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的文写的很好,历史向果然虐的人吐血:文章里陆逊无论从外型还是才华都接近公瑾,在这里他继承了都督的衣钵,也因此得到了年轻君王的青睐,年轻君王为圆少年梦曾渣他十三天,这十三天也证明了他的才华,所以智慧的君王绝然拜他为帅,给以充分信任;“这是自你领兵以来,所有江东臣民要求替换你的奏表,”他用一种几乎要将人盯穿的凌厉眼神看着陆逊,一字字道:“孤一页未翻,今天带到这里,全部交给你。”
案上的油灯被扔到竹简堆上,瞬间火起。陆逊渐渐觉得自己的双眼模糊了,他感到自己曾经塑造在心中的壁垒,就如同竹简一般,正在被这把火一点一点的湮没成灰,那份曾经有过的抗拒和戒备,刹那间烟消云散。
“主公……”他声带哽咽的深深俯首,再次抬起头时已经是一幅坚毅的面孔:“今日灯火之赐,永不敢忘。陆逊在您面前立誓,定会还您一把火,让蜀军有去无回!”
从这里可以看出年轻君主的霸气和智慧和御人之术,从而也点燃年轻将帅的至诚之心,再往后就是权君将印绶托付,与二人心心相映的十多年,然再生后的情感,也比不过“不管是什么样感情,在皇权面前,都是浮云。为了后世的千秋万代,纵是骨肉血缘,亦可割舍”正如文章里孙权这样:孙权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自苦?你说的没错,这一切都是朕自作自受,自作自受……”他喃喃地重复这几个字,全身颤抖,“可讽刺的是,如果有重来一次的机会,朕还是会做相同的决定……”,所以陆逊知道他会这样选,才将同心结付之一炬,才会说:“上天入地落黄泉,恩断情绝永不见……永不……相见,”哎,楼主我这碎了一地的玻璃心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