象,而我啥都不是。只要有新的对象出现,就肯定会驱散这种寂寞,过不了多久,你就会把我忘到九霄云外。你这么俊美,条件又优,只要脾气稍微好一点,想要什么样的男人,都不是难事吧。你值得更好的,而不是像我这样的半残废。”

半残废……

他的最后一句话,让他的心揪痛极了,“仲谋,你别这么说自己,你就是最好的,别的我谁都不要!”

听他这么说,孙权温柔而忧伤地笑了,“谢谢你这么抬举我,我很开心。但不要因为一时寂寞,就做出错误的选择。”

“孙权!我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为什么你就是不肯相信我对你的感情?”陆逊激动起来,大声冲他吼道。他愈激动,他便愈冷静。

“你怎么知道你爱我?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你从来不愿意让我多碰你一下,除非你自己主动……”

“谁说我不愿意,我让你碰,你碰我啊!”陆逊猛然打断他的话,一把拉住他,朝沙发走去……

告白得不到回应的难堪,自尊受伤的刺痛,再加上被男人全盘否认自己感情的痛苦,还有即将失去的恐惧感……太多情绪混杂在一起,让他沸腾的内心就像一座快要爆发的火山……

他知道自己此刻的表情肯定极端扭曲,濒临疯狂,但他顾不了这么多,他不能失去他!

陆逊一把将男人推倒在沙发上,猛地压上他,不由分说地堵住他的唇,用力吮吸起来。

因为受到惊吓,孙权还没有来得及反应,就被他蛮力闯入,卷住舌尖,开始在口中横扫一气。
粗鲁的吻法,惊人的攻击力。

没有半点柔情蜜意,只要为了验证自己刚才说的话,陆逊一边激烈地吻着他,一边抽出男人的皮带,拉开拉链,一把扯下内裤,顿时,他那还在沉睡的欲望,便整个暴露在他面前。

“伯言,陆逊!快住手,你到底想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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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权挣扎起来,陆逊使出全身的力气,牢牢堵住他的嘴,整个人压在他身上,手下更是一刻不停,开始揉搓起他的阳刚。

不知道是因为男人血气方刚,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虽然是毫无技法的胡搓乱弄,但用不了一会儿,他的欲望便在他手中颤巍巍抬起头来,无论是硬度还是触感,都让他感到久违了的亲切。

陆逊见状,立即除下自己的裤子,暴露出下半身,毫不犹豫地骑到他身上,一边再快速撸动几下,见它硬得差不多了,便翘起臀部,一手握住男人阳刚,摸索着,对准自己的密穴,狠命往下一坐……

“好痛!”

从未被人到访过的紧窒后庭,没有经过任何润滑处理,又怎能容纳得了男人的庞然大物,勉强挤进一点,就卡住了,痛得他眼前直冒金星,自己勃起的欲望顿时在瞬间萎缩。

“陆逊,你太乱来了!”孙权连忙喝止他,翻身坐起,把他抱在膝盖上,小心翼翼地察看他的臀部。

娇嫩的入口被扯裂了,有一点血丝,好在情况并不严重,毕竟他没有进去,只在入口徘徊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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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关系,仲谋,你进来啊,不要管我!”陆逊转过头,频频催促,见男人根本没有动作,他一咬牙,撑起身体,双手往他的胯下摸索,找到他仍在半勃起状态的阳刚,头一低,就要把它含进嘴里……

突然,他的头被人死死固定住了。


“不要这样。在我眼里,你就像王子一样高贵,所以不要这样做。伯言,伯言,陆伯言,陆逊!你醒一醒!”孙权以双手捧住他的脸,迫使他看着自己。

两人四目相对,视线纠缠,能清楚看到彼此的灵魂,可这灵魂,却相隔万里,遥不可及。

感受着手中原本滚烫硬挺的欲望,在掌心渐渐萎缩,陆逊胸口一痛,热泪夺眶而出,一滴滴,顺着脸颊四处纵流……

太难看,实在是太难看了!

为什么,爱一个人会让自己难看到如此地步?可如果这样做,就能赢回他的心,这点难看又算得了什么,他只怕再怎么卑躬屈膝、低三下四,男人都不会回到自己身边。

他输了!

他输得一干二净,仓惶四顾,已是穷途末路!

“你这样又何必……”孙权轻声叹息着,一下又一下,抚摸着他的头发……

即使到了这个地步,对方仍有如此温柔的姿态,更令他悲从中来,陆逊一把揪住男人的衣服,把额头抵在他胸口,咬牙失声痛哭。

哭是为了减少深重的悲哀,而泪水流得越多,内心的悲伤却仿佛暴涨的河川,滔滔不绝,只见遽增,不见消抵。

“别难过,我们还是好朋友。”孙权轻轻拍着他的背,脸上有痛楚的表情,眼中,亦有不舍的泪光。

“不要……”陆逊嘶声说。

他才不要做他的好友,他要当他的恋人!

“有些事,我必须告诉你。”孙权摸着他的头,缓缓道:“当时离开你以后,我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喜欢上什么人了。怀着要孤独一生的心情,来到许昌,开始寄情于工作,一心一意,只想当个好教师,在教研上有所发展。然而没多久,我就认识了小潘。”

“他其实是我们学校老师眼中的小混混,勉强考入技校,却不好好读书,一天到晚在外面混,结交社会上的不良人士,经常打架斗殴。半夜三更才回来。有一天晚上,他又过了熄灯时间才回来,翻墙回寝室时被我捉到,本来我想记他小过,但后来看到他和别人打架受了伤,就带他去包扎伤口。可能正因为这样,他对我有了好感,也比较听我的话,我就借机劝他往正道上走。渐渐的,我们熟悉了,来往多了,后来我知道他是同志,同样,他也知道了我的性取向,然后他说,想要和我在一起。”

陆逊渐渐止住抽泣,抬起头,泪眼模糊地看着男人。

“我承认那时候我有私心,因为一心思念着根本得不到的你,实在太痛苦了,所以我就答应了他,努力经营这段感情。希望能够开花结果。别人初一看,以为我俩在一起,完全是我在帮他,但实际上,却是他在帮我。如果没有他,我不可能在他乡熬过那么多寂寞的夜晚。如果没有他的话,也许我早就像个可耻的逃兵,跑回这里,跪乞在你脚下,求你让我留在你身边……”

陆逊想说什么,但孙权伸手阻止了他。

“而我知道,如果真的这么做的话,我会一辈子都无法原谅自己的懦弱。我和他是完美的组合,他是个不求上进的小混混,我是个腿有残疾的教书匠,我们就像一个有缺陷的茶杯,配另一个有缺陷的杯垫,而你是那么精美漂亮的高档瓷器,如果摆在一起,怎样看都不搭调吧。”

“‘门当户对’这四个字,虽然听上去很俗,却是自古以来的至理名言。你不是我这个世界的人,我也不是你这个世界的人,根本不属于彼此,就算强行拥有,你也不是我所能承担的重量。因为你的真命天子,不会是我,你的幸福,也不会是我,我不想看到你不快乐,我想要你得到幸福!”孙权看着他,眼眸中泪花闪烁。

他捧起他的脸,一点一点,如视珍宝般,吻掉他垂挂在浓密睫毛上的泪花……

他知道自己哪怕再渴望,也不能把这个人拥入怀中!

“伯言,人生这么漫长,今后你还会遇到更多的人,他们每一个都比我优秀,比我健康,比我好上百倍千倍。他们之中,肯定会有人真心爱你,相信你会有更好的选择。你的人生还长着呢,何必执着于我?”

“我不要别人,我只要你一个。你已经不再爱我了吗?”察觉到自己的语气中,有止不住的哀伤,眼前的景物再次模糊难辨,包括近在咫尺男人的脸庞。

“我爱你,我当然爱你,一直都爱着你,但是,我已经答应了小潘要和他在一起,我将一生对他忠诚。”说完这句后,男人便缓缓的、却是坚定地推开了他。

他整理好自己的衣服,也帮他整理好他的,并不其厌烦。一遍遍抹去他的泪,然后,拿过餐巾纸,抹去他的鼻涕……

在整个过程中,陆逊一直呆若木鸡,任他摆弄……他整个人,都被他刚才的告白给劈傻了!

他爱他,他说他爱他。连续三个爱字,他没有听错,绝对没有,他的确是被他深爱着的!

可是为什么,如此的深爱,却非要以这种惨烈的方式终结?

他还不想结束啊!

他们明明只是刚开始,然而在得到男人爱情的那一刻,却也是失去的一瞬间,再也没有比这个更残忍!

他从未见过这种爱人的方式,这种为他人着想、无怨无悔、温柔不求回报的方式,也从未听过这种竟是以终结为前提的告白。

他一生孜孜以求的真爱,原来一直都在他身边,只是他得不到,他也不配得到。

抛开身上光鲜的外衣,直接看入自己的灵魂,他这才发现,原来他的灵魂竟是如此丑陋不堪。
匹配不上的人,不是他,而是他!

二十六年来,他所有目空一切的骄傲和自满、所有高高在上的可笑理想和价值、所有他一字一句信誓旦旦规划好的人生,都在顷刻之间,因为这个叫“孙权”的男人,而轰然坍塌。

满天灰尘中,他的世界溃为齑粉。

每一块碎片,都照出昔日自私自利、傲慢无礼的自己,这副嘴脸,连他自己都觉得恶心,而这么丑陋的他,还能被他所爱,无法不深深感动,情不自禁流下热泪。

“伯言,我走了,你保重。”

陆逊颤抖着双唇,却没有再说一句挽留的话。

他不能说,也没有资格说,只能眼睁睁看着男人一步步,就此走出他的视线……

从此,走出了他的世界。

直到门被轻轻扣上,他才猛地弯下腰,跌跪在地上,内心的剧痛,已经让他站立不稳。

指甲深深陷入掌心,却似乎感觉不到痛楚,心里只有无边无际的悔恨。

他好后悔啊,只要当初能对他温柔一点点,能稍稍放下身段,好好看一看他温柔的眼神,只要他不那么执着于所谓“门当户对”的对象,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结局。

然而,一切都太晚了!

他已经决定要和别人在一起,如果,他能就此幸福的话,他为什么不能祝福他,就像当初他祝福他一样?

可是为什么,他的这颗心,却像快要死亡般,绞痛到无法呼吸?

未来的人生在眼前无限延伸,可他却觉得,这条路,没有他的陪伴,实在是他漫长了,漫长到让他一想,就不寒而栗。

窝在沙发中,像个无助的孩子一样蜷成一团,陆逊别无它法,只能任自己的心脏,在剜心般的疼痛中,四分五裂。

书房中,孤独的仙人球在默默地陪伴着这位伤心的新主人,无言地见证他的挽回恋情的失败过程……

[ 此帖被生子当如孙仲谋在2014-01-01 16:47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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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表于: 2013-12-09  
姑娘的文真叫我不知说啥好,从来没有姑娘这么描绘过小陆,不是他有什么过份的缺点还挺完美主义的也能理解。而是我从来没有在任何一个文中看到权仔能在他们的关系中扮演这么高大正面的的形象,反而小陆在这个文中不如仲谋这么正面了。在历史向的文中权仔总是不如小陆那么完美,再说后来他渣了更是人神共愤。在各种架空文中小陆一贯是聪明的,优雅的,权仔总是在他们的故事中扮演充满各种毛病充当被吐糟的对象,再好一点也不过是个傻小子被小陆各种瞧不起,姑娘们是多么的爱伯言啊。所以我看这文有点不适应,我得做点心理建设。
楼主留言:
噗,姑娘所言极是,不过写文呢,不需要太过于较真的,呵呵。

另:权逊党表示,伯言永远是优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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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表于: 2013-12-10  
Re:[原创][主权逊]仙人球的爱情(12.10)(第12章)【新坑】
四年后。

B&P大厦顶楼会议大厅,正在召开董事局会议,参与会议的,都是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

“大家现在手头上的文件,是荆州科技有限公司收购我们公司集团下属的B&P显示器子公司的草案。这几年来,随着日本、韩国家电产品的不断翻新,以及本土品牌在市场上的掘起,让低利润的家电产品,对像我们这样的跨国公司而言,愈发是块鸡肋。与其食之无味,不如干脆弃之,甩下这个包袱,轻装上阵。大家认为呢?”

坐在长方形会议桌首席的,是B&P的执行总裁兼总经理,B&P除董事局和总裁以外的最高权力者——全琮。

他年仅三十五岁,五官英挺冷冽,眼神冥黑锐利,全身上下无懈可击,做事更是雷厉风行,掌控全局。有这么精明强干的主管,B&P的业绩不蒸蒸日上才奇怪。

“我赞成。”众人的目光,顿时被坐在全琮身边的男子吸引过去。

即使坐在全琮身边,他的光芒亦丝毫不减,悦耳磁性的嗓音固然动人,更动人的,是那张俊美无俦的脸庞,美唇开启之间,魅力四射。

“其实,跨国电子企业纷纷将其集团属下的核心业务,出售给亚洲制造商,已是全球电子市场上的一个趋势。无论从价格,还是低廉的生产成本方面,我们都无法和日韩等产品媲美,淡出市场,势在必行。”

陆逊环视众人,侃侃而谈。

“我建议公司重新调整发展策略。当然,也许很多人从感情上无法接受,不过你们要知道,家电虽然是我们公司的传统经营项目,但目前家电市场已高手如云、竞争激烈,市场亦趋于成熟,并无太大利润可挖,低价竞争绝非可取之道,我们公司的优点,在于有强大的技术力量和富有创意的产品设计师,为什么不好好利用这一点?”

“说下去,陆副总。”全琮点点头,面无表情的脸上,难得露出一丝赞赏之色。

一年半前,陆逊因出色的工作能力,从销售经理升任B&P的副总经理,和周瑜——B&P的总经理一起,协助全琮管理整个公司。

“我个人认为,我们的产品在市场上过于分散,从电视机、显示器、冰箱,到刮胡刀、电动牙刷……几乎包罗万象,这个摊子铺得实在太大了,是到改革的时候。大刀阔斧,切掉那些低利润的鸡肋产品,把重心放到医疗保健、时尚无线电子等产品上来。广泛的市场调查说明,在未来,作为医疗设备的保健电子产品,还大有潜力可挖,建议我们的技术团队可以在这上面下点苦功,研发出受消费者好评的核心产品。电子产品日新月异,只有走到时代尖端,才不会被市场无情地抛弃。”

“陆副总,你是不是早就在考虑这个问题了?”周瑜眯了眯如桃花的双眸。

“再早也早不过周总跟全总裁,不是吗?当我还在考虑要不要向公司提议时,全总裁你就已经把‘远大光明’的草案放到了我们面前。”

陆逊回视他们,眼中却找不到半点昔日的傲慢自大,有的,只是一片沉静的海洋,波澜不兴,眸心深处,甚至还有一丝淡淡的悒郁之色。

周瑜跟全琮不由暗暗称奇。

共事四年,一路走来,这个人身上发生的变化,简直可用”脱胎换骨”这个词来形容。

四年前,和他出色的外表同样锋芒毕露的,是他目空一切的傲慢和毒言辣语,而四年后,他却内敛得如同沉睡在海底的岩石,成熟、淡然而内敛,谦虚得像完全变了一个人。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才能让人有如此巨大的改变?

“既然陆副总已胸有成竹,这个草案不如由你跟周总来负责,怎么样?另外,再把你今天所说的企业重组问题,写一份报告给我,我想好好研究一下。”全琮道。

“没同题,全总裁,我马上就去做。”陆逊微微点头。

基于陆逊提出的观点,热烈的讨论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才终告散会。

顺着人潮走出会议室,正想朝自己的办公室走去,陆逊就听到全琮的声音,“陆副总,等一下。”

“找我有事,全总裁?”陆逊停下脚步。

全琮点点头,等身边的人潮走得差不多了,才低声对陆逊说:“伯言,今天下班后,要不要一起去喝一杯?”

全琮身材高大魁梧,足有一米九,比陆逊高半个头,一凑近,慑人的压迫力便迎面袭来。

“去哪里?”陆逊有些诧异,共事这么久,这还是第一次听到全琮邀他一起喝酒。

“SEVEN,如何?”全琮的唇角微微上扬,不轻易流露的笑容,更显神秘的魅力。

陆逊不由微微一怔。

曾经有一次,他在“SEVEN”遇到全琮。当时他一个人独酌,而全琮身边则有位非常秀美的年轻男伴,形状亲昵,当时两人面对面,撞个正着,彼此都点小尴尬。

没想到如此优秀的全琮,竟也是同志圈内的人。

他和他毕竟是同僚,公事外,谁都不想介入他人的私生活,不过既然看到了,也无法装聋作哑。

好在大家都是处事成熟的男子,平时在公司,谈的大多是公事,心照不宣都刻意回避涉及私人话题,尤其是性向之类的话题,没想到,现在全琮却公然对他提出去“SEVEN”喝酒的邀约,这代表着什么?

“全总裁怎么突然想起请我喝酒?”陆逊淡淡一笑。

“没什么,只是觉得,以前一直埋头于工作,忽略了身边的很多景色,今天突然发现,其实我更该关心一下周遭的人。”全琮冷峻的脸上,并无太多表情。

陆逊笑了,直接地问:“子璜这是想和我约会吗?”

全琮也笑了,坦率接招,“如果我说是的话呢?”

相当自信而从容的态度、端正精悍的容貌、万众瞩目的地位和权力。再加上四年共事下来,他知道这个男人的品性和外貌一样,无可挑剔,如果是以前,他会欣喜若狂地一口应承下来吧。

目前为止,这个男人,最符合他心目中的完美对象!

陆逊心里很清楚,再不可能有比他更优秀、更能和他匹配的男子了,如果选恋人的话,他将是不二的人选。

可那又如何?这不是他想要的。

他想的,只有那一个人而已。

“子璜,对不起,今天我有点累了,想早点回家休息。”

全琮的眼中微露诧异之色,当面拒绝他邀约的人,迄今为止,可以说寥寥无几。

但毕竟是B&P的总裁,几秒后,全琮便恢复了如常的神情,“没关系,那下次再说好了。”

“抱歉,我先走了。”陆逊微一欠身,转身离开。

去了一趟超市后,陆逊回到自己的公寓,挂上西装外套,撩起袖子,穿上围裙,开始洗菜做饭。

他先淘好米,再把从海鲜市场买来的活鱼放到砧板上,剖膛取出内脏,手脚利落地翻好鳞,洗清放到一旁,等待下锅。

今晚他打算做一个红烧香鱼,炒个时蔬,然后再放一碗蕃茄蛋花汤,一个人吃饭,三个家常小菜就足够了,花不了多少时间。

偌大的敞开式厨房,干干净净、纤尘不染,所有厨房用具都整整齐齐摆放着,不见一丝杂乱。

公寓中只有他一个人忙碌的身影,不远处,客厅的音响传来低婉的爵士乐,整个空间显得十分冷清。

四年来,一个人的生活,他已经很习惯和孤独为伴。

不仅如此,他还学会了做饭和打扫,记得当他第一次做了满满一桌菜,请小乔来品尝时,对方脸上那种仿佛看到外星人登陆地球的表情,至今仍历历在目。

现在的他,已可以在限定的时间,做出一手人人称赞的好莱。就连吃惯山珍海味的小乔,也总是厚着脸皮跑到他这里来蹭饭。

他还学会了打扫房间,清洗衣服,现在他的西装和衬衫,都是自己洗自己熨烫,比外面干洗店洗的还要专业得多。

从前那个连泡面都会经常煮烂的陆逊,已经成为过去。

很多事情都成为过去,而过去的,将永不会再来。

简单把自己喂饱后,陆逊洗了个澡,把换下的衣服丢进洗衣机,擦了擦湿湿的头发,他给自己倒了一杯冰水,取过烟盒,坐到阳台上,一边观赏远方的夜景,一边点上一支烟……

微风吹过他湿湿的头发,烟头在寂静的暮色中,闪烁着点点红光,倒映在他幽深似海的眼眸……

情绪难辨。

静静抽完一根烟后,陆逊回到卧室,坐在床上,继续看起昨晚的小说。

他现在和游戏绝缘,连电视都很少看,一有空,就捧本书,在阅读里寻找和自己心灵契合的文字。

现在的他,过着清心寡欲、严以律己的生活。

早睡早起,极有规律,家、公司、超市,三点一线。偶尔去酒吧喝杯酒,已是他难得的消遣,大部分时间,都乖乖待在家里,做做家务,做做菜,看看书,然后,发一发呆。

瞥了一眼闹钟,指向十点三十分,是该睡觉的时候了。

陆逊拿过书签,把书合上,放到床边,然后,拉开床头柜的抽屉,拿出一本厚厚的记事本……

翻到中间,里面夹着一张纸,破旧不堪,似乎被人撕过又黏好,满是透明胶的痕迹,上面写四个字“注意事项”,下面则是满满一大页,逐项标好数字的细心嘱咐。

一、一定要吃早餐,否则对身体不好。早上起来别忘了喝一杯牛奶。热牛奶五十秒就够了。如果时间太久,牛奶会喷出来。

二、冰箱不是保险柜,不要什么东西都往里面扔,如果吃剩的菜不想扔掉就用保鲜膜包起来,否则会窜味。

密密麻麻,都是诸如此类的唠叨。

字迹工整,一丝不苟。可见男人一板一眼的认真,也能深深体会,当时他写这封信的心情。

这家伙……

陆逊不由轻轻笑起来,指尖抚摸着纸张,眼神中流露出强烈的温柔和深入骨髓的寂寞……

不禁地瞧了瞧那书桌角落的那个熟悉的朋友:那刺儿已经褪尽,拉耷着几支娇艳的花骨朵。

公司办公桌上的那盆也一样。尽管看上去很滑稽,但陆逊看到眼里,非常温馨。因为是那个男人送给他的宝贝。

仙人球的春天已经到了,而他陆公子的春天已经离他而去了,大概永远不会回来了吧。那个男人就算见到,也已经不属于他了。

唯一能安慰他的,是那两盆不起眼的东西。

他生命中,男人的痕迹,几乎完全消失了,而唯一仅剩的能证明他来过的东西,就是眼前这一片薄薄的纸。

这就是他所拥有的,唯一一点他。

谁说岁月的流逝可以渐渐淡忘一个人?完全是放屁!说这话的人,必定没有真正深爱过。

当你真正深爱一个人的时候,对方的每句话、每个动作,都会像被铁钻凿过一样,牢牢刻在心里。

也许时间的确可以抹平记忆,你会慢慢忘了他的长相、他说话的口吻、他温柔的眼神,甚至他笑起来的样子……但是,你曾经深爱过这个人,无论如何都想要和他在一起,没有他就不行,因为有了他,而成天内心充满欢欣,世界变得格外美好,这种感觉,没有任何东西能把它抹去。

时间不能,岁月不能,甚至是他自己,也不能。

晚安。

轻轻低语着,陆逊放回记事本,拉过被子,熄灭台灯,闭上眼睛,在黑暗中,静待着自己进入梦乡。

没有他的日子,就这样,又一天过去了。

而这四年来,他竟一次也没有梦到过他。

一次也没有。

阳光普照,车水马龙。

陆逊一身西装革履,才坐到办公室的皮椅上,就收到秘书的内线,“陆副总,销售部的朱经理找你有事要谈。”

“请他进来。”

不一会儿,一位年约四十的中年男子推开门走了进来。

“朱经理,坐。”陆逊点头示意他坐下。自从他升任副总经理后,原销售部的副经理朱然就被提拔上来,顶替他的位置。

“朱经理,你找我有事?”

“是的,陆副总。”朱然坐下,支支吾吾,一脸犹豫的样子,”这个……那个”

“到底有什么事?”陆逊看着他。

“其实,照程序来说,这件事我应该找人事部经理或者周副总谈,但小潘毕竟是你介绍来公司的,所以我想,最好还是和你先谈谈。”

“小潘……他有什么问题?”陆逊看着对方。

“怎么说呢……”朱然抓了抓头发,苦恼吐出几句,“自从进入公司后,小潘已在销售部做了两个多月了,可他的工作态度……实在是不怎么样啊。迟到早退是常事,有时候不打招呼就突然消失了,我就当他在跑业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不管怎样,这么没有纪律可不行。还有前天我本来下午想找他谈话的,谁知他一转眼又不见人影。后来才听另一个业务员说,他在去拜访客户的途中,亲眼看到小潘从‘太平洋百货’拎着大包小包出来,很明显是趁上班时间逛街去了,你说,这像话吗?”

陆逊的脸色渐渐凝重起来,“还有吗?”

“陆副总,B&P可不是随便谁都能进来的,像小潘这样一个仅从技校毕业的新手,没有任何工作经验,若没有你的保荐,根本不可能进销售部。大家对此已经很有意见了,再加上他又这么不争气,工作吊儿郎当,再这样下去,就算我想顾全陆副总你的面子,也很难做啊。”

“我明白了。”陆逊点点头道:“对不起,朱经理,让你为难了,我会亲自找小潘,好好和他谈一谈。你也别太在意,毕竟新人如同刚进校园的学生,耐心点儿吧。给新人一次机会,也就给自己一次机会。”

“陆副总,有一句话。我不知道该不该问。”朱然小心翼翼地察看陆逊的脸色。

“问吧。”

“我们在一起共事的时间也不算短了,我心里很清楚,你绝不是那种以公谋私的人,为什么这一次,对小潘这么破例?”朱然的表情十分疑惑。

陆逊淡淡一笑,“小潘,他是我一个……很特别的朋友。”

“有像陆副总这样的朋友,他可真幸运。”朱然嘟囔着。

陆逊站起来,示意两人谈话的结束,“朱经理,谢谢你的提醒,放心吧,我不会让你难做的,毕竟我也要为公司负责任。”

“哪里,陆副总客气了。”

等朱然出门后,陆逊立即拨通了秘书的电话:“小徐,销售部的小潘在吗?让他来见我。”

“陆副总,现在小潘人不在位置上,等他回来后,我会传达您的意思。”秘书回答道。

“好,谢谢。”陆逊挂上电话,把头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深深吐出一口气。

小潘。

这个名字念在口中,传来苦涩难言的滋味。

他是他最爱的男人的恋人,也是他的情敌,然而,介绍他进入B&P的,不是别人,正是他自己。

四个月前,在第五个暑假来临的时候,孙权终于结束了在许昌为期五年之久的“支边工作”,回到本市,重新回江东大学,执掌教鞭,当研究生导师;和他一起回来的,是他交往四年之久的恋人——小潘。

孙权的导师工作早就落实,而仅有技校毕业文凭的小潘,却在人才市场上屡屡碰壁,找了很久都无丝毫回音,而且就算找到,不是那种粗重的体力活,就是薪资极少的又苦又累的工作。

在一次聚会上,无意看到孙权苦恼的样子,陆逊不禁脱口而出,“不如让小潘到我们公司试试看,怎么样?”虽然话一出口,他就强烈地后悔了,但看到男人那欣喜的眼神和得救了般的表情,疼痛之余,他觉得自己没有做错。

他希望他能得到幸福,如果不是自己,是别人也好啊。

于是,一向公私分明的陆逊,第一次动用私人手腕,拉关系、走后门,把小潘保荐给自己的老部下朱然,没想到他却如此不争气,才工作两个月,就被朱然告到这里,看来这次,他必须找他好好谈一谈才行。

可是……

他不想见小潘,一点也不想。

并不是因为看到小潘就会想起孙权,反正他几乎每分每秒都在思念着孙权,并不差这点折磨,而是因为他独占着他此生最渴望而不可及的东西,那个男人所有的温柔和呵斥,都给了他,还有一生的承诺。

我爱你,我当然爱你,一直都爱着你,但是,我已经答应了小潘要和他在一起,我将一生对他忠诚。

陆逊看了看办公桌上的“小缘”,微笑了一会,闭上眼睛,一片黑暗中,胸口传来的撕裂般的疼痛,愈发显得清晰入骨。
[ 此帖被生子当如孙仲谋在2013-12-12 23:50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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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原创][主权逊]仙人球的爱情(12.10)(第13章)【新坑】
“陆大哥。听说你找我?”

直到临近下班时分,小潘才气喘吁吁地敲开了陆逊办公室的门。

“是啊,进来吧。”陆逊示意他坐到沙发上,问:“想要喝什么,我叫徐秘书去泡。”

“给我一杯冰雪碧吧,我渴坏了,谢谢哦。”小潘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眯起细细的单眼皮,笑道:“陆大哥,你找我有什么事?”

“没什么特别的事。只是有段时间没看到你了,就找你过来聊聊。”陆逊从椅子上站起来,坐到他对面,点上一根烟。

“是啊,的确有一段时间没见面了。陆大哥你都好忙,像我们这种低层小职员。根本见不到你的面。”

此时,陆逊的年轻女秘书小徐敲门进来。对小潘笑道:“小潘先生,您的雪碧。”

“谢谢。”小潘一双眼睛笑得几乎张不开,直勾勾地看着女秘书收臀窄裙的美好线条。

等她离开,小潘小声对陆逊说:“陆大哥,你的秘书好漂亮哦,每天对着她,心情也会变好了。哪像我,销售部清一色都是些男人,要么就是比男人更野蛮粗鲁的女人,唉,我真可怜。”

“你不是已经有了孙仲谋,还想到处花心啊。”陆逊笑着看了他一眼。

“没有啦,只是说说而已嘛,仲谋大哥对我是没得说,我当然不会伤他的心。”小潘“嘿嘿”笑了两声,抓了抓自己的头发。

那一脸幸福的表情,让人嫉妒到心痛,陆逊用力吸了一口烟,淡淡道:“你最近怎么样?”

“老样子,每天跑业务,这几天天气又闷热,累得我半死,回家连动都不想动了。”小潘耸耸肩,大声叹气。

“当业务员是很辛苦,人前人后都得陪笑脸,忙起来经常顾不上三餐。当年我也是这么过来的。不过撑过这一段时期,慢慢建立起自己的客户网,就好多了,不要心急。”陆逊宽慰他。

“谢谢陆大哥,有你罩着我真好,大树底下好乘凉。”小潘笑嘻嘻地看着他。

“虽然你是我引荐入公司的,但我不可能罩你一辈子,有些事,你自己要注意了。”陆逊看着他,“刚才朱经理来跟我说,你最近老是迟到早退,甚至还看到你在上班时间去逛百货公司,是这样吗?”

“没有啊,我哪里有!”小潘直着脖子叫了起来,“陆大哥你不要听那个姓朱的老头胡说八道啦,他根本就是看我不顺眼,老是嫌我没学历,其实就是因为我不像别人一样拍他的马屁,结果他就老是针对我。”

“是吗?”共事这么久,陆逊十分清楚朱然的为人。他并不是那种会大小眼的人,事实上,他为人相当正直,当初靠私人交情,让他收下小潘,已是对方网开一面的表现,若是别人,根本走不进这个“后门”。

“真的!”见陆逊有点不相信的表情,小潘急了,表白道:“自从进公司后,我很珍惜这个机会,一直很努力地工作。陆大哥,你一定要相信我!”

陆逊凝视着他,缓缓吐出一口烟,“我当然相信你。”

相信他,就等于相信孙权的眼光。

如果他的情敌只上了两个月班,就被公司炒鱿鱼,他会怎么想?一定会很担心吧,他不想让他烦恼。

“我就知道,陆大哥你对我最好了。”小潘展颜笑道:“其实那天我真的没有在逛街,我只是看到商场外面有促销活动,再加上他的生日就快到了,想看看有什么合适的东西,可以送给他做生日礼物。”

“孙权的生日……是在下周吧。”陆逊低声说。

“是啊,就是下周末,到时候我打算给他庆生,办一个小型的生日晚会,陆大哥你会来吧,一定要来哦。”小潘期待地看着他。

“嗯,到时候再说吧。”陆逊不置可否,“你想给他买什么礼物?”

“还没有想好,都不知道买什么好。太贵的,我买不起,但要是买便宜的,好像又不够好。”小潘垮下脸来。

“反正还有时间,慢慢想好了。”

“嗯。”小潘点点头,看了看手表。

“下班时间到了吧,我也结束了,我和你一起下去。”陆逊起身道。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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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大厦,一眼就看到停车场右前方,停着一辆摩托车,一个男子正倚在车身上,朝大厦出口张望。

一看到他们,他立即站起来,露出标志性的温和笑容。

“仲谋!”小潘挥手跑过来,“你来接我了。”

“是啊。”孙权含笑看着他,然后,视线轻轻落到他身后的俊美男子身上……

四目相对,穿透四年漫长的岁月,轻轻撞到一起。

陆逊停下脚步……

整个世界变得剔透澄清,那么多往事,悉数化为风中的透明,他的内心脆弱得几乎一触即碎。

这个男人,很普通的五官,大街上就像一粒沙砾般不起眼,可为什么,只要他站在那里,他的胸口就充满了不能呼吸的悸动和痛苦?

他爱眼前这个人,爱到无法自拔,可为什么就是得不到他?只要上天能把他赐给他,要他做什么,哪怕是献出他的生命,他都愿意!

爱一个人,原来竟是一份这么绝望、无助而卑微的感情,明明近在咫尺,却远若天涯。

胸口如深渊般的绝望和汹涌澎湃的爱意纠结在一起,四处冲撞,让他百感交集,悲欣莫辨。

“伯言,你也下班了。”孙权率先向陆逊打招呼,眼神一如既往,温厚无害。

“是啊,孙导师。你又来接小潘下班?”陆逊淡淡对他笑道。

自从小潘来到B&P后,孙权便经常来接送他上下班。

虽然一直强调自己这么做,只是为了替男人分忧,但现在看到他的脸,陆逊却无法辨别,自己这么做,是否掺杂着难以启齿的私心。

因为他想见他……

想见到他,哪怕他总是对着别人温柔地笑,哪怕他的身边已经有了别人,他也想见他。他什么都不会做,只是看看他而已,这样,他就满足了。

“嗯,小潘不喜欢挤地铁,反正我是老师,下课下得早,有比较多的空闲时间,就尽可能多来接送他。”孙权说道。

“你也真辛苦啊。”陆逊叹道。

“还好啦,是我心甘情愿的。”孙权憨厚地笑着。

他脸上幸福的笑容,令他的心脏阵阵收缩。他还记得自己靠在他肩膀打游戏的惬意,记得他的大掌游移在发间的触感,记得他抚摸自己每一寸肌肤时的热度,他和他曾那么亲密无间,可现在,却疏离得一如陌生人。

如果一切可以重来,水可倒流、风云逆转,时间重新回到“相亲”那一晚,他发誓,他会好好珍惜这个男人,以同等的温柔和爱情回报他,他发誓绝不会伤害他,和他一起好好生活,他发誓可以让他幸福,让他每一天,都快乐得像在天堂一样,他发誓!

然而,一切都已经太迟了!

水已东逝、风云不再,时间无情掠去,他身边已经有了相亲相爱的恋人,纵然他已脱胎换骨,不再是以前那个目空一切的陆逊!

“彭大哥,我好饿哦。”小潘抱怨着,仰起脖子,让孙权替他戴上摩托车的头盔。

“饿了吗?等下我马上做饭给你吃。”孙权扣好头盔,温柔地看着他,“你想吃什么?”

小潘想了想,眼睛一亮,“大闸蟹!”

“不是前天刚吃过吗?”

“可是我嘴又馋了。”

“好吧,等会顺便去一趟海鲜市场,你要吃多少,就给你买多少,让你吃到饱。”

“太好了!”小潘欢呼起来,坐到他身后,抱住他的腰。

孙权发动车子,转过身,对陆逊道:“再见,伯言。”

“再见,小心开车。”陆逊还以微笑。

“拜拜,陆大哥。”小潘朝他挥挥手,搂紧孙权的腰,在摩托车的引擎声中,两人的背影渐渐远去……

陆逊一直站在原地,静静目送他们的背影。

我爱你……

我爱你……

我爱你……

怎样也无法说出口的三个字,化为汹涌的心痛狂潮,一遍遍撼动着他的胸口,可纵然他爱这个男人爱到发狂,也只能像现在这样,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和别人走远。

“伯言,不要告诉我,这就是你拒绝我邀约的原因。”陆逊回过头,不远处,站着全琮,他的脸上并无太多表情,只是唇角轻轻上扬。

“我以为,你之所以拒绝我,是因为心中另有所爱,而你的所爱,必是非常优秀出色的男子,如果是真的,我甘拜下风,但如果是小潘的话……”全琮走近,意味深长地看着他,“至少给我一个理由,好补偿我那稍稍受损的自信心,这个要求不过份吧,伯言。”

“子璜,你以为我喜欢的是小潘?”陆逊微一扬眉毛。

“不是吗?刚才你一直盯着他看。”

陆逊忍不住笑出声来……

“我说得不对?”全琮微眯起眼睛,锐光一闪。

“子璜,作为堂堂B&P的总裁,眼光这么差,可怎么行。”陆逊收敛笑意,直接地告诉他,“小潘是我的情敌。全总裁。”

全琮不意外地露出了诧异的眼神。小潘是他的情敌,那么,刚才那个比小潘更不起眼的男子,才是他的心上人?

“想听听我的故事吗?”许是寂寞了太久吧,突然之间,陆逊很有诉说的欲望,“那去SEVEN喝一杯如何?”

“好啊。”两人并肩朝停车场走去。

SEVEN酒吧。

“原来如此。”

听完了整个故事,全琮沉默良久,缓缓吐出一道烟,“伯言,这样执着于—个人,会不会觉得太辛苦?如果是我,我可做不到。”

不但默默爱一个人爱了四年,居然还能把情敌纳入自己的羽翼保护之下,他的确无法理解这么“伟大”的感情。

“那是因为你并没有真正爱过。子璜!”

“也许吧,可什么才是真爱?”全琮喝了一口酒。

这个问题,许久以前,陆逊曾听小乔说过,当时对他而言,如醍醐灌顶,一语惊醒梦中人。

不过,现在的他,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

“真爱就是非他莫属。”

陆逊凝视着桌上的小小烛火,缓缓道:“除了他都不行,任何人都无法替代他,既然明知已经不可能和他在一起,可心里还是忘不了他,只容得下他一个人。”

“明知不可能,也要继续吗?”全琮有点不可思议地看着他。

“子璜,你明知有一天会生老病死,可不也继续吃饭,努力去活,而不是躺下等死吗?”陆逊淡淡一笑。

“如果你要这样打比方的话,我就不再劝你了。”全琮掏出一支烟,姿态潇洒地把它点上。

“我又何尝不知道,忘了他比较轻松。但是,谈何容易。”

酒吧的DJ换了一盘CD,像流水一样的爵士乐,飘淌过来,将两人轻轻包围

“If love had a face,it would be kind Of like your

lf true love had a name,it would be in your eyes

lf I told you I love you,would you believe it

Don't leave my broken heart lying breading

You said true love will never fade away

……”

陆逊靠在椅背上,手指轻轻划着玻璃杯的边缘,并无特定聚焦的视线,飘游在未知的无方。

“我和他,从认识到现在,已经过了五个多年头。生命中美好的一段时光,和他相遇相识,并爱上他,是一种宝贵的人生经历和财富。虽然代价很沉重,但我终于明白了,到底何为真爱,也终于看清楚自己性格中的缺陷。

如果没有他,就没有今天成熟的我,所以无论如何,我还是感激上天,能让我遇到他,虽然这代价却是永远地失去了他。当初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我做梦也不会想到,有一天,竟会爱他爱到无法自拔的地步。他曾经对我那么温柔,他也说过他爱我,可是最终却答应了别人,要一生和他在一起。他说他不可能给我幸福,不愿意阻止我去寻找幸福。

他还说,我今后会遇上更优秀更出色的对象,每一个都比他好上百倍千倍……这些,都是他自以为是的体贴,也是他自以为是的残忍!他爱我,我也爱他,为什么我们不能在一起?以前我怎么也想不通,现在我终于明白了。

因为他不相信我,也不相信自己能给我带来幸福,可让他有这种想法的,归根结底还是我。我曾经那么抗拒他给予的温柔,曾残忍地说过,即使这世上仅剩下他一个男人,我也不会和他在一起。我曾警告他不许掺杂私人感情,癞蛤蟆别想吃天鹅肉,就这样,一次又一次地伤害他,伤透了他的心。

后来,仍是我,逼他不得不离开,把他逼入别人的怀抱,逼他说出他爱我却不得不和别人在一起这种话……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我。因为我自己的过错,让他就这样决定,彻底离开我的生命。他现在看上去很好,很快乐。我和他之间,有空还会寒暄几句,互相问候,彼此都像没事人一样,像个真正的朋友。

虽然心里很难过,但也许,这才是我和他之间,最好的一种相处方式。曾经有份真爱摆在我面前,我却没有珍惜,直到失去时,才追悔莫及……”

陆逊自嘲地笑,“这句台词,谁都会背吧,可真正理解它含义的,又有几个?一万年太久了,所以如果可以的话,我想现在就守护他,守护着他的幸福,如果有必要,就连他的他一起守护!”

全琮看着他,脸上表情一点点凝重起来,他终于明白,他为何这么护着小潘。

“光是守护而已,不求任何回报吗?”

“确信他能幸福,就是对我的最大回报。”

全琮一时语塞,不由肃然起敬。

“为你干杯,伯言。”他向他举起酒杯。

“干杯。”陆海淡淡笑着,眼眸中似有波光粼粼,但全琮告诉自己,这只是烛火倒映在他眼眸的光芒,绝非泪光,然后,两人轻轻触了玻璃杯,彼此干完眼前这杯酒。

此后,他们没再说话,就—直静静坐着,聆听着微带哀伤的歌声和静谧的氛围,无言地渡过这个不眠之夜。

If love had a face,it would be kind of like your
If true love had a name,it would be in your eyes……”

在公司一楼,正好看到小潘急匆匆,拎着个公文包往外面走,陆逊连忙叫住他,“小潘。”

“陆大哥,找我有事?”小潘看到是他,连忙跑过来。

“你要出去?”

“是啊,约好了要去见一位客户,不过没关系,还有一个多小时呢。陆大哥找我有什么事?”

“上次你说要给仲……孙导师的生日礼物,准备得怎么样了,有什么合意的?”陆逊问他。

“没有,这几天我好忙,都没时间去逛街。”

陆逊从怀中掏出一只锦盒,递给他,“你觉得这个怎么样?”

小潘打开一看,是一只男用表。锃亮光滑,黑皮表带,表面以黑白两色为主,设计典雅大方,充满了简约的魅力,却又透出一丝奢华。

“好漂亮的手表,一定是名牌吧,这是你的吗?”小潘叫道。

“是别人送给我的礼物,我自己并不喜欢这么朴素的手表,本来想扔掉的,但后来你说找不到生日礼物,就觉得这个也许不错。如果你不嫌弃的话,就送给你好了。”陆逊撒了个无伤大雅的小谎。

这只手表,是前天在商厦中无意看到的。

当时他只是去买领带而已,但在CARTIER专柜看到这款新上市的男用表,不禁一见钟情。

简洁而朴实的设计、厚重的感觉,和男人十分相似,如果戴在他手上,一定很合适吧。

这么想着,没有一丝犹豫,陆逊就把它买了下来。区区十万元,对年薪过百万的他而言,根本不在话下。

然而买下来后,他却不知该如何送出去。

若是自己当面送给孙权,似乎太显眼了,可他真的很想看到孙权戴着这块表的样子,于是就把脑筋动到了小潘身上。

虽然似乎有点“卑鄙”,但若孙权以为,这是小潘为他精心挑选的礼物,他应该会很开心吧。

“可是,这样会不会不太好?这只表看上去很贵的样子,我不能白拿陆大哥你的东西。”小潘迟疑着,看得出来,他的确非常喜欢这只表。

“如果你真的不想白拿,那我卖给你好了,五百块,怎么样?”陆逊微微一笑。

“这只表真的只值五百块吗?”小潘有点不敢置信,虽然陆逊说这是别人送给他的礼物,但这份礼物,看起来真的很贵重。

“反正是别人送的礼物,如果你不要,我就把它扔了。”陆逊拿过锦盒,作势要扔到一旁的垃圾桶。

“不要!我买,我买。”小潘连忙拉住他,一迭声说。

“好,我记住你这笔帐,不急着还,等你有钱了,再慢慢给我。”陆逊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他知道小潘手头并不宽裕。

“谢谢陆大哥。”小潘也知道,陆逊并不真的在意这区区五百块钱,只是为了让他买一个心安而已。

“陆大哥,你对仲谋真的很好,虽然你表面上总是淡淡的,但我能感觉到,你真的很关心他。要不是我知道陆大哥条件这么好,肯定看不上他,否则,我还以为你在暗恋仲谋咧……”小潘笑道。

他无心的玩笑,却让陆逊心头猛跳。

他是不是看出了什么?

不,不可能!

对方直白的笑容,让陆逊立即否决了自己的猜想,“那是因为我们曾经是室友,受他照顾很多,所以我把他当成好朋友。”

“嗯,仲谋也这么说。”小潘点点头,“有时我和他提起你,仲谋就说,自我们从许昌回来后,就一直受你的照顾,真的欠了你太多人情。虽说你们曾是室友,不过仲谋说,当年你们住在一起时,他其实只是在做他应该做的,没想到你却一直记挂到现在,让他心里非常不安……”

“不安”这个词,让陆逊的心口开始微微疼痛起来。

“他还说了些什么?”

“他还说……”小潘不由支吾起来。

“说啊,没关系。”

“他说,陆大哥到现在还没有男朋友,不知道你是在找完美的对象呢,还是……”

“还是什么?”陆逊急切地追问。

“他没有说下去,但是我听到他自言自语,说什么心里很不安之类的。我们都知道陆大哥你的要求很高,所以一直到现在都还没有伴儿,他可能是有点担心你吧。有时候我提起你的事,他就会变得不太开心,原来气氛好好的,会一下子沉默下去,都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小潘嘟囔着。

陆逊觉得整颗心都绞痛了起来……

他在担心他,他为他而不安,因为一直到现在,他身边仍然没有半个恋人的影子。

孙权是不是看出了什么?他是不是看到他内心隐藏的东西,他最不愿意的,就是被他发现啊!

是不是因为这样,所以从许昌回来后,孙权都在若有若无地和他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他虽然敦厚,却绝不笨拙,甚至在某些方面还相当敏锐,不管他是否真的看了出来,他对他这么客气疏离,其实就是下意识避嫌,下意识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

其实这又何必?他只是想守在他身边,能不时看到他的脸,听到关于他的只字片语,就满足了啊!

陆逊握紧自己颤抖的指尖,只觉整个胸口都是心脏嘈杂的忙音……

“可能他只是担心我而已,乔姨妈也很担心我,成天嚷着要塞帅哥给我,真是服了她了。”陆逊强笑道。

“嗯,应该是这样。陆大哥,时间不早了,我得去见客户,谢谢你的礼物。”小潘把锦盒塞入公文包,向陆逊告别。

“好的,再见。”

看着小潘消失的背影,陆逊深深吸了一口气。

他不愿意被男人看出来,无论如何都不愿意!

他不在乎全世界都知道他爱他,他只是不愿意让他知道,让他担心。这是他仅剩的尊严,也是他可以安然待在他身边、守护着他的最后盾牌,他不能失去这层保护色!

如果被男人知道了,他仍然爱着他,他会怎么想?

然而不管他再怎么想,都不可能改变他不会回到他身边的事实,那么,让他知道的结果,只是增添不必要的担心罢了,他最不想看到事情演变到这种地步!

不就是一个恋人吗?

如果他想看,就找给他看好了。如果这样就能让他安心,能让他继续待在他身边的话……

陆逊默默下了决定。

“嘶,死要面子活受罪!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傍边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伯言,你就没想过把仲谋那小子抢回你身边?如果有的这个想法的话,我倒是有办法让你们生米做成熟饭,去酒吧弄点药吧。如何?”

闻言,陆逊笑了笑说:“周总,我觉得没必要。心不在你身边,你再强留也是徒劳的。我非常羡慕你跟孙教授。”

周瑜愣了愣,说:“去,你就强撑吧。我找我的伯符去。”

“等等,周总。”陆逊叫住周瑜。“能帮我个忙吗?去年时候,去年咱们去酒吧喝酒那次,酒吧有个缠你的猛男叫吕什么的,你有他的联系方式么?”

当鼎鼎大名的孙教授赶到的时候,周瑜正一脸迷惑的看着陆逊。

“江东大学的美人教授到了,周总,你再看着我当心被醋缸淹死啊。我溜了。”说完,陆逊就走了。

“公瑾。”一脸霸气的孙策站在自己恋人身边,看了一眼已经远去的陆逊,问:“是他么?香香经常提到的那个大学同学?二弟的旧情人?”

“你难道看不出么?伯符。”周瑜没好气地白了一眼眼前人。

[ 此帖被生子当如孙仲谋在2013-12-12 23:52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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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表于: 2013-12-10  
姑娘真是太神速了,不会是写了一大堆存货再来发表的吧,这速度语死早的本人真是一辈子拍马也赶不上。这小陆在姑娘的手下得倒追权仔的趋势,叫我这个脑残粉情以何堪。
楼主留言:
噗,存货是有的,不过呢,一天两章吧

哈哈哈哈,权逊党表示,在真爱面前,谁追谁是浮云一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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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表于: 2013-12-11  
Re:[原创][主权逊]仙人球的爱情(12.11)(第14章)【新坑】
船到桥头自然直。

陆逊很快就找到了”新恋人”,并带他出现在周末孙权的生日聚会上。

所谓聚会,其实也只有孙权、小潘和他们而已,小乔和男友去了英国旅游,周瑜公司有事,孙策大学有课,孙尚香则在西川大学讲学一时赶不回来,孙权的寿春家人一个都没来。

“哇,陆大哥,这是你的男友吗?长得好高好帅啊,和陆大哥你有得一拼!”小潘两眼冒心地盯着陆逊身边的俊帅男子。

那人身高一米八,和陆逊不相上下,黑衬衣配着铁灰色西装,修长挺拔,衬出绝佳的身材。

听小潘这么说,那人笑了笑,牵起的唇角轻轻一弯,似笑非笑,似真还幻,说不出的慵懒,让人眼看就要醉倒在他那淡若春风的轻笑中。

他的俊美也和陆逊不相上下,区别的在于气质,陆逊比他多一份沉静,和他比陆逊更多了一丝颓废,却同样性感逼人。

两人站在一起,可谓光芒四射、交相辉映。

“陆大哥,你什么时候交了男友,都不跟我们说一声,快点进来吧。”小潘埋怨道,把他们引入屋内。

“我们认识其实也没多久……”陆逊道。

孙权从厨房里出来,端出一碟水果拼盘,一看到客厅内的陆逊和另一个陌生男子,顿时停住脚步。

“伯言,你来了。”孙权对陆逊笑道,视线落在他身边的男子身上,“他是……”

“你就是孙权吧,今天的寿星?我叫吕蒙,吕子明,很高兴认识你。”磁性的声线宛若天籁,男子露出懒洋洋的笑意,大方朝他伸出手。

“我也很高兴认识你。”孙权连忙伸手握住。

一瞥之下,他已明白十之八九,他应该是陆逊的恋人吧,果然非常配他,同样出色、同样耀眼。

“你们坐,稍等一会儿,马上就可以开饭。”孙权招呼大家坐下。

不一会儿,芳香扑鼻的菜肴被一一端上,大家都是熟人,不再客气,纷纷坐下举筷……

虽然吕蒙是客人,却一点也不见拘束。他举止大方,言语幽默,谈笑风生,还不时冒出几个冷笑话,逗得大家乐不可支,将气氛搞得十分融洽活跃。

不一会儿,小潘就完全把他当成自己崇拜的偶像了,“吕大哥,你和陆大哥是怎么认识的?”

“这个嘛……”吕蒙微眯起一双星星眼,看了看陆逊,笑道:“我在酒吧里对他一见钟情,然后就开始穷追猛打……”

“喂!”

陆逊瞪了他一眼,吕蒙含笑握了握他搁在桌子上的手,眨眨眼,对小潘说:“伯言他脸皮薄,为免回去被他骂,我就不多说了。你要问,就自己去问他。”

“哇,一见钟情,好美啊……”小潘羡慕地看着他们。

“是啊,我也从没想过,‘一见钟情’这种事竟会发生在我身上,命运是奇妙的,就在我对爱情已经失望的时候,我遇到了伯言。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了,他就是我这一生想要白头到老的对象!从此后,除了他,别人我都不会再看一眼。每天只要一想到他,我就浑身充满了干劲,和他在一起后,我更是觉得整个人改头换面,对人生、对未来,都充满了美好期待和幻想。啊啊,果然伟大的爱情会彻底改变一个人啊!”吕蒙口若悬河,就像琼瑶剧中的少女一样,发着令人听了毛骨悚然的感慨。

“吕大哥,你看上去真的很喜欢陆大哥哦!”小潘两眼一泡泪,感动地看着他。

“嗯。是啊。”

孙权似乎也被他的深情折服了。

陆逊冷眼旁观,暗地一脚踩上吕蒙的脚背,趁他吃痛时,把被他握住的手给抽出来。

就算是演戏,那家伙也显然过分了吧!

收到陆逊警告的目光,吕蒙邪邪一笑,露出一丝吊儿郎当,还没等别人察觉,就立即收敛神情。

“我对伯言可是很认真的,我爱他爱到海枯石烂!”然后,他神情一变,调情道:“伯言,说得我口渴了,给我倒杯可乐吧。”

“自己去倒!”面对吕蒙的调戏,陆逊的额角不禁青筋爆凸。

“我来倒吧。”孙权已经倒好,端到他面前。

“谢谢,仲谋果然是个完美的‘全能煮夫’,真贤惠啊,谁娶了你谁走运了。”才认识没多久,吕蒙就当彼此是数年的老友,开始“仲谋”、“小潘”地乱叫起来。

看着眼前这幅和乐融融的画面,陆逊觉得一阵头痛,心里不禁强烈地后悔起来,带吕蒙来这里,是否是一件明智的行为。

吹熄蜡烛,吃完生日蛋糕后,孙权开始拆礼物。

陆逊送给他的是一个精巧的相框,很普通的礼物,就像好友之间通常会送的那种,不带任何意义。

看到小潘送给他的手表后,孙权不意外地露出了欣喜异常的表情,但口头上还是告诫小潘不要为他乱花钱。

小潘说这只手表只花了五百元时,孙权毫无概念地点点头,毕竟他对时尚一无所知。

倒是旁边的吕蒙眼尖,一眼就看出是以CARTIER的名表,最起码值好几万,是普通销售员的小潘怎么可能买得起?

正想开口问,却看到陆逊对他暗使眼色,便聪明地没有多嘴。果然是很适合男人的手表,戴在他的手腕上,就像是为他量身订做一样,陆逊默默看着小潘替他戴好,“很好看。”

“是吗?我也不知道小潘的眼光怎么突然有品味起来,他通常买给我的都是花绿绿的东西,像红色的鞋子,黄色的衬衫之类,我根本穿不出去。”孙权冲他微微一笑。

“仲谋,怎么着?你有意见吗?”小潘明显不开心了。

“没有没有,你给我买什么,就穿什么。”孙权笑道。

“哼哼,这还差不多。”小潘满意地点点头。

陆逊避开视线,不去看他们的打情骂俏,吕蒙似乎觉察了什么,用力握了握他的手。

陆逊虽然没有说,但眼中还是流露出了感激的神情。

小潘最近迷上了网络游戏,听说吕蒙也是乐衷于游戏的玩家,级数还不低,两人干脆打开游戏机,互相厮杀起来,只剩下孙权和陆逊两人收拾一片狼藉的厨房。

“你去和他们玩吧,我一个人收拾就可以了。”孙权对陆逊笑道,后者正在收拾碗筷。

“没关系。”

陆逊把待洗的碗递给他,看看实在没什么可做的,就倚在餐桌上,凝视着男人在流理台前忙碌的背影。

记忆中,也曾有这样的画面。

那是五年前,孙尚香的生日Party,他第一次尝到男人那令人叫绝的厨艺,忍不住暗藏私心,软硬兼施,拉他做自己的室友,从此,开始了两人剪不断的纠葛。

从那时到现在,已经足足五年多了!

他不愿意去计算,他们之间到底流逝了多少岁月,他唯一在意的,就只有这个男人而已。
现在他和他咫尺之距,近得让他心跳,只要再跨前一步,就能触到他宽阔的背部……

“吕蒙看上去很不错……”他的话,打断了他的妄想。

“既帅又风趣,和你很般配,看来等待是值得的,你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这样我也就放心了。”孙权转过身,那如释重负的微笑,让陆逊的指尖微微颤抖起来,为了不让他察觉,他把手伸入裤袋中。

“是啊,就是他了,他就是我一直在等的那个人。”陆逊露出淡淡的笑容。

“终于听到你这么说,我真替你高兴。我就说过,你一定会幸福的!”孙权的眼里,不见—丝嫉妒,有的,只是满满的、衷心替他祝福的认真。

男人的表情明明在自己预料之中,但面对面看到,胸口还是掠过一阵钻心的痛。

“是啊,我想也是。”陆逊保持着笑容,把心里的这抹痛给深深压下去。

幸福?

多么奢侈的字眼!

他唯一的幸福就是他,可是他却完全放弃了他,那么这一生,他又哪来的幸福而言呢?

“吕大哥,你好厉害啊,我要拜你为师,快点把破关秘技都传授给我吧!”客厅传来小潘的大呼小叫,混杂着震耳的游戏音乐声,可见他们玩得正热闹。

孙权朝门口看了看,笑道:“我们还是快回客厅去吧,再放任他们下去,说不定整个客厅都会被他们给拆了。”

“好啊。”陆逊跟在男人身后,回到各自的”恋人”身边。

那一晚,陆逊感到孙权对自己的态度起了微妙的变化。

他不再像以前那样小心翼翼,和他保持着若有若无的距离,而是明显放松下来,整个人自然多了,甚至还会主动挑起话题,和他寒暄起来。

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这样的变化,无疑是陆逊所乐见的,也正是他带吕蒙这个“恋人”来参加生日聚餐的目的所在,现在目标达成了,他心里却不知为什么,空荡荡的,难受得发慌。

还是寂寞……

寂寞不是针对于一个人的状态,纵然身边有人作伴、夜夜笙歌,寂寞仍如影随形,吞噬着他所有思念的空间,纠缠着他的每一次呼吸,四处流淌在这个小小的客厅。

每当他看见他对别人微笑时,每当他看到他以关切的眼神,对别人嘘寒问暖时,每当他看到别人撒娇地靠在他身边时……

深入骨髓的寂寞,将他的心,牢牢囚禁在不见天日的囹圄,就像判了无期徒刑一样,他苦涩地体会着,被一刀刀缓慢凌迟的感觉。

大家又聊了好一会儿,陆逊他们才起身道别。

孙权和小潘客气地将他们送下楼,陆逊把车钥匙给吕蒙,让他来开车,自己坐到助手席上。

车身缓缓驶离,陆逊转过头,看到黑暗中,男人的手和别人紧紧握在一起,向他们挥别。

呼吸一窒,陆逊别过脸,掌心尽是湿意,才不过一个晚上而已,他就已经浑身大汗淋漓,几乎快要支撑不住。

黑暗的夜幕,在四周无声沉淀。

车灯前方的一束光,穿透暮色,朝前方笔直扫去……被灯光扫过的水泥路面,干干净净、寸草不生,一如此刻他荒芜的心境。

仿佛察觉到他的心情,吕蒙也一路沉默着,不去打扰他。

“到了,陆先生。”

客气的称呼,和刚才在客厅中恋人间的热络截然相反,吕蒙缓缓踩下刹车关掉引擎。

陆逊回过神来,车子停在本市著名的酒吧一条街上。

这是全市最热闹的娱乐购物中心,有着不逊于银座和新宿的繁华。眼花缭乱的霓虹,衣着入时的红男绿女,影影绰绰,川流而过,如假面舞会般夸张的喧嚣,和刚才的沉寂形成强烈对比,却让他荒芜的心情更加荒芜。

“谢谢你今晚的配合。”

陆逊接过吕蒙还他的钥匙,不得不承认,今晚他没有失态,多亏他一直陪在身边。

“不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拿人钱财,替人分忧,不是吗?再说陆先生你是公瑾的朋友。”吕蒙懒洋洋地笑道,狭长的眼角轻轻一抬,“既然已经到了我的地盘,陆先生何不进去喝一杯?”

HEAVEN CLUB,表面上看,只是个俱乐部,但内行人都知道,这是本市生意最红火的牛郎店。

一入夜,出现在店里的,不是前来买醉的收入颇丰的OL,便是寂寞的贵妇,当然,其中也不乏出手阔绰的男客。

吕蒙就是HEAVEN CLUB里的NO.1,头牌牛郎,经周瑜介绍,最近被陆逊重金”包”下,成为他随传随到的“恋人”。

吕蒙长相俊美、谈吐风趣、调情手段又高明至极,男女通吃,不过他的客人大多以女子为主,毕竟他并非同性恋,明明有舒服惬意的“水路”好走,除非万不得已,他才不想去走那活受罪的“旱路”。

吕蒙很早就入这一行,形形色色的客人也见了不少,像陆逊这种人,却是生平第一次见到。

经周瑜介绍,陆逊花大价钱包下他,却并非真的要和他发生什么关系,只需他做名义上的恋人而已。

不必付出任何”身体劳动”,也无须费尽心机讨好对方,再说看在周瑜的面子上,只要挤出点假表情,演演戏,自有大把的银子流入口袋,这么好的事,去哪里找,吕蒙自然一口应承下来。

今晚的生日聚会,算是他第一次正式出场。

初见到孙权时,吕蒙大吃一惊。

原以为,让陆逊如此煞费苦心的对象,必是和他一样俊美非凡的人物,没想到,却只是一个外貌平平无奇、甚至还有腿疾的男子。这样的男子,大街上根本一抓一大把,到底有什么过人之处?

吕蒙观察了半天,发现孙权除了性情比别人更温和一点外,并没有什么独到之处,然而陆逊对他却如此用心良苦,愈发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陆先生,一个人,想必长夜漫漫吧,不想找个人替你分忧解愁吗?”吕蒙露出自信无人能挡的笑容,虽然他随时随地都在乱洒荷尔蒙,但陆逊深藏在眼底的悒郁,仍是触动了他内心深处的一根细弦。

并非刻意的挑逗,他只是难得好心,想安慰一个人而已。像陆逊这样的男子,连同为男人的他,都忍不住有心动的感觉。

陆逊却淡淡一笑,婉转拒绝了,“不用了,谢谢你的好意,我还是早点回家休息吧。”

“那……下一次是什么时候见面?”吕蒙问道。

“看情况,如有需要,我会再打电话给你。还有帮我感谢周副总。”

眼见陆逊打开车门,就欲离开,吕蒙忍不住扬声问:“那个孙教授的二弟,到底有哪里好?TMD,孙家人真是妖孽,连最差的那个,半个残废都有人稀罕!!”

好到他不惜重金,包下他,只为了在生日聚会上,演一出情深意浓的恋人戏剧给他看?可那个叫孙权的男人,身边明明已经有了别人,眼中根本没有他的存在。

陆逊看着他,“你从来都没有爱过什么人吧。”

“谁说的,我……我可是牛郎,出卖爱情的牛郎。”吕蒙吊儿郎当地说,许是觉得他的问题有点可笑。

因为吕蒙爱的人重来不看他一眼,公瑾……再说牛郎有什么爱情可言?

“那你是永远不会明白的,再见。”陆逊干净利索地关上车门,绝尘而去。

是啊,他是不明白,更无法理解像陆逊这种毫无意义的举动。在他眼中,所谓的“爱情”,只是一个把女人兜里的钱全骗光的有效工具,除此外,再无其它。再说,他眼内的人从来不肯正眼看他一眼。

收回视线,吕蒙看了一眼”HEAVEN CLUB”星光璀璨的招牌,静默了一会。扬起唇角,整了整领带,踌躇满志地大步走了进去。
[ 此帖被生子当如孙仲谋在2013-12-11 17:24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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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表于: 2013-12-11  
Re:[原创][主权逊]仙人球的爱情(12.11)(第15章)【新坑】
第十五章

自那以后,陆逊就经常带着吕蒙,出现在和孙权他们的聚会中。因为身边都有了“恋人”,气氛变得融洽自然多了,而陆逊也发现有个假恋人的好处,不会显得突兀,不会有“电灯泡”的感觉,还可以随时随地借他来隐藏自己的情绪。

吕蒙是个很懂得察言观色的人,知情识趣,总是在细微处,替他着想,并为他掩饰,这些贴心之处,从某种程度而言,也是他身为NO.1头牌牛郎的独特个人魅力吧。

和孙权他们见面,对陆逊而言,是一种折磨,但若是不见面,更是一种煎熬。

时间就在这种反复的折磨和煎熬中,悄然度过。

凉爽的秋季转瞬即逝,一眨眼,就迎来了万物萧条的冬天。

B&P大厦。

“陆副总。”

听到朱然的声音,陆逊停下脚步,转过身,笑道:“朱经理,你最气色看起来不错啊。”

经过产品重组后,B&P准确地掌握住了市场的脉搏,连续推出好几款时尚的保健电子产品,大受客户好评,订单如雪片般向销售部飞来。

这几天看到朱然,不但笑得合不拢嘴,连走路姿势,都轻快得足可用“飘”这个字来形容。

“呵呵,托福托福。”朱然咧嘴笑着,和陆逊肩并肩朝电梯走去。

“对了,陆副总知道小潘辞职的事吗?”阻燃很不经意地提出了这个问题。

“小潘辞职了?”陆逊大吃一惊,猛地停住脚步。

“你一点也不知道?”朱然也愣了,他还以为他早就知情。

“怎么回事?”陆逊蹙起眉心。

“就在这个星期一,小潘突然向我递了辞呈,说是自己不适合当销售员,我也不好多问。从下周起,他就可以不用再来上班了,现在只是做一些交接工作而已。30分钟前,他的辞呈已经由周副总批准了。正发向人事部。”

“他可从来没有对我提过。”陆逊愕然道。

明明前个星期,还见过他们一次,小潘却连半点风声都没有透露。

“现在的年轻人嘛,脑子转得太快,做事全凭高兴,从不考虑前因后果。前一刻做得好好的,也许下一刻不开心了,就马上跳槽,谁知道呢。不过陆副总,坦白而言,像小潘这样做事漫不经心、成天打混的员工辞职,对我们公司来讲,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陆逊不禁苦笑。

和朱然分手后,陆逊立即拿起手机,拨打小潘的电话。

等接通后,他劈头就问:“刚才我听朱经理说,你提出辞呈,到底怎么回事?”

“陆大哥你知道了?是这样的,最近有个许昌老乡找到我,她在这里开公司的,想叫我去帮她的忙。我觉得不好推辞,就答应了,没有事先给你打招呼,真不好意思。”

“孙权知道你辞职的事吗?”陆逊问道。

“仲谋当然知道,而且他也很赞成我这么做。”

“是这样……”陆逊沉默了,“既然你要帮老乡的忙,我也不好阻拦,你自己小心,好好给别人做事。”

“知道,谢谢陆大哥。”

“不客气。”

陆逊挂断电话,不知怎的,眼皮一阵狂跳,内心涌上不祥的预感。

自那后,陆逊就没再见过小潘。

渐渐逼近年关,公司有一堆事务要处理,陆逊忙得分身乏术,经常半夜三更才回家,不要说和朋友们聚会了,就连自己的亲人,都极少打电话联络。

等逼得人团团转的忙碌稍稍缓和下来后,陆逊才终于意识到,自己似乎很久没有听到孙权他们的消息了。

也许该打个电话联络一下,问问他们是否都好……

把玩着精巧的手机,翻出联络人地址簿,在“孙权”这三个字上凝视了良久,陆逊最终还是没有按下发送键。

扔下手机,闭目躺在沙发上,他任自己陷入无声的黑暗中。

世事大半很奇妙,愈是刻意,愈发求之不得,但若任其自然,反而能柳暗花明又一村。

在完全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陆逊面对面遇到孙权。

当时,他正在一家位于西区的蔬菜超市购物,这家他平时并不常去,只是今天刚好办完事回来,顺道经过,就想着去随便逛逛,没想到会这么巧,遇到同样也在选购食物的孙权。

看到陆逊正往手推车里扔小青菜,车内还堆了不少时蔬瓜果时,孙权不由睁大了眼睛,在打招呼之前,一句话就脱口而出,“你会做菜?”

“是啊,一个人无聊,自己就照着食谱学会了。干嘛这样看着我,很奇怪吗?”陆逊把挑好的一把茄子放进去,手法之娴熟老练,怎么看怎么像做惯家事的“家庭煮夫”。

“没想到,真的做梦也没想到,你居然有一天会自己做菜……”孙权喃喃发出感叹。

“自从你走后,有很多事情,我都学会了。”陆逊淡淡地说。

孙权一怔,看着他。

这还是他从许昌回来后,这么久以来,第一次认真凝视他,如果撇开两人身边川流不息的路人,几乎可算是他们第一次“单独相处”。

他看上去依旧俊美得惊人,只是,原先锋芒毕露的傲慢和自信,悉数化为眼眸深处淡然的微光,若非那里还不时有星芒跳跃,他几乎快认不出来,眼前这个神色沉稳的男子,真的就是陆逊。

沧海桑田,人事变迁。

这样的改变,到底是为了什么?为了谁?

孙权不去深究,也不敢去深究,因为他知道,再深究下去也没有任何意义,只是徒增心痛罢了。

他身边,已经有了完美出色的恋人,一如他所愿。而他也已经有了恋人,这一世,他和他是不行了。

也许来生吧,如果还有来生的话。

看着昔日深爱过的对象,孙权露出温柔的笑容,“吕蒙呢,怎么没陪着你?”

“他最近工作比较忙,我也有好几天没看到他了。”陆逊面不改色,漫天扯谎,“小潘呢,今天没有跟在你身边?”

“小潘啊,最近他换了工作,也是很忙,经常深更半夜才回来。算起来,这个星期和他见面的次数,可谓屈指可数。”孙权苦笑道,“虽然我很希望他能在B&P做下去,但他却说自己并不是很喜欢这个工作。他就是这样,小孩子脾气,怕吃苦受累,枉费你当初的一片好心。”

“没有的事。”陆逊连忙道:“多去外面历练一下,对小潘而言,也是好事,他毕竟还年轻,耐心点。你也说过面对年轻人要耐心点的。”

“没错,你说的有道理。”孙权感慨地看着他,他真的成熟很多,无论言谈,还是举止,都和以前判若两人。

陆逊看了看他的手推车,奇怪地说:“你没买多少东西啊,两个人够吃吗?”

“只是给我一个人的,小潘最近都不怎么回家吃饭。”

“新工作刚开始时,谁都难免手忙脚乱,过一阵子,等他适应就好了。”陆逊安慰他道。

“但愿如此。”并没有露出料想中释怀的笑容,孙权只是暖昧地弯了弯嘴角,眼神却渐渐黯淡下来。

陆逊看在眼里,眼皮一跳,心中不祥的预感,愈来愈强烈。

周日,街上人潮涌动,车水马龙,一片繁忙景象。

“伯言,这边这边。”

迈入”环亚酒店”一楼富丽堂皇的咖啡座,陆逊一眼就看到,刚从英国回来的小乔正向他挥手。

坐在她身边的,是她已交往两年的男友Lester。Lester是中英混血,这次小乔去英国,一方面是为了工作,要写几期关于时装的采访稿,另一方面,则是为了拜会对方的父母。

“一个月没见,总算知道回来,乔姨妈,你是不是已经玩得乐不思蜀了?”向Lester打了个招呼,陆逊含笑拉过椅子坐下。

小乔看上去春光满面,和Lester双手紧扣,看来好事已近。

“怎么会呢,有伯言在这里,我怎么会舍不得回来?”小乔笑道。

“哦?有Lester在你身旁,我会相信才怪。”陆逊打趣她。

“什么嘛,我是那种重色轻友的人吗?死小鹿。”小乔不悦地瞪着他。

“是是,你当然不是。乔姐姐是世界上最好的朋友。”陆逊笑道。

“伯言,有件事我想宣布。”小乔认真地看着他,“我和Lester打算在年底结婚,你愿不愿意做我们的证婚人?”

虽说是意料之中的好消息,但喜悦还是瞬间席卷了陆逊心头。

“太好了,恭喜你们,我当然非常乐意!”

“谢谢,我就知道伯言肯定没问题的。”

看着小乔如花般美丽的笑靥,陆逊止不住微微上扬的唇角,好友终于如愿以偿,有了幸福的归宿,这份快乐,连带感染了他的心情。

接下来,小乔兴致勃勃地谈到婚礼的安排,西式还是中式,请多少人,规模如何,去哪里渡蜜月等等,订下婚期是很容易,但结婚前的准备工作,却是项巨大繁琐的工程。

陆逊几乎可以预见,今后很长一段日子,他的空闲时间都会被小乔的婚事所占据,当然,他甘之如饴。

谈兴正浓时,游移的目光微微一抬,无意捕捉到一抹熟悉的影子,当时还未曾在意,一秒后,陆逊立即醒悟过来,猛地闭上嘴,掉头直直盯着刚才那抹身影……

“伯言,你怎么了?”顺着他的视线,小乔看过去,不禁愕然轻呼,“这不是孙权的那个小潘吗,他怎么会在这里?”

“是啊……”陆逊下意识应着,目光死死地盯着刚从酒店大厅里走出来的一对男女。

男的是小潘没错,女的,却是一位他从未见过的女子,不,更确切地说,应该是位“女士”。虽然涂着厚厚的粉底,穿着颜色鲜艳的大衣,但年龄的痕迹,却不是高档化妆品所能轻易遮盖的。

小潘很亲热地搂着那位女士的肩膀,还不时俯下身,在她耳畔低语,惹得她咯咯轻笑……

若非太过熟悉这个身影,陆逊会以为自己认错人了!

只见小潘全身焕然一新,穿着一看便知身价不菲的名牌服饰,颜色花俏得很,头发烫染成棕黄色,有几缕还挑染成了醒目的金色,摇身一变,和时下的街头青年一样,成了哈日族,跟第一次见他时的朴素相比,简直天差地别!

陆逊倏地站起来,疾走几步,挡在他们面前。

“陆……陆大哥……”小潘一看到是他,整个人呆住,血色顿时从脸上褪去。

“小潘,这是谁啊?”大概是陆逊的表情太过可怕,陌生女子不悦地拉了小潘的衣袖。

近距离观看,陆逊更确定了自己的猜测。

这个女人看上去最起码有三十五岁以上,眼角都露出细细的皱纹,和小潘在一起,明显是姐弟配。

“甄经理,这是我的一位老朋友。不好意思,你能不能先走,我们有几句话要谈,等谈完了,我马上过来。”小潘对那女子小声说。

“那你快一点。”女子面色不善,看看陆逊,再看看他,板着一张脸,走了出去。

“怎么回事?”陆逊冷冷看着小潘,面似寒霜。

“这个……呃……那个……”小潘支支吾吾,半天憋不出一个字来。

顾不得小乔等人,陆逊一把扯过小潘,在众目睽睽下,将他像老鹰拎小鸡般,拎到男用洗手间。

“陆大哥,好痛,放开我啦……”小潘大呼小叫,陆逊则一转身锁上洗手间的门,不让别人进来。

“你上次说的许昌老乡,就是那个女人?你和她到底是什么关系?”陆逊双手抱胸,冷冷倚在洗手台前。

“就是她没错……”小潘忐忑不安地看着他铁青的脸色,“她的确是许昌人,叫甄宓,一个离异的女人,我们以前许昌学校的校董的前儿媳妇,她开了一家电器商店,很能干。以前见过几次面。前几天我是在跑业务的时候和她认识的,因为大家都是老乡,彼此感觉都很亲切,然后,就渐渐混熟了……”

“什么时候开始和她混在一起?是不是你突然辞职的时候?”陆逊打断他,直接了当地问。

“呃……差不多就是那个时候。”小潘讪讪地抓了抓头发。

陆逊心里一震,原来他这么早就已经出轨了!

花心劈腿的混蛋!

那上次在超市看到孙权……

回想起来,陆逊不由得呼吸一窒,难怪最近他的眼皮一直跳个不停,难怪那天看到他,孙权的表情那么微妙,暖昧的笑容、黯淡的眼神……原来这一切都不是他的错觉,可他却什么都没说!

“为什么!?”陆逊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他知道自己所丢掉的,到底是怎样宝贵的东西吗!

“我觉得……我可能还是喜欢女人的。虽然仲谋哥很照顾我,我也很感激他,但要一辈子和一个男人在一起,我觉得自己还没有那么大的勇气。最近,公寓楼里的邻居似乎也猜到我和仲谋哥的关系,整天指着我们背地里指指点点的,仲谋哥不在意,可我却受不了。再说,孙副导师不愿意接受我那样的小混混,她心目中的二嫂是像陆大哥你那样的美人,上次仲谋哥生日之前,孙副导师因为跟我闹了一顿而赌气申请去西川大学讲课的,而仲谋哥的家人因为她的诬陷而没来今年的生日聚会的。我跟仲谋……孙导师在一起好累啊!所以结束了……”

小潘低垂着头,一只脚下意识地蹭着地面,“认识了甄大姐后,我觉得她不错,虽然有点凶,但很会照顾人,对我也好。和女人在一起的感觉,果然还是和男人完全不同。我以前都没怎么和女生交往过,一直以为自己只爱男生,现在看来,其实不是,对女人我也很行啊。我知道,她看上去年纪比我大一点,但我也有自知之明,像我这样其貌不扬、一无是处的小混混,没几个正经女人看得上,她愿意和我在一起,已经很不错了。”

“那孙权怎么办,你和他有四年的感情啊,就这么放弃了吗?”陆逊沉声道。

想起男人,他的心里不由纠结成一团。

当时,曾坚定地说着要对小潘一生忠诚的他,可曾想过,他竟有被先背叛的那一天?

虽说出于个人的私心,他巴不得他们分手,但一想到男人会遭受怎样的打击,陆逊就宁愿他们还在一起。

小潘抬起头,眼中有一丝愧疚之色,但脸上的坚定,却分明告诉陆逊,他已经做出了决定。

“对不起,陆大哥。我知道,一切都是我不对,但是,我还是想要过正常人的生活。如果你想揍我的话,就动手吧!”

这句话让陆逊失声冷笑,“这是你和他之间的事,我又有什么资格插手过问?”

依孙权的性格,根本会一声不吭,任他走吧,那他又何必枉作小人?

原来他们的感情早就有了裂缝,但孙权却守口如瓶,一点风声都不透露,这其间他们也见过几次面,他竟隐藏得滴水不漏,他还当他是朋友吗,或只是纯粹把他当成外人而已?

一时间,陆逊不禁心潮起伏,既是苦涩,又是悲伤。

“陆大哥,对不起,我真的要走了,她还在等我。”小潘打开门锁,略一停顿。

“对了,上个星期,我就从仲谋哥……孙导师那里搬了出来。如果你有空的话,替我去看看他吧。”说罢,他就走了出去。

混蛋!

脚步声渐渐消失,陆逊忍不住一拳砸上大理石面的洗手台,钻心的痛,顿时自指节处蔓延开来。

他不知道,这痛是因为小潘像丢弃垃圾一样丢掉孙权,还是在气孙权守口如瓶的缄默,让他觉得,因他俩在一起的和谐画面而黯自神伤的自己,简直像个十足的傻瓜一样!

怀着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恼怒心情,陆逊简短地和小乔告别后,就直接杀到孙权家里。

据他所知,孙权应该在五点左右就下班了,然而,一直等到华灯初上、夜凉似水,也不见男人的踪影。

这家伙……

按捺住自己焦燥的心情,陆逊把抽剩的烟头扔到地上,用脚踩灭,马上又点了一根,狠狠吸了一大口,任有害的气体在肺部周游一圈后,才缓缓地、解愤般把它吐出来……

不知过了多久,楼道处,终于传来熟悉的脚步声……

一个摇摇晃晃的黑影冒出头来,脚步踉跄,走到陆逊身边,晃了晃,差点摔倒。

陆逊连忙一把将他扶住,后者抓住他的手臂,把脸凑近,看了半天,突然咧嘴一笑,“伯言,怎么是你?”

他一说话,便扑面传来一股浓重的酒臭味,陆逊不由皱了皱眉,“你去喝酒了?”

“嗯,喝了一点。”

孙权嘻嘻笑着,又喷出一股酒气,然后摸出钥匙开门,却几次都对不准,最后还是陆逊看不过去,把住他的手,才打开了房门。

一进门,陆逊立即把灯拧亮。

入目所及的客厅,一片凌乱,让他倒抽一口凉气。

碗筷四处摊在餐桌上,甚至还有吃剩的食物,散发着一股馊味,报纸杂志随处可见,衣服乱扔在椅子和沙发上,向前走了几步,发现踩到了什么,一低头,即看到不少未拆开的信件,就这样任意丢在玄关处。

他印象中的男人,从来都是整洁干净、清清爽爽的,从未见他这么邋遢过。

挣脱陆逊的搀扶,孙权往前走了几步,跌入沙发中,一动不动。

“你还好吧?”陆逊担心地坐在他身边。

“渴……”孙权微睁开眼睛,含糊地吐出一个字,近距离观察,他眼中布满血丝,想必是好几天没睡了。

“你等一下,我给你倒水。”

陆逊连忙到厨房,晃了晃水壶,却空空如也,于是接了点水开始烧,然后打开冰箱,所幸找到一瓶矿泉水,于是拿过来,捧住男人的头,慢慢喂他喝下……

大概真的有点渴了,孙权就着他的手,急切地大口喝起水来,喉结上下起伏,下巴有一层青青的胡渣,整个人似乎瘦多了。

这副颓废的模样,让陆逊整颗心都揪到了一起,先前的怒火,早已消失无形。

在沙发里静静躺了一会儿,似乎感觉好过一些,孙权微睁开眼,看着陆逊,略显疲倦地问:”伯言,你怎么会在这里?”

“今天,我看到小潘和……”陆逊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男人的眼睛虽然安静,却有无法掩饰的沉痛。

“我知道。”动了动嘴唇,孙权缓缓吐出一句。

“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陆逊忍不住问他。

“我不想伯言你担心。”淡淡一句话,堵住了他所有未出口的指责。

又是这种自以为是的体贴!

真是够了,陆逊不知道是该感激,还是该痛恨。

“其实,在小潘正式和我说,要从B&P辞职前,我就隐隐觉得有些不对。本来觉得他跟香香可以磨合一会的,可是在他跟香香闹翻后,他就开始一天比一天更晚回家,和我在一起时,也是心不在焉的,身上还隐隐有女人的香水味……”孙权叹息一声,悠悠道:“我一直在等,等他向我解释,等他回头。只要他愿意回到我身边,我就打算什么都不问,当一切都没发生过。可是,他最终还是决定搬走……”

陆逊半晌说不出话来,胸口一片窒息的冰凉,就像被一柄寒气四溢的利刃深深刺中。

“你……就这么喜欢他?”好不容易,他才干涩地挤出这么一句。

“是啊,四年的感情,不是那么说放就放的。”孙权凝视着他,露出苦笑,“我一直以为,我会和他在一起。一开始是他主动,是他让我觉得,原来像我这样的人,也是有人喜欢的;是他让我的感情,有了一个安身之处;是他,让我这些年来,都有人陪伴、有人关心。不管结局如何,这些让人一想就觉得温暖的东西,我不会轻易忘记。”

陆逊垂下头,指甲深深掐入掌心……

他爱他,这个男人,也许是真心爱着小潘。

一想到这里,他就痛得说不出说话来!

以前,他还抱着一丝幻想、一丝自满,自满于男人虽然喜欢小潘,却绝不会像爱自己那样爱他。毕竟他对他说爱他,却只说要对小潘忠诚。

当年那句告白,既是一道死刑判决书,同时,也是他的救赎,是他到今天,不管再怎样心痛,都能强忍住并待在男人身边的所有精神支柱。

然而,他却忽视了时间的力量。

五年,整整五年,他和孙权有五年的空白,而孙权和小潘,却有五年朝夕相处的时间!

仲谋!

时间还不够说明问题吗?

时间无法把喜欢变成爱吗?

时间不会让他把他渐渐淡忘,把昔日说过的爱语,全部化为风中的透明吗!?

时间给出了最好的答案、对他而言最残忍的事实。

他没有想到,他竟在乎小潘到这个地步,而小潘的背叛,又让他受打击到如此地步。

为什么要看着别人,为什么要为别人受伤?他明明说过爱他,他在乎的,应该是他,而不是别人啊!

难道,是因为已经不再爱了?

早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不再爱了?

猜想着这个可能性,陆逊觉得自己全身的血液,一下子降到零度,内心因这极度严寒,而瑟瑟发起抖来。

“伯言你怎么了,是在替我难过吗?别担心,我只是需要一段时间接受而已,我会好的,一定会好起来的。”

误以为他在替他难过,孙权抬起手,安慰似地拍了拍他的手背,陆逊再也忍不住,一把死死握住他的手,力道之大,让孙权都有点吃痛,小过他没有抱怨,只是朝他露出淡淡的微笑。

“伯言,你变得温柔了,真的是个温柔的好男人啊。”

喉头涌上一股热潮,令陆逊无法言语……

多感受一点,多看我几眼,多发掘我的好,我真的和以前截然不同了,而这些改变,全都是因为你啊!

我爱你,你不也说会一直爱着我吗,那就不要轻易去爱上别人啊。不要为别人那么受伤,他走了,还有我,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所以,今后看我,只看我一个人,好不好?

你当年留给我的那两盆宝贝等着你的回归呢!我把它们照顾得好好的。你以后爱我好不好?

陆逊咬牙看着男人,内心发出绝望的呐喊,可男人不但没有听到,反而累了似地闭上眼眸,翻了个身,顿时抽出被他握住的手指,然后背对着他,渐渐进入梦乡……

替他盖上厚毛毯,陆逊坐在沙发另一端,沉默凝视着男人的背影,一直没有合眼。

冬季深夜,滴水成冰,在彻骨的寒冷中,他就这么坐着,一动不动,仿佛已成一座冰雕。

[ 此帖被生子当如孙仲谋在2013-12-11 20:04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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