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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子当如孙仲谋 2013-03-29 22:37

[首发][古代架空][权逊策瑜]采桑子(借尸还魂文+雷文,慎入)[完结](聊斋风)

文案:

  因为不满兄长无声无息迎了个男人进家门,火大的孙权想尽法子要将狐狸精赶出去。正巧,他遇上了前来复仇的鬼──陆逊!

  同是天涯沦落人,又目标一致,孙权打算帮陆逊来个借、尸、还、魂!再用大红花轿抬回家,以便两人就近完成「猎狐大计」。

  但,形势比人强,孙权与陆逊反而落入狐狸精的圈套中,被迫假戏真做!

  婚礼是假,报仇是真,然而孙家二少爷却发现,自己开始悄悄的在意起那位好战友……


生子当如孙仲谋 2013-03-29 22:47
  第一章

  孙权气呼呼地踢开房门,由于用力过度,不只雕花的木门应声碎裂,就连他娇贵的玉脚都肿了起来。

  在房间里头整理的丫鬟步练师吓了一大跳,转头一看是二少爷,才松了一口气,见那雕花木门都给踢坏了,心想这二少爷八成又是被哪个不知死活的下人给气坏了。

  「二少爷,先喝口茶。」步练师机灵地端茶倒水,这孙家二少脾气暴躁,想要在他眼皮底下做事,皮就得绷紧一点。

  「嗯。」

  孙权气闷地端过茶水,毫无风范地仰头就灌,气度看起来就跟市井小民一样小,跟他那俊秀丰神的外貌一点都不配。

  步练师见茶水已乾,上前又倒了第二杯,有些痴迷地盯着他看,这容貌不知迷煞了多少大户小姐,偏偏他的脾气又没有人受得了,那些为他痴迷的姑娘家只好裹足不前,另择良夫。

  好看的容貌是不能当饭吃的,更何况谁受得了那三天两头就蹦蹦跳的火爆脾气?轻轻叹息,步练师真觉得这少爷是投错了胎,辜负了这潘安容貌。

  第二杯茶水也见底,孙权却不要步练师再倒,「碰」的一声将茶杯重重压在桌上,他满脸怒色,像是有人欠他钱却打死不还一样。

  「二少爷,又是谁惹你了?」

  步练师大着胆子问出口,因为她明白,要是不找出原因让他解解气,估计明儿个府里的下人又得遭殃了。

  孙权就在等步练师问他,但人家问题才问出口,他就觉得有一股火气不断上升,直要冲破他的喉咙,他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把莫名的火气压下。

  「哼。还不就是我大哥嘛!真真气死我了!」孙权咬牙切齿,那神情彷佛恨不得把对方拆吃入腹。

  「咦?大少爷?」这下子步练师可吃惊了,这孙府上一代的主人早死,几乎是大少爷孙策将年幼的二少爷一手养大,二少爷对谁发脾气都有可能,就是不可能生他大哥的气。

  大少爷对他来说,是比父亲更重要的存在呢。

  「对!就是大哥!真是气死我了!长这么大我还没受过这种气……」孙权开口又想嘀咕什么,却见步练师张大嘴巴,活像见鬼的表情。

  「喂!步练师,你傻啦?」

  孙权非常不悦,在孙家,除了大哥以外,就属他的地位最高了,这小妮子怎么可以在他要吐苦水时发呆呢?真是不敬业!

  「呃……那个,大少爷是怎么得罪您的?步练师……步练师洗耳恭听!」

  有些欲哭无泪,步练师没想到二少爷的脾气已经坏到连大少爷都要找麻烦的地步了,心想是不是该换个东家了。

  「大哥他啊……他真是……好好的女人他不找,居然迎个男人进门!邻居们现在都来笑话我们孙家,说孙家出了个兔儿爷!笑话!那娘们似的小崽子怎么看也不漂亮,大哥怎么就那么死心眼,非要迎他进门了呢……」

  步练师伸出双手,意图接住她觉得已经掉落的下巴,可惜,她什么都没有接到,冷风簌簌吹来,冻得她一双手动弹不得。

  奇怪,现在明明才入夏,怎么她觉得如置身冰窖呢?

  步练师抖着声音再问:「二少爷,您说……您说大少爷刚刚迎了一个男人进门?是也不是?」

  「是啊!」孙权说得口沫横飞,只差没比手画脚了,他怒道:「可恶!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认识的狐狸精,连个通知都没有就迎进门了,看那狐狸精一脸的狐媚,就知道专门在勾引男人,大哥怎么会这么不小心,让那个一身媚骨的男人给勾了去……

  「喂,步练师你哭什么啊?」

  孙权一脸莫名其妙,孙府的大少爷被一个坏男人拐走,应该是令人发指的一件事,怎么步练师的反应这么奇怪,豆大的泪珠一颗一颗掉呢?

  「大、大少爷喜欢男人……呜呜……他喜欢男人……」

  这叫步练师怎么能不哭?自从知道金玉其外的二少爷并不能荣登少女心目中的乘龙快婿宝座后,她早将注意力转移到年纪不大,事业经营得有声有色的大少爷身上。

  他虽然长得没二少爷俊,但是细看之下也比一般男子英挺,光是往男人群中一站,那出类拔萃的气质就折了多少少女心。

  孙权却误会步练师的意思,「对呀!很可惜对不对?全省城有多少姑娘想嫁给大哥啊,偏偏让那个死狐魅给捡了便宜,你说气不气人?」

  「我……呜呜……二少爷你是个笨蛋!」为什么要将这件晴天霹雳的消息告诉她?他不知道会碎了一地芳心吗?

  步练师脚一跺,泪流满面,瞪了孙权好几眼就夺门而出,惊得他不知如何是好。

  「喂!步练师你去哪里?你是我的丫鬟啊,回来──」

  这丫头该不会先去拜码头了吧?这府里的下人怎么一见着他就急着胳臂往外弯啊?

  一路冲到前厅,原本紧紧追逐的步练师给他追丢了,倒是让他撞见了让人火冒三丈的一幕──他的亲大哥,居然搂着刚进门的臭小子,一一为下人介绍。

  「这位就是我新迎进府的公子,他姓周,名瑜,字公瑾,以后你们见了他就要像见到我,尊重他要如同尊重我,明白吗?」

  明白的告示下人周瑜的身分,孙策搂着情人的手在下人面前毫不避嫌,惹得一干人等全都别开眼。

  孙权见状,一把火烧得更旺,他大步流星地走到周瑜面前,一把抓住他的领口,无视大哥的存在,使用蛮力将对方提了起来。

  「原来你真是那只姓周的狐狸啊!难怪那么臭!啧啧啧,那姿容比得上邻村的那个诸葛村夫了!都是妖孽。说,你是怎么勾引我哥哥的?他那么好,全省城的姑娘有一半非他不嫁你知道吗?现在给你一搅和,那些姑娘心都要碎啦!」

  骂到此处,他才明白方才步练师为何满脸泪痕转头就跑,原来那傻女孩一颗芳心全挂在大哥身上,做着麻雀变凤凰的美梦啊!

  孙策冷着一张脸,格开弟弟不规矩的双手,怒斥:「仲谋!不要没规没矩!从今以后你得喊公瑾一声大嫂,明白吗?」

  「大……大嫂?」

  孙权被吓到大舌头,一只手指着眼前那虽然貌美却一脸妖气的男人,一手捧着心,后退三步。

  「苍天不仁啊!大哥,你怎么可以娶个男人当老婆呢?这样会让孙家绝后的……呜呜,我们孙家怎么会这么惨啊?爹娘死得早,现在唯一能够继承家业的命脉又只要男人……你要我拿什么脸去见老爹老娘啊……」

  孙权也不顾众人五彩缤纷的脸色,当场在大厅里耍赖。

  还是孙策反应快,以眼神示意下人们全部退下,他的家务事不需要让其他人看到。等到全部走掉后,他一把扯起坐在地上耍赖的弟弟,一字一句问:「怎么,你对我喜欢男人非常有意见?」

  孙权脸上带着硬挤出的泪痕,假哭实在不符合他的形象,可是在府里形象一向威严有馀、慈爱不足的大哥偏偏不吃他那一套,他再怎么暴跳如雷,估计大哥也会把人接进来,如果是耍赖,那可就让大哥头痛了。

  「对啊……你怎么可以娶个男人?玩玩也就算了,这世道上有哪个人是真的会把男人娶回家?你这样会让街坊笑话的……」

  他自己也明白在下人间他的评价有多差,问题是大哥跟他不一样,他是省城里有名的黄金单身汉哩,这样一个有大好将来的青年,怎么可以把前途葬送在男人手中!

  「这是我的私事,外人想要怎么说随他们去。还有,就算我只要男人,孙府里还有你啊,除了我以外,你也可以为家里传宗接代,还是你忘了你其实是个男人?」

  掸掸身上的灰尘,孙策凌厉的视线扫向他唯一的弟弟,笑道:「我明白身上背负的责任,所以我绝对不会让孙家绝后,你放心吧,从明天开始,我会好好帮你物色全省城的好姑娘,让你成家。」

  啊?

  孙权脸上还淌着泪水,有些不能明白他亲亲大哥的话,不禁抬起头来与他直视,就看到那平常不苟言笑的大哥对他露出算计的笑容,这笑容他可不陌生,每回他谈成大生意时都会露出这种表情,府里的下人看到他这样笑都会躲得远远的,怎么这回……

  大哥怎么对自己笑得这么可怕啊?

  「大哥,你刚刚说什么啊?我好像听到什么成家什么姑娘……」孙权忍不住一阵恶寒,好像有不好的事情要发生在他身上……

  「你没听错啊。」

  新任大嫂软软暖暖的声音凑近他,吓得他不顾狼狈的身形一直往后退,直到背抵上厅里的太师椅为止。

  「你大哥的意思是说,既然他这辈子只认我为妻,那么,身为他唯一的弟弟──也就是孙家理所当然的顺位继承人,你必须背负起传宗接代的责任,从现在开始,我们俩会好好给你物色一名好姑娘,让你在今年内成亲生子。」

  孙权眨着眼睛消化那一长串的话,他好像听到在今年要成婚的蠢话耶……可是,他才刚满十九不是吗?府里的丫鬟除了步练师以外,见了他都跑得跟飞一样,他去哪里找老婆啊?

  ……不对!现在娶老婆的明明是大哥啊,为什么又要扯上他呢?他才不要年纪轻轻就被娘们的眼泪给淹死啊……

  后知后觉开始为自己哀号的孙权,终于明白自己被大哥算计了去。

  孙权穿着丝绸单衣,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今晚是大哥跟那个狐狸精的洞房花烛夜,虽然府里并没有张灯结彩,但为了让新人能够好好休息,晚饭过后很快就熄了灯,下人们也都乖乖滚回自己的房舍去,府里静得连一根针落地都能听到。

  这分明是逼人太甚!

  孙权气愤无比地从床上爬起,他怎么能够因为大哥被男狐狸精给迷了,他就得牺牲小我去成亲生子呢?女人那种软绵绵、动不动就哭的生物有什么好玩的?他一看就倒胃口,才不要呢!

  他一定要想想办法去破坏大哥跟狐狸精的感情,就算大哥真的喜欢男人好了,这世界上多的是温驯可爱的小男孩,怎么大哥偏偏要挑上那个长得像狐狸精的周瑜?啧,连名字都彷佛在昭告天下他是只狐狸精似的,取得真难听!

  该怎么做呢……

  孙权苦思冥想,终于给他想出一个好法子──今夜是洞房花烛夜,大哥跟那只狐狸精现在一定是在共度春宵,要把狐狸精赶出府的第一步,就是绝对不能让他跟大哥好起来!

  一打定主意,孙权就下床更衣,为免惊动睡在隔壁房的步练师,他蹑手蹑脚穿戴好衣物,拿起搁在床边、他平常用来打狗的粗树枝,悄悄走出房门。

  哼哼,死狐狸精,就算府里没有养狗咬不死你,但是我这根打狗棒打也打死你!

  孙权就这样一边哼哼笑着,一边遮遮掩掩走出了自己的院落。

  孙权心里是这样想的,他先假装有偷儿闯进府里,然后趁着府里乱成一团时,他再偷偷潜入大哥房里把狐狸精打个半死,事后再来个打死不承认,大哥他苦无证据,也不能把他怎样。

  狐狸精受了重伤后,就无法跟大哥圆房,这样至少可以拖个十天半个月,这段期间只要他威胁利诱府里的下人在食物里下巴豆,或者是处处给狐狸精难堪等等,相信他很快就会知难而退。

  再不行,他就到城南的道士观请来高手把他给收伏!哼,他就不相信一只小小的狐狸精斗得过他孙二少!

  手里紧紧抓着打狗棒,孙权凭藉着少许月光来到孙策的院落,他站在主人房外,正想一口气喊出「有小偷啊……」时,却被院里假山处的一抹阴影骇住。

  孙权揉揉眼睛,心想是不是自己看错了,再看一次时,发现那里真的有一抹阴影,比对了一下假山跟竹林的位置,发觉这阴影不可能是院里的造景形成的,原本理直气壮的气魄顿时软了半分。

  他吞了一口口水,打狗棒以蓄势待发的姿态拿在手里,缓缓靠近假山的阴影处,心里不断说服自己活到十九岁还不曾怕过什么东西,这一定只是小动物不小心跑进来而已。

  就在他一步一顿慢慢接近假山时,那抹阴影却动了起来,吓得孙权倒退三步,额上开始冒出冷汗,孙权伸手抹了一把汗,开始加快的心跳让他的脚步不稳。

  夏天夜里虽然闷热,但孙府盖在省城临郊地带,府里还引了溪流横亘而过,夜里绝对是清凉爽快,也因为引了外来的溪水,所以三不五时有一些野生动物会随着溪水漂流进府,上次他就在河里看到一只快溺毙的猫,这一回应该也是类似的小动物吧?应该是的!

  为了壮胆,孙权打算打草惊蛇,如果真是小动物的话,在听见他的声音后就会逃之夭夭,那他就可以继续他的赶狐狸精大计了。

  「谁在那里啊?」

  为了避免惊扰到其他人,孙权将声音压低,喊了一声后,那阴影却定在那里毫无反应。孙权一愣,该不是自己喊得太小声了吧?

  决定再接再厉,他又开口要喊,忽见那阴影从假山背后一闪而出,阴森森的绿光就这样经过他眼前,绕到另外一边的竹林里去,孙权被吓得目瞪口呆,不知该如何反应。

  半晌,打狗棒落地,孙权摸摸抖得厉害的双腿,再也没有勇气进去竹林里一探究竟,他虽然天不怕地不怕,可方才绿光一闪而过时,他明明看到一张脸对着他,那张脸上面眼睛突出、长舌露在嘴外……

  「啊……啊……」他明明张口想喊,却发现喉咙一点声音也没有,额上的冷汗越冒越多,当下,他决定要给狐狸精一天好日子过,今晚就姑且放过他吧!

  「呼呼呼……妈呀!」

  一口气奔回自己的院落,连抹汗都来不及,孙权以最快的速度脱衣上床,这时他才发觉自己的身体抖得有如秋风落叶一般,实在有损他男子汉的气概。

  拼命想闭上眼睛催眠自己方才那只是眼花,睡一觉醒来就没事了,可太过清明的理智又告诉他一切都是真的,他真的看见那东西了……

  他把头埋在棉被里,开始苦思自己怎么会遇上这种倒霉事,在府里住了十九年,可不曾让他碰上什么脏东西啊,府里不曾埋过任何死物,所以那东西绝对不是原本就存在,一定是外来的!

  转念一想,他是在周瑜进家门后才见鬼的,一定是周瑜那个衰鬼把脏东西给带进来了!

  「该死!」这狐狸精真不是好东西,一进府就带了脏东西,明天一早一定要告诉大哥,让他以一纸休书叫那狐狸精回家吃自己!顺便把他带来的脏东西一并打包带回家!

  「该死……」

  幽暗暗的房间里,也传来一声相同的叹息。

  孙权愣住,奇怪了,他房里不可能有回音啊,就算有回音好了,那声音怎么听怎么不对啊,绝对不是他孙二少充满男子气概的怒吼。

  那就是……

  孙权一把掀起棉被,瞧见一双发着绿光的眼睛正对着自己看,虽然表情略有变化,不过的确是他方才在孙策院落里看到的那个脏东西。

  「你、你哪位啊?」

  孙权的身子止不住地抖,直到把身上的棉被也给抖落地板时,他才惊觉自己已经没有防身的东西。

  那双绿色的眼睛盯着他看,而后缓缓下移,停在那因为汗透重衣而变得透明的丝质单衣。

  孙权也顺着脏东西的视线看向自己,发觉他的身体现在简直是一览无遗,全部让人看光光了,而且这个脏东西怎么看都是跟他同性别,干什么一直盯着他的身体看?

  怒从心中起,孙权被吓跑的胆子一下子又回来了,他质问:「喂!有什么好看的?这样很没礼貌耶!」同样都是男人,脱了衣服还不是一样,有什么好瞧的?

  那绿色的眼睛又抬起来,直视孙权的眼睛,孙权不甘示弱,狠狠瞪了回去。

  笑话,方才他是没有心理准备才被吓得屁滚尿流,现在已经知道对方是什么东西,恐惧自然淡了许多。

  「你长得很好看……」那绿眼男子缓缓说道,满布绿气的脸露出淡淡的微笑,此举却让孙权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废话!本少爷可是人称玉树临风的孙二少,当然长得好看!念在你嘴巴还挺甜的分上,如果现在马上乖乖滚出去,我就不找道士来收你!怎么样?」

  「不行……我不能走……」绿眼男子缓缓摇头,在床边寻了个位子坐下,雪白带绿的脸色靠近孙权俊挺的容貌,似乎想一亲芳泽。

  「喂!离我远一点!」孙权急忙越过脏东西跳下床,开玩笑!他家有一个大哥喜欢男人也就算了,为什么出现一只男鬼也喜欢男人啊?

  「我警告你!本少爷可不是好惹的,你要是再敢靠过来,我一定打得你魂飞魄散!」他说着说着捏紧拳头就要揍过去。

  那脏东西似乎瑟缩了一下,绿光也跟着闪动,孙权满意地看着自己恐吓的结果,发现他的男子气概居然强到连鬼都怕,不禁沾沾自喜。

  「别……我不能走……」男鬼再一次重复这句话,幽幽的绿光中,彷佛看见他颇为难受的表情。

  「为什么不能走?死人就该去死人的地方,难不成你想躲在这里吓人啊?」他也就罢了,反正吓过一回后,这鬼东西就对他失去效用了,可是府里其他人可不同,他们见了这可怕的鬼,说不定会吓破胆哩。

  「我要报仇……我要报仇……」男鬼张开深幽如黑洞的嘴巴,一直强调这句话,看起来似乎是受冤屈而死。

  「你要报仇?报什么仇?」孙权双手抱胸,好整以暇地看着这只男鬼,从方才到现在,他似乎一点伤人的意思也没有,全身上下唯一吓人的也只有绿光跟惨白的脸色,看起来很没有威胁性。

  「他害死我……我要报仇……」男鬼似乎有很多话要说,但话到嘴里却变成简单的字句。

  虽然简单,却足以让孙权明白他在说什么,「你是说,孙府里有人害死你,所以你要留下来报仇?」

  哇哇哇,这种冤案居然发生在他们孙府耶,可是,从他有记忆以来,孙府里的下人都是循规蹈矩的老实人,应该没人敢做这种事吧?

  男鬼缓缓点头,那哀怨的模样看起来就不像是骗人的,孙权开始沉思,孙府里究竟是谁有那种狗胆为非作歹。

  很快的,他想到了一个人。

  「害死你的人……是不是就住在方才那个种满竹子的院落?」他一开始是在大哥住的竹院发现他的,所以凶手最有可能住在那里。

  「是的……」

  「他是个男的?」孙权再猜,感觉到真相已经离他不远。见男鬼又点头,他继续猜:「那个人,是不是才刚进我们府里?」

  「就是他……」

  男鬼难过的低下头,所以漏看了孙权开始冒出熊熊怒火的大眼睛。

  孙权豪气万丈地拍桌子,发出「碰」的一声,他搬了张椅子站上去,发表宣言:「既然你我同是天涯沦落人,那你就安心住下来吧,放心!就算你一个人报不了仇,我也会倾尽全力助你一臂之力,绝对让你马到功成!」

  好啊你个死狐狸精,在外头为非作歹居然把冤魂给带进门了,这是老天爷要收你啊,你可别怪我这小叔狠心呐!

  「咦?」男鬼抬起头,不明白怎么短短一席话之间就让他改变立场,怎么样都要帮自己报仇,他刚刚好像没有把整件事情说出来吧?那这个俊秀少年是在热血沸腾个什么劲?

  孙权跳下椅子,颇为豪爽地拍拍男鬼的肩膀,虽然他的手整个穿过男鬼的身体,最后再诡异地落到床板上,他也不以为意,鬼嘛,当然是碰不着摸不得的东西,他这样做也只是习惯使然而已!

  「嘿嘿!你别怕,那个狐狸精我也看不顺眼,仗着自己长得有几分姿色就勾引我大哥,还怂恿我大哥要帮我娶媳妇呢!想我堂堂孙家二少,什么时候受过这种欺侮?现在既然让我抓到他的把柄……哼哼,看我怎么整死他!」

  「可是他很凶的……」男鬼迟疑,报仇是他一个人的事,怎么这少年却比他还热血啊?彷佛与之结仇的不是自己而是少年。

  「没问题!全省城再也找不出比我更凶的男人了,这一点你大可以放心,他凶,我必定比他更凶!」

  好像不是这个问题吧……男鬼脸上彷佛出现三条黑线,他再接再厉:「这件事很危险,也许会送命……」

  这少年还有大好将来,不值得为他冒险,而他已经死过一次了,再差也不过就是魂飞魄散而已。

  「唉呀!你怕什么?反正这狐狸精也看我不顺眼,在这个家里,不是他死就是我亡!我绝对不允许孙家的大少爷就这样断送一生的幸福。

  「你想想看,男人耶,连颗蛋都生不出来,存心让我孙家绝后嘛,这种人我怎么能够饶他?更何况他也不是什么好人,这样我对付起来也不必心软啊。」

  「可是……」

  男鬼还想再说什么,却被孙权转移话题,他拉住一张椅子坐在男鬼面前,就着绿光好好端详对方的长相,发现只比他差了一些,这身形也颇为高大,跟大哥有的比呢。

  「喂,我老是叫你喂很没有礼貌耶,你到底要不要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啊?」以后他们就是战友了,当然要先互相了解一下。

  「我叫陆逊。,陆伯言,你可以叫我伯言。」

花色玻璃 2013-03-29 22:56
。。。。好奇葩的设定。。。。。瑜哥权仔这样真的没问题么!!
还有为神马小鹿那么高大。。这真的是权逊么。。_(:з」∠)_

搬个板凳等下文。。。。


小兔 2013-03-29 23:16
挺萌的设定,嘟嘟化身权仔嘴里的狐狸精,权仔居然不喜欢嘟嘟,挺好玩

生子当如孙仲谋 2013-03-29 23:39

  第二章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吓坏正在攀谈的一人一鬼,孙权吓得跳起来,心里直骂这么晚了怎么还有人来吵他,真是不要命了!

  「伯言,你快去躲起来,让人瞧见我房里藏了个鬼会吓死人的!」压低声音吩咐还坐在床上的陆逊,他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躲哪呀?总要有地方让我藏吧……」陆逊嘟嚷着,他才刚死没多久,不晓得如何在人群中隐身,也只能找个地方躲罗。

  「躲我衣柜里吧!」低喝一声,急忙开了衣柜让他飘进去,确定整团绿光全都藏进衣柜里了,孙权这才放心地关上衣柜门。

  三步并作两步地来到房门口,孙权拉开下午才刚让人修好的雕花木门,没好气的吼着:「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打扰本少爷清眠有你好看!」

  步练师披着一件单薄外衣,有些吓到地退了一步,然后才怯生生开口:「二少爷,我方才听到你房里有说话声,所以……」

  方才半夜起来,觉得有些渴,本想喝一些水继续入睡,谁知道听到隔壁主人房里传来二少爷的声音,她以为二少爷有事找她,这才急忙披着衣服出来。

  「那是本少爷在梦呓!都三更天了,你不累啊,步练师,我知道白天的事你也不好过,你快些回去睡,改明儿本少爷一定想办法帮你赶走狐狸精,好不好?」

  吼到后来孙权觉得有些没底气,毕竟狐狸精一来大家都受害,说到底步练师也是受害者,没必要这样凶她,于是转了个态度哄她去睡。

  「那,少爷您要不要添个茶水什么的?夜里梦呓很容易口渴吧?」虽然疑惑二少爷怎么会突然有梦呓的毛病,不过她只是个下人,没有过问的权力。

  「不用,渴了我会自己想办法,好了,你只披着外衣,也不怕着凉,快回去睡吧!」几乎是推着把人给推回隔壁的房间,孙权心想,改明儿得想办法把步练师调走,不然就是加强墙壁的厚度,否则他跟鬼兄的事情要是泄露出去那就糟了。

  好不容易把步练师送回房里睡觉,孙权这次学聪明了,他蹑手蹑脚回到自己房间,打开衣柜的门把自己也给塞进去。

  「你干么也进来?」陆逊讶异,这衣柜很闷的,既然丫鬟都被打发走了,那他还进来干什么?

  「跟你密谈啊,刚才我们说话太大声,吵醒睡在隔壁的步练师,如果躲在衣柜里,就不用怕声音太大了。」孙权拨开衣柜里的衣物,顺手把柜门给阖上。

  「你会闷死的!」陆逊怪叫,他已经是鬼了,什么样的环境对他都不会有影响,可这人不一样,他是活生生的人,会被闷死的。

  「不会!以前小时候玩躲猫猫我也常躲在衣柜里啊,你看我还不是活到现在?来来来,继续我们方才的话题吧。」虽然衣柜里暗不见天日,但那股异常兴奋的气氛渲染得他全身火热起来,无法自已。

  「继续?呃……我们还需要再谈什么吗?」

  「笨呐,你方才已经自我介绍过了,可是我还没呀,你听好啊,我是这孙府里的二少爷,我叫孙权。你的仇人是我大哥今天才迎进门的狐狸精,我们现在要一起想办法把他赶出去……」

  听到这里,陆逊才发觉有什么地方不对,他连忙喊停:「等等!我的仇人不是狐狸精啊!你说你大哥迎进来的那个人叫什么名字?」

孙权忍不住白了他一眼,虽然在黑暗中他无法看到对方的表情,但这样做可以让他的情绪舒缓一些,「那只狐狸精叫周瑜!」

  「可是我的仇人不叫周瑜啊……」陆逊哀号,他虽然迷糊,但还不到颠三倒四的地步,这其中是不是出了什么差错?

  「咦?呃……我想想,你是怎么跟来的?你一定是看到你的仇人进了孙府,你才跟着一起进来的是吧?」

  「是啊,我一看见就马上认出是他,所以毫不考虑就跟了进来,没想到这人杀了我后马上又找到新的男人!」

  「所以罗……我想他一定是换个名字了,这很正常啊,很多杀人犯都会改头换面顺便换个名字,避免让官差找上门,你不用想太多啦,他也要换个身分才好找下一个男人是不?」

  让孙权这样一说服,陆逊顿时觉得也有几分道理,而且那男人的脸他不可能记错,没道理自己连仇人都找错人吧?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确定仇人身分后,他反而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他现在虽然是鬼,但也只能做做跟踪这种事而已,在碰不到实体的情况下,他无法对仇人做些什么呀。

  「想办法报仇啊!你别担心,我来找下手的机会,到时候就由你来动手,看是要他半残还是全残,要是你高兴也可以一刀杀了他,如此一来,我大哥没伴,我就能鼓吹他娶个姑娘进门当我大嫂了。」瞧,多完美的计划呀。

  「可是,我没办法动手呀。」陆逊急着撇清,他现在根本没那个能力对生人造成任何伤害呀。

  「啥?你没办法动手?陆老兄啊,那狐狸精都害死你了,你怎么还这么心软啊?要知道,你好歹也是个堂堂男子汉,怎么可以让一只狐狸精骑在你头上呢?杀人很简单的,管你是明杀还是暗杀,我都有办法找机会给你……」

  陆逊摇头叹息,「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不是说我会心软,而是我根本碰不到任何活人,你方才不是摸不到我的肩膀吗?同样的,我也无法触摸活人,这样要我怎么杀人?」

  「啊?」孙权的下巴简直要掉下来了,说书的不是都说厉鬼最厉害吗?各种报复的手段都使得出来,难道那些都是假的?

  「你动不了手,那……你可以吓他吧?把他给吓破胆就好啦!他既然杀了你,忽然之间看到你的鬼魂出现在他面前,就算不被吓死也剩半条命!」

  「唉……你以为我不想吗?不然我方才出现在竹院做什么?可是他……这人生性狡猾,一定是在身上放了什么护身符,我完全进不了那道门,近不了身,我要如何吓他?」

  「这……」孙权搔搔头,这还真是个大难题呀,他不知道原来连鬼都很难当,「我以为当了鬼就无所不能,没想到你也有你的难处啊。」

  「是啊……我可能没有办法亲手报仇了。」陆逊一时心酸,身上的绿光忽明忽灭,看起来煞是可怜。

  「没关系!天无绝人之路,我相信一定可以想到办法帮你的,就算你不能动手,由我来动手也可以啊!我绝不能眼睁睁看着大哥误入歧途。」

  孙权黑水晶似的眸子在黑暗中闪闪发光,发出慑人的光芒,尔后,他用力拍向自己的大腿,发出豪语:「这个死狐狸精!我就算倾尽所有也要把他扫地出门!」

  虽然一夜未眠,但是日常生活的作息可不能乱,鸡一啼,孙权就从还没躺热的被窝里起来,让步练师服侍着梳洗。

  「二少爷,您今天要跟大少爷一起用早膳吗?」步练师例行公事问着,反正只要大少爷在府里,二少爷几乎都会跟兄长一起用餐。

  「好啊……呃,那个狐狸精一起来吗?」

  几乎是反射性地回答,最后才想到不对,大哥身边多了一只狐狸精,绝对不可大意。

  「应该是吧,毕竟大少爷都已经当众宣布那个周公瑾是他迎进来的少夫人了,哪有夫妻不一起吃饭的道理?」步练师虽然难过,但还是以常理猜测两人应会同进同出,一想到大少爷跟个男人同进同出,她的心都碎了。

  「哼,那我自己吃,步练师,吩咐下去,把我的早膳端来房里。」他才不想看见那狐狸精的嘴脸呢。

  步练师面有难色,「二少爷,今天是新妇第一天在府里用饭,您作为大少爷的亲弟,还是同桌比较好吧,不然大少爷会伤心的。」

  「这……你说的也没错,可是我不想看到那只狐狸精啊。」而且还是特别大尾的狐狸精!

  一想到周瑜同他大哥般奸诈的嘴脸他就气,他大哥是商人,无奸不成商的道理他懂,可那狐狸精不就是只勾引人的狐狸吗?那么奸要干么?

  步练师见孙权这般反应,不由得笑出声,「二少爷,就算您真心讨厌那周瑜,也不能当面说出来,府里下人多,要是传到大少爷耳里,您不知会被整治得多惨哩。」

  这孙府里向来是只有孙策能够治得了孙权,虽然他看在兄弟情面上,能够纵容就纵容,但大少爷这回看起来对周瑜是认真的,若是真让他发怒了,那二少爷等于是自讨苦吃。

  「胡说!大哥最疼我了,怎么可能为了那只狐狸精就整治我?」孙权怒拍桌子,发出老大的声响,步练师给吓了一跳,敛去笑容。

  「二少爷,你怎么能不信呢?昨儿个大少爷不就说了,要给你找媳妇,你想,他平时对你的婚事绝口不提,怎么周瑜一进门,他就想替你寻一门亲事?这不是要找人回来管教二少爷吗?」

  孙权哑然,完全无法反驳,大哥向来是放任他的,绝对不会去管他的私事,更别提干涉他的婚事了,这回说要帮他找媳妇,一定是受了周瑜的影响!

  「那……那我该怎么办?」总不能坐以待毙,乖乖等人家给他娶个媳妇吧?

  步练师叹气,这二少爷脾气大是大,但是心眼实在少得可以,活脱脱一只纸老虎嘛。

  「二少爷可以先虚与委蛇啊,表面上与周瑜交好,这对你没有坏处的,大少爷见你懂事,也就不会管你的事了,到时候你再慢慢找机会挑拨离间,说不定就有机会把周瑜撵走啦。」

  孙权一愣,他怎么从来不知道步练师这丫鬟有这么多心眼?轻轻一咳,他沉了声问步练师:「步练师,你说,要是我把周瑜给赶走,我大哥会不会把我也赶走呢?」

  步练师也一愣,这问题她倒是没想过,「我想……应该不至于吧,大少爷真要是喜欢男人,不见了一个再找一个就好啦,可是弟弟只有一个,赶走了就没有了,我相信大少爷应该不是那么狠心的人。」

  不过,如果周瑜真是让二少爷给撵走的,那大少爷一定不会让二少爷有好日子过吧?步练师偷偷将这段真心话藏起来,不敢说出来。

  「嗯,你说的有道理,那我还是去竹院用早膳吧,反正有大哥在场,我就不相信那狐狸精能对我怎么样!」

  孙权转着眼珠子,直到现在他才有机会正视「新嫂子」,他不得不承认这个周瑜的确长得挺美,也因为一个男人长得美是件怪事,所以他才配得上狐狸精这个称呼。

  「二弟,你在看什么?」孙策停下筷子,因为他发现小弟从头到尾都没有用饭,一直盯着他身边的周瑜瞧。

  「没什么没什么!只是觉得……公瑾长得真是漂亮。」这是由衷的赞美,为了卸对方心防而说的,当然,以后为了赶走他,他会说出更多好听话。

  「……」孙策没再说什么,只是端了一碗豆浆摆在孙权面前,「没看你吃什么东西,脸色又苍白,是不是不舒服?晚一些我让万大夫来给你看看。」

  「啊?不用不用!只是昨晚太热了,我整夜睡不好,所以脸色差了点。大哥,我在想,竹院里房间多,两个大男人睡在一起有些挤,你要不要让下人在隔壁整理一间房出来?」

  孙策正在喝豆浆的动作停住,漆黑的眸子深不见底,宛如深潭,「二弟,假如你将来讨了媳妇,你会跟弟媳分房睡吗?」

  这意思再明白不过了,孙权嘿嘿一笑,企图模糊焦点:「唉呀,我只是觉得天气热嘛,也没别的意思,大哥你别见怪,再说人家公瑾也没反对啊。」

  原本一言不发低头吃饭的周瑜终于抬起头来,孙权这才发现周瑜的眼睛是红色的,只见他妩媚一笑,居然倾倒众生。

  「二弟说得没错,两个人睡是挤了些,他也是为你着想啊,我想他应该是没有恶意的,不过……如果是床太挤的话,只要换个大的不就成了?」

  孙权差点吐血,他的本意才不是如此呢,为什么这些人老是要曲解他的意思呢?苦笑两声,他打不过人家,只好认栽。

  见孙权似乎有些窘迫,孙策低笑数声,安慰道:「二弟,我知道你还不能接受周瑜进门的事,不过你要知道,有些事可以任由你胡闹,但这件事就这么定了,希望你能早日接受现实。」

  怎么接受现实啊?孙权苦着一张脸,要他天天面对一只狐狸精,然后强迫自己承认那就是未来数十年要好好相处的大嫂吗?他的脑子还没坏掉!

  「我明白。」

  望着满桌的早膳,对面那两人吃得欢欢喜喜,他却没了胃口,心里还挂记着衣柜里的那个倒霉鬼,孙权匆匆将面前的豆浆喝完后,便与大哥告辞。

  「等一等。」离开前,孙策唤住他。

  「大哥,还有事吗?」孙权垂手静立,也只有在面对他家大哥时,他才会循规蹈矩、忍气吞声。

  「早膳后我有事要跟公瑾出一趟门,你待在家里不要到处乱跑,知道吗?」

  「为什么?!」虽然他也没有打算出门,不过让人限制行动怎么想都不舒服!为什么周瑜一进府他就到处受制呢?

  「最近城外流行一种病,死了很多人,也不知道会不会传染,你最好乖乖待在家里,等疫情控制住了再出门。」孙策不紧不慢地解释,看见弟弟眼中的怒火直往周瑜处喷,他就知道这小子又开始迁怒了。

  「我也不是故意要限制你,只是这病连城里的大夫都没办法医治,你知道巷尾的小王因为出了一趟城,回来没多久就死了吗?」

  孙权愣住,他是听说过城外的疫情有些严重,但没想过居然会蔓延得这么快,听说这一次死了不少人,城外的尸体堆积如山,县太爷已经下令要焚尸。

  「我知道了……」有些不情不愿地答应,孙权颓丧着头踱步回房,脑海里突然出现一丝亮光。

  几乎是跑着冲回房门,一进门就把步练师推出去,然后将房门落锁,一气呵成后,孙权就钻进闷死人的衣柜里。

  「伯言、伯言!我找到让你亲自报仇的方法了!」从衣堆里找到绿光,孙权迫不及待地将他挖出来。

  只见伯言一脸睡眼惺忪,不知今夕是何夕,「干什么?天塌了吗?」

  「唉呀,都什么时候了你还睡觉,我说我知道怎样才能让你亲自报仇了……咦?」孙权满脸疑惑,沉吟着:「怎么鬼也会睡觉啊?」

  「……」

  陆逊有些无言,虽然他也不知道鬼是否有作息,可是外面的阳光会杀了他,躲在衣柜里又没有事情做,他只好闭目养神啊。

  「唉,先别说这些了,还是谈正事要紧,伯言,你知道你现在最大的问题是什么吗?」孙权正襟危坐,一脸正经地问问题。

  「……」

  回答他的依旧是无言,半晌,才有一点声音出现:「呃,我没有办法接近他?」

  「非常接近了,再猜!」他的情绪非常高亢,一想到自己的聪明才智,忍不住高傲起来。

  为了配合对方不知为何高昂的兴致,陆逊只好假装思考:「嗯……就算我能接近他,我也没有办法摸到他,大约只能将他吓个半死而已。」

  「全对!」孙权高兴到整个抱住对方,虽然还是落空,但意思到了就好,「你知道吗?我方才听到一个消息,对我们非常有利!」

  「什么消息?」听到这里,陆逊也不禁睁大眼睛,能够让他报仇的事当然要谨慎听。

  「这几个月来城外流行一种病,已经死了不少人了,听说最近病情扩大,每天都在死人呢!」

  「……」这似乎不是好消息吧?陆逊歪着头观察这少年,他不像坏人啊,怎么一点悲天悯人的情怀都没有?

  「这不是好事,你不必那么高兴。」

  「唉呀我的重点不是这个,我的意思是──借尸还魂!」终于一口气把重点说了出来,孙权得意的脸色好比偷了腥的猫。

  「啥?」这下子换陆逊掉下巴了,借尸还魂?这这这、这会不会太异想天开了点?「这种事你怎么确定可以成功?」

  而且如果要借助那些病死的身体来复活,那不是很难看?吓都吓死人了,怎么能够接近仇人?

  「我听客栈里那些说书的人说,以前曾经有人借尸还魂报仇成功过,后来还利用那个身体活了好久哩,我本来已经把这个故事忘得一干二净了,没想到今天听大哥一提,反而让我想起这件事,你说,这不是天助我们啊?」

  「又是说书的?」陆逊简直要翻白眼了,这小子长得一身好皮相,偏偏满脑子都装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要是说书先生的话能听,那他还需要靠说书来过活吗?

  「是啊,反正试试看又没差。」彷佛看穿陆逊的顾忌,孙权好心安慰,他继续异想天开:「你想想,要是成功了,我就可以帮你找机会接近那狐狸精了,到时候你再亲手杀了他,报完仇后你就可以安心去投胎啦!」

  「若是不成功呢?」陆逊苦笑,这个少年似乎什么事都往好的方面想,虽然思路怪了些,不过能够乐观些,人生才会乐趣多。

  「呃……反正我们已经尽力了,那就再想想别的法子罗,如果死人不行,那我们就试试看活人能不能让你附身!」孙权慷慨就义地想,真要不行,他就拿自己的身体来实验。

  「不行!我虽然急着报仇,但我也有原则在,绝对不伤害无辜,你已经帮我太多,我怎么可以恩将仇报?」陆逊义正词严拒绝,心里想着要是借尸还魂这一招不成的话,那他就放弃去投胎算了。

  「难不成你打算就这样放弃?」孙权怪叫,男子汉大丈夫,行事绝不可像娘们一样心软,必要时得使些手段,这是大哥教他的。

  「不管怎么说,你都得帮我赶走那只狐狸精或是杀了他!」

  陆逊傻了,怎么他记得跟狐狸精有深仇大恨的好像是自己,为何对方老是比自己义愤填膺呢?他是不是如孙权所说,真的太妇人之仁了?

  「我尽量试试……」

  「好!那你好好休息吧,晚一点我去帮你偷具尸体!」发出惊人的言论,孙权浑然不觉有什么不对,彷佛这些行为再正常不过。

  「你要偷尸?!」等等,那些尸体如果生前是病死的,那死后会不会带有传染病?要是孙权因此而染上……

  「要不要换个方法啊?例如,去偷老死的尸体之类的?病死的风险太大了!」

  「老死的?」

  孙权摸索着下巴思考,想像眼前这长相不差的男鬼如果变成老人会成什么样子,半晌他就爆笑出声。

  「不成!老人要怎么报仇?到时候你恐怕连拿刀的力气都没有。还是年轻人好了,虽然是病死的,好歹也有些力气,那狐狸精说什么也是个男人,要有一些力气才好对付呀。」

  「我不要病死的!很难看!」而且还有传染给孙权的风险,这样太危险了。

「你死都死了还计较好不好看啊!那不然我去找个好看一点的?」孙权纳闷,怎么有男人如此在乎自己的外貌?明明报仇这种事比较重要啊。

  「还是不行!总之我说不行就是不行,如果你坚持要盗尸,那我宁可不报仇了。」

  「你这人真是固执!那你想怎么样?」孙权没办法,全依了对方他就无法可想了,总不能让他一直保持这模样藏在衣柜里吧?这样能够成什么事呢?

  「……我自己去找尸体,你乖乖待在城里等我,事成之后我会来找你。」陆逊思考过后,决定这样做最好。

  「啊?可是你明明就不能移动任何物体,难不成你想先附身再从坟墓里爬出来?这样会吓死人的!」一想到那情景他就觉得可怕,完全没想过自己的提议似乎也是要去挖人家的坟,两者没差多少。

  「我是鬼,虽然无法碰到任何物体,但我至少来去自如,没有人可以阻挡我,再说,如果失败了也比较没有风险,难道你可以担保由你去一定不会出事?」

  「……」孙权被问得无法反驳,陆逊这样做的确可以把风险降到最低,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担心啊。

  「如果城外有道士呢?他们一见到你就会把你收了,到时候你就报不了仇了!」

  「难道我不会躲吗?再说了,我相信那些道士跟说书先生一个样,没有几个有真本事。这样吧,你就在城门等我,要是天亮了我还没回来,你就当不认识我这个人吧。」

言瑾 2013-03-30 11:00
哇……這文的設定真好玩……

話說,偶腫么覺得小鹿的仇人不是公瑾涅……

還有就是如果按文案來說,公瑾哪是神馬狐狸精啊,擺明是紅娘好不???

還有還有,小鹿該不會是去找他自己的尸身來借屍還魂吧??

忆墨迹 2013-03-30 11:09
小鹿要复仇的话,不是应该找渣权么??
还是说,渣权暗恋公瑾,后来才对小鹿那么不好???

Ⅰ。梦浮生 2013-03-30 13:58
其实小鹿的仇人是渣权他哥吧。。。

可怜的渣权,到时候杀不得公瑾又得大哥小鹿二选一。。。不渣成沫沫才怪

还有就是,好奇小鹿会偷个怎样的尸回来。。。我们相信小鹿的审美不是渣权能比的

慕可 2013-03-30 14:30
不知道伯言会偷到谁的尸体?还是他原来的身体呢?感觉权权太鸡血了!要是知道那个人是他大哥不知道还会不会这么斗志昂扬= =
公瑾的眼睛是红色的,火狐吗?感觉小陆不够看啊,鬼而已,两个半吊子根本斗不过兄嫂的嘛XD

我是六郎 2013-03-30 14:32
噗~我的天~二谋子你把你嫂子称为狐狸精!!!
小心被你大哥知道了把你叉粗去喔~
哈哈哈~不过伯言你想干什么!!

再次嘲笑二谋子。“在这个家里,不是他死就是我亡”
= =你。。。。确定吗?突然很邪恶的想到了,策哥要是做选择的话,会选谁咧??

生子当如孙仲谋 2013-03-30 19:02
        第三章(此处有河蟹部分,所以想吃肉的姑娘请留下邮箱,本人完结后再发)

  夜半时分。

  趁着府里的人都睡着之后,孙权带着陆逊偷偷来到紧闭的城门,一人一鬼望着那高耸的城墙,心里凉了半截。

  「你自己要小心,我无法翻过城墙,你就算出事我也无法出去救你。」到最后一刻了,他依然不放心让陆逊一个人出去冒险。

  「你放心吧,我虽然无法翻墙,但我可以穿墙啊。」陆逊暖暖一笑,说着说着就把手伸进墙壁里,证明他的实力。

  孙权看了忍不住翻白眼,哼了声:「切,会穿墙很了不起吗?改天我去山上拜师,学了顶尖的功夫再来翻墙给你看!」

  「好了,再争下去天就要亮了,我先走了。」

  「等等!」

  强硬叫回已穿墙一半的陆逊,孙权想到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如果你真找到尸体附身,我要怎么认你啊?」

  「……这还不简单,我会跑来认你的,不必担心。」怎么这么罗嗦啊,再烦下去就要天亮啦。

  「不成!我看咱们得约定个暗语,不然我怎么知道是不是别人跟我攀亲带故?这种人我也不是没遇过,难道来几个我都得一个一个问是不是你吗?」

  「……」瞧见那张红唇这样喋喋不休,他还真想拿根针缝起来,不过孙权的顾虑也对,想了一想,他展颜一笑:「既然你这么担心,那我就留个暗号吧,保证不会有第二个人懂。」

  未等孙权反应,陆逊就凑上他苍白的唇,意思性地在对方的唇上点了一下,偷完香后,他就以超人的速度穿墙而去,留下一脸呆滞的孙权。

  「去你的!」

  等到孙权反应过来时,早已人去墙空,他还狠狠踢了城墙一脚,想当然耳,最后疼的自然是他的脚。

  孙权没有等人的习惯,不过这一次不一样,他要等的是一只鬼,还是他的盟友,所以无论如何他都得耐着性子等,他倚在城墙上,开始数自己的手指头,明明才刚过一个时辰,他就抬头看看天是不是要亮了。

  打了个哈欠,他开始觉得无聊想睡觉了。等到他的头开始往下掉时,天色已经有些发白了。

  清晨的风有些冷,孙权拉了拉衣领,看了一下墙头,发觉天都快亮了,陆逊却还没有回来,是不是出事情了?

  正想着要不要拜托守城门的士兵通融一下让他出城找人,厚重的城门却咿呀一声缓慢打开了,率先入城的却是他的大哥跟那只狐狸精!

  孙权机灵地躲到旁边的暗巷,深怕被孙策发现,他死死瞪着从眼前经过的两人,发现大哥一脸憔悴,而狐狸精却是一脸神清气爽的模样,孙权一愣,这景象怎么看怎么像是他家大哥纵欲过度,而狐狸精因承欢太多,吸收不少男人的精华,越活越美丽……

  实在很想冲出去给那狐狸精一顿排头吃,可惜他还有别的任务,只好忍住这口气。孙权瞪着周瑜的外衣,恨不得在对方身上烧出一个洞来。

  城门大开之后,许多做生意的小商人开始进城了,一般这么早进城来的都是来补货的,只见一车车琳琅满目的商品被生意人推进来,他在城门旁等了许久,还是没见到人影。

  天已经大亮了,孙权再也等不下去,向路过的商人买了一把油纸伞就出城,沿途逢人就问,但又不知道陆逊究竟会找什么样的尸体附身,问了老半天还是没有结果。

  正想打道回府等消息时,却碰上一场大雷雨,原本想着可以用手中那把油纸伞撑一阵子,岂料他在路边看到一个头发花白的老翁淋着雨,瞧人家的年纪恐怕淋个一场雨就能去见阎罗王,他便好心地把伞送给人家了。

  这下可好,换他变成落汤鸡了。天色很暗,他就算冒着雨势跑回城里也一定要染上风寒,不如就在城外找个破庙躲雨。

  孙权的运气向来不错,脑子里想着什么,身边立时就会出现那样东西,他喜出望外朝那间突然出现的破庙跑,身上湿透的衣裳黏着身体非常难受,一进了破庙,顾不得有没有人,他就开始脱下湿衣服。

  直到破庙里不断灌进冷风时,他才想起要升火取暖,可是破庙里根本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烧,正想着要去后面找找有没有干柴,却被脚下的东西绊倒。

  「唉唷!谁那么缺德……」

  跌个五体投地,孙权摸摸鼻梁,幸好还没摔断,他爬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却发现方才绊倒他的不是石头,而是一个人。

  「喝!」

  乍见地上躺了一个动也不动的男人,孙权确实吓得不轻,随即低下身子要探对方鼻息,却发现对方早已气绝身亡。

  孙权一阵无言,倒不是他没见过世面,而是这破庙是他暂时避雨的场所,现在里面却躺了一个死人,若是让旁人瞧见,他怕是跳入黄河也洗不清了。

  杀人的罪名他可担不起,正想着要冒雨离开时,地上的尸体却伸出手抓住他的脚踝,吓得他差点滚在地上。

  「啊啊啊──」死人居然会动!这是什么情形啊?他该不会碰上尸变了吧?怎么会这么倒霉啊……咦?

  「仲谋……」

  死人微张的嘴里缓缓吐出这个名字,孙权像是被雷劈中一样,顿时领悟。

  「伯言?是你吗?别吓我呀!我只有一颗胆子,被你吓破就没啦!」连忙翻起尸体,发现那苍白的脸上居然有了一丝血色,眼睛也缓缓张开了。

  「我……」刚附身的陆逊似乎很辛苦在适应着新身体,每说一句话都面露痛苦的神色,脸上虽然微微泛着红,但身体基本上还是冰冷的。

  「你怎么样?很辛苦吗?我去找点柴火来给你取暖!」轻轻放下逐渐苏醒过来的同盟,孙权三步并作两步跑到破庙后头,不多时,手里捧着一堆细柴进来。

  他拿出怀里的两块打火石,利用旁边一些乾稻草来点燃柴火,火一烧起来,他又忙着把陆逊搬到火边去烤,连番忙下来,他都汗流浃背了。

  「好点没有?怎么附身这么痛苦啊?要不要我去取点水给你喝?」一切底定后,孙权坐在陆逊身边干着急。

  陆逊躺在火堆旁,觉得身体逐渐能动了,喉咙里也涌出一股干渴的感觉,他动动嘴唇出声:「好……」如果能再来一些清粥,那会更好。

  孙权一听,连忙到屋外以手掬了少许清水进来,一点一滴的喂进陆逊乾裂的嘴里,如此重复几次,那嘴唇总算丰润一些。

  「好多了吧?」见对方脸色好些,屋外的雨也渐渐停歇,孙权的脑子就开始转着要如何将人带回孙府里。

  「嗯,不过四肢还没办法任意挪动……没想到我真能成功附身啊。」一直不是很相信可以成功附身,在城外找了许久才发现这具饿殍,检查了许久才确定这人不是染病而死,这才放心上他的身。

  「就跟你说这些乡野奇谭有一半是真的,你就不信!唉,现在该烦恼的不是这些,而是要怎么把你带进府里养病啊。」

  「……或许,你可以先在城外租一间屋子暂时安置我。」

  「那怎么行?!你可是我的搭档我的同盟耶!不能一起行动的话,那还算什么搭档啊?」孙权一口回绝这个提议。

  「可是,你又有什么名目将我带进府里呢?更何况,我的身分一旦曝光,将来要暗杀狐狸精的机会不是更渺茫?」

  「话虽如此,但我们两个都待在府里至少有个照应,假使我每隔一段时间都得偷偷溜出府查看你的情况,你说人家的疑心会不会更重?」

  「这……」

  陆逊有些迟疑,但又无法反驳对方的话。

  「别多想了,再说我还有一个计划,如果你不进府,我一人无法完成。」

  孙权唇角微勾,那笑容看起来颇为奸诈,让陆逊打了一个冷颤。

  「是什么计划?」

  头一次,觉得这个少年并不是心里所想那般心无城府,也许,在这位少年智勇双全的谋略下,他真的可以报仇。

  「到时候再说,现在先想办法送你进城吧!」孙权抬头看了一下外面的天色,面露欢喜:「雨停了。」
      
      ……


  看着眼前的大红花轿,陆逊觉得自己的眼睛有些被闪花了,他有些颤抖的声音开口询问:「这是干什么?」

  「迎娶啊!」

  身穿大红衣裙的喜娘掩嘴偷笑,虽然她还没见识过男人的婚礼,不过凡事都有头一遭,城里的富贵人家养着一两个男宠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她还估计着要是有了这头一遭,说不定接下来大家都会效仿哩,到时候她收红包会收到手软。这男人间的婚姻虽不被官府承认,不过只要是大红花轿迎进门的,在家里多少都占有地位。

  「迎娶?迎娶谁呀?」

  一连串的疑问在看到那为他而准备的大红喜服时,统统吞回肚子里,他已经知道这场婚礼的新娘子是谁了。

  是呀,又能是谁呢?这破庙里也只有他一个人而已,孙权早早就回府说要准备迎接他的事宜,不到两个时辰就出现迎亲的队伍,怎么想也只有那少年先前所提的荒谬计划罢了。

  荒谬归荒谬,这样做,一定会让孙策吐血,兼且让那头狐狸精削了面子,他是大红花轿迎进门的,而狐狸精什么都没有。

  念头一转,行动尚且迟缓的陆逊,就乖乖地在喜娘的帮助下梳洗一番,换上大红喜服,铜镜一照,乖乖,他挑中的这身躯真是个美少年,脸色是差了些,不过这俊美的容貌可是少见呢。

  「新娘子真好看,怪不得孙公子要这般急切地迎您进门了。」喜娘笑得合不拢嘴,看了一下时辰,也差不多该出发了。

  陆逊暗地哼了一声,虽然这场戏里他是被迎娶的那一个,但将来的日子里,还说不定谁胜谁负呢,虽说他不是很明白那少年对他是否有意,但他对孙权的心眼可是越来越多了。

  胆敢用这种方式把他迎进孙府大门,孙权理所当然得要承受接下来的后果,不是吗?

  嘴角勾起一抹意味不明的笑,陆逊在喜娘的搀扶下,跨上了大红花轿。

  「你说什么?!」孙策一手抚着胸口,一手撑在门上,对所接收到的资讯感到不可思议与痛心。

  「大哥,花轿就要进门了,你总不能让花轿走回头路吧?」孙权穿上新郎官的大红马褂,吩咐府里的下人张灯结彩,虽然因为时间太过仓促而无法宴客,该有的礼数还是得做足。

  「你居然……居然要娶个男人进门?」

  孙策倒退三步,恰巧让后面的周瑜接住身子,这才稳住身形,一只手颤抖地指向唯一的弟弟,他简直气得快说不出话了。

  半晌,他总算勉强控制住情绪,他不相信之前完全没有这种倾向的弟弟,居然会想要娶个男子进门,他肯定是不满周瑜进门,所以才想要气他。

  「大哥,你都可以让周公瑾这个狐……进府了,为什么我不能娶个男人?而且我跟他是一见钟情、两情相悦啊。你总不能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吧?」

  一直在背后支撑孙策身子的周瑜走上前,一双狐魅的眼睛似笑非笑盯着孙权瞧,「二少爷好快的手脚,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与人一见钟情、两情相悦?」

  孙权一时语塞,想了一会儿才胸有成竹地回答:「其实啊,早在大哥将公瑾迎进府前,我早就有了意中人,但因为大哥未娶,所以我也不敢提及此事,如今大哥都有了意中人,那小弟将心上人迎进府也是理所当然吧?」

  「喔,原来如此。不过二少爷可有想过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呀,你大哥多年辛劳就是为了撑起孙家的生意,如今他好不容易可以跟喜欢的人在一起,二少爷难道不觉得该为孙家的祖先做些什么事吗?例如……传宗接代。」

  孙策在旁一直点头,彷佛周瑜说的话就是他的意思,气得孙权脸上一阵红一阵白。

  「照公瑾这样说,如果我也接掌家里的生意,是否也可以为所欲为?」

  「假如二少爷愿意的话,我与你大哥自然乐见其成,到时候就算要让你大哥迎两三个女子进门,我也没有意见。」

  孙权脸上还维持着笑容,双拳却已在身侧紧紧握住,直到指节发白。

  「大哥,怎么你也希望我接掌家业吗?你明明知道我……」孙权很有自知之明,对于生意上的事他根本一窍不通,这不是肯不肯学的问题,而是天资问题,更何况,以他在乡里间出名的脾气,他才不相信有人敢跟他做生意呢。

  良久,孙策才悠悠叹息,「……二弟,我也明白你不是经商的料,大哥唯一的希望就是你能长大成人,将来好为孙家开枝散叶,你老实说,你是不是不满大哥迎公瑾进门?」

  他向来理解孙权的脾气,这孩子要是真有意中人,早就闹得人尽皆知,怎么可能把心事藏那么久?如今会做出这样的事,恐怕也是为了气他吧。

  「才不是!」

  孙权回答得飞快,语气万分笃定,他明白不可以在这时候让大哥看出半分端倪,他的目的只是要让周瑜知难而退,并不包括让大哥为难。

  「那你……是真的喜欢对方吗?」

  「这是当然!我对他是真心的,绝对不会改变!」

  「那好。」周瑜接着说,脸上的笑容灿烂如阳光,让孙权顿时有一种落入圈套的错觉。

  「我和你大哥会让大红花轿进门,不过不许宴客,也不许铺张,等到你大哥跟我都确定你们是彼此相爱,那个人也并非另有所图,我们就承认你们,而且不再逼迫你成亲,如何?」

  孙权嘴巴张了又合、合了又张,说实话,周瑜的条件听起来非常合理,可是他怎么觉得这条件似乎对自己万分不利,再说,他也无法保证能够演出恩爱的戏码,可是……事情演变至此,他已经没有别条路可选了。

  既然一开始就是他的主意,今后也只好委屈陆逊配合了。

  「好,一言为定,不过,你们总得给个期限吧?」

  「就三个月吧。三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总是能看出真情假意的。」

  孙权一想,嗯,也好,三个月的时间应该够他们大展手脚了。

  阴暗的新房里点着一对龙凤烛,陆逊坐在床沿等着他名义上的丈夫进房,虽说没有拜堂没有宴客,但孙家人仍是摆了一桌酒席,席间只有孙家两名兄弟和那只狐狸精。

  他早就换下那套繁复的新娘礼服,一个大男人穿着女人的喜服已经够可笑了,还得让另一个男人迎娶进门,这说出去绝对是个大笑话──饶是他以前也想这样做过,但最终还是不敢如此胆大妄为。

  这个孙权,真不晓得是少一根筋还是胆大包天,虽说两人有共同的敌人,但用这种方法把他迎进孙府,难道就没想过洞房花烛夜要面对的是什么样的光景吗?

  方才,趁着把他搀扶进新房时,孙权已低声告知他与孙家大少之间的约定,说是要与他假扮三个月的恩爱夫妻。

  他忍不住失笑,这个孙权是不是完全没想到「假扮恩爱夫妻」是什么意思?这可不是做做戏就成的,真要人相信,就必须假戏真做,让他们成为「真夫妻」。

  他敢打包票,这位脾气火爆的孙二少爷绝对没有想过这一层的严重性,他大概以为两个人睡在一起,人家就会深信不疑他们夫妻的关系。

  说起来,他也好久没有碰男人了哩,自从被那人陷害而冤死后,他一直在阳间徘徊,期待着报仇的机会,没想到如今不仅仇人近在眼前,还有一名俊美少年说要与他扮夫妻……

  虽然这样想有些对不起孙权,不过,美食摆在眼前,不享用的是傻瓜!

  等了许久,陆逊估计酒席也要散了,他来到桌旁,顺手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已经好久没能这样饮酒作乐了,若是能够再给他一次机会,也许他宁可选择当人也不会选择报仇吧。

  正要再倒第二杯酒,新房的门被推开了,进来的人正是今晚的新郎官,只见他脚步虚浮,一看就知道喝多了。

  陆逊扬起一抹微笑,也好,喝醉了可以更加尽兴,他起身上前扶住脚步不稳的孙权,将他扶到床边坐好。

  「仲谋你怎么喝这么多?」陆逊皱着眉头,一近身就闻到他满身的酒味,这不只是喝多了,恐怕是喝到烂醉了,能走回房里已经是万幸了。

  「唉呀我高兴嘛,一想到可以把狐狸精赶出门,我就乐得多喝了几杯,反正在家里又不会出什么事……喂,房里有没有酒啊?伯言,我再跟你喝几杯好不好……」

  「别喝了,时辰不早了,该歇息了。」看见孙权出手要去捞桌上的酒瓶,陆逊先一步夺过,怕他再讨酒,只好仰头一饮而尽。

  「唉呀!伯言,你怎么喝光了呀?不给我留一口……」孙权凑近身子就要抢酒壶,可他实在醉得厉害,根本瞄不准目标,差点就跌在地板上。

  幸好陆逊眼明手快将他一把接住,否则这下可摔得厉害了。

  「瞧你,都忘了今晚是洞房花烛夜了吧?喝得这么醉,等一下怎么当『新郎官』啊?」他低头一笑,悄悄在粉唇上啄了一下。

  「新郎官?」孙权吃吃笑着,说话有些不清楚,「对啊,我今晚可是新郎官呢……我娶了你唷,伯言,从今夜开始,你就是我老婆了……」

  陆逊不清楚他这一番话究竟是酒后胡言乱语还是真心的,或许明早他醒来就会忘了,但他仍是很高兴,他曾经爱过的人背叛了他,现在萍水相逢的孙权反而满腔热血说要帮他报仇,更不计一切代价将他迎进府──

  也许他的心思太过单纯,不懂做了这些对方会如何想,但他已经管不住自己的心了……

  自嘲地笑了笑,也许当初会败在情场上,就是因为他太过心软太容易心动,所以才会输得这么惨,如今再来一次,他仍然无法阻止悸动的心。

  他闭了闭眼,再张开时满是柔情。

  「说实话,你喜不喜欢我?」如今再活一次,居然有如飞蛾扑火般,不怕死地再次动心,可他不悔。

  他不悔,只要曾经拥有真心。

  「啊……喜欢你?」孙权不雅地打了个酒嗝,藉着烛光看清眼前脱得只剩单衣的新娘子,也许是这身体选得太好了,他竟然觉得陆逊比狐狸精还要漂亮百倍,大哥如果真要喜欢,就该喜欢这种漂亮单纯的男人才对。

  「当然喜欢啊,最喜欢你了!」因为你是我的盟友啊,站在同一战线上,我不喜欢你,难不成还讨厌你?

  孙权吃吃笑着,因为酒醉而显得异常酡红的脸颊看起来吹弹可破,少年的肌肤看起来是如此美味可口。

  情不自禁地,陆逊吻了下去,这次不再是蜻蜓点水,而是深深地吻,他撬开对方充满酒味的唇,绕着他滑软的舌,跳起温柔之舞。

  孙权睁开眼睛,瞧见他的新娘子在吃他的嘴唇,虽然觉得奇怪,但味道不错,而且一点也不痛,加上他醉得分不清天南地北,也就不想去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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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吻方休,陆逊放开差点窒息的孙权,让他能够喘口气,十指开始灵巧地解开他身上繁复的喜服。

  「……你在……干什么啊?」再度打了酒嗝,孙权感觉冷风一波一波打在身上,有些凉意,不由得瑟缩一下。

  「冷吗?」每掀开一层衣物,陆逊就在上头呼着热气,带起一阵无法抑止的痒,惹得孙权左闪右躲,「别怕,从今晚开始,仲谋,我们就是夫妻了。既然是夫妻,就该做一些夫妻才能做的事呀……」

  「哈哈……伯言,好痒喔!你别再呵我痒了啦!」浑噩的脑袋还是没办法理解何谓夫妻才能做的事,他只是觉得为什么陆逊要靠得如此近?难道他也很冷吗?

  伸出舌尖在胸口的茱萸上舔了一下,让身下的人又躲开一些,陆逊眯起眼睛,再问一次:「仲谋,你真的愿意跟我当夫妻吗?」

  这句话是贴在孙权耳边说的,他希望对方能真真切切听见,不管醉或醒,不管给的答案是肯定还是否定,他都可以接受。

  这是最后一道栅栏了,他知道现在的情况或许对孙权不太公平,但人生又哪里是公平的呢?所以他给了选择权,无论对方清醒与否,无论他是否懂了自己要的是什么,他都能够接受对方的选择。

  只要他拒绝,他马上住手,乖乖扮演他的假新娘,丝毫不逾矩。

  「啥?伯言,你什么意思啊……我们现在就是夫妻呀!唉呀你真是三八,难道你不愿意嫁给我吗?我长得也不错啊,听说很多家闺女都在暗恋我呢,可惜我讨厌她们动不动就被我吓到……要是她们都像你这样,能够了解我……配合我就好了……」

  陆逊撑起双手,将孙权压在床上,眼神认真无比,「那么,仲谋,你的意思是可以接受我们之间的夫妻关系了?真正的夫妻可不是夫唱妇随而已,你要有心理准备。」

  「伯言,你好罗嗦喔……我想睡觉了!不想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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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权突然觉得压在上方的陆逊罗嗦得可以,问了老半天都不累,他可是累坏了,为了跟狐狸精大斗法,他特地将酒席上的女儿红换成雄黄酒,结果对方的狐狸尾巴没抓到,反倒被大哥灌得七七八八,真是失策。

  「不行!如此良夜,怎么可以就这样安歇呢?」单手解下罗纱帐,陆逊俯下身子,直到两人之间毫无空隙。

  「希望你言而有信。」

生子当如孙仲谋 2013-03-30 19:16
第四章(还是河蟹版!!!)

  「唔……」孙权感觉到不只上衣,他连裤子都被剥掉了,奇怪,是谁在脱他衣服啊?平时若是他喝到烂醉,步练师只会帮他抹过脸就任他睡死啊,一个女孩家帮男人宽衣成何体统?

  他稍稍睁开眼睛,瞧见帮自己宽衣解带的不是丫鬟步练师,而是今天迎进门的新娘子陆逊。对喔,他都成亲了,以后要跟人一起睡了,也许对方嫌他穿衣服碍眼所以帮他脱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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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为什么他脱掉自己的衣服后,还在身上舔来舔去呢?难道他身上酒味太重,陆逊想帮他消去一些?有人是这样清洁的吗?

  一阵阵的冷风吹过,他顿时觉得酒醒了几分。

  「喂,你在干什么?」孙权撑起身子,傻傻地问。

  陆逊没料到他还有意识,愣了一会儿,如实回答:「做夫妻会做的事情。」然后继续低下头亲吻他脖子上的肌肤。

  一阵又麻又痒又奇怪的感觉从肌肤传到脑子里,孙权感到身上的鸡皮疙瘩全都站起来了,不适地挪了挪身子,没想到他躲到哪里,对方的嘴就跟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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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伯言,什么叫做夫妻间会做的事啊?」他有些无奈,又不想在这个时候发脾气,只好当一个好奇宝宝。

  「……就是我现在正在做的事啊……」解释到这里,陆逊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他猛然抬起头追问:「你不知道洞房花烛夜要干什么吗?」

  「不就是睡觉吗?听步练师说洞房花烛夜就是两个人睡在一起啊,她可没提到要在对方身上舔来舔去的,怪恶心的。」

  陆逊顿时无言,一般成年男子多多少少都会接触到春(河蟹)宫图之类的东西,就算真的没有经验,至少也该知道要做些什么,为什么孙权会像一张白纸呢?

  「步练师说得不错,但是洞房花烛夜除了睡在一起以外,还有一些仪式要完成,等完成了才是真正的夫妻。」

  「什么仪式?为什么大哥都没有跟我提过?」孙权搔头,大哥跟以前请来的老师都没教过他这方面的知识,他不懂也是理所当然。

  「……从来没有人教过你洞房花烛夜要干什么?你也没看过春(河蟹)宫图?」别闹了,就算再保守,他大哥至少也带他去花楼见识过吧?

  「什么是春(河蟹)宫图?春天的风景画吗?这我倒是会画一些……」

  「春(河蟹)宫图不是风景画,而是……」陆逊思考再三,又观察了一会孙权,问道:「如果我说要教你夫妻间会做的事,你想学吗?」

  虽然有点像是诱拐儿童,但转念一想他都这么大了却还是没这方面的知识实在诡异,有必要让他好好体会一下什么叫做「极乐」。

  就算他们只能当三个月的夫妻,能够教会他夫妻之间的亲密接触也是好事一件吧?陆逊不断说服自己,好消灭心底不断浮起来的罪恶感。

  「你会啊?」能够多学一点东西当然好,而且夫妻之间可以做的事他还真的不清楚,「照你这么说,我大哥跟那只狐狸精也做过啰?」

  「照我那天听到的声音,恐怕是的……」不过,哪个在上哪个在下,他不是很确定就是了。

  「那我也要学!」孙权挺起身子,义愤填膺,他豪情万丈地拍着光裸白皙的胸膛,激道:「我倒要看看,狐狸精究竟是用什么样的手段迷惑我大哥的!」

  「那么,如果等一下有什么奇怪的事情发生,都不可以停下喔。」做到一半就停下是会死人的,所以他要先说在前头。

  「啊?喔……」不能喊停啊?

  孙权虽然觉得有些害怕,可是大哥都做得到了,没道理他会做不到,而且人家看起来非常有诚心要教他,要是教到一半打扰到对方那也不好意思。

  「那我开始了喔?」为免对方毫无心理准备,陆逊还出声预告,免得把对方吓死。

  「嗯,你来吧!」孙权闭上眼睛,全身肌肉贲张,彷佛一只蓄势待发的老虎,只等着猎物上勾。

  陆逊一阵无言,最后他伸出手,让指尖轻抚上对方紧张的肌肉,笑道:「又不是要打仗,何必那么紧张?放松点,你这样我无法教……」

  孙权闻言怒目一张,就要发起火来,他都已经说要配合了,怎么陆逊这样婆婆妈妈的,真不像个男人!

  不料,他还没发脾气,紧关的新房就传来一阵敲门声。

  两人皆是一愣,都这么晚了,是谁来敲门?最后是孙权先反应过来,他扯过一旁脱掉的衣物,随便往身上一披就过去开门。

  门外的人是步练师,只见她红着一张脸捧着一本不晓得是什么书,迟疑半天却不敢开口。

  「练师?有什么事吗?大半夜的你不用来侍候了,回去歇着吧!」

  步练师探头探脑往里头一望,瞧见被放下的床帐后脸更红了,呐呐道:「大少爷要我送这本书给你,说是给你看的。」

  「书?」孙权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洞房花烛夜,大哥送什么书来着?「什么书啊?」这么晚了还看书,眼睛会坏的。

  「练师也不太清楚,只知道这是周公子说要送给你的洞房礼物……」瞧见床帐后的人影动了动,像是要下床一探究竟,步练师想起大少爷跟周公子的吩咐。

  「二少爷,练师回去了!」

  把书往对方怀里一塞,步练师不顾孙权的呼喊,直往她新的住房跑——自从确定二少爷也有了枕边人后,她的房间便让管家迁到隔壁院子了。

  莫名其妙目送着步练师逃走后,孙权关了门,吹了一会儿风,他酒已经完全醒了,回到房里又把龙凤烛点上,想瞧瞧这是什么书。

  「发生什么事?」陆逊也穿戴好衣物,下床来一探究竟。

  「没什么,大哥送我一本书。」

  就着微弱的烛光一看,孙权白了脸色,书里只有图画,上头全是男人跟男人抱在一起的画面,说有多猥亵就有多猥亵。

  看到第二页,孙权就将手里的书给丢在地上,口齿发颤:「这是什么东西?!」为什么两个男人可以做出那种事?

  陆逊捡起书一看,当下了然:「春(河蟹)宫图啊,这图上画的就是你大哥跟狐狸精会做的事啊,你很讶异吗?」

  「可是、可是……」孙权掩着嘴,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形容那种感觉,但他就是震惊,两个人那般亲密的抱在一起,就能拥有亲密无间的感情吗?

  「我想,你大哥大概也是想到你什么都不懂,才会给你送来这本书,意思很明显,就是要让你懂得做人。」

  「做人?」孙权拧眉。他不懂,这跟做人有什么关系?

  「男人和女人,甚至男人和男人,只要是爱着对方,都希望可以跟对方产生这么亲密的关系。」

  「……这就是你要教我的东西?」孙权颤着声音问。

  陆逊感觉得出来,他有些害怕。

  垂下眼睫,陆逊幽幽的回答彷佛叹息:「是的,那就是我方才要教你的东西。」只是现在应该不可能了,也许,连当盟友都不可能了。

  孙权颓坐在椅子上,有些苦恼,他想发脾气,偏偏没有名目,这本书是大哥跟狐狸精送过来的,说是给他看——也就是说,

  他们很有可能在暗处偷听偷看啰?一旦发现他与陆逊只是演戏,一定会马上赶走他的!

  到时候他只能被迫娶亲,过自己不想过的生活……

  孙权抬起头,把陆逊手中的书抢过来,脸色发红:「我先看过一遍,你到床上等我吧!」

  「啊?」垂下的眼睫抬起,眸中闪着不敢置信,「你不是……」不是无法接受两个男人之间的亲密关系吗?

  「我们是夫妻呀。」

  孙权说出这句话的声音有些老成,像个老学究似的,渐渐的,陆逊明白他是在赌气。

  静静地看着他,最后再度垂下眼睫,这样的得到似乎是自己所想要的,但是过程却又让他的心冷却了,他开始不懂自己对这少年究竟抱持的是欲望还是感情?还是,最终都只是一种错觉?

  陆逊脱下衣物,任冷风吹在身上,直到一丝不挂,然后他躺回床上。他很明白,方才的亲热如今就要异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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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列的唇吻上来,陆逊睁开眼,几乎以为就要这样睡到天亮了。

  吻有些生涩,不多时就松开他的唇,施吻的人反而气喘如牛,涨红着一张俊颜,怒瞪着他,那神情彷佛就要将他生吞活剥。

  「你……」陆逊有些吃惊,他知道男人的爆发力向来不弱,但这只老虎是怎么回事?真想生吞他吗?

  「别动,我还不太晓得如何拿捏力道,可能会弄痛你,如果痛的话就说一声。」

  霸道的声音中掺了少许温柔,温润的唇又压了下来,辗转吸吮,陆逊讶异对方的学习能力,双手缓缓抱住温暖的身躯,反客为主热吻了起来。

  这一次的亲吻带了太多的欲望,再也没有顾忌,于是就大胆了起来,陆逊翻了身,将孙权蓄势待发的身子压在下面。

  「唔。」

  他感觉到身下人的反应热烈,却又紧紧咬住下唇,不敢放声喊出来,不由轻声安慰:「想喊的话就大声喊出来,这样偷听的人才知道我们在干什么。」

  孙权的脸更红了,嘴唇更是咬得像要出血似,但为了制造出效果,他还是缓缓松开牙关,任呻吟溢出口。

  陆逊露出满意的笑,继续亲吻着这完美的身躯。

  一股不熟悉的热度从胸膛开始蔓延,直至四肢百骸,孙权有些害怕这样的感觉,却又无法任性地喊停,只觉得有一把火在烧,却不知道该如何扑灭,无助的感觉漫涌而上。

  「别怕,我得先让你放松。」陆逊安抚一笑,轻轻拨开阻碍的手……

  他以吻封缄,手里也没闲着。孙权不知人事,在双重攻击下很快就缴械投降。

  感觉一股浓密的东西自体内喷出,孙权的身子激出一层薄汗,脑子里有一瞬间是空白的,他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只好傻傻地看着让他失神的男人。

  「舒服吗?」陆逊的脸上也透着薄汗,潮红的色泽衬得他的容貌更加艳绝,他眨动眼睫,轻轻吻着孙权冒着汗珠的鼻头。

  「还……还可以。」如果方才那种感觉就是舒服,那再来个几次,他怀疑自己会提早去见爹娘。

  趁着转移注意力的时候,陆逊将手掌缓缓下移,出其不意地探进无人碰触的私密地带,引起一阵惊呼。

  「啊!拔出来!」孙权明白这一个步骤也画在方才那本书上了,可他仍是怀疑那么小的地方怎么能够……

  一定很痛吧?他忍着不适感,怒瞪着上方的始作俑者。

  「很痛吗?」陆逊有些疑惑,以往他做的时候,伴侣不曾喊过痛啊,他已经极尽温柔了,难道还不够?

  「唔……」孙权忍着泪,很想停止这折磨人的行为,但是又怕有人在房外偷听,他的大计会毁于一旦,最后迁怒到陆逊身上。

  「为什么痛的是我不是你?!」对啊,那本书上可没有说一定要谁在下方承受吧?那换个位子也是可以的吧?

  「你会吗?」不想扫他的兴,但陆逊真的怀疑由对方来的话,明天他是否还能够活着走出房间,这少年的脾气火爆,任何事情都是硬来,丝毫不考虑后果……叹了一口气,他将抽送的手指抽出。

  「如果你不想,那我们到此为止吧。」反正明天只要装装样子,有没有做到最后谁会知道?除非对方直接进来监看过程。

  「啥?」就这样?孙权愣了愣,想不到对方居然会就这样轻易放手,要换了自己,不做到最后誓不罢休。

  「你没经验,换你来我肯定痛死,你又不肯在下面,我不想勉强……」话说到一半,陆逊就住口了,因为他感觉到孙权爬上他的身子,对他做着他方才做过的事。

  「我学习力强,你可别瞧不起我!」孙权低头狠狠亲吻着身下的男人,手里也没闲着。

  虽然毫无技巧可言,但男人已久未抒发,经孙权这样一挑逗,还是无法阻止身体兴奋起来。

  忍不住倒吸一口气,陆逊知道对方蓄势待发,只好强迫身体放松,免得到时候痛苦的人是自己。

  「痛不痛?」见到对方皱起眉头,有些难以忍受的模样,孙权放缓探索的举动,前方逗弄的手却加快节奏,也许他没什么经验,可是他的学习能力向来很强,很快就能抓到诀窍。

  「唔……还好。」陆逊苦笑,身前的愉悦与身后的不适夹杂在一起,带来一股难以言喻的感觉,他从没试过这样做,让别的男人压在他身上,这还是头一次,原来,躺在下面就是这种感觉啊。

  感觉身下男人前方越来越挺立,孙权加快动作,务必让对方感受方才那种脑中一片空白的感觉。他发现陆逊越是兴奋,脸色越是潮红,实在是说不出的好看,害他的心跳有些不规则。

  终于,陆逊也解放在他的手上,孙权灵敏地感觉机不可失,飞快撤出手指,让自己勃发的欲望取而代之。

  「啊——」

  像是预料到对方一定会喊叫出声,孙权异常温柔地,俯下身子封住对方又红又肿的唇瓣,身子也体贴地停住不动,脑子里迷迷糊糊地想着,原来,这就是合而为一的感觉。

  烈火,一发不可收拾。

  缓缓地睁开眼,一开始感觉到的不是眼前刺目的红纱帐,而是铺天盖地而来的酸痛,他很痛,而始作俑者还躺在他身边呼呼大睡。

  才一天而已,陆逊已经习惯了这个身体,也明白有了肉体之后会有的感受,但他没预料到会这么痛,闭了闭眼,他开始回想起昨夜,唯一能动的手指悄悄移往身下。

  一片湿黏,手指来到眼前,白浊的体液中杂着一丝血红,果然流血了,那少年可真不是普通的狠,虽说是第一次,可食髓知味后居然来了三回,他才刚复生,身体如何受得了?

  孙权昨晚恐怕是把书上看过的花样全都在他身上玩一遍了吧,有些气恼,原本是打算好好享受的,哪里知道对方居然是披着猫皮的老虎,失策。

  这样躺着也不是办法,陆逊试着挪动身子,一动就扯痛伤口,难以言说的酸痛拉扯着他敏锐的神经,要不是气虚体弱,他其实有点想爬起来揍人。

  他活着的时候,对待身下的情人总是极尽温柔,事后也会帮对方清理,从来不曾让别人痛苦不适过,奈何世事难料,如今为了报仇,却被人压在身下成了破布娃娃。

  虽然是他自作自受,可实在痛得受不了,只好不停地腹诽,好发泄一下怒气,骂了好一会,身边的人还是不醒,他却受不了全身黏腻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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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情况下也不能大声喊来下人处理,他还有廉耻心,不想让下人们看笑话,这种闺房里的事就在房里解决就好。

  不得已,他只好动手轻拍孙权的胸膛,嘴里轻喊:「醒醒,该起来了。」

  不动如山,睡得跟死猪一样,无奈一叹,陆逊加重力气,摇得更用力,口气也有些不善:「醒醒啊!太阳都照屁股了!」

  这家伙的体力也太差了,不过三次而已,能榨掉他多少体力啊?

  依旧不动如山,睡得有如挺尸一般,陆逊吸一口气,打定主意,用尽最后的力气翻了个身,狠狠压在对方身上,压挤着胸膛内的空气。

  「啊!咳咳……哪个该死的敢压本大爷?!」被吓醒的孙权抬脚欲踢,却睁眼瞧见苍白的面容,一时被吓得失了魂,不知如何反应。

  「醒了?」陆逊疼得掉下眼泪,双手勉力撑起身子,小心翼翼地想挪回原本的床位,但是他太高估这具身体的力气了,才撑起一下子,就又重重落回孙权身上。

  「啊……你想杀人啊?!」被重重一压,孙权有些不高兴,以为对方是故意的。

  不曾让人这样打扰清眠过,他理所当然的不知道原来自己也有起床气,用力一推,身上压着的肉体就跌回他应有的位置,伴随着一声彷佛杀鸡的尖叫。

  「啊!痛痛痛……」陆逊不是个不能受痛的人,只是实在是痛极了,他才会喊出声。男人嘛,谁没痛过没苦过?只是,那疼痛的地方实在太隐密太脆弱。

  孙权爬起身子,也注意到满床的体液和……丝丝血迹。他不可能流血,所以流血的是对方。微皱眉,他可不记得昨晚有拿刀砍对方啊,难道是梦游?

  「你怎么了?为什么会流血?我拿刀子砍你了吗?」一连串的疑问蹦出口,基于同盟心态,孙权紧张地想找出伤口。

  「……你昨晚太过分了。」哑着声音说话,等到声音出口,陆逊才发现这样有点像是在哭诉,而他哭诉的对象正是加害他的人,不由得有些恼。

  「啊?我太过分?」孙权不是很理解,思索一番,他还是决定先找出受伤的地方要紧,「你到底伤在哪?我房里有伤药,可以先帮你处理一下,真不行的话,我去给你找大夫……」

  陆逊羞红了脸,也气红了眼,一把拉过被子,不想搭理这个呆头鹅,直想着昨晚怎么会鬼迷了心窍直想着要跟他……

  唉,男人果然是色欲熏心的动物啊,一见到漂亮可人的对象,就连后果都不去思考了。

  「你要敢去找大夫,我就咬舌自尽!」咬牙切齿地威胁对方,半晌才觉得不对,他还是得先帮自己止血止痛才行,「你去帮我拿伤药过来,我自己处理。」

  孙权何曾这样让人吼过?身为孙家二少,向来只有他吼人,哪有人吼他的道理?只是男人的脸色红得有些病态,他不知怎地心一抽痛,就这样乖乖从床底下捧来一箱伤药。

  「你放下,转过身去。」吃力地打开药箱,陆逊却敏感察觉到对方的视线专注在自己身上。很奇怪,明明昨晚什么地方都看过了,他却不希望对方看着他敷药。

  「喔。」孙权也真的乖巧地转过身去,听到身后窸窸窣窣的声音,有些好奇,便偷偷回头瞧了一眼。

  这一瞧,可把他给吓坏了。

白鹭洲 2013-03-30 19:24
看题目的时候脚得怪怕人滴,其实看下去还很萌来,八过也没敢甚细看,怕看到什么恐怕的段子……

生子当如孙仲谋 2013-03-30 20:00
第五章

  「你怎么啦?!」孙权惊呼,因为他看见陆逊昨晚用来承受他的隐密部位居然流出白白浓浓的东西,其中还夹杂着一丝一丝的血液,看起来有些可怕。

  「不是叫你不要看!」陆逊一气,手里的伤药不慎掉落,他方才擦上去的药膏全都被体内的浊液带走了,擦了等于没擦。

  「原来……你是伤了这里呀!」孙权捡起伤药,受伤经验丰富的他自然明白要先清理伤口才能敷药。转念一想,便去取了昨晚的洗脸水过来。

  「你想干什么?」陆逊紧缩着身子,就怕孙权又来一次,他这副身子可不比从前皮厚肉粗,再来一次会死的。

  「帮你清理啊,你看起来好像很疼的样子,不如我来帮你吧。」再说这伤八成也是他造成的,于情于理他都该善后。

  「我、我可以自己来……」扭动着身子躲避那穷追不舍的手,陆逊怕了这人的粗暴,之前他还是鬼不怕痛,可现在他有身体,很有可能再死一次啊。

  「别怕!我疗伤经验很丰富的。」完全不晓得对方在怕些什么,孙权觉得麻烦,索性一把扣住对方的双手,膝盖顶着对方,将人牢牢钉在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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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怕在清洗的过程中对方胡乱挣动,孙权还取来系纱帐的细绳,绑住那细瘦的腕骨。

  确认伤口干净后,孙权这才仔细地瞧着昨晚承受他攻击的地方,这么一个指尖大的地方是怎么放进他的……呃……

  很想再实验一次,看看对方究竟是如何吞进他的庞然大物的,毕竟黑夜不比白天,大白天的他才看得清楚昨晚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正想着,忽觉下腹一阵气血翻涌,昨晚百战不懈的小兄弟又站了起来,现在他已经明白要让这东西舒服要如何做了,除了藉助手的力度以外,就是这看起来小小红红的穴口……

  正想揭开裤子再来一次,房门又被人敲得「叩叩」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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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动。」孙权掀过被子盖住一室春光,整理好衣物才去开门。

  门外的人依然是步练师,只见她捧着一盆热水,上头还搁着一条丝巾。

  孙权这才想起,向来都是步练师侍候他一早的梳洗,怎么他今儿个却忘了,满面春风接过步练师手中的水盆,孙权难得和颜悦色地对她笑。

  「你下去吧,从今天开始,我自己梳洗就好。」笑得有些假的俊颜眯起眼睛,不等步练师开口,他又关上门,把自己的贴身丫鬟拒于门外。

  躺在床上的陆逊将这一切尽收眼底,他不明白一向得要人侍候的少爷怎么会变得如此勤快,很快,他就明白了。

  「这热水送得真是时候,我再帮你洗一次吧!」端着水盆来到床边,他将丝巾拧过,擦了一次那红肿的穴口,顺便把床上的污浊也擦过一遍。

  「你笑得很奇怪……」陆逊感到一股恶寒从背部升起,他也是男人,总觉得孙权看他的眼神变得有些奇怪,好像是花楼里那些急色鬼一样。

  「有吗?我只是不想让练师瞧见你这模样罢了,难道你想让她进来看?」将擦洗过的丝巾放下,孙权取来凉膏,一层一层抹在患处上。

  「我不是这个意思……你给我擦什么药?」怎么凉凉的?伤药是这样的吗?

  「是凉膏,消肿用的,还有止血的功能,你方才擦的药是刀伤用的,根本不一样。」那透明的药膏裹在伤处外,透着一层晶莹剔透,看起来让人有些心猿意马……

  不成!孙权扭着头,让理智抬头说话,流了不少血又折腾一夜,再这样下去他会受不了吧?可别大业未成,却先把人逼走。

  「你饿不饿?我去叫步练师把早饭送来好吗?」瞧他这副模样,恐怕连大门都走不出去,孙权暗中掐了自己一把,让火热的欲望渐渐冷却下来,欲望一退,肚子的饥饿感就上来了。

  「随便你……」陆逊也饿得紧,但一想到房里的椅子硬邦邦的,他坐上去就等于找死,又拧着眉提出要求,「你去弄把软椅进来好吗?我坐不得凳子。」

  孙权当然知道他为什么坐不得凳子,暧昧一笑,便出门吩咐下人去准备了。

  孙府里的下人手脚麻利,不多时就送上一桌美味的菜肴,重要的是,早饭喝的是稀粥,这让陆逊松了一口气。

  步练师抱着一床棉被进来,看见两人都穿着整齐,却还是红了一张俏脸,她手脚利落地换了脏掉的床具,铺上新的软被,屋里弥漫着一股清新的味道,闻起来就舒服,想是那床棉被经过熏香。

  最后,孙权亲自搬来一张贵妃椅,他弄了一床被子将椅子垫高,好让陆逊躺在上头时可以瞧见桌上的菜色,又添了一碗稀饭递给他。

  步练师瞧见,觑了孙权的眼色,确定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半晌她才开口:「二少爷,这陆公子看起来没什么力气,要奴婢喂吗?」

  陆逊努力捧着碗的手差点将粥抖落,这丫鬟不愧是大户人家手底下教出来的,不只会察言观色,就连这等小事都看得出来,只是……他一个大男人怎么可以让小姑娘喂?

  「不、不用了……」虽然无力,但捧起饭碗吃饭倒还勉强可以,他到底是个男子,不喜欢让小姑娘瞧扁了。

  「我来吧,练师,你下去跟大哥说,就说陆公子身子不适,今早未能向他请安,改日身子好些时再过去拜见。」孙权一笑,陆逊身子不适是事实,这样就能顺理成章地不去拜见大哥跟狐狸精,他身为人家丈夫,自然要陪在身边。

  「我可以自己来——」来不及抗议,只能眼睁睁看着碗被抢走,陆逊不禁有些气,他何曾这般狼狈过?就算如今是自作自受,向来心高气傲的他沦落让人侍候,仍不免悲从中来。

  孙权没侍候过人,拿着调羹就舀了一匙热粥,送到对方嘴前,陆逊瞪着直冒白烟的稀粥,心里想着这人真不是普通的粗鲁,粥才刚煮好,烫得吓人,他是想活活烫死他吗?

  「伯言,怎么不吃?」孙权扬眉一问,他不曾侍候过人,怎么头一遭人家就不领情?

  「粥太烫。」陆逊也板起脸,这少年弄得他死去活来,让他侍候着喝一碗粥也太便宜他了,要趁着这机会好好教教他才行。

  「太烫?」缩回手,探了探温度,真的很烫,孙权试着吹了几口,直到粥有些凉了,才又递过去,「伯言,这回不烫了。」

  陆逊也实在饿得紧,舔一下试了温度,刚刚好,就整匙喝下去了,两人这样一来一往,转眼间就把一碗粥给喝完了。

  步练师从头看到尾,根本忘了她要避开主人们独处的时机,一张嘴张得老大,像是塞了鸵鸟蛋一样。

  她从不曾见过二少爷这般温柔过,更别说是这么低声下气侍候人了……这个家一定是闹鬼了!不然就是中了邪!不然怎么主子们一个一个都一反常态,喜欢男人不说,就连性子都变了!

  这实在是……

  步练师眨眨眼,嘴巴有些酸,她决定要找个机会把自己给调到别处工作,不然就是换主子,否则这样下去她会疯掉的……

  「练师?你怎么还在这里?」喂完一碗粥,孙权又添了第二碗,这一次他聪明地夹了些菜放在粥里,等一下比较有味道,一转头就看到步练师还在门口发呆。

  步练师像是受了惊吓,脸红着低头认错,三两下就跑走了。

  「仲谋。你们家的下人都这么害羞吗?」面对递过来的热粥,陆逊随口问了一句。

  「才不是哩,练师今天的表现的确有些怪……都是那死狐狸精,他进门后大家都不对劲了!」恨恨地迁怒于周瑜,让心里好过一些,孙权又舀了一匙粥,仔细的喂着。

  两人都没发现,房门外的大树上隐隐约约躲着一道人影,犀利的视线直扫过来,风一吹,那人影就不见了。

  过了六、七日,陆逊的身子好一些时,孙权打算带他去拜见大哥与周瑜,步练师却说他们两人都不在府中。

  「什么?怎么都没人告诉我?大哥跟狐……周瑜去了哪里?」毕竟是在下人面前,他及时将狐狸精三个字吞回肚子里。

  「大少爷没说,不过陪他出府的管家说是出城了。」步练师觉得无辜,这几日二少爷都顾着跟陆公子在房间厮混,压根儿没注意大少爷在不在府里,现在才来质问人在不在,是不是有些本末倒置?

  不过她只是个下人,没资格说这些话,只好乖乖闭嘴。

  「出城?出城干什么?现在城外不是乱得很吗?」之前大哥还告诫他不许出城哩,怎么现在却带着狐狸精出城呢?

  「不清楚,不过,出城前管家在城内的多家药铺采购了许多药材,听说有好几车哩,都跟着大少爷一起出城了。」

  带着药材出城?莫非是要布施?可若是要帮助城外那些病患,带着大夫不是更济事?只带着药材跟周瑜……

  嗯,有些可疑,也许周瑜跟大哥建议可以发这种城难财,趁着乡民生病时将药材采购一空,之后再高价售出,大哥毕竟是个商人,这种商机怎么会看不到?只是,这样未免缺德。

  总之,不管是哪种猜测,都与周瑜脱不了干系。

  「大哥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

  步练师摇头,「没有,不过管家似乎有整理一些行囊带着,看起来不可能当天来回。」

  「这样啊……」孙权沉吟,一手拉着还赖在贵妃椅里的陆逊,催促着他换衣服。

  「要干什么?」

  有些不太情愿,但陆逊仍是乖乖换好衣服,等到他慢吞吞地从屏风后头走出时,就瞧见孙权带着包袱等在小厅里。

  「我带你出城,咱们去瞧瞧大哥跟周瑜在干什么!」孙权一脸兴奋,觉得这趟行程一定会有所收获。

  「可是城外瘟疫盛行,这样会不会太冒险?」

  他当初也是因为出城风险太大,最后才决定自己出去找肉身的不是吗?就这样贸然出城,两人都有染病的危险吧?

  「你怕了?唉,我大哥都不怕了,你怕什么?说不定现在疫情已经控制住了呢,而且就算染病,城里大夫医术都很高明,到时候回府里慢慢调养就好啦!」

  语末,孙权暧昧地凑近陆逊耳边,笑道:「伯言,更何况,我觉得有些不对劲,现在出城去找他们,说不定可以抓到那姓周的狐狸精的把柄。」

  陆逊双眉聚拢,有些怀疑,「仲谋,他会那么容易让我们看穿吗?你会不会想太多了?」

  就算现在他想暗算,身体状况也不允许,他实在觉得此行是多余——能待在家里多休养几天,谁愿意出城去奔波呢?

  「伯言,唉呀,反正只是看看而已,又不会少块肉!现在为夫的要去找大哥,你身为孙家的媳妇是不是该夫唱妇随啊?」说到最后,孙权有些不耐烦,连假造的身分都拿出来压人了。

  「你!」

  陆逊咬住下唇,洞房花烛夜让他占了便宜,现在就等不及卖乖了?当初他怎么会认为这少年率真可爱,直讨人喜欢?这分明是粗暴莽撞,行事不经过大脑嘛!

  「走不走?不走也许没报仇的机会喔。」

  陆逊深吸几口气,缓和一下自己的情绪,这几日因为受伤的关系,他的暴怒指数直线上升,反观孙权这个移动型地雷却一反常态,对他可说是百依百顺,冲着这一点,他现在可以稍稍「柔顺」一些。

  「好,我们可以出发了。」

  扯开一朵最美丽的微笑,陆逊原是想粉饰太平,不料孙权却因为他这一笑而呆若木鸡,叫了好半天才回神。

  陆逊突然觉得他应该乖乖去投胎,放弃报仇的机会,这样他未来的人生才能快乐又美好。

  可惜,当他想着这些事的同时,他已经附身在一名俊秀少年身上,而且还被孙权这个火爆少年迎娶进门,成了人家的「人」。

  是的,现在反悔一切都来不及了。

  「你看起来好像很悲伤的样子,不喜欢跟我一起逛街吗?」孙权买了两根糖葫芦,使劲在他面前晃着,就盼能唤回他的注意力。

  「你买糖葫芦?」陆逊瞪大眼,不敢相信对方说要买些小吃给他垫肚子,结果那「小吃」竟是糖葫芦!

  「是啊,我小时候很喜欢吃的,好久没吃了,既然看见摊贩了就来回味一下,来,伯言,给你一根,吃了后不可以再愁眉苦脸喔。」

  小孩子吃了糖都会开开心心,希望他吃了心里也能甜一些。

  无奈地接过糖葫芦,陆逊决定自己找个摊贩觅食,不过——为什么前几天看起来还如此萧条的地方,如今却又热闹起来?

  这里是城外五里之地,原本该是不毛之地,却在短短数日之内繁荣了起来,听说外逃的村民陆续回来重建村子,就连城里都有商人来看地要盖客栈了。

  他当时路过这里,明明满路都是因染瘟疫而病死的村民啊。

  将糖葫芦塞进嘴里,半信半疑地舔了几下,最后还是因为太甜而放弃,他向来不喜欢吃甜,以前是,现在换了个身体,还是不爱吃甜。

  「不喜欢?那我带你去吃阳春面!」一把抢过被舔了几口的糖葫芦,上头沾了对方的口水,让他狼吞虎咽似的两三口吃光。

  「也好,顺道去问问为何此地发展如此迅速,那些死尸怎么都不见了……还有,这里居然还有市集,难道这里的瘟疫之症已经不药而愈了?」

  陆逊的疑问同时也是孙权的疑问,不过他的首要目的是找大哥,对这些诡异的现象自然不太在意,他拉过陆逊,在其中一家生意看起来不错的面摊位子上坐下。

  「老板,来两碗阳春面!有什么好吃的小菜,统统给我来一碟!」来到这种市集就得入境随俗,有什么乡野小吃自然都得尝一下鲜。

  「来啰!」老板麻利地端上两碗热呼呼的阳春面,看两人身上不俗的穿着,不禁眉开眼笑。

  「两位公子是从城里来的?」

  正想开口询问一下现况,不料店家却先开口,陆逊礼貌性地回了个笑容,差点把老板的三魂七魄勾走一半。

  「老板,请问一下,这儿原先不是闹瘟疫吗?听说村子都荒废了,怎么现在又是另一番光景?」

  面摊老板愣了好一会才回神,他笑着答:「公子有所不知,咱这小地方来了个神医啊,听说将村民们的瘟疫之症全治好了,而且分文不取,现在还开起临时医馆,说是要将瘟神赶出我们村子呐……」

  说到那神人似的人物,老板不禁露出崇拜的眼神。

  神医?两人对视一眼,默默低头吃面,心里都想着同一件事。

  「仲谋,你大哥不是带着许多药材出城吗?会不会是运到这里了?」将药材捐给神医,再由神医治好地方上染瘟疫的众人,嗯,真是功德一件。

  「是啊,可是大哥是生意人,绝不做赔本生意,他以前也做过善事,不过都会敲锣打鼓让众人知道,好提升我孙家的名声。」

  陆逊瞪了他一眼,这姓孙的大哥怎么听起来是个沽名钓誉的伪君子啊?可他那天远远看过去,实在不像啊。

  不过人不可貌相这句话,他倒是知道的。

  「想要知道真相,等一下跟老板打听一下临时医馆的地点,咱们暗中去看看,不就真相大白了?」

  就算不是他们所猜测的内容,多认识一位神医也不是坏事。

  他们没料到的是,除了他们,排队等着看神医的人,居然多到可以把这座小村庄绕一圈,他们排在尾端,看着前面排排站

  着衣衫褴褛的村民,顿时觉得自己非常显眼。

  「好多人啊……」

  要是不知情的,肯定会以为这是在布施等着领食物吧?虽然称不上是太平盛世,但这么盛大的场面他还真没见过。

  「是啊,要是我们孙家商号的生意也这么好就好了……不知道这神医是何方神圣,医术居然如此之好,听说这瘟疫横行好一段时间了,就连皇帝都曾派御医过来关切,只是那些御医中看不中用,全都束手无策,有一度还主张放火烧村呢。」

  当然,这些故事都是后来从步练师那边听来的,他向来都是待在城里横行霸道,加上大哥管得又严,基本上很少能出府游玩,所以根本不知道城外瘟疫竟然这般严重。

  「不知道,仲谋,不过……看这人潮,不晓得要排多久才能见上他一面?」陆逊伸出手指开始数,发现这些人数可怕到他数不过来。

  「不如插队?」

  在家里当惯了霸王,来到外头不欺压一下善良百姓,实在有些对不起自己,孙权正想拉过陆逊走到队伍最前面插队时,硬生生让人扯了回来。

  呃,其实也不算硬生生啦,毕竟他还顾念着对方身体有伤,所以才会毫不反抗地让他拉着走。

  「插队是不好的行为!」低声训斥着,同时感受到四面八方射来的指责眼光,他突然有些同情孙策,教养出这样一个小弟,为什么他还没有被气死呢?

  「可是要等很久……」

  虽然被拉回原本的位子有些生气,可一旦看到对方沉下俊美的容颜,他就会不由自主压下即将爆发的脾气——奇怪,他不是被下符咒了吧?怎么会在短时间内乖得跟只猫一样?

  「你没看到前面排队的都是善良穷苦的百姓吗?你这个纨裤子弟跟人家争什么!」

  陆逊自问跟普通人没什么两样,了不起比一般男人多了一颗善体人意的心,也许还加了多愁善感这一条,但是他很明白作为一个好人的准则是什么。

  为什么好人家教养出来的孙权,反而缺少在一般人身上可以见到的良善的心呢?他的满腔热血都用来旁门左道了吗?

  孙权抿着嘴,不打算回话,他在家里当惯了大爷,怎么可能会去体会那些人的心态?在他眼里看起来,凡是挡在他前面的,杀无赦!插个队算客气了吧。

  良久,陆逊见他火气也上来了,索性拉着他脱离队伍,往反方向走。

  「你干什么?要去哪里?」孙权怪叫,他都乖乖排队了还不行吗?这姓陆的男人怎么这么难侍候啊?

  经过小巷弄,陆逊将人一把扯进阴暗的角落,迅速捂住对方的嘴巴。

  「嘘,白天神医有太多病人了,不如我们晚上再去探访吧?」陆逊拼命眨着眼,期望对方可以理解他的弦外之音。

  示意对方松手后,孙权压低声音问道:「我知道了!你想来个夜袭对不对?」要是那位神医是大哥请来的,那周瑜肯定也会在场,夜晚去比较容易突袭成功!

  「……」陆逊突然发现对方完全误解他的意思。也许他真的想报仇,但还没有到丧心病狂的地步。

  「我只是想拉你晚上去拜访神医,没别的意思。」如果偷偷拜访会变成暗杀,不如改成明目张胆的上门吧。

  「啊?这样啊……」有些失落地垂下肩膀。

  唯有在这个时候,孙权的表情看起来才像是个单纯的少年。

  事实上,他也的确单纯,不过是不知民间疾苦兼且任性火爆罢了。

忆墨迹 2013-03-30 20:33
沙发~
小鹿也有这样主动的时候啊
太不容易了
终于反攻渣权了!!【好样的(喂!)】
后来怎么还把练师妹子吓着了呢?
啊啊,神医是谁呢??华佗?

ps:想吃肉。。。pm楼主了~

忆墨迹 2013-03-30 20:33
悲剧了,多发了一遍
求删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小兔 2013-03-30 20:37
挺萌的设定,挺好玩的,权仔太好玩啦,等他被嘟嘟整吧,哈哈哈

大漠孤烟 2013-03-30 20:53
很有意思的设定,不知道权仔知道真相后会是什么反应。

生子当如孙仲谋 2013-03-30 21:35
 第六章

  「临湘水榭」四个大字映在眼前,两人压低了身子躲在半人高的草丛里,一轮明月在他们的后方缓缓上升。

  「面店老板说是这里?」其中一人发问。

  「是啊,他说神医虽然在三合院行医,但住在别的地方,神医爱水,所以『临湘水榭』的原主人便把房子借了出来。」

  「看起来倒是个风雅之士……等一下怎么进去啊?」

  「水榭盖在水中央,当然是涉水过去啦。你水性好吗?」

  看到对方缓缓摇头,他叹了口气,「等一下你紧紧拉着我的腰带,千万不可以放手知道吗?」

  直到对方猛点头保证,那人才放心下来,半晌,又有一声疑问传出。

  「可是你的伤……」伤口还没好,涉水只会让情况更糟。

  「没关系,都已经出门了,难道你要回头?别忘了这一趟出门是你的主意。」就算伤口恶化,他也认了,反正到时候最差不过就是躺个好几天下不了床。

  两人没再说话,等到水榭上的油灯尽灭,其中一人先下水,另外一名不懂水性的跟着后脚下水,下水后两人才发现,这条溪目前处于干季,水深不及膝盖,根本不用顾虑懂不懂水性的问题。

  两人相视一笑,没再说些什么,相携步入水榭的台阶,不料在踏上最后一阶时,陆逊突然往后倒,孙权眼捷手快一接,近身一探,赫然发觉他脸上已然微微泛黑,震惊之下也惊觉自己体内有一股力量在击打着腹部,疼痛不已。

  水榭上的油灯再度点燃,孙权未及细看来人是谁,抱着陆逊,双双昏过去了。

  再度醒来,瞧见的是孙策的脸。

  「大哥?」孙权眨动眼睫,虽然视线有些模糊,但他还不至于错认一手养育他的孙策

  「二弟,你真是胡闹,怎么会带着他一起擅闯民宅呢?幸亏我及时发现,不然就有得你们好受!

  孙策板起脸,端出长兄的架子教训人。

  任凭孙权再怎么顽劣,面对这个父亲似的长兄,他是怎么也鼓不足勇气发飙的,只好笑一笑带过。

  「我想带伯言去拜见大哥,可是听步练师说大哥出城了,所以……」

  「所以你就带着陆伯言来找我?真是荒唐,我不是告诫过你城外不太安定,要你别出城的吗?也许我出远门经商了呢,你也不想想是否真能找到我。」

  可是大哥每次出远门都会告知一声嘛,这次连说都没说,他会联想成只是出门散心也是正常啊!

  虽然有满腹牢骚,但孙权也只敢在心里嘟嚷。

  「伯言呢?怎么不见他在我身边?」

  张望了半天,这房内却只有他一张床,自然只躺了他一个人,那伤势比他严重的陆逊呢?

  「他中的毒比你深一些,被安排在另一间房里袪毒。」孙策脸上闪过一抹柔和之色,掩不去的疲态中闪着明明笑意。

  「啊?真是中毒?不是说是神医吗?怎么会做这种下三滥的事……真是可恶……」孙权喃喃骂着,丝毫不觉得他私闯民宅似乎也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事。

  「还敢说?要不是你们不走正门,偷偷摸摸想上水榭,怎么会中毒?要知道外头那些草籽原先也是没毒的,只是为了预防万一,事先在水里撒下一些无伤大雅的引子,要是有宵小想要夜袭水榭才会着了道,若是不先穿越草丛再涉水,你半点毒都沾不到。」

  「那伯言身上的毒怎么会比我深呢?」

  「那是因为他身上有伤口……」说到这里,孙策脸色一红,因为他联想到那伤口绝对是自家弟弟造成的。

  「你也真是的,那么粗鲁,丝毫不懂得温柔。」

  「我、我……」

  一直我我我半天,孙权也反驳不出半句话,他总不能说,他以前毫无经验,所以才会这么不知分寸吧?可是,那本春(河蟹)宫图不是大哥给他送来的吗?

  既然如此,大哥应该很明白他毫无经验这件事吧。

  「好了,别在那里支支吾吾的,若是感觉好一些,就去隔壁厢房看看陆公子吧,他还没醒呢。」

  「咦?伯言他还没醒?」

  孙权挺起身子,发现他的身体已经好了七、八成,力气也差不多回复了,如果他好得这样快,那陆逊没道理还昏迷着吧?

  「嗯,公……神医说,他的身子不知为何处于一种异常虚弱的状态,之前受伤加上现在染毒,又泡了水,所以有些发烧,毒已经袪了,现在只等着他烧退,看看能不能醒来。」

  才刚说完话,孙策回头就已经不见人影,看了一下门边,不禁失笑,原来人已经风风火火地冲出去了,连门都没关上。

  说是隔壁房,但是位在隔壁的房间总共有七、八间,孙权张望了好一下子,还是孙策出来给他指点,他才知道是哪间房。

  轻轻推门进去,抬头一瞧就看见两张各有特色的俊秀容颜,孙权一时之间有些疑惑,周瑜不是陆逊的仇人吗?怎么会这么好心来照顾他?转念一想,陆逊已换了肉身,现在就算亲生爹娘站在他眼前也认不出来,不由得松一口气。

  「公瑾。」

  碍于大哥就在门外,再怎么憋气他也得和颜悦色地喊一声。

  「你醒了?过来看看他吧,烧退了一些,可能就要醒了。」

  周瑜让过位子,孙权也无暇顾及周瑜在场,匆匆在床畔坐下。

  留下一壶热茶后,周瑜双眼闪着红光,悄悄退出房门。

  门一关,孙权就紧紧抓起陆逊冰凉的手,放在颊边磨蹭,「说好了一起来揭开神医的神秘面纱,你怎么睡这么久?」

  紧闭的眼睫忽然轻轻一颤,悄悄睁开:「你在抱怨什么啊……」由于天还没亮,室内微弱的烛光让陆逊一时看不清眼前人的容貌。

  「你再不醒,就要让你仇人杀害了。」孙权笑着恐吓,连自己都不太相信恐吓内容,伸手掖了掖被角。

  「我怎么了?怎么头会这么晕?」陆逊想撑起身子,脑袋却一阵晕眩,所以又倒回床上,他四处张望,发现似乎已来到水榭内部,不由得疑惑。

  「我们都中毒了,幸好有大哥在,不然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中毒?」疑惑地眨动眼睛,陆逊又问:「你大哥真在这里?这么说神医他也认识啰?」

  孙权搔搔脑袋,他方才心急没问清楚,如今一想怎么只看到大哥跟周瑜两人,神医却不见人影。

  「应该是吧,真没想到大哥也会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善事。」

  「是你送我进来的?」

  「不是,当时我也中了毒,应该是大哥他们送我们进来的。」

  「他们?」

  「就是大哥跟狐……周公瑾啊,除了他们还会有谁啊!」

  「那我们是怎么中毒的?」

  「就是……」

  孙权将事情始末全部说了一遍,说起来要不是真找到了大哥,说不定他们现在就曝尸荒野了。

  「……这么说,方才你进房时,看见周瑜在这里照顾我啰?」陆逊失笑,现在他总算明白孙权为什么要在他醒来时说那句话了。

  「怕什么?周瑜他真想杀我,又何必苦心救我。」

  「还是小心点好,我看我今晚还是守着你好了,免得让他有机可乘。」说着,孙权便和衣上床。

  这床可不比自家,窄小不说,就连舒适度都比不上。

  「仲谋你不嫌挤吗?」陆逊皱眉,他浑身都不舒服,现在又多了一人跟他抢床位,现在更无法好好休息了。

  「唉呀,伯言,再怎么说我们都是夫妻嘛,挤一下有什么关系?咦?你身体好冷啊,是受凉了吗?」

  「……你一定要抱着我睡吗?」

  「你身体冷啊,我抱着你不是温暖多了吗?唉呀你别客气,为夫的体温向来很高,可以给你温暖的,要是冬天暖炉不够热,你也可以抱着我睡喔。」

  冬天?陆逊苦笑,据说,他们好像只能当三个月的夫妻吧?三个月一到,顶多也是秋天而已,哪能一起过冬了?到时候若报不了仇,他也得被赶出府,作他的孤魂野鬼。

  这温暖的身体,三个月后还能抱得到吗?鼻头一阵酸楚,陆逊苦苦忍住,他不想再回到黑暗虚无的世界,但他无路可选……这温暖,他也只能现在拥有了吧?

  思及此,他便不再反抗,任由对方紧紧抱住。

  这不过是短暂的美梦,但他不忍戳破。

  一早起来,发现枕头湿透,孙权有些奇怪,伸手摸了摸,沾了一些起来尝味道,竟是咸的,他又探了探陆逊的额温,发现他已经退烧,应该不会再出冷汗,那枕头上是怎么一回事?

  直到他看见那双红肿的眼睛,白到几乎透明的脸皮下隐约泛青,看起来似乎是没睡好,只是,怎么会哭了一夜?

  悄悄地将被枕麻的手臂抽出来,孙权发现他越来越无法理解自己,怎么会这样在意另一个人的一切?

  他不过是个盟友,是个假夫妻,若照他以往的个性,两人之间他一定得是霸主,凡事他说了算,可是现在……似乎不是这样一回事。

  自从有了肌肤之亲后,他开始发现这人的美貌,开始注意他的生活起居……也不是说之前都不甚在意,只是觉得,那种在意悄悄变了质,不再是男子间肝胆相照的那种在意。

  似乎更细腻了一点,在乎他的情绪,在乎他的生死,在乎他……在乎他能不能一直陪着自己,孙权倒吸一口气,猛然惊觉自己竟在短时间内改变这么多,这不是孙家小霸王该做的事!

  恨恨地抽回身子,他起身看向窗外,天色还朦胧着,可是他已经没了睡意,满屋子都没动静,只有他不断鼓动的心跳,然后,他回过头,瞧见那哭过的脸——

  那是一张男人的容貌,很漂亮,不过不是陆逊本来的样貌,他的样貌他还记得很清楚,多了几分傲气几分迷糊……不算漂亮却很好看,这样的灵魂活在这具身体里,活生生的。

  有血、有肉,孙权伸出手去感觉心跳,沉稳而缓慢,搏动的速度比他慢了太多,几乎感觉不到心脏的力量,而身体的温度偏低,让他想起初春的傲骨寒梅。

  这样的附身,能撑多久?他甚至可以感觉到他对周瑜的反感不及自己,明明周瑜是他的仇人啊……怎么自己却比他还在意呢?将那狐狸精赶出去是早晚的事,可是赶出去以后呢?是不是……他是不是也要跟陆逊分离了呢?

  婚礼是假报仇是真,没了理由,他是不是就留不住人了?他又为了什么,那么想要留住一个人?虽说目前并没有喜欢的女人,但他肯定女人对他的吸引力绝对比男人大多了。

  那,为什么他愿意跟这人在一起,甚至跟他发生肌肤之亲?

  太多的谜纠缠在一起,让他的脑子糊成一片。也许……也许他跟大哥一样,不知不觉间竟患上了喜欢男人的病?对,这一定是病!

  休养多日,只见得孙策进进出出,许多药材从城内运出。孙权虽讶异兄长的行径,但也不多加干涉,镇日只是待在陆逊身边,虽然经过仔细的照顾后,毒患好了许多,但身子仍是一天虚弱过一天,急得他有如热锅上的蚂蚁。

  不得已,他只好去求兄长出面。

  「大哥,你能再请一次神医吗?伯言的身子一直不见好转,是不是药的分量不够?」

  孙策神色有些为难,不过他还是答应下来:「可以是可以,但你不能在场,而且必须等到深夜时分,陆逊熟睡的时刻。」

  孙权狐疑,怎么神医的规矩这么多?

  「为什么我得回避?神医长得不能见人吗?」

  「当然不是!他长得比你好看不知多少倍,只是他生性恬淡,问诊时不喜外人在场,你没看他住在这水榭里也是深居简出吗?」

  听见大哥称赞另一人比自己还要好看时,孙权心里有些不是滋味,以往他在大哥心里,不管哪方面都是最好的,如今怎么全变了样?这笔帐一样算在周瑜头上!

  「我是无所谓,只要伯言能好,要我干什么都能配合。」

  当夜他便乖乖搬出房间,还温言安慰陆逊,要他好好养病,报仇的事拖多久都不要紧,有他当靠山,不愁没机会。

  陆逊只回了他一个微笑,病得瘦骨嶙峋的他看起来依旧漂亮,只是苍白了些,眼底也多了抹无奈。孙权涉世未深,一直想不明白为何他眼里总有许多愁。

  虽然大哥提过神医问诊不许有旁人在场,但孙权想他是孙策之弟,跟神医也算得上有些关联,瞧上一眼也不算什么,于是他夜半时分躲在陆逊隔壁房,准备一睹庐山真面目。

  等了老半天,直到他都快支撑不住睡着时,才瞧见一名男子浑身裹着白布,悄悄进了陆逊的睡房。

  孙权吓得差点吼出声,这男子浑身包起来是为了不让人认出他的容貌,但再怎么遮掩仍是无法遮住眼睛,而那一双血红的眼珠他怎么也不会忘记——他敢肯定那绝对是周瑜本人!

  只是,为什么?如果他是神医本人,为什么要遮遮掩掩才替人看病?难道他有不可告人的秘密?那双眼睛……绝不是一个普通人能拥有的。

  而大哥这样精明的人,也不可能没注意到这一点,只是为什么?周瑜真有那么好吗?好到可以不顾一切也要留住他……他甚至可能不是人啊!

  孙权百思不得其解,一夜无眠,天还没亮他就去探望熟睡中的陆逊,发现他的脸色红润多了,正想悄悄退出房间,却让陆逊一手拉住。

  「你醒了?伯言?被我吵醒了是吧?再多睡一会儿吧,天还没亮呢。」温言劝着病人,孙权想着就算有了一丝血色,毕竟还没康复,他怕还有变量。

  「我一直没睡,仲谋,我有些话想要跟你说。」

  孙权讶异,这表示陆逊也有可能发现神医就是周瑜了,也许他想跟自己说些什么重要的线索吧。

  孙权点点头,锁了门窗,倚着床边坐下。

  「我想……我们不必再想着如何刺杀公瑾了,他不是我的仇人,我很肯定。」

  「你说什么?怎么可能?单凭几眼你就能确定他不是你要找的仇人?那当初你又为何如此肯定?」

  「……我没有看错,公瑾他的确与杀我的男人长得一模一样,我一直以为他是改名换姓,想要卷土重来,昨晚你告诉我神医要来看我,不过是在半夜时,我就偷偷在枕下藏了把刀。」

  「你早就知道神医就是周瑜?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孙权感到愤怒,为什么他周遭的人从不曾信任过他,大哥是,如今就连陆逊也是!他们可是……可是战友呢!

  「仲谋,你先别气,我也只是猜,这几日我虽昏昏沉沉,但也注意到公瑾不常待在水榭里,除了一名煮饭的仆妇外,就只有你大哥一人在,我便猜到每日都要去看诊的神医便是公瑾,再不,就是这名神医根本不住这里,你大哥放出消息不过是障眼法。」

  「所以你就想要亲自证实?陆伯言,你疯了吗?你病成这样还想着要独自下手,万一他真是杀你的人,你不就没命了?」更可恶的是,他居然完全不知会眼前这位盟友,亏自己还千方百计帮忙!

  「……其实你很明白,我早就没命了,所以我根本没有顾忌,谁知道却让我撞破他不是你我想象中的人。」

  「是他跟你说的?伯言,哪有人会承认他曾经杀过人啊……难不成你心软了?」

  「仲谋,我没有心软,但我也不滥杀无辜,他不是我的仇人,我又何必干戈相向?孙权,他似乎不是个普通人,根据他昨晚救我的方式,我就能断定他不是我的仇人,更何况,我的仇人没有一双红眼睛。」

  孙权鼓着一张脸,心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却又不肯直视陆逊。

  「那照你说,他究竟是什么?」

  陆逊垂下眼,「我不知道,不过他告诉我,我原先的仇人已经死了,劝我不要再执着,附身毕竟有违天理。」

  孙权捂着胸口,倒退三步,「他连这都知道?」周瑜究竟是何方神圣?

  转念一想,他又问:「他该不会一开始就知道你是来寻仇的吧?」

  陆逊苦笑,觉得自己像个傻瓜,「我第一次出现在他房门外时,他就知道了,只是不说破而已。

  「昨晚他问我,为何跟着他进孙府时,我便和盘托出了。他告诉我,他也认识一个和他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只是那人擅长欺骗感情、夺人家产,有一次那人又想作案,让他碰见了,便施了一点小把戏让官府抓住他。后来,在阴错阳差的情况下,我错认他就是仇人,便跟着他进孙府了。」

  「你又怎么知道他不是编故事骗你?这些日子我被你们这些人瞒了许多事,不也傻愣愣地相信?你就不怕他也骗你?」

  陆逊摇摇头,「我很抱歉瞒着你这些事,不过我相信公瑾,昨晚他为了让我多活几天,耗了许多的力气,若是仇人,他大可不必。」

  「你是什么意思?让你多活几天?难道你的身子还没好吗?他这神医怎么当的?我去找他理论!」

  一听到经过一夜的诊治,陆逊却只能多活几天,孙权整个人都气炸了,他相信这只是周瑜个人的推托之词!

  世上怎么会有医不好的病呢?只有大夫不愿治的病吧!

  「孙仲谋!」陆逊双颊凹陷,异样的潮红在他脸上不断扩散,他忍着不适的感觉,用尽全力将鲁莽的少年拖回来,「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原就是死人,就是附身又能撑多久?你知道我能活多久吗?!」

  「胡说八道!你分明就已经活过来了,你会说话,有心跳有脉搏,怎么会说死就死?你明明……」明明就活生生站在眼前,为什么又会莫名其妙虚弱下去?

  他一直以为是自己的错,洞房花烛夜那天伤他太重,导致伤势起起落落无法好全,他尽了全力照顾,却还是……是啊,他都忘了,若不是附在肉身上,他只是个虚无缥缈的灵魂。

  「明明就是个死人,死人就算有了肉身,不过算得上是僵尸。仲谋,这肉身原已死去,是我强行附身才又站了起来,现在不过是再死一次,我……」不需要害怕死亡的,反正早就经历过一次,死了就不会再有痛,对他来说也是好事。

  孙权不听解释,他抓起陆逊的身子猛烈摇晃,怒吼着:「不要在我面前说死!伯言,你已经有了肉身,不会再死!如果这个肉身没用了,那我再去帮你找,找一个活生生的肉体让你使用!」

  陆逊张大嘴,说不出的震惊,怎么会……

  「仇人已经不在,我有没有肉身已经不重要了,仲谋,你又何苦为我费尽心思?为了一个死人去伤害其它的活人,你能安心吗?」

  孙权顿住,他现在无法思考,为了陆逊可能死在眼前的事,他早已心乱如麻,为何当事人却能毫不在意地劝阻他?难道他不在乎吗?他不在乎……这一切吗?

  「伯言,我不能……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你……我不能……」孙权狠狠甩开陆逊的箝制,跑出房门。

  窗外,天色早已大明。

  陆逊无奈,只能眨去眼间的酸涩,他又何尝忍心愿意?只是,他跟孙权本就是人鬼两隔……

  就是有再多的不舍,他也得放手。

生子当如孙仲谋 2013-03-30 21:45
第七章  

  孙权无处可逃,更何况,他明白现在也不是逃避的时候。最无助的时候,他的脑海里总是会浮出一个人的脸——他的大哥,他唯一的亲人。

  瞧见亲弟弟哭丧着一张脸来找自己时,孙策就觉得不妙,但他也知道,该是摊牌的时候了。

  「坐吧,我相信你一定有很多话想跟我说。」

  孙权没有坐,他直直趴在兄长的胸前,如同过去年幼时他受了委屈,总是有一个温暖的怀抱在等着他。

  孙策起初皱着眉,后来想到他们兄弟也许久没这样拥抱了,便由着他缠着。

  「大哥……我可不可以跟伯言在一起?」

  孙权开口,嗓子有些哑,带着点鼻音。孙策诧异,他那脾气火爆的弟弟已经许久不曾伤心了,怎么这回特别严重?

  「你不是一直在他身边吗?为什么又要问我?大哥从不曾阻止你做任何事,不是吗?」

  「大哥……这次不一样……伯言他、他……」孙权试了好几次,就是无法将整句话说出来,彷佛鱼骨卡在他的喉咙一般,痛苦难挡却又无计可施。

  「我知道,他快不行了是吧。」孙策说得肯定,彷佛原本就是这么一回事,从不曾改变过。

  孙权抬起头来,目光复杂,为什么他所认定的事情,彷佛所有人都知道,却只有他一个人被瞒在鼓里,为什么?

  「大哥是怎么知道的?」话一出口他才觉得自己太傻,自然是周瑜说的,不然还会有谁呢?

  「权儿,你已经不是孩子了,很多事,你只要动动脑筋就能想通了不是吗?」唤出全名,是因为他觉得这个弟弟也该脱离他的保护,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了。

  「……周瑜究竟是谁?他为什么知道这么多事!大哥,他很危险啊,你为什么要把这样一个对你有危险的人摆在身边?他甚至、甚至很可能不是人……」

  「公瑾不是人,那伯言呢?」孙策叹息,这个弟弟可真爱钻牛角尖,为什么同样的情境换了他人就是不同的标准?

  「他当然是人!他现在还活着,有呼吸会说话,他的心脏还在跳动,他的脉搏虽弱但还是探得到!」

  孙策拧眉,虽然残忍但他仍觉得要说出真相:「跳动的是别人的心脏,不是他的,他已经死了,现在正活在别人的身体里,很快的,这个身体也会撑不住。你不就是因为无法承认这个事实才来找我吗?」

  孙权有些呼吸困难,大哥说的全对,他没有一句话可以反驳,事实上活在这样的身体里,陆逊也只有痛苦的分,可自己为什么这么痛苦呢?他不明白啊!

  「我不想他死,大哥。」两行清泪滚滚落下,烫伤了他的脸颊,他却无力抹去,若是在以往,他根本无法想象自己会做出这么懦弱的事。

  「但他已经死了。」

  「能不能救救他……」

  「不然你以为昨晚公瑾去他房里是玩吗?要不是公瑾渡以真气,他昨晚早断气了!」一想起那死人的命是周瑜的真气换来的,孙策止不住的心疼。

  「那为什么……」如果能救,为什么还会死呢?

  「仲谋,你以为公瑾的真气是永无止境的?你以为他可以为了一个死人耗尽所有真气只为让他多活一天?」

  孙策深吸一口气,如果可以,他真希望可以敲醒这个笨蛋!

  「公瑾不是神仙,他只是略懂歧黄之术,外加比凡人多一口真气而已,而伯言他现在的身体只会一天一天走向衰败,直到死亡。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更何况你与他相处不到一个月,也许……也许过个一两年你就会忘了。」

  一把无形的刀狠狠戳刺着他的心脏,热血缓缓淌出来,他想阻止,那血液却越流越多,直到把他整个人淹没为止。

  「他只是个、只是个盟友而已,是吧大哥?」他听见自己吞口水的声音,也听见了自己说话的声音,可他再也听不见心跳声了。

  他感觉不到自己那有力的、鼓动的心跳声了。

  「是,他只是你的盟友,如果公瑾不是你们想象中的那种人,那么,你们之间还剩下些什么?」

  还剩下些什么?

  孙权从未想过这个问题,他只知道很想很想让伯言活下去,至于为什么,他不曾深思过,也许……也许他是特别的吧?

  从小到大,当他受到委屈的时候,唯一会毫不考虑就与他站在同一阵线的人,除了大哥就只有陆逊了。

  绝无仅有的同伴关系,再加上那么亲密的肢体接触,还有洞房花烛夜那夜他彷佛说过……他喜欢他。

  喜欢可以是很多种,朋友的喜欢、家人的喜欢,还有什么呢?

  他回过头看了一眼,孙策紧紧皱着眉,漆黑的眼珠里,彷佛只塞得下一个人影——周瑜。

  瞬间,他像是明白了什么。

  再回陆逊的房里,孙权碰到了周瑜,头一次,他们两人正面交锋,身边没有一个可以润滑的人物。

  孙权却彻底泄了气,他悄悄瞧了眼紧掩的房门,里头有他现在最担心的人。

  「公瑾,他……他还有多久?」开门见山,他问,语气间甚至有一些哀求。

  周瑜看着他,这次他毫不掩饰非人的红眼睛,「若有我的真气,至多再撑半个月。」

  孙权毫不眨眼地重重跪下,几乎要把地板跪破,他恭敬地向周瑜磕头,「公瑾,请你救他。」

  「至多半个月,他活不了的。」

  周瑜微微叹息,眼前的少年是孙策唯一的亲人,如果可以,他也想帮这个忙,但他明白就算耗尽真气也无法让死人复活。

  多拖一天,不过是让他多痛苦一天罢了,既已死过,何苦再受活罪?

  早晨的湿气重,弥漫的水气浸得木板渐渐湿了,周瑜无视那彷佛浪潮滚滚而来的悲伤,头也不回地离开,离去前只留下一句话。

  「把握你仅有的,否则你会后悔一辈子。」

  孙权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陆逊的身边,只知道太阳很刺眼,他恨不得把透进窗里的阳光全都扫地出门,但他只能静静的看,看着在阳光的刺激下渐渐转醒的男人。

  「你的气色看起来很糟呢。」

  刻意调侃了一句,却发现时机似乎不太适合,陆逊有些尴尬,不知道该如何打破僵局。

  「是啊,是很糟,不过若论起精神,我可比你好多了呢!怎样,你能下床吗?」

  缓缓摇头,陆逊苦笑,「虽然手脚可以活动,但要下床还是勉强了些。」

  「是吗?」

  孙权垂下头,不一会又兴冲冲抬起,「不如我带你去外头瞧瞧吧!听说这水榭周围景色可美了,我大哥每晚都要带着公瑾出去散散步呢,咱们也风雅一下可好?」

  不等陆逊回答,孙权的蛮劲一来谁也劝不住,一眨眼就把人给抱在怀里,走出了虚掩的木门,彷佛天地就在外头。

  孙权没骗他,水榭外的风光他不曾在太阳下见过,自然不晓得它的美,只见除了半人高的芒草外,湖畔四周全植了随风摇摆的绿柳,水的颜色又清又蓝,底下的鱼又肥又大,衬着远处的野花,看起来真像是人间仙境。

  孙权找了张贵妃椅让他躺着,又搬了两床棉被来盖着,忙好了一切,他又像想到什么似的,一溜烟地就不见了。

  再见人影,只见他两只手上各捧着一个点心盘,笑嘻嘻地将点心摆在贵妃椅旁的小几上,让陆逊一伸手就拿得到。

  「茶还在煮,等会儿好了我再端出来!」

  挥了一把汗,孙权坐在贵妃椅旁的草地上,年轻的脸庞上虽有一夜未眠的暗沉,但还是掩不住他无尽的活力与青春。

  那是真正的生命,活生生的,丝毫感觉不到死亡的冰冷。

  「你别忙了,就算端再多东西我也……」吃下了肚,也延续不了命,许是察觉话语太残忍,陆逊不由住口,还是拿了一块小茶点起来吃。

  「你也吃不完是吧?唉,你要是像我多好啊,饭桶一个,来多少东西我都吃得完,我说你也别浪费食物,如果真吃不完我帮你解决,知道吗?」

  年轻的脸庞上带着笑容,他也取了一块糕点尝了一口,味道没有家里做的好吃,但总强上路边的摊贩了,现在出门在外,不能强求。

  「伯言你的吃相真难看。」忍不住抱怨,陆逊却又因为对方夸张的吃相而嘴角含笑,这个天真的少年总是无时无刻带给他惊喜,让他更舍不得。

  「大男人吃相要好看做啥?身为男人就要做大事,别为这一点小事婆婆妈妈的。喂,我想听听你以前的事。」

  陆逊淡淡一笑,「没什么好说的,事情都已经过去了。」

  孙权却不放过他,嘴一嘟,看起来十足的任性,「说嘛说嘛,伯言,你都已经把我给摸透了,我却只知道你的名字跟长相,这样很不公平耶!」

  知道了又如何?能改变什么事吗?陆逊笑容黯淡下来,却拗不过孙权的要求,遥遥想起以前……

  「说实话,我要不是被人害死,现在早已功名在身,平步青云了。」

  「喔?这么说你是个读书人啰?怪不得,我看大街上十个读书人九个怪,听说爱养男宠的都是一些道貌岸然的文官哩。」

  就连他斯斯文文的大哥也爱上一个不知是人是鬼的周瑜,这个世界还真是奇怪。

  「我跟他们不一样!他们不过是好奇所以接触探索,我是……」从小就明白自己的眼光只会胶着在男子身上,他一直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是什么?你真的喜欢男人?像我大哥喜欢公瑾那样?其实我也看得出来大哥是认真的,不然之前他也不会说要让我担起传宗接代的责任……伯言,爱上男人是怎样的滋味啊?」

  陆逊一愣,他不明白孙权怎么会突然问起这样的问题,情感这种事只有当事人才能明白,他人又要如何解说教导?

  「这很难说明……」眉头为难似的一皱,原以为孙权会好心地放过他,不过这一次他料错了。

  「就是因为难我才问你啊,要是很简单就能明白,我又何必求教名师?说嘛说嘛,喜欢上一个男人是怎样的感觉?要怎样才能知道那不是朋友间的肝胆相照啊?」

  「也许,将来等你成亲之后就会明白这其中的差别,你和妻子之间的相处绝对会和我不同。」

  孙权深深看了陆逊一眼,对这句话深感不认同,可他又说不出反驳的话,他甚至认为自己毫无立场去评断这些事,毕竟他连自己的情感都理不清了。

  「连你也希望我成亲吗?」大哥是这么希望的,就连他也这么认为。

  「难道不该吗?自古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成亲生子乃是人生大事,你将来总是要面对的。」

  孙权心里一酸,便不经思考地出言损人,「真要这么说,那我大哥跟你都是不孝,你们都没有遵照祖宗的规矩娶亲生子,你更是罪该万死,年纪轻轻就栽在男人的手里,作了冤枉鬼不说,还……」

  还找错仇人,误入他孙家门,与他同床共枕。

  「是啊,我是『罪该万死』,所以报应来了。」

  白着一张脸自嘲,却突感温暖的气息紧紧包围自己,原来是孙权抱住他,双肩不断抖动,像是一只受惊的兔子一样。

  「……不许这样说自己!」良久,他才像是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似的。

  「好,我不说,你可以放开了吗?就算我跟你大哥都是违反世俗规定的人,你会看不起我们吗?」感觉到怀抱终于有些松懈,一眼望去,他有些讶异少年泛红的眼眶。

  「怎么会?大哥是我唯一的亲人,就算大家都笑他、瞧不起他,我依然希望他过得幸福,只要他开心了,我就开心。」

  「是啊,因为你是他最亲的人,自然能够谅解,但是世人并非如此宽容,虽说男风盛行,但还是有不少人以异样眼光看待,在那些人眼中,这种不伦的关系是污秽的,若是付出真情,看在他人眼里更是痴傻。」

  孙权眨着眼睛,似懂非懂。

  「豢养小官是一种时尚,但爱上男人是一种罪恶,不被世人认同、不被祝福,甚至还是不得善终的罪恶。仲谋,这就是我的情路。」

  这是一条血的教训,他已为此付出代价,但作为一名朋友,他觉得有必要提点一下开始偏离正常人生轨道的孙权。他还年轻,有大好的将来,何苦误入歧途?

  「大哥他也会走上你这条路吗?」孙权颤着声,苦苦忍着泪水不让它掉落,不敢相信这条路居然如此艰辛,他之前的所做所为与那些乡愿的世人没有两样,没有祝福,只有破坏。

  陆逊伸出枯瘦的手臂搭在孙权的肩上,沉重无比。

  「你大哥不一样,他有力量与智慧,就算他苦撑不住,至少背后还有公瑾在,只要一想到背后有人无条件支持自己,无怨无悔站在同一阵线,那么勇气就会无限扩大,不是吗?就算累了,也有个地方可以休息。」

  孙权透过那只细瘦的手臂,明白了他话里的意思。

  虽然他们两人也曾站在同一阵线,但他们无法永远支持着彼此,勇气会退缩、生命会消失,陆逊明白无人可靠的悲哀,所以他不要他懂。

  他不要他懂这种悲哀的感情,不要他回头时觉得自己很孤独,不要在夜半时觉得空虚难耐,他不要……他不要他记住,这个曾经让他热血、让他心如刀割的男人。

  孙权的热泪,滴在那彷佛就要消失的枯瘦手臂上。

  隔一日,孙权依旧起个大早,吵醒无法入睡、精神逐渐变差的陆逊,他仍旧在院子里放个贵妃椅,然后找来一堆细竹枝

  与画纸,更备了文房四宝。

  只一眼,他便明白要做些什么。

  「你要做风筝?」瞧了一眼天色,太阳毒辣的吓人,这种天气看起来一丝风也没有,要怎么放风筝?

  「是啊!」备好一切东西,孙权从水榭里推出一把下面装着滚轮的竹椅,椅面上放了软垫,精巧的机关让坐在上头的人只要手能够移动、有少许力气,也能凭自己的能耐四处行走。

  「这是……」

  「我做的,厉害吧!」孙权嘿嘿笑了两声,有些得意,「哥从小就对我严厉,不喜欢我到处惹祸,老是把我关在屋子里,我实在闷得无聊,除了发发脾气逗逗下人看看闲书外,就喜欢做些奇怪的东西。」

  抱起贵妃椅上躺卧的陆逊,孙权轻轻松松就将人换了个地方,「好啦,现在你可以放心作画了!」

  瞪着孙权塞入他手中的画笔及颜料,陆逊有些诧异。

  「你要我画风筝面给你?」

  「是啊,你是个读书人,应该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吧?就算不精,也比我的鬼画符好多了,我这人向来对画画没兴趣,就请你帮我画个风筝面吧,好不好?」

  有人把东西都准备好了才来问好不好的吗?陆逊有些头晕,毒辣的太阳让他的脸颊有些烫,不禁有些埋怨每天都要抱他出来晒太阳的孙权。

  「可是我很热……」

  「没问题!」在最短的时间内生出一把伞外加一把扇子,孙权就站在竹轮椅身边撑着伞一边帮人扇风,「这样还可以吧?够不够凉?我让人煮了凉茶,等会儿就送出来。」

  无奈地叹一口气,再加上相处的时间越来越短,陆逊终究还是提起画笔,想为身后那少年做些什么事。

  「你想画些什么?」

  「唔……我想画这里的景色,这里挺美的,听大哥说,等周瑜处理完这里的事,他们就要回去了,到时候我也得跟着,也许以后都看不到这『临湘水榭』了,画个图纪念一下也好。」

  陆逊的眼珠在四周扫了一下,没意外的话这会是他魂归之所,能够死在这么美的地方也是一种福气,何况,身边还有一名俊美听话的少年陪着。

  画笔沾了些许颜料,开始在纸上挥舞,只见这大好风光的原野柳林尽入画纸里,就连湖里的肥鱼都入了画,孙权瞧得认真,眼睛丝毫没眨动半次。

  风筝做好后,孙权就在水榭前将风筝放起,在风筝升起前,他偷偷沾了墨在纸上头画了几笔,陆逊还当他是在捣蛋,等到风筝高高吹起时,他才明白孙权方才做了什么。

  风筝上有两个人,一高一矮,在水榭前或坐或卧,当风吹起,就像两个仙人一样,在高空中飞舞。

  「我希望我们能跟那风筝一样,徜徉在这片美丽的大地上,永不坠落。」说完,孙权拿起剪子一手断除了他与风筝之间的联系。

  看着风筝越走越远,他回头,只看见陆逊满脸的泪。

  夜晚,孙权拥着陆逊就要入眠。

  「仲谋……」

  「嗯?不舒服吗?我去叫公瑾过来。」

  陆逊的手臂伸出棉被外,制止就要去叫人的孙权,将他一把拉回床上,「我不是这个意思……」轻叹一声,他问:「仲谋,我生得好看吗?」

  「好看,温文儒雅,要是伯言你往大街上一站,姑娘们恐怕都要丢了芳心了。」孙权乖乖躺回床上,将两人身上的棉被整理了一下,碰到对方的身子时,愣住。

  「你真爱说笑,我看是这个身体太美了吧?……仲谋,打个商量,我没力气,你可以抱紧一点吗?」

  赤裸的身子紧紧靠上去,贴上温热的皮肤,舒服地喟叹。

  「不可以!你的身子这么虚弱,我不可以……」孙权想推拒,但他又怕太用力而伤到对方虚弱无比的身体。

  「你可以。就跟洞房花烛夜那晚一样,你可以的……」

  「我不可以!」孙权坚持拒绝,他一翻身下了床,拿了一件单衣就要往陆逊身上套。

  「你是不是不要我?是不是嫌我瘦骨嶙峋?可是我已经吃不胖了,我……」陆逊见孙权这样的反应,与当初完全不一样,他急了慌了。

  单衣盖在他的身上,温暖的体温也随即覆上。

  「你放心,我不会走,也不会忘了你,更加不会弃你于不顾,我一直都在,不要伤害自己来证明你在我心中的分量,不要让我恨自己……」

  声音顿了顿,孙权靠在陆逊的肩上,长长的眼睫沾满水气,「或许你还当我是个孩子,可我已经大到足以明白自己了。

  「现在我只希望在你还有意识的时候,能够感觉到我陪在你身边,甚至到转生时还记得我,如果到时候你没有忘记我,请你一定要回来找我……」

  我会一直等一直等,直到我们可以再次结伴徜徉天地为止。

  这一晚,他们一夜无梦,鸡啼时,陆逊安静地睡在孙权温暖的胸膛上。

  他没有再醒来。


言瑾 2013-03-30 21:54
哈哈!!我就說嘛,公瑾腫么會是小鹿的仇人涅……話說感覺這里的公瑾灰常不簡單啊……

小鹿看來乃真是“攻心受命”啊……原本想吃人,最後卻被吃神馬的不就證明了這點???

話說,偶也想吃肉,pm樓主GN了……

生子当如孙仲谋 2013-03-30 21:55
  第八章

  两年后。

  滂沱大雨中,一名俊秀青年骑着骏马,身后跟着车队,一辆辆马车上全都载满货品,似乎赶在城门要关之前进京,但是过大的雨势模糊了他们的视线,于是领队的青年下令,先在城外找个地方歇脚,等雨停后再进城门。

  「二少爷,要回头找客栈吗?」车夫头儿甘宁压低头上的斗笠,跑到最前头询问孙权。

  「不用了,前面有一家破庙可以躲雨,这场雨很快就会停,你叫兄弟们跟着我走吧。」才刚过正午,雨势稍停他们马上能够进城。

  「是!」甘宁答得响亮,立即回到后头与弟兄们交代二少爷的吩咐,一行人在大雨中转了方向,往城外破庙前进。

  抬头看着那连庙名牌匾都残破到看不出原本模样的木牌,孙权想起两年前在这里发生的种种。时间过得飞快,一眨眼就过了两年,大哥带着周瑜云游四海,他暂时接起家里的生意。

  他把那人的尸骨埋在水榭旁,希望他下辈子投胎依然可以看到那么美好的景色。周瑜说他生前没做过什么大坏事,只要乖乖去投胎,说不定很快就可以看到他,只是,那时候他肯定会忘了上一世的事。

  周瑜又说,为了他好,最好把一切都忘掉。

  ……把一切都忘了,说得真是容易,人的心又不是纸做的,撕烂烧毁就没了,他试着不再去想他、试着微笑过生活,可就连步练师都说他的笑比哭还难看,宁可他大吼大叫。

  孙权下马,缓缓步入残破的庙门里。这里的一切都没变,只是多了些蛛丝,甘宁率了一批人进来,做了简单的打扫,又选了一块干净的地方起火,烤起衣服来了。

  一行人拿出行囊里的冷酒肉干,就着火光开始饮酒作乐,孙权任由着他们,嘴角扬起淡淡的笑,信步走到破庙后边的厢房,上次来这里的时候没有好好看上一眼,如今有这机会好好巡上一回,心里的滋味却是说不出的苦。

  外头的雨下个不停,淅淅沥沥的,像是老天爷在哭,孙权突然悲从中来,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还想再冲出去狠狠淋一场雨,却被角落里缓缓蠕动的东西给吸引住了。

  他缓下脚步,上前探视那团白色的小东西,拨开一堆干稻草后,才清楚瞧见了那毛茸茸的动物。

  「鹿?」看起来好小的样子,身体还缩成一团,毛色是罕见的全白,一双骨碌碌的大眼先是含着恐惧望着他,后又小心翼翼地伸出前脚,试探着碰触孙权灰色的衣角。

  孙权不由得想起两年前他误认周瑜是狐狸精的那回事,虽然到最后他还是搞不清楚周瑜的真实身分,但大哥曾经拍着胸脯对他保证周瑜绝不是狐狸精,后来他没精神追究,也就算了。

  小小的白色前脚碰到了灰色衣角,小鹿的胆子大了起来,干脆整个身子都钻出来,跑到孙权湿漉漉的脚旁,睁着大眼直盯着他。

  「你想跟我走吗?」孙权身上的衣服都还在滴水,小鹿身上的毛却有一半是干的,如果就这样抱起来肯定会让它受凉……

  思路一转,孙权便回到破庙正厅取来一件干净清爽的披风,再回过头来小心包起小鹿。

  小鹿半点挣扎都没有,乖乖任他抱起,缩着身子窝在他怀里,小小的鼻尖磨蹭着衣服的前襟。

  「你也很寂寞吗?我也是呢……不如,我带你回去好吗?」

  轻轻揉弄着那罕见的白色毛皮,小鹿似乎听得懂他的话,乖顺地依在他怀里,一双大眼半闭,像是很享受的模样。

  孙权就这样抱着小鹿,在破庙里等到雨停。

  「二少爷,这是什么东西啊?」步练师僵着身子,跟在二少爷身边这么多年了,她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可这个小小东西……

  「你看不出来吗?练师,亏你还是家里最聪明的,这是一只小鹿呀,你瞧,它一身的白,是不是很漂亮?」

  「小……小鹿?」步练师突然觉得头很晕,她不明白二少爷不过是出一趟门补货,怎么回来就多了一头小鹿?

  这情况怎么跟两年前那么像啊?两兄弟全是出一趟门,回来后各自带了一个男人,怎么这回换成动物啦?

  「是啊,我瞧它孤苦无依,就带它回来了。练师,麻烦你给它布个小窝吧,这小家伙淋了雨,可能有些受凉,夜里外头又凉,就让它睡我房里吧。」

  「睡你房里?!」步练师那粉色的唇张得跟鸡蛋一样大,随即她甩甩头。不行,这孙府里也只有她还有理智了,她绝不能任由二少爷胡来!

  「二少爷……这有些困难耶,不如我让长工盖一间小屋,把它养在后院里好不好?后院有花有草,对动物也比较好啊。」

  孙权想了想,觉得步练师说的有些道理,正想把小鹿交给步练师,不料小鹿死死抓着他的衣襟,似乎不想落到别人的怀里。

  「看来它不想跟你走哩,练师,你还是去找个竹篮来吧,顺便找几块干布,这小家伙就睡我房里吧。」

  「二少爷……」步练师都要哭了,那小鹿不让她抱,她也不见得就愿意抱小鹿呀,这种小畜牲会吃花草的,说不定明早起来,养在后院的花草就会莫名其妙地消失也说不定。

  「练师,你今天怎么这么多话呀?平时让你干什么你不是都二话不说的吗?今儿个怎么这么啰嗦?」

  这还不是因为你!步练师咬牙,却不敢把真话说出来,这孙家二兄弟怎么老是喜欢捡一些奇怪的东西回来?上回是男人,这回是鹿,那下一回呢?她可不可以祈祷让二少爷捡个姑娘回来?漂不漂亮无所谓,只要是个女的就成了!

  至少这样大少爷就不用三天一封家书,催二少爷找个好姑娘成亲了。

  「练师不敢,练师只是觉得把鹿养在屋子里不太好,毕竟是只畜牲,要是半夜犯了野性,那二少爷的安危……」

  孙权噗嗤一声,差点把入口的热茶给喷出来,「练师,你该不会以为区区一只小鹿能奈我何吧?要是这只小鹿能够把我吞了,那正好,那样你不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把大哥叫回来,省得他流连在外、乐不思蜀。」

  步练师哑口无言,原来到这个时候,二少爷还是没打消拆散大少爷跟公瑾的事呀,不过,他们俩的事早就定了,之前二少爷不是也默认了吗?怎么现在又反悔啦?

  「二少爷真爱开玩笑,要是您真有个意外,那练师拿什么赔给大少爷?」干笑一声,步练师算是认了,狠狠瞪了那头漂亮的小鹿一眼,这年头只要跟鹿扯上关系的都不是好东西。

  「练师,把竹篮拿过来后你就去休息吧,明天一早我还要去店家铺货呢。」

  步练师应了一声正要出去,踏出门坎前突然想起一事非说不可,又转了回来。

  「二少爷,昨儿个府里收到大少爷的家书,说明天一早会有个昔日生意上的朋友登门拜访,姓曹,年纪大约五十来岁,听说是要到南方去办货,大少爷特别交代要好好招待这位曹老爷。」

  「曹老爷?」孙权扬眉,怎么这一回大哥的家书不是叮咛他去相亲,而是让他招待一个老朋友?难不成大哥也看开了?这倒是一件好事,缘分难以强求,他也不想在别人的逼迫下娶一名不喜欢的女子进门。

  「是,大少爷说曹老爷明儿一早就会进城。」

  「那好吧,你吩咐下去,清理几间客房,让厨房明天买几斤鲜菜,烧几道好菜,明儿一早随我出城迎客。」

  小鹿的毛又白又柔顺,摸起来很上手,孙权摸了又摸,抱了又抱,不知不觉月已中天,他却了无睡意。

  其实他很明白大哥是故意找事给他做,免得他镇日无事胡思乱想,只要一忙起来,他就没有时间去想起两年前的事情,更不会时时刻刻想回水榭旁祭拜。

  但是这样的忙碌又能让他静多久?一年?五年?也许有一天他会受不了而爆发,连他也不知道这压力要朝何处发泄,只要一静下来,他就忍不住去想念,忍不住思绪纷乱。

  他甚至走在街上都会多看一眼妇人手中抱着的小小娃儿,想着他是否已经投胎,想着他是否还记得彼此的约定,要是还记得他,一定要回来看他,即使只有一眼也好。

  只是,小小娃儿又怎会有前世的记忆?既已转生,何苦寻思过往,该让一切都过去了……

他不是那样婆婆妈妈的男人,应该要拿得起放得下,如果连对方都忘了他,他又何苦死死记得那段记忆?不过是多折腾自己罢了,大哥看在眼里也是不忍。

  「小鹿,你的同伴在哪里?你是不是走失了呢?也许你的同伴现在正回到破庙找你呢,我是不是不该多此一举把你带回来呢?」

  小鹿不会说话,但它紧紧挨着孙权的胸膛,随着他呼吸的步骤而起伏,步练师给它拿来几捆青草,它却兴趣缺缺,只是挨着他,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小鹿,真希望你可以跟我说说话,我这样对着你说话要是让步练师瞧见,她一定又会以为我发神经。」

  小鹿却只是伸出粉色的舌头,轻轻舔着他的手掌,一下一下,像是要抚平他心里的寂寞与伤痛。

  才一个月啊……他跟那个人在一起不过一个月,这痛,却要到何时才能止住呢?

  虽然家书里头没有写明曹老爷一行人的特征模样,孙权还是一眼就认出要接待的贵客,原因无他,那位曹老爷骑着骏马赶路,身后跟着车队,这些都是商人常见的打扮,问题在于,车队中间多了一辆马车,那马车前头还用帘幕遮了起来。

  孙权有不好的预感。

  「曹老爷。」带着笑脸上前迎接,孙权今天一身藏青色长衫,带着两名家丁跟步练师就来城门口接人。

  曹老爷长得一张国字脸,称不上慈眉善目,但算得上是神采奕奕,就这样年岁的男子来说,他的身子尚是健朗。

  「这位想必就是孙二公子了,之前听令兄提过几次,果然是英雄出少年啊,这次老夫南下办货,途经贵城,可要打扰孙二公子数天了。」

  数天?孙权起疑,既要南下办货,又为何要停留数天?这样不是耽搁了行程吗?虽然起了疑心,但孙权还是不动声色。

  「曹老爷哪里的话?家兄的朋友就是在下的朋友,有朋自远方来自然要好好招待,曹老爷请不要客气。倒是小弟有一个疑问闷在心里,不知道方不方便问?」

  曹老爷扯着脸皮笑笑,「有什么不能问的?孙公子请说吧。」

  「这马车里……可是尊夫人?」他是听过有些商人因为与夫人鹣鲽情深,所以出门会带着妻子,但是这曹老爷子年纪也不小了,难道也学那些小伙子来个形影不离吗?

  「喔,那马车里不是拙荆而是小女,小女自幼身染怪疾,看了许多大夫都医不好,这次听说南方出了一位神医,曾经治好广为流行的瘟疫,特地将小女也带出门,看能不能得见名医。」

  孙权扬了扬眉,神医?难道是指如今跟着大哥云游四海的周瑜吗?那曹老爷这趟还真是白走了。

  「原来如此,就请曹老爷与曹小姐安心在孙府住下,在下会差人打听那位神医的消息。」

  「那就请孙公子多费心了。」

  两人又是一阵家常闲聊,说说南北货近来的市场如何,在孙权的带领下,曹老爷一伙人步进了孙府大门。

  招待客人用过晚膳,孙权这才记起被他关在房间的小鹿,回到房间后却连一个鹿影都没见到,以为是步练师带着它出去晃晃了,便将步练师招了过来。

  「我?没有啊,方才步练师正在安排曹老爷与曹小姐的厢房,根本没过来这边啊。」开玩笑,她怕死那只小动物了,怎么可能会带它出去晃?

  「可我的卧房除了你以外,其它人都不准进入,门窗也都掩得紧密,它怎么跑得出去?」更何况小鹿从被他抱回来到现在几乎滴水不进,哪来的体力乱跑?

  「练师也不知道……」正在懊恼时,她却想到一个最有可能的解释,「会不会那小鹿其实是鹿精,现在已经离开了!」

  「练师,我看你是闲书看太多了,那只小鹿要真是鹿精,为什么要让我抱回来?难道它想色诱我吗?」

  步练师一阵沉默,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反驳这个天兵少主才好。

  「二少爷,也许你以前曾经救过它,所以它回来报恩,但是看到你什么都不缺,所以就自行离去了。更或许它根本不是来报恩的,而是来为非作歹,只是法力太浅,不得已才作罢。」

  「……」孙权只手抚住额头,觉得这两年来他可能太过忽视步练师的存在,导致她朝不正常的方向发展,一股罪恶感逐渐蔓延开来。

  「算了,你去招待曹家父女吧,我去找回小鹿。」

  这孙府说大不是很大,说小也不是太小,要找一只小鹿虽然有点困难,也犯不着劳师动众,更何况,他只要闲着没事干就会胡思乱想,自然是寻鹿的最佳人选。

  「二少爷……」步练师规劝无用,忽然悲从中来,她不过是个小丫鬟啊,为什么每次都得充当孙家主母招待外宾呢?这些都是少夫人的工作呀!这样叫她以后怎么嫁得出去啊?呜呜……

  前厅找过,后院找过,孙府里的几个院落也都找过了,就连下人房他也翻过了,除却他现在正在找的花园,就只剩下客人住的「问兰居」,只是,就为了一只小鹿去惊扰客人……

  孙权抬起头看了院墙几眼,想着这样的高度防得了宵小,不晓得关不关得了小鹿?

  「跑到哪里去了呢?」搔着头发,他其实有些担心,那只小鹿是不是饿昏在某处,这小家伙才进门一天,就这样到处乱跑让人担忧,真是让人苦恼,早知道就把它带在身边了。

  不得已,他只好硬着头皮去求见曹家父女,表明缘由说要寻找小鹿。

  「喔?找鹿?孙公子啊,天色都这么晚了,你要不要……」言下之意是这么晚了,你打扰我不要紧,但我女儿是黄花闺女呀。

  「曹老爷,如果不方便的话,我让练师去小姐房里看看就好,其实我是怕那小鹿野性未驯,不小心伤了小姐。」

  「这倒是……」曹老爷抚着下巴那一撮胡须,考虑了一会,「罢了,孙公子请稍等,我去叫小女到花园里回避,让你好好找一下,我顺便让底下的人也去找。」

  孙权来不及拒绝,曹老爷就一阵风也似地从他眼前卷走,他还怀疑自己的视力有些问题,不断揉着眼睛想看更清楚呢。

  大约过了一刻钟,曹老爷来交代说曹小姐已经离开厢房,可以进去找小鹿了,孙权想也不想地就一头撞进人家闺女的厢房里。

  鹿没找到,香味倒是闻了一堆,孙权有些沮丧,又想起这毕竟是人家闺女的房间,男子不宜久留,便讪讪退出,转往别处去找。

  从头到尾,曹老爷都只是别有深意地看着他的背影,嘴角的笑纹越来越明显。

  孙权又到花园里找了一回,正想放弃时,却看到一身白影向他缓缓飘来,他抬头一看,却看到一张绝世容颜,心脏忽然紧缩,血液也似乎倒流。

  那张脸他再熟悉也不过,曾经魂牵梦萦心心念念的身影,只是、怎么会?现在不是七月分吧?就算是,为什么要等到现在才现身给他看?迟了两年的相会真是让他有些痛彻心扉呀!

  「……孙公子?」一身白衣的曹柔伸出素手,在呆住的孙权面前挥舞了一下,有些困扰,怎么这孙家少主一见到她就变成这样?她长得有那么吓人吗?

  孙权眨眨眼,觉得自己的耳朵好像有问题,不然怎么会把对方的声音听成女的?明明……伯言的声音就算再细,也不像女人啊。

  「伯言?」有些不敢确定的,他率先唤出那久违的名字,一出口,才发觉要喊出这名字有多么困难多么痛苦。

  「孙公子,你认错人了,小女子名唤曹柔,不是你口中的伯言。」曹柔轻轻一笑,粉颊上有着腼腆的痕迹。

  「曹柔?」孙权疑惑,再次盯着对方的脸细瞧,这才发现真是自己错认,虽有七分相似,但女子的五官毕竟比男子柔美太多,他不该犯这样的错误,将眼前的女子错认为他等待的陆逊。

  「原来是曹小姐,这么晚了,你怎么还在花园逗留?曹老爷会担心的。」最初的心悸过后,余留下的竟是漫无止境的空虚感。

  孙权苦笑,这天底下的人这么多,怎么偏偏曹小姐就长得那么像?不免让他怀疑是有心人的安排,没有一个生意人出远门会带着自家闺女的,就算是求医,这也太危险了。

  「孙公子!」曹柔将怀中抱着的动物往前一递,让孙权看清楚动物的全貌,「这是你在找的小鹿吗?」

  孙权吃了一惊,他没想到小鹿竟会在曹小姐手里,情急之下连谢谢都没说,就直接将小鹿抱过来,确定小鹿没事后,才想起要跟人家小姐道谢。

  不料他抬起头时,眼前只有一片黑暗,哪还有曹小姐的影子啊?

  小鹿看起来有点精神萎靡,似乎是饿坏了,想起为了找它而辛苦奔波,孙权明明应该板起脸凶它,好让它明白事理不可以乱跑,却在看到它眼角的眼泪时戛然住口。

  「唉。」很无奈地叹一口气,这只小鹿倒是很知道怎么撒娇,连向来跟动物不太亲近的他都会心折,孙权不由得想,怎么向来喜欢小动物的步练师偏偏就不喜欢它呢?

  「你不吃青草,难不成真要吃青菜?」一想起步练师知道他拿青菜喂这头小鹿,肯定又要啰哩叭唆,但他又不忍让小鹿活活饿死,无奈之下只好偷偷去厨房拿了些晚饭剩下的青菜。

  小鹿果然吃了,而且还吃得津津有味,孙权看在眼里,突然联想到小鹿是不是饿坏了才跑出去觅食。

  「小鹿,你如果肚子饿的话就叫我一声,不用跑出去找,要是吓坏了府里的女孩子就不好了,更何况人家曹小姐还有病呢。你呀,以后就乖乖待在我房里,一有空我就会带你出去走走。」

  抚着那柔顺如丝绸的白色毛皮,孙权宠溺地眯起眼睛看着小鹿,这只小野鹿一点都不像是野生的,它不撒野也不乱叫,除了喜欢乱跑以外,也没什么坏毛病,看起来就像是有人驯养过一样。

  「……小鹿,我也该给你起个名字了,你喜欢什么样的名字呢?」孙权趴下身子,让自己与坐在桌上吃东西的小鹿平视,他觉得小鹿很有灵性,似乎能够听得懂他说的话,于是一开口就没完没了。

  小鹿漆黑的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他,然后又看看桌上的茶壶,意识再明显不过。

  「你渴了?」孙权发现自己跟小鹿之间真是沟通无碍,完全超乎自己所想,这只小鹿也真是聪明得紧。

  顺手倒了一杯茶水,将杯子放在小鹿的眼前,没想到小鹿还真的低下头舔了几口,没几下,茶水就被喝光了。

  「你还真的喝茶啊?不苦吗?」孙权怪叫,一般动物不是都只喝水吗?怎么这只小鹿却肯喝有苦味的茶呢?

  小鹿盯着他看,又用前脚推了推茶壶,孙权苦笑,又给它倒了一杯。

  「慢慢喝,你要喝多少都成。」一边宠溺地倒茶给小鹿,一边又忍不住想要是步练师看到这一幕,肯定又要念他了。

  不晓得为什么,两年来不曾平静的心湖,在遇到小鹿后,竟然奇迹似地平静下来了,不由得猜想也许他真的曾经救过一只小鹿,如今这鹿来报恩了。

  小鹿酒足饭饱,眯起圆大的眼睛,扑进孙权的怀里,大大打了个哈欠。

  「想睡了?」孙权嗤笑,这小鹿还真是单纯得可以,吃饱睡、睡饱吃,无忧无虑的模样真是教人羡慕。

  孙权一手抱着小鹿,一手推开窗户,对着窗外明月,他缓缓地闭起眼,静静的思念。

生子当如孙仲谋 2013-03-30 22:14
        第九章(此处春梦河蟹)

  彷佛有什么液体掉落在他的手掌上,孙权觉得有些烫,不知是不是步练师刚烧好的开水,一滴、一滴,逐渐在他的掌心里扩散开来。

  这里很黑暗,所以他看不清这是什么东西,也许是房里的蜡烛烧尽了吧,他也懒得起来再添烛火,只是手心里那液体有些怪……

  非常冒险地,他直接抬起手掌,舔了一下,也不怕让人下毒或是吃到什么不洁的东西。

  有点咸,更多的是苦。

  孙权一愣,这味道他很熟悉,就在两年前,他时常尝过的,可他房里有什么人会哭呢?该不会是小鹿吧?往怀里一摸,小鹿却不见了。

  该不是是在发梦吧?怀里没有小鹿,掌心里全是眼泪,这黑暗的空间似乎也不像是他的房间,那么,他一定是在做梦了。

  伸出手捏了捏脸颊,想让自己痛一些,说不定这样就可以醒来,这诡异的梦他一点都不想继续,却在黑暗中发出一丁点声音时,他停下手。

  「仲谋……」

  声音很轻,却很清晰。

  这肯定是梦,不然他不会听见这样熟悉的声音,本想弄醒自己,却不由自主地伸出手去摸索,想找到那只有在梦里才能重逢的人。

  「伯言你在哪里?在哪里?」

  这里这么黑,他完全看不到,只有一声声的呼唤从黑暗中传递过来,揪痛着他的心,勾引着他的魂。

  「仲谋……」

  那人只是呼唤,而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孙权几乎是不要命地往前跑,最后,眼前的黑暗霍然开朗。

  这风光明媚的景色不是睽违两年的「临湘水榭」又是哪里?站在那里呼唤他的人不是陆逊又是谁?

  「伯言!」

  来不及思考、没有时间欣喜,孙权拔足狂奔,临湘水榭附近的草又长高了,却挡不住他思思念念的心。

  两人最后紧紧拥在一起,说不出思念道不出的悲伤,他们之间不需要多余的话语,也许当年来不及开花结果的感情两人都没说出口,可这份煎熬的思念却怎么也抹不去。

  他捧起陆逊看起来健康红润的脸色,这张清俊的脸也只有在梦中才能这样健康吧?

  他从不曾拥抱过如此活生生的他,这样难得的会面让他只想尽情倾吐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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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嘴唇就这样贴了上去,身体也紧紧黏在一起,思念像一把火,顿时点燃了两人的热情,欲念无边无际,两人在欲海里不断渴求着对方的身体,终至决堤。

  他记得自己在对方身体里的感觉,也记得对方紧紧拥住他、似要勒断他脖子的力道,狂猛的动作却没人喊疼,两人都是费力地喘气,一下一下地,往高峰推去。

  直到一道白光从眼前闪过,孙权眼前一黑,顿时晕了过去。

  在高潮中晕过去,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孙权模模糊糊想着,脑子开始运作,眼睛也缓缓睁开来。

  这是自己的房间,外头的阳光已经透进来,看来他睡了很久,挣扎着想起身,却发觉腹部有些沉重,像是被放了什么东西,往下一瞧,才知道是小鹿趴在他肚子那边睡觉。

  只是很奇怪,小鹿会流口水吗?不然他的衣服怎么湿湿的,而且还有些黏,被风一吹感觉还挺不舒服的。

  他想轻手轻脚移开小鹿,却发觉小鹿像是叼着什么东西一样,心里一个机灵,他迅速拎起小鹿的身体,却扯痛了他某个最脆弱的部位。

  「呜……」痛痛痛,怎么会这么痛?难不成小鹿半夜肚子饿,把他的命根子当成青菜啃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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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鹿被他惊醒了,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一眨也不眨地看着他,表情无辜得像是个孩子。

  孙权颤着手摸上那布满白色体液的部位,突然想起昨晚的春梦,他连忙捞起小鹿的身体,在它尖尖的嘴上闻了又闻,一阵咸腥的味道扑鼻而来。

  「……」

  他昨晚,难不成是急色了所以抓着小鹿顶着用?不可能啊!小鹿的嘴里有牙,真要是受惊了,一咬下来肯定出事,那是为什么……

  小鹿一脸无辜地望着他,让他无言以对,再怎么说小鹿都是无辜的,肯定是他迷迷糊糊做了错事,只是怎么会是拿小鹿当对象呢?这也未免太离奇了,要是让人看到他还要不要做人啊?

  就在他想湮灭证据的同时,步练师敲门的声音同时响起,吓得他差点把小鹿往地上一扔。

  「少爷,该起床梳洗了吧?」

  孙家二少极少赖床,可是一赖就赖到快正午,真是让人哭笑不得,外头还有客人呢。

  「等、等一下!你把水放门外,我自己来。」好不容易抚平情绪,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稳一些,却差点咬了舌头。

  「……少爷?」步练师觉得诡异,这二少爷该不会又藏了个男人吧?这声音怎么听怎么像是做贼心虚啊。

  「练师,麻烦你去招待曹老爷一家吧,过一会儿我绝对会出现。」语气中有着淡淡的哀求。

  步练师一愣,就把热水盆放在门口,心里想着二少爷肯定是想起那个人了,声音里有些哽咽呢。

  暗自叹息,步练师没再发话,去做她该做的事了。

  房里的情况却不是她所想的那一回事,孙权抓紧裤子,蹑手蹑脚来到门口,取了水盆后又迅速关上门,这次他锁得死紧,除非破门,否则不会有人撞见他这狼狈样。

  分量有些多,真是可耻,两年来他没再碰过任何人,也没有自行解决,就这样清心寡欲地活着,没想到一来就这么多,愤恨地用湿布巾擦着脏污的裤子及床单,他孙二少何时受过此等委屈?

  但床上的情况他又不能让步练师知道,让一个女人家来清这些东西,他光想着都会羞死,所以只好自己来,可是……

  「唉,怎么这么多啊?一盆水都不够用了!」有些气愤地,他将布巾往水里丢,那盆水已经脏到不行了,不换一盆的话,恐怕床没办法擦干净,又不能开口叫步练师再打一盆水来。

  心一横,孙权开了窗户,把水泼光,然后把脏污的床单塞到盆子里,打算一把火将它烧光,于是他如愿点着了火,也如愿烧掉床单,却把整个孙府的人全都引来。

  几个家丁合力破门,一进来还没看清就把水桶往前泼,孙权一头一脸的水,与身边也同样湿淋淋的小鹿对视一眼,同样的搞不清状况。

  步练师匆匆忙忙进来,看见火苗被扑灭,差点扑上去痛哭。

  「二少爷你别做傻事啊!好好的干么想不开呢?」还要放火烧死自己,要是没人没死反而整座宅子全烧了,那她怎么跟大少爷交代啊?

  「我没有想不开啊……」

  瞄了一眼盆子里的床单,虽然被水扑灭了,但是床单已经烧得差不多,就算现在有人多事拿起来看,也看不出原本的样子了。

  「那你为什么放火?吓得我马上喊人来灭火!」

  孙权被问得有些哑口无言,只得讷讷道:「我只是在烧东西而已,你们为什么这样大惊小怪?」就算要想不开,也是在两年前吧?

  「烧东西……」步练师顺着孙权的目光往下看,果然看到在盆子里被烧得看不出原貌的一团布。

  「那为什么不让我来烧?」步练师质问,由她拿去厨房烧不是比较好吗?

  「……那块布上头全是小鹿睡觉所流的口水,其臭无比,你确定要亲自来?」搬出临时想出来的借口,孙权果然看到步练师倒退三步,一脸嫌恶的模样。

  知道是虚惊一场后,人潮很快散去,该干什么活就去干什么活了,步练师也把被水泼过的房间整理一番,催促着少爷去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

  「练师,你再帮我拿块干布来。」

  「做什么用的?」

  「给小鹿擦擦,它也是一身的水,不擦干会受凉的。」

  步练师嘟起嘴巴不情不愿拿来一块干布,在小鹿身上随随便便一抹,小鹿像是受到惊吓般,跳到孙权身上去了。

  「瞧你,一个姑娘家却粗鲁到连小鹿都怕你,当心嫁不出去!」孙权接过干布接着擦,这小鹿昨晚铁定受了惊吓,方才又被水给泼了,不知道会不会生病。

  「二少爷,那是你太宠这鹿了,方才曹老爷要步练师来传话,说是曹小姐想上街走走,找你当伴儿呢。」

  孙权抬起头,黝黑的眼珠子里让人瞧不出他在想些什么,脑海里浮起那曹家小姐的面容。

  昨晚……是因为见了那曹小姐一面,所以才梦见他的吧?还是那样春情荡漾的梦呢。

  「曹小姐不是有病在身吗?怎么还可以出去吹风啊?」这事儿怎么瞧怎么奇怪,为什么他老觉得这姓曹的一家子全是冲着他来的。

  「这我也不清楚……」步练师也觉得奇怪,怎么这曹老爷像是要把女儿嫁掉似的,老往她家少爷这里塞

  「行了,你出去吧,告诉曹老爷我等会就到。」

  孙权蹙眉,他实在不喜欢这种感觉,被人推上断头台实在不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更何况还是奉命去陪伴千金小姐。

  于是他拎着一个盖着布的竹篮,信步走在小轿旁,还要时不时说两句话,以确定轿里的小姐没有睡着。

  「曹小姐,你的身子既然不好,何必出来吹风受罪呢?」连带他也必须出来吹风受罪,为了怕步练师趁他不在,把小鹿给赶出门,他还特地把小鹿给带出门,幸好小鹿很乖,没有探头或是乱叫给他惹麻烦。

  「可是爹也说了,多出来晒晒太阳、透透气对身体也好,更何况我很久没出门了,难得出一趟远门,自然希望多看看各地的风情。」

  「是这样啊……」

  也对,孙权不由自主遥想起两年前,他也是无所不用其极地想让对方多晒一些太阳,只盼能多延几天的性命。

  之后,便是长长的沉默。

  孙权一面抬头看天,一边想着绝不能这样冷场,远来是客,他不能不尽地主之谊——以上,全是他出门前步练师对他耳提面命绝对要记得的。

  所以,他很认命地在脑海里找话题。

  「曹小姐,你究竟是患了何种痼疾,居然找遍名医也治不好?」

  「……喔,是一出生就带来的心疾,所有的大夫都说我活不过二十岁,我爹就我一个女儿,所以想尽了办法要为我延寿。」

  真可怜,孙权在心里暗自叹息,不过再可怜也不关他的事。

  「曹小姐吉人天相,一定能得遇名医,长命百岁。」

  「谢谢。」

  淡淡的声音从轿帘内传出,孙权不由得想起她的脸,大约是移情作用吧,他居然真心地希望这个女孩不要早夭——至少不要在风华正盛的年纪逝去,那会让他想起陆逊。

  一样都是最美好的年纪,却让无情的歹人给夺去性命,虽然后来寄体重生,却也活不过一个月,周瑜对他说过,这些都是天命,无法改变的。

  去他的天命。如果可以,他真想当着老天爷的面这样痛骂一声,可惜他没有这个机会。

  不知不觉,孙权已经带着轿夫走完城里最热闹的东门市集,他抬头看了一下天色,差不多到了该用午膳的时候了。

  「曹小姐,这城里最热闹的市集就到这里为止,你的身子还好吗?前面有一家酒楼,菜色还算不错,酒楼旁就是闻名京师的胭脂河,从二楼看出去可以窥探到全貌,有兴趣吗?」

  良久,轿内才传来淡淡的回音,「麻烦公子带路。」

  胭脂河之所以取名胭脂,与前朝的皇帝有关。传说前朝皇帝喜爱微服出游,有一回他在这条河上遇见了一名绝世美人,美人名唤胭脂,名字虽美,命却凉薄,美人进宫不到半年便死于寒疾,皇帝伤心欲绝,后来为两人初识的地点更名,以示纪念。

  胭脂河更名后从此声名大噪,有远见的商家开始在河畔植柳养花,逐渐的,酒楼并立,宾客云集,全是冲着这条有着艳史的河流而来,有些人也盼着能在这里遇见天上人间难得的美人。

  为曹小姐说完这胭脂河的典故后,酒菜也上得差不多了,由于孙府在城里也算个中上人家,酒楼的伙计想办法给他弄了间二楼的雅房,好让客人可以尽情欣赏美景。

  二楼的视野好,更没有闲杂人等来闹事,所以曹柔非常放心地取下面纱,乍见那太过熟悉的容貌时,孙权脸还红了一下,假装低下头逗弄篮子里的小鹿。

  「这里没有别人,孙公子可以把小鹿放出来透透气了。」

  「咦?你知道?」伸进篮子里的手迅速抽回,篮子里的小鹿不明所以地探出头来,煞是可爱。

  「孙公子一路上都紧紧抱着这个竹篮,实在不难猜出这篮子里装的是什么。公子放心吧,我不怕鹿的,你可以放它出来走动,这样闷着,也不怕它没气吗?」

  见曹柔如此大方,孙权便不再掩藏小鹿的行踪,布料一掀,一头活蹦乱跳的白色小鹿就跑了出来,盘踞在桌上的小鹿瞪着一桌的菜色,回头看了一下主人。

  「真乖啊,看见食物却不动手,足见它的家教不同凡响,孙公子,这小鹿你养了多久?」

  孙权一阵汗颜,让人再备了一双碗筷,亲自挟了几块青菜给它,又命人添了一大碗茶水,全都摆在小鹿面前。

  「不瞒曹小姐,这小鹿是我前几日捡到的,还谈不上教养,它这温驯性子是天生的,我也觉得神奇呢。」

  曹柔「咦」了一声,便盯着进食的小鹿瞧,这小鹿透体通白,一摸,皮毛竟与上好丝绸一样好摸,只见它睁着圆亮大眼,直盯着雅房内的两人瞧。

  「那它倒是挺通人性的,这样好的性情,孙公子真是幸运,以后这小鹿会带给你许多福气的。」

  小鹿似乎听得懂曹柔的称赞,圆大的眼睛湿润湿润的,前脚轻触了一下曹柔的小手,再深深看了孙权一眼,原本高兴的表情却突然显得颓丧,头低了下去。

  孙权察觉的异状,问了一声:「怎么啦?」

  小鹿虽听得懂人话,但它不会说,只好乖乖地回到自己的座位吃起它的食物,让两人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

  「也许是饿了吧。」

  孙权深深看了小鹿一眼,觉得它实在是不太对劲,尤其是那眼神,看起来似乎泫然欲泣啊。

  曹柔回孙府后开始发起低烧,孙权差人去请了大夫来看,大夫开了几帖药后就走了,吩咐说不能受凉受惊。下人们忙着煎药服侍,大半夜过去后,低烧没有好转,热度反而更高了,急得曹老爷一头黑发都要白了。

  孙权这方面虽然关心,但毕竟没有深交,他也没怎么放在心上,倒是小鹿的反应出乎他的意料,因为那小鹿挣脱了他的怀抱,直往曹柔的住处跑。

  这是从未发生过的事,他只想着是不是曹柔待小鹿不错,所以小鹿想去看她,心下一阵冰凉,心想那曹小姐体弱多病,要是就这样走了……

  脚下跟着小鹿,「问兰居」里侍候的下人没拦着他,内室里焦急的曹老爷一得知他过来,一时之间竟忘了忌讳,连忙拉着他的手进了闺女的房间。

  「孙公子!你可要想想法子啊……要是她有个不测……我……我便也不想活了!」说完便涕泗纵横,哭得好不凄惨。

  孙权也很无奈,这生老病死之事他若能帮上半点忙,两年前何至于眼睁睁看着那人在他怀里断气?眼看心上人之死,他的痛不下于曹老爷,可他又能如何呢?

  悠悠叹了口气,正想把爬上床的小鹿给抱回来,不料一只手臂被曹老爷死死抱住,孙权不好推开,只好出言劝慰。

  「曹老爷,令千金吉人天相,她会好的。」

  有时候温厚的谎话对病人的家属而言是一剂止血药,但是恶耗来临时,再怎么好的汤药也医不好心伤。

  「……老夫不敢奢求,只盼、只盼小女若是撑不过这一回,就请孙公子迎了小女的牌位吧!」

  孙权一愣,竟呆呆问了一句:「什么?」

生子当如孙仲谋 2013-03-30 22:27
  第十章

  曹老爷抹了一脸的泪,悠悠说道:「若有不测,恳请孙公子迎了小女的牌位吧,免得她作了无主孤魂,有家归不得。」

  床上的小鹿闻言也是一愣,缓缓回头看着交谈的两人,圆大的眼睛开始蓄起泪水,眼看就要落下。

  良久后,只见孙权低低叹息,略微苦笑,他这两年什么世面都见过了,自然明白曹老爷是爱女心切,不想让她作无主孤魂,原先迎个牌位也是没什么,反正又不是娶个大活人,只是……

  「曹老爷说的这是哪里话?曹小姐会康复的,这几日我会加紧派人寻找神医,绝不让小姐香消玉殒。」

  曹老爷觑了孙权好几眼,心里惊疑不定,正怀疑着他话里有几分可信度,但他也明白强逼人家娶牌位是过分了些,便不再相逼。

  孙权从床上抱起小鹿,瞧见曹柔那苍白病弱的脸,由于太过相似,让他想起了两年前他面临生死大关时的情境,心一酸,泪竟然差点掉下来,他急急撇过头,抱着小鹿离开。

  短短两日,孙府便陷入愁云惨雾之中,孙权加派人马寻回外出的大哥与周瑜,放出去的信鸽只多没少,只是没有一方有消息,他也只能等。

  另外有一件事让他起了疑心,那就是小鹿日日跑到曹小姐的闺房,安静地看着曹小姐的睡颜,起初曹老爷会赶它,后来瞧那小鹿也颇有灵性,便不再阻止,甚至还祈祷着小鹿是一名鹿仙,来救他女儿的命。

  人到了绝境,什么荒诞的事都想得到,并且加以具体化,孙权也经历过这些,他自然明白所谓的奇迹,不过是安慰那些无助的家属罢了。

  每天早晚两次,他都得到曹柔房里抱回小鹿,如此过了五日,他竟然发觉小鹿消瘦不少,曹柔病重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但是小鹿何苦这样折腾自己?他不明白,也尽量喂小鹿吃一些食物,但食物是越吃越少,颇有绝食的迹象,孙权也开始慌了。

  然后,所有的事情发生得太快,以至于他措手不及。

  大哥带着周瑜回来了,他听到消息时,第一个念头是曹柔有救了,小鹿也有救了!不料迎出去说明现况后,周瑜却彷佛早就知道会发生这些事情一样。

  两人起程回来,并不是因为收到飞鸽传书才急急赶回。

  「啊?公瑾已经知道了?」这两年,他对周瑜的称呼已经从姓周的狐狸精晋升为公瑾,足见两人之间几乎已经没了嫌隙。

  「嗯,我们赶回来就是为了曹小姐的病。」

  孙策与周瑜对视一眼,而后把自家小弟拉到偏厅说话,关起大门确保不会有任何人听到他们的对话。

  「仲谋,你觉得曹小姐这人如何?」

  孙权呆了一下,不明白大哥怎么在这种时候提这种不合时宜的问题,不过他还是乖乖回答:「她是个好姑娘。」

  像是满意孙权的回答一般,孙策略点了一下头,而后又问:「那你觉得她生得如何?漂亮吗?」

  听到这里,孙权就算神经再粗也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

  「……大哥,这曹小姐是你找来的吗?」如果是,那还真是煞费苦心啊,找了这样一个与他七分相似的女人。

  「嘿嘿……」孙策干笑两声,然后清清喉咙,「像吗?我觉得像极了,你一定会喜欢的!」

  「大哥……」孙权感叹,他明白大哥用心良苦,可是……

  「那曹小姐固然像,但她像的不过是一个躯壳,试问,要是公瑾今日换了一个躯壳,你就不喜欢他了吗?若今日公瑾的躯壳内住的不是他本人,你还要吗?」

  一番话问得孙策哑口无言、无言以对,他也曾想过这个问题,但是两年来为孙权安排了多少机会让他认识姑娘家,大多无疾而终,就算最后狠下心肠送了男人给他,他也不要。

  所以当他遇到长相酷似那人的曹小姐后,简直就是惊为天人,直呼着孙权的心病有救了。

  「大哥,答案想必你是清楚的,只是你无法说出来。如果你是这样想的,那请试试站在我的角度替我想好吗?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取代。」

  他的感情,并没有廉价到可以如此轻易付出。

  良久,孙策深深叹息,「你就不能放宽心胸吗?伯言都过世两年了,如今就算投胎,想必也不记得你了。」

  才一个月啊,怎能让一个人牢记两年,还建立了坚不可破的心房。

  一个月的情分与回忆,足以让他惦记、缅怀一辈子吗?

  孙权不想再谈这个话题,有时候,明白是一回事,能不能接受又是一回事,他宁可靠着回忆开心,也不要跟一个他不爱的灵魂生活。

  「曹小姐的病,你们打算怎么办?」

  「公瑾会照料她的,虽然棘手了一些,但要康复只是时间问题而已,我原先以为,这个姑娘可以让你敞开胸怀,所以跟曹老爷密谈过,若是他能撮合曹小姐与你,我便为他寻来神医,治好他女儿的痼疾。」

  「如今我不要曹小姐,公瑾还愿意救她吗?」

  「……救是一定要救的,曹老爷已经尽力,曹小姐的病也不能再拖下去了。对了,告诉你一件事,你知道为什么曹小姐长得与他如此相似吗?」

  孙权挑眉,长得像不过是巧合,难道还有什么原因典故吗?

  「告诉你也无妨,如果能够改变你心意更好,这位曹小姐……便是他的表妹,更是他从小指腹为婚的未婚妻。」

  孙权不动如山的身子突然一震,整张脸青了又白。

  原来,曹小姐与他有血缘关系啊,怪不得他会觉得曹小姐面善,既是他生前的未婚妻,那自然要关照,只是……

  「大哥,曹小姐的病,就交给你和公瑾了。」

  夜晚,他依旧抱着小鹿睡觉,小鹿越来越瘦骨嶙峋,但是公瑾忙着医治曹小姐,一时半刻也没有空闲来看它,只好一直拖着。

  迷迷糊糊睡着后,他又梦到了他。

  只见他身穿一袭白衣,飘逸宛若天仙,缓缓来到他的床前。

  「仲谋……」

  「伯言?」他揉着眼睛,想确定自己没认错人。

  「是我,的确是我。」陆逊在床边坐下。

  孙权翻身起来,发现抱在怀中的小鹿不见了,因为是在做梦,所以他也不以为意。

  「你又来看我吗?你……是不是还没投胎?」

  陆逊水灵漆黑的眸子盯着他看,嘴角微微上扬,「不,我就要投胎了,从今以后……可能无法再见到你了。」

  「这么说,今晚是最后一夜啰?」孙权低下头,却伸出手想拥抱面前的幻影,明知这是奢望,却还是忍不住希望。

  不料,面前的身子却被他抱住了,一样的瘦骨嶙峋,孙权抬起头,讶异这个梦怎么对他这么好。

  「仲谋……我离开也两年了……」陆逊轻启红唇,缓缓开口,却是不知从何说起。

  「不,伯言你没有离开,你还在,在这里。」拉过对方的手按住心脏的位置,即使是在梦里,依旧可以感受到那勃发的生命迹象。

  「仲谋你不能这样……」陆逊的表情有些痛苦,两人彷佛回到两年前那段时光,一个备受对方吸引却努力逃,一个不顾一切努力追。

  他们之间居然还没有一个结束。

  「不然又能怎样?」孙权逼近他的脸,气势惊人,「你可以先走,你可以当作什么都没发生,你可以喝过孟婆汤后安心转世,但我不一样,一旦认定了,就不会改。」这一点,他们孙家的男人都是一样的。

  「你这是在折磨自己!何苦呢?我已经……我们已经没有可能了……」一滴、两滴,孙权没有想到,原来梦中的眼泪也可以这么烫手。

  「你又怎么知道我是在折腾自己?强迫自己跟别人生活,才是真正的折磨吧?我有大哥、有公瑾、有步练师,有孙府里的一切,我还有你——」唇瓣轻轻靠过去,吻住对方,蜻蜓点水似的又悄然离开,「我已经比一般人富足了。」

  陆逊泪不止,他不知道该拿什么来回报这一段感情,他现在已经什么都做不到了,就连与他并肩而立……对他而言都有如登天般难。

  面对这个青年,他的深情直叫他痛苦不已,也让自己无法果断地脱离这个深渊。

  可他不能忘了今晚入梦的目的,他每一次的入梦,都得拿寿命来换,他已经没多少时间了,必须好好珍惜。

  「孙权,你听我说,娶了曹柔,好好对她……你们会是最幸福的一对,我可以保证——」

  孙权突然大力推开他,又大力将他拉回,紧紧拥住,然后以唇封缄,舌与舌的交缠让对方再也无法说出任何话来。

  他不要他当说客,谁都可以,就他不行。为什么就没有人体会他的想法呢?幸福不是有人陪伴就好,幸福是有一个人长存心底,不离不弃。

  即使天涯各异,也是幸福的。

  而陆逊这番话,却是要他舍弃。

  他怎么能?他如何能!那就像把心脏刨出来一样疼啊,就像是否认自己的过往,把一切全部抹去,只剩下一片空白!

  如果只有空白,那他的人生算什么?

  结束深吻,陆逊伸出手,接住了睽违两年的泪水,他惊讶,原以为过了两年,应该已经把他的泪水风干了。

  「仲谋……」见对方满眶泪水,他也忍受不住,可是他又能奈何?如今的他只是……

  罢了,就此别过吧,一直陪在他身边,直至生命终了,虽然对方无法感受无法理解,但至少……至少他存在过,以后,也会一直长存对方心里。

  这样就够了。

  如果可以,他真希望两年前他不要选择报仇,不要踏进孙府大门,不要让这青年瞧见他的存在。

  只是,人生没有如果,无法重来。

  周瑜就着月光,一双泛红的眼睛盯着房内的一人一鹿直瞧,忽然叹了一声。

  「怎么了?」孙策紧紧圈住对方的腰,虽然不明白为什么这么晚了还要来探小弟,不过周瑜做事向来有他的道理。

  「真是冤孽,情牵两世却无法善终。」

  「什么?」孙策的目光忽然胶着在小鹿身上,顿时像是明白了什么。

  「难道……」他惊呼,几乎不敢相信,如果真是他,为何还能记得?

  「嘘。不要说,如果不说,也许对他比较好,毕竟那只小鹿看起来已经……」寿命用尽,也许再过不久又得入轮回之门。

  孙策的手紧了紧,可以感觉得出来他的心绪波动,「可是,仲谋他不愿意娶曹小姐,我们这样做是不是会将他逼上绝路?」

  周瑜漂亮的红色眼睛微眨了一下,再看看那一人一鹿缓慢的呼吸起伏,忽然想起近在身边的孙策。如果他没有遇见孙策,也许还可以理智思考,为众人做最好的安排,可他现在居然能感同身受。

  感同身受……这对动物来说,是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啊。

  「让我再考虑考虑。」

  第二日,周瑜直接找上孙权。

  「公瑾,如果你也是要来当说客,就请你省点力气吧。」多少猜到几分对方的目的,孙权开门见山,到目前为止,他只差没有在曹老爷面前直接拒绝了。

  「我要说的何止那件事?不过,既然仲谋你都明白了,我就省下一半的力气,你再想想,也许事有转圜。」

  孙权垂下眼睫,静静摸着越来越没精神的小鹿,「先不谈这事,我想让公瑾看看这小鹿,它最近很不对劲……」

  都还没将小鹿抱过去给周瑜瞧呢,周瑜就铁口直断:「不用看了,它活不了多久了,你尽早替它准备后事吧。」

  孙权以为他在开玩笑,嘴角抽动几下,才如愿地扯出一抹笑,「公瑾开玩笑吧?连曹小姐的心疾都能救了,为什么小鹿救不了呢?还是、还是公瑾不会救……」

  「这小鹿没有病,它不过是折损自己的寿命去做徒劳无功的事而已,既是没病,我也救不了。」

  周瑜这一番话却将孙权弄胡涂了,「这小鹿还真是神通广大啊,居然可以拿自己的寿命来挥霍……公瑾,这种事你要我如何信?」

  感觉怀中的小鹿身体一僵,一对骨碌碌的大眼往上看,正巧与他对上,孙权一震,这小鹿太通人性,与寻常畜牲不大相同,若真就此死了,他会舍不得。

  「不管你信不信,它都在做着自杀的事,如果要它停止这种行为,就跟它分开睡吧。」

  周瑜的话让他越来越胡涂,「公瑾,你的意思是指,它会持续衰弱跟我有关是吗?」转念一想,他最近频频梦见陆逊,就是从遇见小鹿开始的。

  「……算是吧,虽然我不知道让你们分开是否能让它活久一点。」

  「公瑾……我敬你如长兄,请你有事不要瞒着我好吗?这小鹿是否与我有切身关系?还是……与他有切身关系?」

  两人之间一阵沉默。

  小鹿挣扎着要脱离孙权的怀抱,奈何它的身体太过虚弱,根本没有足够的体力挣扎。

  良久,周瑜才缓缓开口:「这小鹿,便是伯言他的转世。虽然我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但他似乎还记得你,所以千方百计回来找你,后来他又……他又折损自己的寿命入你的梦,我想,他也知道自己与你这一世也不可能了,所以想跟你道别或是劝你吧。」

  孙权的手松了,小鹿从他手中爬出来,低下头慢慢地走向周瑜的方向,一步一顿,终是没有回头。

  孙权一笑,周瑜没有预料他会是这种表情,一失神,手中的小鹿就让对方抱回去了。

  「不要再入我梦。」轻轻揉着小鹿柔软的毛皮,他温柔地说,然后,像是下定决心般:「愿我来世为猪为狗,只盼与你为伴。」

  「他真的这么说?!」孙策激动到差点打翻桌子,只因为听到周瑜形容方才的谈话,他的弟弟……

  这般痴心,却教他毁了一生,值得吗?

  「恐怕他是认真的。」周瑜低叹。

  「那怎么办……总不能、总不能真让他跟一只鹿……过一生吧?」孙策无力地闭上眼,无法想象那种情景。

  「怕什么?」周瑜冷冷一问,又道:「你忘了,我原本又是什么?」

  孙策一惊,一双眼布满红丝,直盯着周瑜,「难道你有办法?」

  周瑜只是笑,轻轻地笑,他看向远方,「不知道这算是冤孽,还是宿世情缘?」

生子当如孙仲谋 2013-03-30 22:33
 尾声

  孙府大门口停着数辆马车,下人来来回回把行李往马车上搬,曹老爷陪已经着康复的曹柔,一步一步走出孙府大门,身后孙策与周瑜一路相送。

  暗处,孙权扶着一名面貌清俊却浑身长满白毛的少年,挣扎着要不要出去。

  「伯言,你不是对你表妹很愧疚?那不是更应该去见她一面?经此一别,都不知道要何时才能见面呢……」

  「可我还没完全蜕掉这一身皮毛啊,这副模样跑出去,是人都会被我吓死吧?」陆逊苦着一张脸,这一身的白色皮毛可害惨了他,连门都出不得。

  「我不是帮你准备了披风吗?怕什么?就远远地看一眼……」哼哼,之前还敢在梦里劝他娶曹柔,看他怎么整治他!

  「还是别了吧……公瑾说了,这身皮毛再几个月就能全部褪下,到时候我再登门拜访——」

  孙权一把将人拉回,表情恶狠狠地,「喂,我只是让你看她一眼,可没说要让你登门拜访啊!难道你还想当人家女婿吗?」

  「我……我怎么……」怎么敢啊?

  孙权霸着他、占着他,这几个月除了修炼外,全都与他同进同出,俨然成了跟屁虫,就怕他一眨眼又消失了。

  他可是怕极了孙权的眼泪呢,如今好不容易有机会修成人形与他相守,又怎会轻易放弃?

  「哼。不敢就好,你要记住,不管你是人是鬼,是鹿还是妖,总之,你只能是我的,只能陪在我身边,你想去哪里都得要我陪着,明白吗?」

  陆逊掩嘴偷笑,这一番言论表面听起来是很霸道没错,可是实际上是他占尽了便宜,因为无论他想去哪里,孙权都必须陪着他呀!

  「是,我明白。在公瑾给我那一颗他母亲留下的定元珠时,就已经跟我约法三章,修成人身后不可以为害人间,要乖乖地待在你身边,有空就做做善事,说不定真有机会成仙……」

  孙权嫌恶地撇嘴,「不要当什么神仙了,当人不挺好吗?当鹿精也不错啊,总之,如果我还没当成神仙,你也不许当神仙!」

  「是是是……我全都听你的。」

  拉紧身上的披风,目送曹家父女上马车,陆逊突然觉得,两年多前他那胡里胡涂的报仇举动,还真是做对了呢!

  《全文完》

生子当如孙仲谋 2013-03-30 22:41
番外篇

  望着手心里闪闪发光的定元珠,周瑜想起最后一次见到母亲的情景,尽管他对世事已经看淡,依然无法理解当时母亲自我毁灭的决心。

  「那是什么?公瑾?」孙策一进房门就看到情人手心里柔光四射的珠子,忍不住好奇。

  「可以救命的好东西。伯符。」周瑜微微一笑,为平时显得有些妖艳的俊颜添了几许人气。

  「救命?」孙策一愣,随即明白是救谁的命。

  「你是说……你有办法救那只小鹿?」那真是太好了,起码小弟就不会因为再次失去而寻死寻活了。

  一个人一辈子连着两次失去最爱的人,就是铁汉也会垮的。

  孙策打从心底为弟弟感到高兴,但是转念一想,这东西能起死回生,是不是得让周瑜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这是什么东西,居然可以救那只小鹿?公瑾,如果这东西会耗损你的真元或寿命,那我们可以再想想其它的办法……」

  就算周瑜是法力高深的妖精,他也明白起死回生是连神仙都难以办到的事。

  「伯符,不碍事的。」看到情人为自己担心,周瑜轻轻为他揉去眉间的担忧。

  「这是我母亲的定元珠,若是让小鹿服下,可以让它的灵性大增,进入修行阶段,短时间内就能脱去动物体态修成人形,若是它能善加利用定元珠里储存的千年修行,再辅以清修,说不定不出百年它就能得道升天了。」

  孙策相当惊讶,「公瑾,若是这定元珠这般珍贵,你的母亲又怎么会轻易给你?」就算他再没常识,也明白内丹之颣的东西,对它们这些正在修行的妖精是非常重要的。

  「伯符……这是我母亲的遗物,」周瑜娓娓道来,眉间竟有一道抹不去的清愁,「伯符,你只知道我是兔精,却不知道我是修行千年的兔精与人类的孩子吧。」

  就因为有一半人类的血缘,所以他的灵性比一般同类要来得高,修成人形也特别的快。

  孙策静静的听,周瑜向来不喜欢提及自身的往事,但有必要时,他还是会让自己知道,在这种时候,他只需要当个安静的观众就可以了。

  「在我母亲修行将满千年时,却爱上了一名人类男子,动情是妖精的大忌,一旦动了凡心,将会减缓修行进度,这对一心求道的妖精来说无疑是很大的打击。」周瑜温柔地握住手中的定元珠,那温暖柔和的感觉就像他母亲生前的怀抱。

  「一般来说,妖精都偏冷情,但我母亲却是个例外,她不只为那个男人放弃继续修行的机会,最后在男人寿命终了时,更疯狂地想与他入轮回之门。」

  同生共死,他以为只有人类的笨蛋才会做这种事,没想到他眼中英明伟大的母亲也那么傻。

  「所以她取出自己修行了千年的定元珠,然后抛下我,追随着情人到地府去了。」

  周瑜想起母亲临死前那幸福的笑容,他一直不太赞成母亲与人类在一起生活,但见到那最后的笑容后,他忽然明白了母亲的心情。

  母亲的一生,只为心甘情愿四个字。

  而他花了许久的时间在思考,心甘情愿是怎样的感觉,义无反顾又是怎样的决心,为了怀念母亲,他更将定元珠带在身上,而不是吞入腹内增加修行。

  对他而言,定元珠是如同母亲一般的存在。

  如今他遇见了孙策,虽然还是不清楚生死相许究竟是怎样浓烈的感情,但多多少少已能体会心甘情愿这四个字。

  所以,够了。

  如果母亲都能抛下一切去寻找她的幸福,那他如今也可以为了让别人幸福,动用母亲的遗物吧。

  在方法提出之后,孙权毫无异议地接受了,他从以前就隐约觉得周瑜不简单,恐怕不是寻常的人类,却没想到他居然是兔精。

  但是那又如何呢?他自己还不是奢望着能与一只鹿长相厮守,又怎能去抨击大哥爱上一个妖精?

  为求施法过程的顺利与保密,孙策和孙权两兄弟亲自在门外坐镇,周瑜说施法过程相当漫长,但一刻都不可大意,所以他们连续在门外守了三天三夜都没阖眼。

  谁也没喊过一句累。

  因为他们明白这样关键的时刻,情人正在里头搏命,而他们唯一能做的只有确保不会有任何人来打扰,增加成功的机会。

  在第三天鸡啼时,周瑜终于推开房门,眼底有掩不住的憔悴,孙权连忙冲上前询问情况,「公瑾,情况怎么样?成功了吗?」

  谁知道,周瑜一开口就忙着下令。

  「伯符,仲谋,我需要男人的阳气,你们必须在三刻钟内,找来一名精壮的男人来为他接续阳气……」光靠他一人的妖气是不够的,小鹿要活下来,还得吸收男人的阳气才行。

  阳气?孙权不假思索,一股作气冲入房内,对着床上正在发光的小鹿就当场渡起阳气来了。

  这一幕看得孙策与周瑜目瞪口呆。

  「伯符,仲谋他……他是怎么知道如何渡阳气的?」一般人没有经过说明,是不会知道渡阳气要嘴对嘴吹气。

  孙策叹了口气,「二弟他从小爱看闲书爱听说书,也许,就是从那些经历知道的吧?那个……他这样没问题吗?」

  「伯符,现在的小鹿需要大量的阳气,所以我才叫你们找别人来,阳气被吸尽是会死人的!」

  「那还等什么?!」

  两个疲惫不堪的大男人上前阻止孙权那与自杀无异的行为。

  「孙仲谋你这个笨蛋!」

  才刚转醒就听到有人在耳边大吼大叫,着实让孙权很不爽,如果不是他现在全身无力,早就爬起来把人揍一顿了。

  一睁眼,就看到一团毛球在眼前晃来晃去——咦?不对啊,那团毛球还长着一张脸哩,而且那雪白的毛皮看起来好眼熟喔……

  「呜……仲谋你终于醒了……我还以为……还以为……」

  陆逊抱着孙权的身体痛哭失声,前两天他醒来时才知道孙权为了救他,渡了大量的阳气,要不是及时阻止他,现在早就被拉去地府当阎王爷的女婿了。

  当时周瑜动用了许多珍贵的药材才将他一条小命救回,还差点吓坏了孙大哥。

  「你是……」孙权有些迷惑,为什么眼前这团毛球会说话,等到他的脑子稍微能够运转了,才想起他为什么会昏迷。

  那眼前的毛球,不就是众人费尽心血才救回来的人?!

  孙权急急坐起,吓到了正沉浸在自我情绪的陆逊。

  「伯言?你是伯言吗?」虽然整张脸都埋在毛堆里,但是那听到名字而灵动的双眼却告知了他事实。

  「……也不能这么说啦,毕竟这名字是上一辈子在用的,这一辈子还没有人帮我取名呢。」有人连续两世都取一样的名字吗?

  「你是伯言!你只能叫陆伯言!太好了,你活了……」虽然这不人不鹿的样子有些诡异,但至少此刻抱在怀里的身体是温暖的,他会说话,也有情绪。

  这样就够了,他再也不会跟老天爷要求什么了。

  「如果你要替我取名伯言,我是不反对啦,不过你不会转不过来吗?毕竟前一阵子你可是满口的小鹿呢。」害他都觉得小鹿这名字比较顺耳了,居然还有些怀念呢。

  「那……」孙权贫乏的脑袋有些苦恼,「既然你喜欢我喊你小鹿,不如就叫小鹿?」

  ……这是什么不伦不类的怪名字?怕世人不知道他的本尊是鹿吗?

  「算了,你爱叫什么就叫什么吧。反正,这一辈子也只有你可以这样叫我了。」

  陆逊紧紧抱着对方,心满意足的感谢上苍再次给他机会重新做人。

  身体一能下床,孙权满脑子的点子就忍不住冒出来做怪。

  「这样不行啦,大热天的,你全身都是毛皮,会热坏的!来来来,为夫的帮你除毛,保证让你不再被热晕。」拿着一把锋利的剃刀,孙权再三拍胸脯保证手艺,无奈情人不给面子,在屋子里跑给他追。

  尚未完全修成人形的陆逊只能待在孙权居住的院落里,孙权为了避免传出奇怪的流言,还把所有下人都调开了,亲自服侍情人的起居生活。

  这举动让孙家大哥感叹亲情不如爱情,怒指小弟有了爱人忘了家人。

  不过这些话也是说说就被他抛在脑后了,隔没几天,孙策又带着周瑜出门做生意兼游山玩水了。

  家里少了两人来凑热闹,孙权乐得抓紧机会与情人相处,只是他身上那些毛皮实在是很碍眼啊……

  「不行啦!公瑾说这些毛皮得让它自然脱落,你强行剃除只会让它再次长出来,而且……」而且那把剃刀看起来好锋利,谁知道会不会不小心把他的鹿尾巴给切下来?

  「再长出来就再剃嘛,你放心,我的技术很好,绝对不会去伤到你的——」

  鬼才信咧!虽然说这样很不给情人面子,可是这条小命是周瑜好不容易才捡回来的,要是又丢了,那可真是大罗天仙也无计可施了。

  「等……等等!」实在是跑累了,陆逊不得不举白旗,「这样好了,只要不用剃刀,其它方式我都可以考虑,仲谋,拜托你先把刀子放下吧。」

  「这样啊。」孙权放下手中的「凶器」,甜甜一笑,「那我去问问厨娘,看有什么好方法可以帮你脱毛喔。」

  厨、厨娘?为什么要问厨娘?又不是要杀鸡宰羊……

  恶寒顿起的陆逊开始后悔给了对方转圜的余地,可是话已经说出口了又不能反悔,呜呜呜,他只是身上毛多了一点,有这么招人讨厌吗?

  「伯言,你等等喔,我很快就会让你迎接清凉的夏天。」孙权愉快地走出房门,吹着口哨朝厨房前进,眼底闪着恶作剧的光芒。

  其实他也不是多介意情人身上长着皮毛还是什么怪东西,只是日子过得太平顺无聊了,他只好开始在情人身上找乐子。

  剃毛?开玩笑!就算陆逊愿意他也不敢下手好不好!会拿着剃刀满屋子跑只是想吓吓他而已。

  套一句他以前的口头禅,这叫生活乐趣。

  等一下该怎么逗他呢?滚水除毛?生拔鸡毛?嗯……相信经验丰富的厨娘一定会给他许多满意的答案。

  躲在房间里的陆逊已经开始思考,自己不惜脱胎换骨到底是为了什么?不晓得公瑾能不能施展他神通广大的法术,把孙权顽皮的性格给治一治?

  望着窗外的蓝天,陆逊忍不住想叹息……

  幸福,究竟是怎样的东西?
                                                      ——end——
                     番外篇 完

水云沐 2013-03-30 23:35
嘟嘟是兔子,小鹿成了小鹿,真是既奇葩却又有爱的设定啊^_^
最后的结局真温馨~
不过,二谋乃真的要“滚水除鹿毛"吗

爱瑜传说 2013-03-31 01:21
原来都督不是狐狸精,而是兔子精,怪不得眼睛是红色的

爱瑜传说 2013-03-31 01:22
原来都督不是狐狸精,而是兔子精,怪不得眼睛是红色的

钟子麟 2013-03-31 09:53
姐。。。你彻底雷到我叻。。。。
赶紧填西陵秋风弥补我吧~~~~(╯﹏╰)

容紫若唯 2013-03-31 18:36
【「不要再入我梦。」轻轻揉着小鹿柔软的毛皮,他温柔地说,然后,像是下定决心般:「愿我来世为猪为狗,只盼与你为伴。」】
权仔在知道小鹿每次入他的梦后都会折损阳寿,然后跟公瑾说出的这段话真是把我感动的泪流满面啊QAQ真真是不论你变成什么样,是人是物还是无生命,我都愿与你在一起,荣辱与共,生死同命_(:з」∠)_
顺便PS:好像小声的求1200内容,捂脸~

小兔 2013-03-31 20:49
嘟嘟是兔精呀,嘟嘟好像是属兔的,记得看过一篇很萌的小说叫双兔记就是说嘟嘟和阿策死后轮回为兔子,修行的事,也是很好看,这里的权儿,和小鹿都很可爱,小鹿写的很有灵性,我喜欢

白鹭洲 2013-03-31 21:04
哎呀完结了咩!好多1200看不到咧,听说可以包邮,嘻嘻。

我是六郎 2013-03-31 21:12
挖~今天过来一看,发现飞速的完结了!!!!
小时候不太敢看鬼故事,但是又特爱看聊斋。 。 。 。 OTZ这是神马纠结的感觉唷~~~
明天作业交完后再来慢慢欣赏呗!~
忍不住又偷看了一些~好紧张~

唔~对了,咱也想来包个邮~

先在这里谢过啰~

慕可 2013-03-31 23:37
原来曹老爷只是打了个酱油而已
没想到公瑾是兔子,我还以为是狼啊什么的,前面的红眼睛还以为是施法术才会出现的征兆OJZ

白鹭洲 2013-04-01 22:54
收到了呐,特意回来表示拜谢!突然又想起周瑜的红眼睛,是不是就像暮光之城里边吸血鬼那个样纸的,很拉风的

我是六郎 2013-04-02 00:03
哇~老大,爱你喔~文件已经收到,正在下载ing!!!!!!
好期待~明天就​​来把完整版的重看一次啰!
感谢~

再来赞叹一下,这文的角色设定实在是太有趣了,我刚开始完全没猜到捏!!!

十年竹玉 2013-04-06 03:10
。。。。。。的确
够雷的
小鹿好口耐
嘛。权逊也不错嘛

雪山 2013-04-07 18:21
这文更新的速度远超出我看文的速度了,gn太强大了~~
不晓得为啥特萌那只鹿呢~

吴郡丶陆璃 2013-04-20 14:55
公瑾果然不是常人……
话说如果公瑾是狼的话,眼睛应该会是绿色的吧?阴森森……抖……
红眼睛的兔子很乖很萌很可爱啊……
最后也算是性福欢乐的大结局了吧

你默默而终 2013-04-24 18:12
公瑾兔子的设定萌爆了啊~~~~
看了文忽然很不爽渣权啊,你嫂子碍着你什么了什么了,你至于吗至于吗至于么,你比你哥还过分好不好好不好好不好

千里江陵一日还 2020-04-26 18:26
可怜的小鹿,生前还是一只攻,借尸还魂后就变成受了,后来还真变成小鹿了,二谋放下你的刀,你这是要杀鸡吗
公瑾哥果然不简单啊,原来是兔子精,怪不得眼睛是红色的
架空太好了,He太好了

陆伯言永远的神 2023-02-06 23:39
写的很好看!白色的小鹿我也想rua!经历一系列波澜起伏最后he了,看了好多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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