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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架空][伪魏晋] 乘鹤(短篇首楼完结)
大胖桃子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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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08-04  

[架空][伪魏晋] 乘鹤(短篇首楼完结)

管理提醒: 本帖被 安娜洛奇 从 乱石穿空(衍生相关) 移动到本区(2014-08-20)
悲桑地爬来发文……其实这不是一篇同人,如果不能发的话请版主删帖。

注在文前:

1. 本文架空,但是有很明显的模仿痕迹,可以当作魏晋的平行世界来看。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某对魏晋史知之甚少,不想写崩他们,与其牵强附会不如自力更生。考据党手下留情OTL……

2. 所有人物均为杜撰,也有不止一个原型,对应了哪些人可自由心证。

3. 在别的时空见过郦施同学的,咳,你们会发现他又以另一个身份穿越了。懒得起名的作者掩面飘过……



乘鹤


(一)

郦施把油灯调暗,小心地叹了口气。家里那位病了好久,若是还听他这么叹气,怕是更好不了。近年来因着病困的缘故,已经穷得快揭不开锅,好在大儿子早已娶妻生子自立门户,但小女儿还未嫁,还有的操心的。

他坐在阴影中发呆,直到灯快燃尽了,才终于下定决心。

旧衣箱里的东西不多,郦施抖着手伸进最下面,打开一个暗格,摸出一个布包裹来,拍干净上面的木屑尘土,仔细看了看,确认里面没有弄脏。这四十年来,曾经拥有的一切物件都已随时间逝去,唯有这个还留着。

嘴角不由得挂起一丝微笑,郦施又添了点灯油,挑高灯芯,一层层揭开包裹。那是一套衣服,做工相当精致华美,一眼看去就知道是不属于他的东西。最外面是长长的外衫,衣角绣着的白鹤栩栩如生,眼珠乌黑发亮,仿佛随着往事沉睡了四十年,一睁开眼,还是当年的样子。

这样的好衣服,可惜了。郦施瞄了一眼侧身睡在里面的妻子,她若是见到恐怕爱不释手,但这已是家里唯一还值点钱的东西,世道不好,温饱都顾不上,哪还能讲究什么呢。他年轻的时候其实也讲究过,跟公子一道,怎么讲究怎么来,只是那到底不是他的命。



郦施原本不叫郦施,他是个孤儿,只知道自己叫阿施(是不是这么写都不肯定),刚来到王家时才十二岁,那时小公子的贴身老仆发病过世了,小公子哭得昏天黑地,管事的实在扛不住,就把刚被捡回来的他拎进去,想着年纪差不多的孩子应该玩得来吧?只可惜,十二岁的穷人和十岁的有钱人,实际年龄相差甚远。

阿施刚进门,就被砸在脚边的一个香炉吓了一跳,抬眼一看,那位小公子一手拿着镇纸,一手拿着笔架,还待再扔。

最初的惊吓过后,阿施反而完全平静了下来,他默默地捡起香炉,用袖子把洒在地上的香灰抹干净,然后一言不发地靠边站好。小公子有点不太适应别人对自己毫无反应,作势把木头笔架扔了过去,却顺手放下了石头镇纸。

“你怎么不说话?”嘶哑的声音里还有没化去的哭腔。

“我想说的话会让公子生气。”

“你倒是说!”

阿施直视着双眼通红的小公子,慢慢地道:“我要是有一天能像他那样死就好了。躺在大宅子里的大床上,有人给做棺材,有人给送葬,有人……”有人为我哭。这一年,南方的某个国家寿终正寝,而在那之前,他离开了自己的家乡。

小公子愣住了,然后盯着地面上歪斜的笔架看了一会,小声说:“你把那个还给我。”

阿施依言照办,脸上还是没有什么表情,他甚至不太在乎是不是哄住了小公子,方才的那番话仿佛没有经过脑袋,只经过了心。

笔架折了一边,但还算能用,阿施把它重新架好,小公子扯了一支笔下来,歪着头问:“你叫什么名字?我叫王予之。”

“我叫阿施。”

“阿施?原来有人姓阿吗?”

“我没有姓。”说实话这是阿施最讨厌的一个问题。

“那你姓郦好了,来我写给你看……”小公子把他拉到书案的另一边,一笔一划地写起他的新名字。

彼时刚来不久的阿施还不知道,昨夜死去的老仆人,就姓郦。



于是一晃很多年,郦施幸运地掉在富贵人家里,作为王小公子的书僮,很快就学起了他的各种习气,读书写字饮酒嗑药,他都会一点点,但都一知半解,只是足够装模作样,足够当一个名士的随从。

王予之毫无意外地成为众人交口称赞的风流人物,尤其以书法闻名。他小时候的各种折腾事也被人说是“至情至性”,郦施曾听某大名士评价道:“王尚尔草书醉态横生,妙绝一时。”

经此人这么一说,慕名来求的人就多了起来。不过王公子当然是不会靠卖字维生的,他只是表示:“草书无他,好酒一坛,善饮者二人足矣。”然而能入他眼的善饮者毕竟极少,王予之也不总是醉着的,除了司马瞻来的时候。

司马瞻不是一个好收藏字画的人,有时候王予之随意写了一幅,他随意看了,然后便随意扔去不知什么地方了。

郦施本能地觉得自家公子跟姓司马的走太近不是好事,不过司马瞻人不错,稳重又不失雅趣,算是难得地讨人喜欢的宗室成员。郦施有时满怀希望地想,要是他能劝劝公子少吃点五石散就好了,那玩意比“跟什么人走太近”糟糕得多。

王予之兴致上来的时候也押着郦施一起吃药,但是第一次中伏之后他就学会了远远躲开。郦施不明白这玩意有什么好,让那么多人趋之若鹜。但他毕竟拦不住公子,只是在替他更衣的时候小心翼翼地,怕弄伤皮肤,心想:肌肤吹弹可破,哪里该是人生的!

可是年岁越长,王小公子越发得意忘形,没人劝得住他,甚至也有不少人欣赏他这般放浪形骸。可即便人人都这么说,郦施却摇头叹气:他才不是什么浪荡子。

在郦施看来,若真能为所欲为,才配叫放浪形骸,可这世上每个人都躲在自己的躯壳中,终究飞不到哪里去。王予之是个尤其重躯壳的人,他爱穿漂亮衣服,轻薄透亮层层叠叠,美其名曰:“人不好华服妖女,不知其可也。”

可就是这么个不打扮不出门的公子哥儿,却有一个奇怪的习惯,每隔半月要去洛水乘一次船,坐到对面,什么也不干,然后再坐回来。郦施回想起来,那天他去送司马瞻出京就国,他没上官船,只坐了普通的客舟,跟着大船一同渡过洛水,就这样送了一程。

回来的路上王予之沉默着,衣摆随着晃晃悠悠的小船飘然而动,水面上的风闻香追逐而来,吹得整船的人都熏熏然。郦施给他使眼色说,你好歹收敛点吧!人家动也不动,盯着什么也没有的水面看不知谁的倒影。

直到船尾摇桨的姑娘唱起了歌。她嗓子很好,甜而不腻,唱的是十九首之行行重行行。

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
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
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

郦施一听就暗叫不好,忙看向公子,果然这呆鸟一样的家伙一下就回了神,他抬头朝歌声传来的方向张望,却因为一个在船头一个在船尾,只能瞥见一片衣角,还有两朵可爱的细脚踝。

王予之看了一眼就没再找下去,收回神继续发呆,回到岸上拽着郦施就直接赶车回家。

当时郦施以为这样就完了,可是没完。三天后王予之突然说他想看洛水,又拉着他出门,还没到渡口时停了下来,说:“我跟你换件衣服。”

郦施目瞪口呆,没等他说不,王予之又改变主意了,“不行,你的衣服也不妥,我们另找人换一件。”

为所欲为的王小公子立马拦住了路上经过的一个卖药郎,软磨硬泡居然把人给拿下了,同意用自己的一身粗布衣服和药篓子换公子哥的宽袍大袖。郦施心头滴血啊,这要是早点交给自己办,可以赚不少差价呢!

于是细皮嫩肉的王予之摇身一变成了细皮嫩肉的卖药郎,怎么看怎么别扭。但不论旁人怎么想,有一种感觉是他从来不会有的:那就是别扭。

依然穿得像模像样的郦施被一个人留在岸上望穿洛水,他等了两个时辰才等到那船从对岸划回来,王予之面上颇见喜色,用一句话概括了他的行程:“她今日唱的是驱车上东门。”

郦施愣了一下,心思机敏的他很快反应过来,追问道:“你与她说上话了?”

王予之皱了皱眉,一脸不解:“我为何要与她说话?”

呃。我们如果喜欢一个女孩子不都是通常要先搭讪吗?不过郦施清楚他的脾性,尽管觉得不合规矩,但也没有多说什么,只笑了一声,默默地赶车载人回家。王予之看出了他的腹诽,淡淡地说:“你别告诉父亲,我听完十九首就不去了。”

为了看好王小公子,在那之后,郦施机灵地给自己也准备好了一套下等人装扮,好跟王予之一起上船。以半月为期,心有灵犀似的,王予之就开始了与十九姑娘(他这么叫她)的约会。

时节就这么缓急并流着,春水涨了又退,秋潮来了又走。

一晃九个月,十九首歌就快唱完了,最后那天到来之前王予之特别地焦虑,不停地自言自语道:“去是不去好?”好像不听那第十九支曲子,他们的关系(如果真有的话)就不会结束似的。

正当他举棋不定的时候,某个人替他做了决定。司马瞻回来了,这一次还大摇大摆地走了陆路。

宗室子弟出京不到一年就回来,而且还毫不避讳,这可是件极不寻常的事。上流社会的大人物们虽然整日清谈不问政治,但私底下却极为敏感,某些不寻常的流言也开始在隐秘的渠道传播开来。

王予之虽不算一无所知,但并无兴趣,听说好友回来的消息后十分高兴地扔下笔,仿佛终于有了个理由不去“分手”。但终究是有点舍不得,琢磨了一会后对郦施说:“你替我去,要听仔细。”

郦施只好自己驾着车到洛水边,像个傻子似的从这头渡到那头又从那头渡到这头。他不知道自己的机灵劲为什么全没了,他本可以当放假去随便哪个地方逍遥几个时辰,然后告诉公子他已经拜会过十九姑娘。

可他没有,他老老实实地上了船,在王予之常坐着的那个位子坐下,听着清亮的歌声从船头荡到船尾,仿佛岸边细细的芦苇穗子,挠得人心痒痒。

客从远方来,遗我一端绮。
相去万余里,故人心尚尔。
文彩双鸳鸯,裁为合欢被。
著以长相思,缘以结不解。
以胶投漆中,谁能别离此。



(二)

直到很多年后,郦施与妻子说起以前的事,他才知道原来当年的船家女是知道有王予之这么个人的。

“那天我在船头,迎风就闻着那香气,想是个大家公子,一时兴起才唱的歌。后来唱到第十九首的时候,他就没再来了。”十九姑娘这么说的时候,眼角泛起柔若春水的笑纹,郦施眼睛一眨也不眨地注视着她,伸手抚上那岁月吹皱的皮肤,心里想的还是和几十年前一模一样:她是这么美。

郦施和他家公子各听了十八首歌之后,也都遵守着某种不宣于口的约定,没有再去洛水边的渡口坐船了。他真正见到那位十九姑娘,是在大约两年之后的逃难途中。那时他已经不再是王小公子的书僮,而只是个无家可归的惊弓之鸟,但在人群中他还是一下子就辨认出了十九姑娘的声音。动乱将所有的别扭的粗暴地抹去,他很快就与她搭上话,两人结伴往南方而行。

再后来,她就成了他的妻子。



司马瞻一回来,王予之第一个给他大摆筵席接风洗尘,整个晚上闹得灯火通明的好不快活,第二天自然睡得日上三竿人事不知。此时有点耳目的人都知道这事了,包括隐居在山里的父亲大人。

在郦施近十年的的记忆中,这个一家之主都没发过那么大的脾气,他修身养性了半辈子,最不喜与人争执,成天游山玩水,心境平和如一抔死灰,那天居然从死灰里爆出了火星子。一向柔声细语的父亲大人严正着面孔命令道:

“今日起你哪里也不必去了,留在家里替我养花。阿施去把花谱找出来。”

郦施赶紧退下逃向书房,把每册书都捋了一遍,最后慢吞吞地走回去,在门旁驻足了一会。

“……翅膀硬了就能飞了?不知有多少暗箭盯着他!一旦有个万一,你要替他挡?”

“死有何惧?”王予之依旧满不在乎的语气。紧接着就是“啪”的一声耳光:

“混账东西!”

郦施忽然感觉脸上火辣辣的,好像自己也被打了似的。

那一巴掌仿佛甩掉了父亲大人的大部分怒气,他的语气冷静下来,却冰凉凉地说:“你一人死不足惜,我便只当养了盆花,莫要拖累你哥哥。”

养了盆花……郦施暗暗叹了口气,这位看似闲散的大人其实确是通透的,又或者,在他眼里,世事也就如花开花落一般,一年一度,几年一度,几百年一度,轮回往复,没甚好可惜。

等郦施回过神来,父子俩已经交流完毕,最终妥协的结果是:

“我不养花,我炼丹就是了。”

王予之说炼丹就炼丹,之后再也没有找过司马瞻,每日不是守在丹房就是进山采药,而且非要自己去。当时买的药篓子居然派上用场了,只是他不再穿那件粗布衣服,只吩咐郦施把它收起来好生保管。郦施把自己那套也洗好,把它们一起藏进竹编衣箱的最底层。

然而司马瞻却并没有消停,依然游刃于各个上流之家,不知何时起忽然变得炙手可热。王家大公子显然谨遵父亲的教诲,没有参与那些热热闹闹的聚会,一向迎来送往的庭院少见的有些冷清。

虽说这样很是无聊,但郦施也挺乐意过安生不折腾的日子。只不过,司马瞻并没有忘记自己的朋友。

那天阳光很好,是个大晴天,王予之套了件仙鹤纹样的大袖外衫说要出门采药。郦施照例驾车在山脚下等他,百无聊赖地坐了小半个时辰,忽然一个熟悉的人影从山口转弯处缓缓而来。骑在高头大马上悠然四顾的,正是司马瞻。

他依然一副很从容稳重的样子,仿佛一切都成竹在胸,与王予之惯常的满不在乎非常相配。若是放在一年前,郦施还会这样想,但现在他却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司马瞻显然不是来找自己的,他来干什么呢?

“听说你家公子最近迷上了兔毫,我来给他猎兔子。”他晃了晃别在背上的弓和箭,笑着说道。

“怎么好劳烦殿下?”郦施也满脸堆笑,“公子采药去了,也不知几时回来,这山里的沟壑深浅说不得,怕是未必能遇上呢。”

“无妨,遇上便遇上,遇不上便遇不上。”司马瞻轻甩皮鞭,一纵马就跑得没影了。



王予之挑了一处悬崖停下来休息,这地方景色宜人,可以俯视整个青翠的山谷。他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带着青草香气的泥土把他那件华美的外衫浸染得不成样子,但却一点也不在乎,他有时甚至觉得,把漂亮衣服弄脏是件挺有意思的事。又顺手抓了一把草叶,洒在自己脸上,粗糙的根茎和细毛刮得鼻子痒痒的,他忍不住笑起来,又抓了一把泥准备往额头抹去。

“我只听说有活人埋死人,未见过有死人埋活人,今日可长见识了!”

王予之的手停在半空,半晌没有动作,然后他慢慢转过身坐起来,仰头直视着司马瞻道:“君不见万物齐一,生死同归?”

“我只见故人相去万余里。”

“何当岁月逝,万里不为多。”王予之拍干净手上的泥,空笑了一声。

司马瞻脸上的表情稍微凝固了一下,他知道这短短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平静的水面下早已是暗流汹涌,随时可以卷起浪头将舟上的人吞噬。但这本就是他的计划,他还想要更多的东西,未来他必取之,过去也不愿放弃。

他又微笑道:“你哥称病不见我,我哥也这般恼人,只好来找你了。你看这兔子!”说着从身后不知哪里拎出一只长毛灰兔来,在王予之面前晃了晃,“皮毛剥下来可以扎成笔,兔肉我们烤了吃,今天晚上不醉不归?”

王予之差点就要说好,嘴角弯到一半忽然想起些什么,缓缓地说:“我哥是真的病了,你哥怕不是。”

司马瞻“哦”了一声,忽然莫名其妙地道:“其实你家老爷子……他嘴上不爱夸耀,心里却是把你当块宝,若是大儿子有个万一……”

“他会好的,你哥总有一天也会恢复。你定了回去的日子吗,到时我去送你。”

“你知道我哥再也不会好了。”

王予之盯住司马瞻,狠狠的目光像是要戳透对方,然后爆发出一阵大笑:“人生不过栖居一具皮囊而已!好与不好又有什么区别?”

他忽然腾地站起来,个头竟比司马瞻还高些,一脚踢开身旁的药篓子,那脆弱的玩意听话地滚远,毫无意识地冲出了崖边,连皮带草一声不响地落入深渊之中。他又一把扯下挂在身上已经划开几道口子的仙鹤纹外衫,指间用力,哗啦一声撕成了两半。

他接着撕衣服,只听华贵的料子裂开,发出尖细的求救声,但主人却充耳不闻,直到仙鹤的羽毛零落,线条优美的脖颈垂下,王予之把整件破碎的衣服卷成一团,往药篓子滚走的山崖下扔去,大声吼道:“不过是皮囊!皮囊!”

听起来既像大胜,又像惨败。

司马瞻心头一惊,上前一步想拉住他,却被王予之甩开。那人仿佛觉得撕掉一件衣服还不够泄愤,这一身上下的金丝银线都是自己的仇人,于是他开始扯仍然干净洁白的中衣,还有精致漂亮的腰带,柔软的衣料上绣着仙鹤的纹路,眼神灵动,展翅欲飞。但它们却是那么的虚伪软弱,披着灵性的面皮牢牢地挂在自己身上,扎进织物的细缝里,它们怎么就是不肯离开!

“都给我滚!滚!”

王予之把上衣也毁掉揉成一团,狠命向远方扔。但那团布料毕竟太轻薄,支持不到一半就散开了,飘飘地落在地上。王予之更怒:“什么仙?你们连飞也不会!”他走上前,想把地上惨白的布条踢到深谷里去,却被身后一股力道拽了回来。

“你不要命了!”司马瞻满脸惊惧地看着他,不顾对方挣扎一把箍住他的肩膀狠命往后拖,方才的距离,若是一不小心脚下一滑,王予之就真要驾鹤西去了。

王予之兀自还陷在那种突如其来的怒气中,仿佛非要和他的衣服同归于尽不可。司马瞻也怒,不知这家伙今日是发了什么疯,拼命作践自己,他把那人拦腰架在肩上,拱上候在一旁的马背,厉声道:“闹够了没有!”

说罢他也跳上马,拉住缰绳,掉头飞快地往山下驰去。




(三)

时隔多年,郦施又回到了南方的土地上。

他的家乡似乎已经从当年的惨淡光景中恢复过来,冬季的新雪覆盖了所有过往,颇给人一种万物更新的错觉。郦施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他好像总是从一个兵荒马乱的地方逃到另一个看似桃源仙乡的地方,安顿一段时间后又再逃开。

南下的路上几次遇险,东西丢了一半,若放在以往,郦施又要心疼地跳脚了,只是如今这个世道,生死也看得开了,至少家人还健在,能在一起便算得上是好时节。南方的大家族他不认识什么门路,挤不进去,现在行情也不好,幸而当初跟着公子炼丹的时候认会了不少草药,自己再琢磨琢磨也算半个大夫,就这样勉强过活。

尽管衣食都大不如前,他却感觉并不坏。他不再羡慕那个姓郦的老仆人了,他有妻子儿女,蹬腿那天不会倒毙街头无人收埋。郦施和十九姑娘曾经平静地讨论过这个问题:

“若我先死了,你就把我葬在昆山脚下,那儿风景好,会保佑孩儿们的。”

“可是有点远,要是去祭拜得走好久。”

“少去些呗。那么伤心做什么?”

十九姑娘终于点了点头,算是认同这个道理,然后交待自己的后事:“我就不要埋了,烧成灰洒在江里吧,我喜欢有水的地方。”

“你喜欢哪条江?”

“我们来时坐船经过的那条。”

郦施也点头答应,又道:“我会留下一点灰作纪念的。”

十九姑娘笑了,凑上去亲了他一口。



司马瞻从密林里冲出来的时候,还能从容不迫地跟郦施打了声招呼,他的声音掠风而过,只听得出大概是“我们先走了别告诉老爷子!”

郦施目瞪口呆地看着那两人一骑绝尘而去,恍惚间像是早年打闹地没正形的少年模样。他苦笑了一下,心想公子大概还是没法拒绝这人的。

等郦施驾车回到府里的时候,才发现似乎有点不对劲。王予之的外衫不见了,上衣也破破烂烂的,头发上沾着泥土草根,总之一身的狼藉。

他第一反应是:“公子,你又吃药了?”

王予之“哈”了一声,道:“不是药,是奇遇,明晚开宴你就晓得了。”

奇遇固然让人很有兴趣,不过郦施更担心的是后一句话,“可是……”

“父亲大人这几日访友去了,管不着我……再者,知道的人越多越好。”

几个月的冷清以来,王家的夜晚又一次灯火通明,这次不仅王予之的朋友来了,还有许多不认得的名流都来造访,郦施猜这多半是司马瞻的朋友。席上菜肴精美,席间歌舞醉人,宴后更少不了吹牛抬杠,留下几篇墨宝文章。

王予之果然有炼丹家的风范,他早早沐浴完毕,换了另一套更加轻薄华美的仙鹤道袍,衬得下面的肌肤通透如玉,手拿麈尾轻轻一摆,就能乘风而去。来客里有不少爱好丹道的雅士,大家互相一交流,就开始显摆起自己的成就来。

有人说自家的丹房里曾飞出过五彩云气,在屋顶上盘旋三日不去,众人一阵惊叹。

有人说自己磕了药后见仙人骑牛而来,可药效太短,仙人很快就走了,众人摇头惋惜。

有人说自己佛道双修,炉子烧坏后竟然烧出了舍利,众人哈哈大笑。

王予之掂着白玉的麈尾柄,轻轻敲了敲面前的酒盅,立时吸引了大家的注意:“我与诸位说一桩奇遇,谁若听了不信,我自罚一杯。”

郦施心里暗笑一声,准备去把酒满上,反正他是肯定不信。司马瞻环顾席间,心想这小子怕只是想喝酒而已,这下一人罚一杯,可够他喝的了。

“我昨日往山中寻一味药材,行至半山迷了路,落入一处云气缭绕的所在,抬头不见日光,低头不见尘泥,正在迷惑之间,忽闻一段笛声自云间而来。”

昨日明明是个大晴天!山上一朵云都没有!郦施心道,这是事实,只要长了眼睛都看得出来吧,可奇怪的是,大家好像都没有发现。

“我循笛声而去,行到一处绝崖,忽见一名老者,须发皆白,端坐崖边吹笛。那老者一见我,便不再吹笛,反问我所为何来。”

郦施往司马瞻的方向看去,以为这是他俩在开什么玩笑,却见那人微微皱着眉头,似乎也未料到王予之这番胡言乱语。

“我自以为他是长住山中之人,便问何处有药材,那老者却说药材好办,只须我给他一样东西,他便将仙丹拱手相送。”

“那莫不是仙人?”有人问道,“仙人也有所求吗?”

王予之微微一笑,接着道:“他只要我身上的衣服。”说着指了指自己套着的那件仙鹤外衫,与昨日那件同一款式,只是金线修边而非银线,郦施记得公子特别喜欢那上面的花纹。

“我只道药材稀世难求,衣冠不过身外之物,便答应了。谁知那老者拿去就穿,穿上之后,忽地竟化作一只白鹤!”

“那白鹤以人语道,仙丹也不过身外之物,要我不必强求,相逢既是机缘,待他与同伴说定了,便来接我一道归去!”

众人一时间默然无语。

这果然是一番奇遇,可真要相信未免过于无稽,大家面面相觑,但没有人注意到司马瞻的脸色微微一变。他到底还是从容的,很快大笑道:“敢问那仙鹤老可说了何时归去啊?他若不来接你,我是万不能相信的!”

大家也纷纷起哄,笑着叫道“不信不信!”

王予之一弹麈尾,淡淡说道:“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说罢平地忽然吹起一阵大风,轻轻松松穿堂而过,扫灭一盏盏灯烛,案上杯盘倾倒,一时间响作一团。室内登时暗不见光,今晚竟连月亮也没有照进来。

这是哪里来的阴风?郦施下意识地用手遮住眼睛,好像会有什么脏东西吹进来似的。不一会那阵风停了下来,只有嘈杂慌乱的人声填满某种可怕的寂静。

下人们忙重新点起蜡烛,把掉在地上的东西收拾干净,郦施一眼望去王予之的座位,人已不见踪影,只剩一套衣冠完完整整地留在席上。

再没有人说要罚他酒了。



郦施给惊吓得不是一点半点,在大家都开始丢魂之前,他找遍了整座宅子,最终竟然在自己的房间里发现了王予之。那家伙一丝不挂地,正在翻找自己小小的衣箱。他觉察到郦施,光裸的背部直了起来,却头也不回地说:

“你这就没件能穿的。”

一向伶俐的郦施很久都无法反应,他忽然有种深深的无力感,好像自己面对的再也不是十岁时那个可以轻易哄好的孩子了,他对王小公子再也没有任何办法了。他低低地说:“别再骗我,你这是疯了吗。”

语声里不带任何惯常的礼数,只有疲惫。

“我爱惜性命,也没有疯,你若是心疼,不如把那套衣服捡回来,送给你好了,就当我跟你换的。”王予之终于找到一件勉强还行的,自顾自地往身上套。

“今晚的宴会很好。你明天可以走了。”

什么?郦施怀疑自己听错了。王予之已经穿好衣服,见他呆愣的模样,又说了一遍:“这回听我的话,明天就走,离开这里。”




那天晚上最后的结果非常混乱,但是第二天在京城却传为了佳话。王予之的失踪给这件事添上了极其神秘又风雅的味道,每个人都在讨论他的奇遇,参加宴会的人则以自己见了他“最后一面”而倍觉荣幸。

郦施当然也不可能待下去了,只是与王小公子不一样,并没有白鹤来接他走。

后来发生的事证明了王予之真的没有疯,而且出人意料地清醒。仅仅一个月后就发生了政变,但跟预想中不一样,第一个发难者并不是司马瞻。尽管他后来也插了一脚,但最终局势演变得比“仙鹤来之夜”更加混乱,官兵军队地方武装个个好像春草一样风一吹就蓬勃生长,尊贵的殿下换了一个又一个,叫人再也看不出他们除了头衔之外还有哪里尊贵。

王家在这场动乱中居然撑了很久,不过也很是低迷了一阵。按郦施的想法,也许王予之的消失对老爷子来说并不是一件坏事,有些花儿不适合种在地里的时候,总是锄掉比较好。于是他也没有怨言,领了最后的工钱,带着那套金线绣的华美衣衫,离开了是非之地。

再后来,贵人们竟也跟着渡江往南方去了,包括郦施曾经侍奉过的那家人。局势稳定下来之后,久违的风流人物又再度出现。他们形容潇洒,仙风道骨,言谈之间倾倒众人,郦施恍惚觉得,当年的那个宴会并没有结束,也永远不会结束。

只有王予之,他与某个神通广大的仙人交换了衣服,乘鹤飞去了。




尾声

这个冬天并不太冷,郦施和他的新婚妻子,靠着彼此坐在船上,心头就像初雪过后的大地般安宁。

船里没有什么人,河里也没有什么水,好像天地间只有一个孤独的老者慢悠悠地摇着橹。郦施觉得这摇晃的感觉很熟悉,让他想起洛水,于是他拉起身边人的手,说:“你还记得那时候唱的第二首歌是什么吗?就在行行重行行之后?”

十九姑娘想了想道:“是驱车上东门。”

“再唱一次给我听吧?”

她瞥了一眼四周,微微笑着点头,虽然心里并不明白为什么郦施要听这一首。

“驱车上东门,遥望郭北墓。白杨何萧萧,松柏夹广路……”

原因当然只有郦施自己明白,当年洛水上的九个半月里,他和王予之各听了十八支歌。这本也足够好了,但在他心底里安放宝贝的小匣子里,还差一首没有收进去。

他终于拥有了一样王小公子没有的东西。

细软的嗓音低低地唱,只能刚好填满郦施的耳朵周围:

“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
  万岁更相送,贤圣莫能度。
  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
  不如饮美酒,被服纨与素。”



—完—


1:古诗十九首是萧统同学辑选的,也就是说在他之前很可能不止十九首,不过文里为了方便(以及我也做不出诗来)就约定俗成用十九这个数了。

2:从对应的平行历史时间来看,王予之是西晋人,跟东晋那几个很有名的王*之无关,跟整个真实的王家也无关,只是取的名字很像所以我就给他点了书法技能。

3:郦施说要长眠的昆山,即机云兄弟家那个小昆山,又是一个仙鹤之乡啊。嗯,郦施是吴国人。

4:郦施和十九姑娘为什么不合葬……我不知道,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嘛,想睡哪儿睡哪儿呗。
抽风注:咳,其实写完真的极其无力,剧情弱鸡又语死早,说都不会话了。魏晋毕竟逼格太高,我模仿不来……真的应该闭门读书,不要再写啥东西了。






[ 此帖被大胖桃子在2014-08-04 11:16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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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花三弄 威望 +6 2014-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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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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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08-04  
没有看的太懂啊,主要是对魏晋这段历史了解的太少了。不过还是要为在如此烈日炎炎下还写文的楼楼赞一个。
楼主留言:
我也不太了解其实……史盲掩面飘过……
山核桃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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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08-04  
说实在为了表扬一下还会出来写文的胖桃子,我必须出来吱一声,不过我跟楼上一样对晋的人物不太认识,希望楼主姑娘能来一段注释啥的
楼主留言:
那个……这文其实和历史关系不大(都是原创人物啊!),只是希望写出某种精神状态而已(看来我是失败了TVT)……
山核桃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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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08-05  
可是胖桃子你也说了,在你写作中也借用了不止一个原型,把你原创的角色和在他身上借用的原型列出来给我看一下么,这样对理解你文中要表达的精神状态也有帮助,其实这文写得不错,有你一贯的神神叨叨的灵异神仙风格,哈哈哈哈哈哈
楼主留言:
坛子崩了好久现在才看到不好意思……王予之借用了一些王子猷阮籍王衍还有华丽摇滚歌手,司马瞻是一个不科学的存在,只有郦施是属于神神叨叨的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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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22-03-09  
          
在散场之前,彼此再牵一次手,彼此再对视一回,之后爱与不爱,见与不见,都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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