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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子当如孙仲谋 2013-12-04 16:24

[原创][主权逊]仙人球的爱情(12.12)(番外二)【完结】

大家好,

《子宁不嗣音》暂坑一会,不过我不会弃坑的,不会炖肉的人表示亚历山大。。。。。。


现在囧,,。。。开新坑。。。。。。

新坑内容简介:

小鹿是一个美人,但是很挑。。。

大帝不同于以往的大帝的形象,是个身残志坚的大帝。【吴大帝:你再yy看,信不信孤祥瑞了你!】【大帝,别祥瑞我!!】

起初,两人见面,小鹿对大帝的形象不好,后来,也就慢慢地爱上大帝了。

可是大帝不再爱小鹿了。。。。。

时间会对那两个有情人做出怎样的命运安排呢?

【囧,这是屁文案啊?叉出去拖死!】




各位姑娘,乃要看?确定要看?那好,故事就那样开始了。

警告:此文无节操,各种雷,请各位姑娘带着避雷针欣赏、。。。。

生子当如孙仲谋 2013-12-04 16:27
一切,都是从一个糟糕至极的”相亲”开始的。

陆逊,二十六岁,吴郡电子公司的销售部经理。

B&P,全球五百强,知名品牌之一,以生产照明系统、彩色显像管、激光电子产品而著称。
吴群是B&P设在亚洲的最大战略发展中心,员工数以万计,人才济济,薪资优渥。一旦表现抢眼,马上就有派遣国外任职或提升的机会,在像这样管理严谨、发展潜力巨大的跨国公司上班,不咎是份令人羡慕的工作。

作为B&P最年轻的部门主管之一,陆逊从小就头脑聪颖、触类旁通,只需花别人三分之一的努力,就能得到比别人多三倍的累累硕果。

全国联考时,陆逊以高分被录取到全国知名大学,混吃混喝混了四年,不花一丝力气,就被学校保研继续深造。

以硕士头衔和优秀成绩毕业后,第一天找工作,就得到四次面试机会,而且一周后拿到所有公司的OFFER,权衡利弊,陆逊选了其中规模最大、薪资福利润优渥,发展潜力晕大的B&P。

做了才三个月,他的销售业绩就是部门第一,半年得到公司嘉奖,一年后升为主管,一年半后提升经理。

从小到大,一帆风顺。

幸运女神似乎一直都闪闪照耀着他的头顶,然而,真的只是幸运吗?

这世上,的精确有天才和庸才之分,陆逊经常得意洋洋地这样想,就像自己生下来就聪颖过人、高人一等,这就是他的实力,所以,这一切都是他应得的!

他并不相信命运,他只相信自己的实力,相信自己是量好的,并且,他也值得最好的。

因为这世上像他这样的珍贵物种已经不多了,有头脑、有眼光、能力卓越,年轻有为,更重要的是——俊美非凡!

没错。

有时当陆逊对镜自揽,都会看个半天……

瞧瞧那张额角饱满、鼻梁挺直,唇线性感、五官俊美如雕塑般的脸,瞧瞧那双如黑曜石般熠熠生辉,让人一看就如坠深潭的眼眸,瞧瞧他那修长挺拔、如玉树临风的身材,再瞧瞧他身上光滑细腻、健康又不失白质的肌肤……

天哪,他简直就是造物主的杰作、是这世上绝无仅有的濒临灭绝的珍稀生物、是这惨淡无光的人世间唯一遗留的火种,是所有衰男楣女眼中惊艳不已的神仙天人!

好吧,陆逊承认自己有时是”芙蓉哥哥”了一点,但这世上,像他这么品性端正英俊挺拔事业有为的美男子已经不多了,真的不多了……然而为什么,追求他的男人一个个都歪瓜裂枣、獐头鼠目,不是远远看去像刑满释放犯,就是近观像变态杀人犯呢?

为什么,他放眼所望,不要说好男人了,就连长得像模象样的正常男人,都像沙子里拣黄金一样,如此罕有呢?

他简直想仰天长啸,欲哭无浪,天哪,你这是在惩罚我是一个GAY,所以才让我的周围都是一堆看不入眼毫无品味聊天时会挖鼻孔喝汤时就像牛一样呼呼作响的衰男吗?!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在自己独对海景的豪华公寓,陆逊凝视即将融入海底的凄美夕阳,难过得差点飘出浪来。

“那是因为小陆你啊,实在太挑了啦。”

陆逊顿时像火烧了屁股一样跳起来,瞪着堂而皇之坐在他家的沙发上、喝着他的橙汁、还说着事不关已的风凉话的时髦女子,“乔二小姐,你有空不如逗你姐姐去,我才没有这磨挑剔好不好。”

一个GAY,往往都有一、二个知心的女性好友。

都忘了是在什么时候结识小乔的,似乎在大学的一个同学的聚会上,当时他就对这个性格活泼豪爽的女子印象深刻,她在性取向方面见解独到,对同性恋毫无偏见、落落大方。

小乔是时尚杂志编辑,收入颇丰,打扮入时,既有独到的细腻,又没有—般女孩子的粗线条和毒言辣语。

两人一起出去玩了几次后,更确定彼此臭味相投,狐朋狗友,此后交往愈来愈深,到现在几乎成了“铁杆哥儿们”。

“陆伯言,你还不挑?都二十六岁了,连本垒都还没有上过的老GAY,居然还说自己不挑?”
向来“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小乔哼了一声,带着一脸让人想扁的鄙视,看着陆逊。

“小陆,你这追求完美的贞洁主义还真是没药救了。”

本垒!

老GAY!

这两个虽然毒辣却一针见血的词,一箭正中陆逊胸口,害他一口气没喘上来,差点憋死过去。

“我我我……”

陆逊毒舌的本领被弄得不知哪里去了,激动得结巴起来,“乔二小姐。我谈恋爱喜欢慎重,慎重!不行吗?”

“是啊,陆公子您慎重到了二十六岁还是个处男。”

小乔掏了掏耳朵。

处男!

这个词在陆逊原本就伤累累的胸口,又重重捅上一刀。

没错,他是处男。

他居然还是处男!

像他这样一个俊美非凡天上绝无地下仅有宇宙无双的霹雳超级大帅哥,有钱有事业有房还有车,金卡银卡信用卡应有尽有,居然、到现在、还是、处男!

真是山呼海啸,天崩地裂!

因为事实实在太难以接受,所以陆逊就一直选择忽略它,但如果实在忽略不过去,他就死抓自己的理论不放。

现在人人都推崇“速禽爱情”,见不到几次面就迫不及待上床,用身体彼此“了解”。

尤其是GAY,这年头,谁不是419,谁不是在聊天室里猴急地寻找春风一度的对象,谁不是进了酒吧就勾搭一个直奔旅馆……洁身自爱,这个词更像是山顶洞人时期的童话……

了解?

心灵沟通?

细水长流的爱情?

可以共度—生、相拥到天啊的对象?

啊啊,听上去真美好,令人悠然神往,但现在谁还会浪费时间寻找些东西?

因为它根本是不现实的,虚无缥缈的东西,偶尔拿它来做做梦是可以,但填饱肚子是不行的。
人生苦短,又何必自找罪受。

这些陆逊都报清楚,但清楚归清楚,要他和别人“同流合污”,却万万做不到。

虽然他表面上看上去像个惯于玩乐的对象,但内心,却是个非常纯情的贞洁主义者。

因为太过贞洁,太过追求完美,所以对未来另一半的要求便也格外苛刻。

就算不找什么白马王子,但至少,也要和他门当户对、并驾齐驱的男人吧,偌大一个H市,他就不相信,找一个能匹配他的男人就这么困难!

他也表示对隔壁的周副总表示羡慕妒忌恨,凭毛人家周副总那么一个美人跟了另外一个美人啊?而那样的美人自己却遇不到。

哎,一想到此处,陆逊就冷下脸。

“好啦,小陆,别顶着一张臭脸。好男人不会从天下掉下来,窝在家里是找不到什么好男人的,走,跟我‘相亲’去。”

小乔笑嘻嘻地扑过来,挽住他的手臂就往外拉。

“乔二小姐,你什么时候又设计了我去相亲?”

陆逊警惕地看着她。以前曾误信她的话,跟她出去过几次,结果她介绍的男人没一个长得像人,全是冰川世纪遗留的恐龙族。

小乔眼中顿时射出凶光,一掌拍上他的背,“什么嘛,搞得我要害你似的。放心啦,这次是孙尚香的哥哥。你也认识香香的,大学同学啊,你还记得那个女孩吧。在我们所有同学里,她算是个性最温柔最安静的了,物以类聚,这次她介绍的男人肯定是温柔的居家型好男人。她家的大哥是个美男子,隔壁的周总的情人啦,你也见过的,这次她介绍的兄长应该符合你的要求。”

陆逊听了,这才放下心来。孙家的大哥跟周总一起的事儿是公司的爆炸性新闻,然而美姿颜的孙策是他心目中的名花,无奈,名花已经有主了。这次孙尚香介绍的又是她的兄长,估计应该是美型的男人吧。

孙尚香的确是他们大学的同学,不过和她犀利毒辣的个性不同,她非常文静温柔,研究生毕业后任大学助教,所以若是她的介绍对象,应该会差到哪里去吧。

陆逊的心里顿时升起了希望的小火花。

“好,去哪里?”

“就去我们常去的那家西苑餐厅好了。”

陆逊开始精心挑选起服饰,想给对方留个好印象。
虽然他对自己这张脸深有信心,但再好的良驹,没有好鞍来配,也会大大失色。

“穿这个啦,CANALI今秋最新的休闲装,做工考究,而且淡亚麻很适合你白暂的皮肤耶。”

小乔忙着在他身边转来转去,充当军师。

“配上灰色围巾会有画龙点睛的效果。”

小乔从他满满的衣橱里挑出一条围巾,挂在他脖子上,上下仔细打理了一下,突然打个响指。

“再配上这件中长的黑色大衣,就更完美了。”

十五分钟后,镜子面前就出一个衣着简约优雅、气质亮眼、现代感十足的雅痞族男子。

“怎么样,帅呆了吧。”

小乔眯眯笑道,从精巧的手袋中出一瓶香水,“来,喷一点。”

香水传来淡淡的优雅味道,它既不太淡然又不会过于嚣张的清香,深得陆逊的喜爱,小乔自己也经常用它。

时尚衣饰方面,小乔的确是个中高手,和她逛街更是人生一大乐趣,既能买到好东西,又不会乱花冤枉钱。

唉,为什么好男人都是GAY?

看着镜中如白马王子般的陆逊,小乔也忍不住发出这种感慨。

好不容易把他大少爷打扮妥当,小乔将手挽进他张开的臂弯中,突然叹了一口气,道:“小陆,你是我见过最漂亮、却也最任性最龟毛的男孩子,不过我喜欢你的任性和龟毛喔,如果你到四十岁,还是老处男一个的话,我们就结婚吧。”

“你想死啊!”

这下轮到陆逊目露凶光了。

“呵呵,开玩笑的啦,你不会真的生气了吧。”

小乔笑着将他往外拉。

※※※

到了西苑餐厅后,两人来到预订好的靠窗角落坐下。

餐厅十分宽敞,座位排得很开,人并不多,气氛低调而温馨,西餐也相当有水准,是他们常来的餐厅之一。

“他们怎么还没来?”

陆逊皱了皱眉,他讨厌约会不准时的人。

“还差几分钟。”

小乔抬手看了看时间。

“要是他们迟到的话,这个‘亲’也就不用相了。”

尊时守礼,是一个有品味有格调的人的基本守则,如果第一次见面就迟到,那这个男人肯定好不到哪里去。

“小陆,不要这么龟毛嘛。”

小乔不无头疼地叹气,“你老是这样,一点小事,就马上见光死。就算他迟到几分钟又怎样,说不定人家有事,或出了状况,多一点耐心嘛。”

“好吧。”

陆逊按捺下性子。

突然,小乔眼睛一亮,”他们来了!”

她伸手朝前方挥舞了几下,果然,在侍者带领下,两个人影一前—后,绰绰约约走近。

陆逊屏住呼吸,满怀期待……

前面的是孙尚香,纤纤瘦瘦、一脸很小女人的样子,后面跟着的……似乎个头身高还算可以的男子,并不显眼,肩膀看起来比较宽,五官还看不清晰,但是,他走路的样子似乎有点怪。

还没等陆逊看明白到底怪在哪里,孙尚香就笑着走到他们面前,“小陆小乔,不好意思,有点堵车,没有迟到吧。”

她知道陆逊不喜欢别人迟到。

“正好准时,坐吧。”

小乔笑道,热情地拉开椅子。

“我来介绍一下。”

孙尚香抿唇微笑,把跟在自己后面的男子拉了出来,“这位是孙权,我的二哥。现任江东大学的研究生导师,这位是小乔,杂志编辑,还有陆逊,B&P的销售经理,前途无量喔。”

“你好,很高兴认识你。你可以叫我仲谋。”

瞪着对方伸过来的手,陆逊勉强握了握,就忙不迭松开,只觉一盆冷水从头浇下,全身都凉透了。

又是一个冰川世纪遗留的恐龙族!

也许说他是恐龙有点苛刻,但他面前,的确是一个五官普通、乏善可陈、衣着土气,毫无现代感、在人海中如沙砾般不起眼的男子,风一吹,就会消失无形。

首先他的头发就土得掉渣。

那是什么乱糟糟的发型,有任何形状可言吗?他到底有没有好打理过,明知自己是来”相亲”的,至少也喷点摩丝,弄得象样一点,起码表示一下对别人的尊重吧。

零分!

陆逊在心里举起了牌子。

还有,他穿衣服怎没这么没品?

西裤配白衬衫?

那件白衬衫洗了很多次了吧,袖口都有点发黄了,看来十有八九是从地摊买的二十块钱一件的便宜货,他自己的衣服可全是意大利法国名牌,还不时出国采购,一想到要和这个只穿二十块钱衬衫的陌生男人吃饭,陆逊就不禁全身发寒……

减十分!

还有,男人长相虽然算不上丑陋,但绝对和英俊无缘。

他的脸是国字型的,皮肤有些粗糙,眼眸中流露出憨厚温和的味道,眉毛还算浓密,带出几分男人味,神情有着居家型的沉稳。

一看就知,这个男人根本没见过什么世面,每天都过着单调乏味的生活,从家到工作单位,二点一直线,永远不会越轨偏差,永远都不会发生什么新奇的事,是一只大型无害的生物。

简言之,这个男人全身上下都透出”无聊”这两个字。

再减十分!

再有,男人现在正牢牢地盯着他,嘴巴微张,一副因惊艳而吃惊无比的样子,看来是被他霹雳无敌的美貌和全身散发的优雅气质给煞到。

对陆逊而言,看到别人惊艳的眼视不是一次二次,平时走到大街上,也会随时收到注目礼,还有不少星探经纪人前来搭讪。

他并不讨厌别人盯着自己看,甚至还有小小的满足感,可不管怎样,这都是在“相亲”途中,还没开始认识对方,就露出口水直流的猴急相,可见这家伙人品实在不怎样,搞不好,他还是个变态猥琐虐待狂。

减减减,减到一百分!

啪,见光即死。

在陆逊见到孙权的第一眼,就在心里画了一个大大的红叉,判了这个男人的“死刑”。

没必要再浪费时间了,还是回家看影碟吧。

三十六计,走为上。

※※※
寒暄的话几句就讲完了,身边小乔和孙尚香两人,已经聊得热火朝天,从服装香水到最近的化妆品,明星情侣的分分合合和工作插中的小趣闻,都说了遍,而他和孙权两人却大眼瞪小眼,看来望去,无话可说。

陆逊本身是搞销售的,擅于交际,只要他想,怎样的冷场面都可以给它搞到火爆,但面对这个老实得连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的马铃薯恐龙,他哪还提得起半点兴致。

再加上他本来就相当任性,从小顺风顺水、养尊处优惯了,要不是有小乔在一旁坐镇,只怕他会当场拂袖而去,给孙尚香和孙权两人难堪。

光是像现在这样大眼瞪小眼,已经说明他卖给对方相当大的面子。

可恶,这世上长得难看、没气质又沉闷无趣的GAY,都应该蹲在家里当御宅族,不要随便出来污染地球!

陆逊忿忿地喝了一口红酒,恼怒地切着盘中的乳鸽内,不过恼怒归恼怒,他的动作依然十分忧雅,一举一动,都看得出有良好的修养。

而坐在他旁边的孙权就差远了,他拿刀又的样子简直不忍卒睹,僵硬的手指,切得乱七八糟的肉片,每次把东西送入嘴里,他都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看得他浑身难受。

“孙先生,您是第一次吃西餐吗?”

陆逊实在按撩不住自己的好奇心。

“是啊,我都不太习惯。小陆,我比较喜欢中餐。”

孙权憨厚地笑道,眼眸在灯光照耀中,流淌着无害而安静的光芒。

切,果然。

陆逊在心里鄙视地笑了一下,牵了牵嘴角。

突然,孙权手下一滑,“匡”地一声,—把银叉飞了出去,砸到对面孙尚香的酒杯上,酒杯应声而倒。

还未喝完的红酒,瞬间染上了洁白的桌布,还有几漓飞溅到了孙权自己的廉价衬衫上。

戏剧性的一幕让陆逊瞪大眼睛,这男人的笨拙还真不是盖的。

“香香。对不起对不起,都是二哥我不好,手滑了,所以才会……”

顾不上擦试自己的衣服,孙权就连忙站起来,慌慌张张地道歉。

“我们没事啦,倒是你,二哥,你的衣服都弄脏了。”

孙尚香立即拿过餐巾纸来替他擦着。

“没事的,回家洗一洗就可以了。”

孙权讪讪地摸了摸头发。

洗一洗?

难道他还想洗完后再拿来穿?

恶……

陆逊再度翻了个白眼。

“我带你去洗手间先擦擦吧,要是等它干了,污渍会很难洗掉。”

小乔热情地伸出援手。

“谢谢。”

孙权感激地跟着她,才走了几步,陆逊脸就扭曲了。

刚才坐着还不觉得什么,他一走,就看出来了,他的右腿似乎不太方更,和左腿有着微妙的平衡差,道致他走路的时候有点瘸,肚子微微向前挺着,十分怪异。

虽说这个走路姿势并没有奇怪到让人侧目的程度,但明眼人只要仔细一看,就能发现他的腿有问题。

“你二哥他的腿怎么回事?”
陆逊掉头问孙尚香。

“我二哥小时候得过小儿麻痹症,差点废掉一条腿,后来多亏爸妈一直找人给他按摩,居然奇迹般好了,现在已经能正常走路,只是姿势有点怪而已。哎”。

孙尚香解释道。

“只是姿势有点怪?”

陆逊忍不住叫起来。

“他这个样子,谁都知道他是个瘸腿啊。”

话才出口,就收到孙尚香责备的目光。

察觉到自己有点过分,陆逊顿时住口,“对不起,香香,我知道你是好意。刚才来的时候,听小乔说是你给我介绍的朋友,我还抱着很大期待,可是没想到……”

“没想到什么?”

孙尚香看着他,“没想到我二哥的长相和外表,根本不是你想象中像我大哥那样的帅哥猛男?”

“你也知道,我对外貌的要求很严格。”

“小陆同学,看人不能只看外貌喔。”

孙尚香微倾过身,看着他,“否则,你会错失这—生很重要的东西。我清楚我二哥的为人。没错,他的外在条件的确不怎么样,但他内心,却是个非常温柔非常朴实的男人,很善良,细心而体贴,总是为别人着想。现在像他这么好的男孩子真的不多了,在下判断之前,你都不去试着去了解他一下吗?”

“孙小姐,谢谢你的好意,我觉得根本没这个必要!”

陆逊断然拒绝。

和这个土包子兼瘸腿在一起?

怎么可能!

想一想他就全身发寒,别人会怎么看?朋友们会怎么看?难道他陆逊已经沦落到这种地步了?

孙尚香不无失望地叹了一口气,惋惜地看着他,“我知道你一向很注重外表,但没想到,你会注重到这个地步,我二哥真的是一个很好的男人。还有,大学时候他听说过你……”

“就算你二哥他再好千倍,我和他也根本不可能!你看看他的腿……”

陆逊觉得自己点受伤了,“难道在你孙小姐眼里,我陆逊就只配得上你二哥这种男人?”

“他的腿并不影响日常生活,只是走路时看起来有点怪而已。我二哥是我心目中最棒的男人,所以我才会介绍给你。”

孙尚香微蹙起秀眉。

最棒的?

就这个瘸腿的土包子?

不是这个世界疯了,就他发疯了。

就算是自己的好友,忍到现在,也卖足人情了吧,陆逊忍着气站起来,“孙小姐,多谢你的好意,我先走了。”

才迈出一步,就撞到一个人,抬头一看,正是孙权。陆逊更加没好气,狠狠瞪了他一眼,冷冷道:

“让开,不要挡我的道。”

孙权微微一怔,即侧身让出过道。

“怎么突然要走了,出了什么事?等一下嘛,小陆……”

小乔连忙追着他出去。

陆逊疾步如风,迅速来到停车场,打开钥匙坐了进去,猛地扯开领带,深吸了好几口气。

他的胸膛微微起伏,脸色相当难看。

小乔自然明白,他到底在恼火些什么,“小陆,我都和你说过几次了,不要者是以貌取人,孙权看上去蛮老实的,应该是个好男人,不如试着和他交往一下看看?”

“不可能,每天对着一个畸形的丑马铃薯,我还能吃得下饭吗?”

陆逊忍不住大声道。

突然,小乔的脸色变了,朝外面努努嘴。

陆逊回过头,顿时哑口无言。

车外,就站着他口中说的“畸形的丑马铃薯”。

“有什么事?”

陆逊打开车门,虽然明知自己刚才口出恶言,十有八九被他听到了,但心里却并没有什么抱歉的意思。

因为他说的都是事实。

“小陆,你的手机忘在桌上了,我追来还给你。”

孙权有些气喘,毕竟他腿脚不方便,疾步赶来,难免会吃力。

“谢谢。”

陆逊接过手机,心里此时才升起一丝愧疚。

“那个……”

见他就要关上车门,孙权开口道:“小陆,非常高兴认识你,如果早知道你是这么出色的话,也许今晚我就不会来了。很抱歉我的存在,让你度过了一个不愉快的夜晚,再见。”

说罢,他微微欠了欠身,就转身离开。

“……”

陆逊说不出话来。

被完全看穿了。

尽管如此,这个男人脸上也没有流露半丝不快的情绪,他的眼神仍一如既往,憨厚而温和。

男人的背影看上去十分宽阔,腰挺得很直,但不管再怎样直,都掩饰不了他右腿略显颠簸的不平衡感。

但即使这样,他也努力一步步走着,想把它走得自然流畅,成一直线。

没来由的,陆逊的心脏掠过一阵锐痛。

那时,他还不知道,这是他此生最初的、也是最终的疼痛。

那时,他还只是在想,SHIT,这真是一个糟糕至极的”相亲”之夜啊!

远处,

“二哥,对不起,我没想到他会如此。我们大学时候他还行吧。没想到……”孙尚香站在自家二哥身后,忿忿地说。

“香香,我没事。我会等待自己的另一半的出现。”孙权对妹妹笑了笑说。

山核桃 2013-12-04 21:17
姑娘你又开坑了,祝你这回一定要填平这个坑,你到底挖了几个坑你还记得吗。这里的权仔出场太不拉风了,我跟小陆一样失望。记得一定要填平。

曹郭粉 2013-12-04 21:26
到最后看到仲谋追出来的时候泪奔了,
多好的男人啊,而且菊花描述的那个挺直的背影不知道怎么让我回想起朱自清的那个名篇,
眼泪hold不住的往下掉啊

不吃肉哥哥 2013-12-05 08:25
权仔好可怜〒_〒小鹿不要这样啦,好男人不能只看表面〒_〒

生子当如孙仲谋 2013-12-05 13:49
那一晚的“相亲”让陆逊大受打击。

像他这样条件优异的男人,难道真的找不到适合的对象,就只能和恐龙或马铃薯将就了?一想,就不寒而栗。

凭毛隔壁的周总能遇到那么美艳的情人,而他的姿色不比周总差吧,他的命中王子在何方?

陆逊沮丧了一阵子,然而,在收到三封公司女职员的情书、上餐厅时被熟女搭讪、在酒吧又被一个獐头鼠目的男人邀约的经历后,他的自信又渐渐恢复了先前的水准。甚至在看到那个“猪头男“后,他不但没有像平时那样鼻孔朝天斜眼看人,反而和对方虚与蛇委、谈笑风生了好一会儿,直到对方被他迷得神魂颠倒不知自己姓甚名谁,陆逊才洋洋得意地拍拍屁股回家。

看吧,像他这样举世无双的美男子,怎么会没男人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下呢?

哼,既然周总能遇上,我陆逊一也样遇得上。

等着瞧吧。像孙策那样的既帅又猛的真命天子肯定会来的,Sooner or later,他现在所需要的,就是耐心的等待而已。于是生活又渐渐恢复了正常。

工作时真努力,闲暇时,就经常和大乔小乔等一群“狐朋狗友”混在一起,毕竟都是很长时间的朋友了,虽因“相亲”的事和孙尚香有点小芥蒂,但大家都是成年人,过去了,说开了,也就没什么。唯一令人不爽的是,陆逊会时不时见到那个马铃薯恐龙族。

因为乔二小姐和孙小姐是好友,而孙权跟孙尚香是兄妹,切不掉的“裙带关系”,不知为嘛。每次聚会,孙尚香都会带着她二哥四处走,所以即使心里一万个不情愿,忍着“孙尚香你嘛意思”的内心咆哮,陆逊仍会在聚会中磋到那位乏善可陈的马铃薯恐龙族,无法避免。不过大多数情况下,碍于朋友的面子,勉强点头,假笑几声,就擦肩而过了。

他和他无话可说。两人出身背景迥异,根本不是同一轨道、同一频率、同个世界的人,更遑论有什么交集。

好在孙权这个人颇拎得清,知道陆逊这只骄傲的天鹅对自己完全没兴趣,便从不作癞蛤蟆之想,既不亲近,也绝不主动找他攀谈,聚会中,总是静静的,坐在角落里,含笑看着大家高谈阔论。在这个人人争先表现自己的年代,他的存在,更像客厅一件年代久远的家具,有着不合时宜的敦厚、安静和无声。相对而言,也就没有当初那么碍眼了。比起那些在酒吧中对他穷追猛打的恐龙族们,他充其量只能算一颗巨型却无害的马铃薯吧。

看看已过下班时分,陆逊拿起公文包,放入早已准备好的礼物,匆匆往办公室外走去。电梯到达底层后,顺着下班的人流涌出大厦,他一跟就看到路肩停着的一辆银色小车。

“等很久了?乔姐姐。”陆逊打开车门,坐进去。

“没有,刚到一会儿。”小乔摘下墨镜,露出化着淡妆的秀丽脸庞,笑道:“伯言,要不你提醒我今天是香香的生日,我都差点忘了。”

“是啊,姐姐你要多谢我救你一命,免得到时被香香追杀。”陆逊从包中掏出其中一份礼物,“给,这是我替你买的。”

“我就知道伯言你对我最好了!”小乔扳过他的脸,“吧唧”一记响吻。

“喂,这是在公司外面。”陆逊不满地看了她一眼。

车外三三两两,经过不少下班的公司员工,均投来好奇的目光。

“这有什么,反正你们全公司早就把我当成你的亲密女友了,有人给你当挡箭牌,还不好吗?”小乔眨了眨眼,发动车子。

虽然陆逊并不以自己的性向为耻,但不管怎样,有人“掩护”总比在额上挂块“我是gay”的牌子要好得多。

虽然现在祟尚个性自由,《断背山》热播,人间处处有奸情,但不管怎样,陆逊他不想因某些人对同性恋的狭隘看法而惹麻烦上身。虽然他在外面相当任性,但在公司里,其实行事十分低调。

“对了,小陆,上次你说要把你的公寓租一间给别人?”小乔突然问道。

“是啊,我一人住一百五十坪的房子,实在太浪费了,所以想租掉一间,广告都已经打出去了。”陆逊回答。

小乔瞥了他一眼,奸笑道:“依我看,你是醉翁之意不在房,而是在那些上门来找房子的型男身上……”

“是又怎样?乔姐姐。”果然不愧是陆逊他的死党,连他抬一下眼皮,就能猜到他想做什么。

“与其守株待兔,不如广而撒网。”

陆逊同样报以奸笑。

“那些上钩的鱼儿怎么样?”

“……别提了。”

陆逊吐出一口浊气。他满怀希望,等着帅哥型男自投罗网,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广告打出去后,虽然征询电话不少,但真正上门来察看的,只有三个:第一位是年约四十岁的大叔,陆逊一看他的脸,就说:“你搞错了,我不租房子”,便“砰”地一声把门关上。第二位总算是个年轻的男人,但他满脸的青春痘,就像被流星雨袭击过的地面一样凄惨无比,陆逊抽搐的眼角,很客气地请他走路。第三位虽然没有满脸青春痘,却戴着一千度的厚如酒瓶的近视眼镜,土到掉渣,比马铃薯兄更土上百倍,他陆逊二话不说,也请人家走路了。

经过接二连三的打击,陆逊脆弱的心灵有些承受不了,暂时先歇一歇,调整一下。这世道,找个人模狗样的男人,比找颗不洒农药的大白菜还困难。

无语问苍天,陆逊默默流下两行清泪。

“小陆啊,其实比起找男人,你先请个女佣和厨师才是当务之急。你那间公寓,装修得很漂亮,但东西摊掉得一塌糊垫。尤其是你自己的卧室,根本没有落脚的地方。”乔二小姐抱怨道。

“单身汉的房间都是这样,这叫男人的魅力懂不懂。”

“什么魅力,根本就是懒,邋遢!”

说笑间,已经到了孙尚香在江东大学附近的公寓楼,这套公寓楼的居住者大多是白领阶层,社区环境幽雅,十分安静。

“欢迎欢迎,快进来。”迎接他们的,是孙尚香热情的笑脸。

“香香。怎么不见你家的大哥跟周总?”小乔问道。

“公瑾哥去国外分公司任职了,我大哥不放心,所以跟着去了。”孙尚香笑笑道。

客厅里还坐了三、四个人,是孙尚香的朋友,都是小乔和陆逊熟识的,大家点头问候彼此,纷纷畅谈起来。

“香香,您二哥呢,他今天没来?”

视线所及,没有看到马铃薯恐龙的身影。习惯了有孙尚香的地方,就必有她二哥的存在,陆逊忍不住随口问了—句。

“二哥他在厨房忙呢。小鹿,你若是回心转意……”孙尚香笑道,给陆逊端上一杯茶。

“呵呵呵呵,孙小姐你太会开玩笑了!在厨房?”干笑几声后,陆逊不由挑起优雅的眉毛。

“是啊,今天我的生日晚餐,全部是我二哥他一个人包办,从主莱到甜品,很厉害吧。”

“何必这么麻烦,去餐厅吃不就得了。”陆逊皱皱眉。

下厨做生日大餐?一想就让人头大。

“小陆,你以为谁都像你,一天三餐都在外面吃啊?在家更温馨嘛,更何况我们有二哥这个拥有中级厨师资格证的人材在,不好好利用,岂不浪费?”孙尚香笑道。

“原来马铃薯恐龙还是大厨?”陆逊吃惊地叫了起来,“你二哥他明明连刀叉都不会拿。”

他不禁想起第一次见面时,在餐厅那戏剧性一幕。

“那是因为二哥他不喜欢吃西餐,不对他对中餐真的很有研究。”孙尚香解释道。

正说着,厨房门一开,传来一阵阵让人食指大动的香气。穿著孙尚香的粉红色围裙、看上去有几分可笑的男人,憨厚地笑着,手上端着两盘热乎乎的莱出来。

“不好意思,香香,今天是你生日,但是明天要上课,时间不够,我就不做冷盘,直接上菜了。”孙权把莱放到餐桌上。

“谢谢喔,正好我们都饿了,就不可客气了。”大家纷纷入座,拿起筷子,毫无顾忌地大吃起来,孙尚香则忙着给众人倒酒,气氛温馨而热络。

“这是……水晶蟹粉卷?”连刀叉都不会用的家伙,做的莱能吃吗,看上去样子是很不错,应该不会被毒死吧。陆逊心想。

“陆伯言,你不吃就闭嘴吧,反正我二哥毒不死你!哼!”孙尚香眼内露出凶光。

“别,别。”面对香喷喷的菜,陆逊似信似疑地挟了一筷子,放到嘴里,嚼了几口,突然两眼放光。

“怎么样?”大家期待地看着他。

“很好吃!”陆逊心花朵朵开,完全忘了眼前这个其貌不扬的男人,正是他避之唯恐不及的恐龙族。

舌尖传来美妙至极的滋味!蟹粉的独特香味、口感、恰到好处的用料及烹煮时间,在口中形成让人赞不绝口的美味。陆逊虽然是个厨艺白痴,但他吃的好东西却不少,嘴也特别刁,一口即知深浅。

“后面还有,慢慢吃。”孙权陆陆续续端出色香味俱佳的菜来,炒芥兰,鱼香茄子,白灼响螺片,波菜鸡煲……都是家常小菜,看似简单,要烧得人人称赞却并非易事。这些菜火候独到,口味淡雅,正符合陆逊的口味,他最受不了的就是重盐重油,且比较偏爱南方菜系。

最近一个月,陆逊天天上餐厅吃饭,正吃得满嘴起泡上火,现在见了这几个清淡可口的小菜,顿时像见到肉骨头的小狗一样,几乎把整张脸都埋到碗里了。

“小陆慢点吃,又没人跟你抢。”小乔实在看不下去,替他挟了一堆莱,孙尚香则抿唇而笑。

端着一锅清凉滋补的枸杞菊花掉骨汤出来,孙权总算大功告成,坐下和大家一起用餐。

“仲谋,小陆很喜欢你做的菜喔。”小乔就坐在他身边,撞了撞他的手肘。

“那就好。”孙权微微一笑,露出左侧浅浅的酒窝。他的五官虽然普通,但因为神情沉稳,颇有男人味,这个酒窝让他显出一丝稚气。

“你二哥怎么这么会做菜?”小乔好奇地问孙尚香。

“我大哥他经常不在家,家里还有三哥四哥,一平时父母工作都很忙,二哥经常给我们做饭,所以二哥很小就当上‘家庭煮夫’了。到了我读研究生时候,当年作为读博的二哥可是我的私人厨师啊。”孙尚香笑道。

“哇,真是个好二哥。”小乔道。

难怪他身上的气质如兄长般淡定包容,现在这么会照顾人的男人,真的很少。

“对了,二哥,你房子找得怎么样?实在不行,咱兄妹挤一挤吧。反正我这距离学校近,来往也方便。你那公寓远死了,每次都得早起,你看看,你黑眼圈了,二哥。”孙尚香心疼地道。

“不,香香,你大了。二哥我住在这里不方便,而且我们的课程表是互相颠倒的,你上晚课也是挺辛苦的,我这一个白天带课的住你这里挺不方便的。至于房子嘛今天上午看了几家,都不是很满意。”孙权面对自己的妹妹,神色宠溺地摇头道。

“怎么了,小权你要搬家吗?你不是一直住在以前那个教师职员宿舍?”小乔不由好奇地问。

“嗯,不过我想搬出去住,毕竟那里距离现在的学校远,而且条件不是很好,同事之间的干扰也比较多,没法安静下来看书,而且叫我住香香这,实在不方便,所以想在附近找间安静一点的公寓。”孙权道。

“这样啊……”小乔的视线一转,落到正在大块朵颐的陆逊身上,心里突然一动,“小陆,你不是正想找一个室友合住吗?”

“啊?”陆逊闻言愕然拾起头,嘴角还沾着一点茄子渣。

“我替你找了一个完美的对象哦,他既勤快,又会做菜,而且保证很安静,不会打扰你。”小乔笑得痞痞的。

“那个人是谁?”面对乔二小姐的奸诈笑容,陆逊打了个冷颤,愣愣地问。哪里有这么好的人选?

“近在眼前,远在天边。”

小乔灿烂地笑着,指了指同样一脸愕然的孙权。

“……”

大眼瞪小眼,陆逊和孙权一时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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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厅传来爵士音乐,低低流淌,伴随着时不时暴发的哄笑声,看来大家都玩得根开心。趁众人都忙着吃蛋粒并看孙尚香拆礼物的时候,孙权无声地来到厨房,沉默地清理起只余残羹的盘碟。

小乔的话,在他心中引发微妙回响,但动摇归动摇,和陆逊成为室友的概率,应该是零吧。

以前常听人说,上天是公平的,但其实并不是。从一出生,就决定了人的优生劣等,赐给他们不同的外表和体质,便因此拥有了迥然不同的人生。

而他的人生,从一开始,就充满了荆棘。好在他孙权个性温朗,坚韧平和,从不怨天忧人,所以并不感觉特别辛苦。他不否认,当初见到陆逊的第一眼,他的确为他惊艳,几至倾倒。这没什么可羞愧的,那个高傲俊美的男子,在人群中犹如发光体般闪闪夺目,没人能在这种美貌下还不动摇,尤其知道他和他有同样的性向后。然而,和他美貌同样慑人的,是令常人难以忍受的毒言辣语,或者更准确一点,是对他毫不掩饰的看轻。这种轻视,从小到大,他看得多了,所以并不差他一个。他只是在刹那就明白,像陆逊这样的男子,不该和他的生命有任何所交集,纵然擦肩而过,对他来说,也是一种对比强烈的讽刺罢了。

成为室友,可能吗?

这也许正是大家当时都尴尬沉默下来的原因吧。

“咳咳……”门口有人咳嗽。

孙权转过头,很意外看到了陆逊,“是你?”

“嗯。”陆逊端着一小碟蛋糕,走近他,“你妹妹叫我拿给你的。”

“谢谢,放在桌上吧,我等会儿洗完碗再吃。”孙权淡淡一笑。

当初安排他和陆逊相亲的,正是他小妹。作为从小打到大的兄妹,知道大哥跟他的性向后并没有轻视,孙权感到非常宽慰。

香香是个贴心的妹妹,喜欢照顾人,更喜欢多管闲事。虽然孙权很安慰有那样的妹妹,但有时候,这种关心对他而言,反而是一种无形的伤害。就像上次的“相亲”,他以为自己将要见的,是和他一样很普通的男子,如果知道是眼前美则美矣但毒舌的陆逊,他绝不会赴约。

只不过听香香反映,她那个大学同学的朋友多么好,待人多么温柔,多么谦和。她很希望有那样的二嫂,然而,天天对着自家大哥孙策跟周瑜副总的秀恩爱,他动了心……

并非自惭形愧,他相信撇开外表,人与人之间的灵魂是平等的,谁也无需自我贬低,只是他和他,实在太不一样、太不般配了!

“那个……要不要我帮忙?”

孙权很诧异地发现,陆逊居然还没走,“不必了,我自己一个人就可以搞定,你去客厅和香香他们玩吧。”

陆逊仍是站着不动。

“有什么事吗?陆先生?”孙权停下手,转过身来看着他。

自那一晚“相亲”以来,这还是他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看他。

他的五官真是漂亮,轮廓深刻,俊美精致,被造型师精心打理过的头发,层次分明,闪着柔和的光泽,眼眸犹如深夜寒空中的星辰,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就只有瞳孔一束光华璀璨,流年偷换。而他的嘴唇更是性感,唇线完美,恰到好处,色泽居然是粉色的!不知道他是搽了润唇膏还是别的什么,唇瓣自然分泌出一种透明的光泽,即使他本身没有什么诱惑人的想法,但只要美唇轻轻一启,那魅力就已胜过千言万语。

孙权不动声色地转过视线……

“孙先生,你是不是很喜欢做饭?”陆逊拉了把椅子坐下,拿过餐桌上多余的甜品,舀一勺塞入嘴里,再次两眼放光,哇,好好吃……整个晚上,他都像只饿了很久的小馋描,马不停蹄地狂吃着,孙尚香跟小乔甚至笑他是饿死鬼投胎。

“我很喜欢做饭给别人吃,见他们吃得很高兴,我自己也觉得很开心。”孙权看着他,温柔地笑道。

“那你还蛮喜欢照顾别人的。”陆逊眯了眯眼睛道。

“因为从小就照顾三弟四弟跟香香,可能习惯了。”

陆逊觉得很奇怪,明明是让他提不起劲的无趣家伙,像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居然会有一丝偷快的感觉。难道最近真的太久没有去找男人了?

孙权洗好碗碟和玻璃杯,把它们一个个擦干净,放入碗橱中,再抹净流理台,不一会儿,原本还散乱无章的厨房,立即被打理得干干静静、一尘不染。

看这男人做家务的身手,就知道绝对是个专家级的“家庭煮夫”。

“那个,孙先生,如果……你还没找到合适的房子的话,能不能到我的公寓看看?”陆逊结舌巴巴地开了口。

“啊?”孙权一怔,正在擦拭玻璃杯的手顿时停住。

“孙先生,我的公寓在‘荆州庄园’,规划得不错,有游泳池和网球场,还有一个迷你型的高尔夫球场,从阳台上就能看到东海,交通便利。出了公寓楼没多远就是一号地铁,到江东大学也很方便。三室一厅,一间我自己住,一间是健身房,另外一间想租出去,房租一个月一千块………”陆逊滔滔不绝地介绍起自己的公寓。

“荆州庄园,是高档住宅区,据我所知,没有四千元是租不下来的。”孙权忍不住说。

“我知道啊,所以有附带条件。孙先生。”陆逊笑得像个优雅迷人的恶魔。“条件就是你给我煮一日三餐,还有打扫清洗什么的家务,也都是你做。怎么样,要不要考虑一下?简单来说,是担任我的私人保姆。反正你下课后没有别的事儿要做。”

陆逊屏息看着孙权。到目前为止,他的口吻一直居高临下,彷佛施舍给他这个天大的好运似的,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有多紧张,生怕从男人嘴里听到否定的回答。

没错,他之前是很讨厌长相干凡、言语乏味的男人,跟这样的男人做为室友简直是匪夷所思,再说他又想拿“租房”来吊帅哥猛男,但今晚孙权小试牛刀的厨艺,却彻底征服了他的胃,打乱了他的所有计划。性欲固然重要,食欲更重要。

再说,租房广告贴了有一阵子,上门来的都是衰男马铃薯兼恐龙族咸猪手,看来这招明显不灵,还不如去酒吧夜店或在朋友圈中找更实际。所以,在虚无缘缈的可能性,和一个能干的大厨之前,他当然会选择后者。

陆逊本来就是搞销售的,见风使舵,权衡利弊,脑子转得极快,没几秒就把当前形势分析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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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时间沉默后,孙权抽了抽嘴角,淡淡一笑,“这样不太好吧。陆先生。”

陆逊一下子懵了,忍不住掏了掏耳朵。啥?他没听错吧,他居然在拒绝他!“为什么?有哪里不好?”

“我觉得,我似乎不太适合当你的室友,对着我这么一只畸型的马铃薯,你能吃得下饭?陆先生?”孙权把当时他在停车场说的话,原封不动扔还给他。

“那有什么,孙先生你又不是我老婆!”陆逊有点急了,一句话脱口而出,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他猛地闭上嘴巴,和孙权大眼瞪起小眼。

气氛真是让人尴尬到爆!

抓了抓头发,陆逊微低下头,吞吞吐吐道:“那个……我知道上次在停车场是有点过分,我道歉!”

这家伙……

本来以为他是那种傲慢无比、根本不知道“道歉”两个字为何物的家伙,现在看来,充其量不过是一只被宠坏了的波斯猫啊。

孙权微檄一笑,原先横互于胸口的闷气,不知不觉消失于无形,“那,我过几天可以去看看吗?”

“当然可以,那就这样说定了!”

陆逊眼睛一亮,猛地抓住他的手臂,兴奋地摇了摇。闪着动人色泽的唇瓣,像晨雾中悄然绽放的花朵,在他面前若隐若现。

一瞬那,孙权以为,自己会吻他。

然而,他没有。

慕可 2013-12-05 19:35
看到权少残疾有点那啥,嗯很新颖啊竟然瘸了QAQ
好吧只要瘸掉的不是第三条腿就好!残疾攻也是新品种_(:з」∠)_

生子当如孙仲谋 2013-12-05 22:01
一个星期后。

当孙权拎着自己为数并不多的行李,捧着一盆植物,来到陆逊的公寓时,后者叉着腰,当场对他宣布约法三章:

一、不得干涉各入自由。

合情合理,孙权无异议。

二、不得带陌生男人回家过夜。

“那你呢?陆先生。”孙权微翘嘴角,问陆逊。

“笑话,孙先生。我是这里的房东,当然可以啦,你就不行。”陆逊一脸得瑟的理直气壮,“不过孙先生你放心,我不会随便带男人回来过夜的。”

“是吗?”嘴角再次微微翘起。

“当然。”陆逊很不满孙权这种怀疑的态度,“孙先生,本大爷可是相当洁身自爱,有口碑的。”

孙权憋不住了,忍不住哈哈大笑。

“你笑什么?”

浑身竖起毛的陆逊,真的很像一只任性的波斯猫,害孙权很想去摸一摸……

三、室友就是室友,不得掺杂私人感情。

“我明白。”淡淡地回复,孙权点点头,笑容渐渐收敛了。

陆逊的言下之意就是,癞蛤蟆不要想吃天鹅肉。

其实他不知道,大多数癞始蟆,只是想安份守已地当一只癞蛤蟆而已,这样比较轻松快乐。

“喂,孙老师,你手里拿的是什么?很可爱的样子啊。”陆逊朝他手里拿的植物说。

“……”孙权黑线,那货该不会连仙人球都没见过吧?“仙人球啊,这是我的宝贝,别碰,那是刺。这宝贝从小时候养到现在的,它很好养,一个月只要一滴水。你要?送你好了。”

“是吗?那本大爷不客气了。”

“……”

总之,两人令人大跌眼镜的同居生活,就此展开。

小乔一听到这个消息,马上给陆逊打电话,兴奋地尖叫,“伯言伯言,你真的要和香香他哥同居了?耶,太好了!我期待你变成香香的二嫂。”

“等一下,什么同居,我和他只是室友啦,室友!”陆逊正在开车,差点没—脚闯过红绿灯。

“知道知道,仲谋是个老实人,可不要欺负他,要好好,‘疼爱’他喔。”小乔发出一阵让人毛骨悼然的奸笑。

陆逊翻了个白眼,这女人,真是惟恐天下不乱。

“好了,不多废话,我在开车,以后再联络。”拿下耳机,打个左拐,荆州庄园便近在眼前。哼着歌,把车开入车库,坐上电梯,按了按自家门铃,一秒后,就听到男人沈稳的声音,“来了……”

听到预期的声音,陆逊的唇角微微上扬,心情莫名其妙欢快起来。本来以为,两个性格迥异的人住在—起,会经历一段难熬的“磨合期”,但陆逊和孙权都没想到,他们不过“同居”了二个星期而已,感觉却像住在—起很久的老朋友,根本没有经历任何“磨合”,就直接跳到平静默契的“婚后期”。

“下班了?伯言。”门口打开,露出男人温和的笑脸。

“嗯。”陆逊点点头,走入玄关换鞋,突然,他注意到有些不同,“仲谋,你换了个鞋架?”

“嗯,我买了个隐一敞伸展式的,这么一推,就把鞋架完全隐藏,又不占地方,要用的话,拉一下就好了,很方便。”孙权笑着解释。

陆逊点点头。他对这些家居细节一窍不通。自从孙权来了后,不但整个公寓比以前整洁很多,窗明几净,连东西都组织得有条有理,俨然有个家的感觉。原先一团散乱的厨房,现在变得一尘不染。餐具分门别类,锅碗瓢盆各归其位,绿茶、咖啡、其它饮品一一分开,触手可及,绝不会再发生他想喝咖啡,但翻箱倒柜,根本找不到半点咖啡渣的现象。

孙权甚至还花了一整天时间,替他清理卧室,把乱七八糟的衣服一一整理好。

现在他易皱的衬衫和西装,都熨得好好的,挂在立式衣橱里。所有内衣,占据了壁式衣橱的前二层,第三层专门用来放睡衣,第四层放运动服,第五层专门用来放鞋袜,第上一层是放其它配件用的,分类清楚,一丝不苟,一拉就能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当时,他懒洋洋倚在墙上,看男人在他房间里忙得不亦乐乎,一边整理,一边喋喋不休地劝他要把东西放好时,他还觉得这家伙真是鸡婆又龟毛,烦得要死,简直是个管家婆!

但是现在,手一伸,就能拿到想要的东西,这种感觉真不赖。至少,他不必每天浪费时间,东抠西挖,在一堆脏兮兮皱巴巴、不知道到底洗过没有的衣服堆里东翻西找。

孙权才搬过来二个星期,陆逊就觉得,他生活一下子变得“方便”多了,“方便”到让他想流泪的地步。

“你在煲汤?”才跨入客厅,陆逊就闻到从厨房溢出的芳香扑鼻的气息。

“嗯,瓜意米淡菜,健脾开胃的。”孙权接过他的公文包和西装外套,将它们一—放好。“伯言,你要不要先去洗个澡?等洗完就差不多可以喝了。”

“好啊。”陆逊松开领带,朝浴室走去。

打开浴室,满眼亮晃晃的白,散发着一层梦幻般的萤光,还飘着淡淡清香,看来那个恐怖管家婆想必连每个角落都擦到了,真不知他哪来的那么多时间。

等热水注满后,陆逊撒了点浴盐,浸入水中,瞬间被温暖的水波包围,那种舒服感让他长长吐出一口气。爽啊……

他现在完全可以理解,在古代为什么男人想要三妻四妾的想法,谁不想被几个能干贤惠的老婆团团围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什么都不用做,伺候得他舒舒服服,就像现在一样。

嘿嘿嘿……

陆逊的脸上忍不住露出满足的“淫笑”。

他陆大公子当初的决定果然是对的,这么能干的室友,集大厨女佣洗衣婆看家狗为一体,去哪里找?他真是有先见之明啊!

泡了大半个小时,昏昏欲睡,直到浴室传来密集的敲门声,陆逊才清醒过来,擦干身子,顶着一头湿发,懒洋洋地出来。

“怎么泡这么久?我还以为伯言你睡着了。”孙权倚在门口,见他出来,紧张的表情才有所缓和。

陆逊很喜欢泡澡,一泡就是好几个小时,甚至有一次泡到睡着被水呛,从那以后,孙权就很注意他泡澡的时间。

“差点睡着。谢谢你的提醒。”陆逊扭了扭有点酸硬的脖子,突然,吃惊一下,厨房的阵阵芳香顿时飘入鼻中,陆公子他两眼一眯,淫笑着飘过去……

“好香啊。”看着满桌色泽诱人饭菜,陆逊直流口水。

“都是你喜欢吃的菜。”孙权替他盛好饭,微笑地端到面前。

“那我就不客气了!”陆逊开始狼吞虎咽,风卷残云。

孙权则坐在他对面,慢慢吃着,他做事一向不快不慢,保持着自己的节奏,见他吃得香,不由会心一笑。真的很有圈养宠物的感觉,而且是那种非常珍稀的名贵波斯猫,懒惰、任性、挑食、为所欲为、予取予求却从不懂得感谢……同时,也非常可爱,可爱到让人心甘情愿为他做牛做马。

“今天在公司里,真的把我给气坏了。”陆逊一边咀嚼着,一边忿忿地说。

“怎么了?”孙权放心筷子,问。

“还不是我们部门那群新招的业务代表,一个个笨得要死,怎么教都不会,害我浪费大半天时间,说得口干舌燥,感觉根本是在对牛弹琴。再这样下去,我就统统把他们踢回HR,重新训练过。”

“你也真辛苦啊。不过面对新人要跟对待学生一样的耐心嘛,毕竟新人啥都不懂,如同刚入学的新生嘛。”孙权很认真地开导道。

“是啊,现在Sales不好做,公司上季的市场占有率有所下降,总经理眼就盯上了销售部,偏偏我们部门又没有几个得力的手下能帮得上忙,搞得我焦头烂额。”

“你也不容易啊。没事,慢慢来吧。他们也不容易。”孙权附和地叹气。

“就是啊!”陆逊把孙权当成垃圾筒,倒了半天,总算感觉舒服了,同时,肚子也吃得饱饱的。心情愉快。

这个垃圾筒他相当满意,不会追根究底,却也不闷,不管向他抱怨什么,他都会安静聆听,并适时说几句“辛苦了”、“你也不容易”之类的安慰话。虽然明知他说的都是废话,也没有什么建设性,但听过之后,就是觉得心情舒畅,怨气一扫而空。

陆逊也不洗碗筷,把它往桌上一摊,像个吃饱喝足的大爷一样,往客厅柔软的沙发上一扑,对着电视开始打起游戏……

孙权苦笑着,替他收拾残局。

等一切收拾妥当,孙权终于能休息片刻,于是拿出自己正在阅读的《庄子》,坐在陆逊身边,拧亮身侧的台灯,静静看了起来。

电视闪烁的画面和声响,并不能对他造成干扰。他是个注意力相当集中的人,因为从小就在一个大家庭长大,已经习惯了自动屏蔽噪音。

陆逊则像一只小猫,下意识朝身边的热源靠过来,一靠,就碰到孙权的肩膀。

脸颊传来湿湿的感觉,孙权转过脸,闻到他湿发传来的清香。

“头发还很湿,你没有吹过吗?”孙权忍不住去摸了摸他的头发。

“懒得吹。”陆逊径自盯着游戏中的画面,手上不停地按着游戏键。

“不吹会感冒,到时候又要喊头疼了。”孙权不禁地叹口气,去浴室拿来吹风机,“伯言,您坐好,我替你吹。”

自己还真是个任劳任怨的老妈子啊,不仅养了只任性得不得了的猫,费尽心思喂他吃东西,打扫他的狗窝,现在还要替他吹毛,下次是不是连饭都要亲自喂到他嘴里呢?感叹着自己的现状,孙权不由又露出了温柔的苦笑。

陆逊稍微往前挪了挪,让出位置,继续打着游戏,孙权则屈起一条腿,搁在沙发上,倾身仔细地吹着他的湿发。

陆逊的头发极软、极细,手指游走在发间,亲密的接触,心里泛起一种微妙骚动,尤其是头发下若隐若现的雪白颈部,更加深了这抹骚动感……

“啪”地一声,孙权关掉吹风机。

“怎么不吹了?”陆逊惊愕地回过头看他。

不可否认,他粗大的手指,在发问游移的感觉还蛮舒服的,他好想他再多摸一会儿。

“头发已经干了。”孙权拿过书,不动声色地拉开和他的距离,“明天还有课要上,我先去睡了,晚安。”

“晚安。”陆逊没看他,只是一味盯着屏幕,由兀全沉浸在自己的游戏世界中。

回首静静看了一眼,孙权无声地关上门,隔绝与他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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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P大厦,高耸入云。

“陆经理,最近你的气色很不错哦,人也好象胖了,是不是交女朋友了?”公司里,远远看到陆逊一脸春风得意地走过来,他的秘书忍不住问。

“不是女朋友,只是家里请了个全能佣人。”陆逊笑道。

“难怪陆经理你最近都很少去外面吃饭,你家的佣人的手艺肯定不错。”秘书似有所悟。

“还可以吧。”

陆逊走入自己办公室,打开计算机,手指在桌面轻叩,轻轻哼着歌。看了一眼放在办公桌一角上的那盆仙人球,心情很愉快。

他最近心情是不错,回家就有香喷喷的饭吃,既营养又美味,衣服不用自己洗,每天都好好一迭,整齐地放在床脚,散发着阳光的味道,什么都不用他做,什么都不用操心……

但这些都不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结识了一位帅哥!帅哥名叫吕布,是公司的一个小客户,下了一笔小小的订单,购买B&P的彩色映像管。

照说这么小的生意,并不需要惊动他经理大人的驾,但在副经理办公室撞见这位难得的帅哥后,陆逊就两眼发光,硬是从副经理那里“抢”来了这笔生意。

为了和帅哥连络感情,陆逊还借口谈业务,和他约好晚上—起去酒吧,对方不但一口答应,响应还相当热情,眉飞色舞、眼波流转,凭着过人的直觉,他敢打包票,要是吕布不是这个圈子的,他陆逊就把头割下来!

呵呵,“性福”生活眼看就要从此开始了,幸运的话,说不定还可以在今晚抛掉这可恶的“处男之身”!

提起电话,陆逊按下家里的号码。

“喂?”是孙权的声音。

“你在家啊。下课那么早?孙导师。”陆逊说。

“今天的讲座比较顺利,所以早点手工咯,刚到家没几分钟,陆经理你怎么会打电话过来?”孙权问道。

“今天我不回家吃饭,不用准备我的份。”顿了顿,陆逊还是忍不住脱口而出,“今天我要和帅哥去约会!”

“是吗?恭喜。”三秒后,话筒里传来孙权淡淡的声音。

“那个人是我在工作上认识的,我觉得他十有八九是这个圈子的人。他的条件不错,自己开了家公司,当小老板,谈吐也蛮风趣的。”陆逊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多废话,大概想和他分享好心情吧。

“那就陆经理您好好把握机会,不要错过。”

“我会的,特会儿见。”

“再见。”

放下话筒,陆逊微笑着,期待夜晚的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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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逊约吕布在酒吧SEVEN碰头,这是一家比较隐蔽的gay酒吧。

从外表看,几乎和正常的男女酒吧没什么两样,到夜深后,才有比较多的男同志出没。

相较于其它酒吧,这家十分幽静。装修高档,消费不低,客人大多是有一定收入的都市白领,不像其它GAY吧那样乱糟糟的,龙蛇混杂,是陆逊常去的酒吧之一。

吕布按时赴约,入席后,两人相视一笑。

千言万语,尽在不语中。

“吕兄想喝点什么?”陆逊让侍者送上酒单,笑道:“今晚我请客。”

“不行,我来请。”吕布断然拒绝,不给他开口的机会,就对侍者说:“给我两份‘血腥玛丽’,谢谢。”

血腥玛丽,是这里主打的鸡尾酒之一。酒性比较烈。

没有征询陆逊的意见,吕布的强势,让他陆逊感觉有些不舒服,但从另一方面想,也可以认为是他的体贴。

以前总是因为自己太龟毛,执着于小事,在会痛失那么多良机。现在好不容易有个五官端正,身家相当的帅哥坐在他面前,陆逊决定,再不能像以前那样斤斤计较。

“像陆先生这样的美人,我又怎么可以让你破费?当然是我吕奉先请客啊。”

吕布轻佻地说,露出颇有深意的笑容,伸出手,握住陆逊放在桌上的右手。

一种不快的感觉激冲上背脊,犹如如毛毛虫在手上蠕动一样,陆逊拼命忍住想把他的手一下甩开的冲动。

“奉先不必那么客气,叫我伯言好了。”陆逊勉强笑道。

“伯颜?真是个好名字,好美,好有诗意哦……”吕布嘿嘿笑着,发出如琼瑶剧女主角般的虚假赞叹声,把他的手抓得死死,还伸出食指,轻轻绕着他的掌心。

“非也,语言的‘言’!”陆逊纠正道。

“伯言,伯言,好听的名字啊,宝贝。”吕布色迷迷地盯着陆逊。

“……”一股恶心感,压上陆逊的胃部。

“怎么了?脸色那么差?”吕布感觉了他的不对劲。

“我没事,去一下洗手间。失陪一会。”陆逊站起来,匆匆离席。朝洗手间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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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关上洗手间的门,陆逊打开水龙头,泼了两把冷水到脸上,让自己镇静下来。

忍……

一定要忍……

这是好不容易才有的机会,好不容易才出现的勉强能和自己匹配的男人,所以一定要忍!也许男人都是好色的,也许他会这么轻佻,只是出于对自己的热情,也许刚才恶心的反胃感,都是他的错觉。

虽然他是处男不错,但他并非什么都不知道的懵懂小子,柏拉图式的纯爱固然美好,却不可能存在,若真要追求,他非得一辈子当光棍不可。

所以在来之前,陆逊甚至还做好了相当的心理准备,如果气氛好,如果他感到心动,和对方春风一度,不是不可能的事。

他是那样期待,尽管现在感觉很糟,但是,他还要再试一试。

缓缓擦干脸上的水渍,整理好仪容,陆逊朝镜中苍白的自己露出微笑,深吸一口气,走了出去。

背对着他,吕布在拨弄着些什么。

“在做什么?”陆逊好奇地问。

“没什么,侍者刚送上来的酒,给你。”吕布地递给他一杯“血腥玛丽”。

“谢谢。”在他目光的注视下,陆逊缓缓喝了一口。

“你真的没事吗?”

“没事。刚才可能是这里的冷气太强了,有点不舒服而已。”

“这样啊……”把他的句话听成了积极的邀约,吕布咧开嘴,再次覆上他的手背,极具情色意味地摩挲起来,“我在附近的酒店订了一间房,我们要不要去躺一会儿,休息休息?”

被他的诡异的眼神和手指弄得浑身发毛,陆逊再也忍受不住,猛地甩开他的手,站起来,冷冷地开了口:“不用了,谢谢你的好意。“

犹如当头一棒,陆逊从粉红色的梦幻中醒来。才第一次约会,他就连酒店都订好了,他到底把他陆逊当成什么?

眼前这个男人长得再帅,条件再好,但他的轻佻、充满邪气的眼神和迫不及待的猴急,已经远远超出了他的容忍范围。

“对不起,我有点事要先走。请你自便。”陆逊强忍下怒气,冷冷道别。

“等一下。”吕布连忙拉住他,很不解的样子,“伯言,刚才我们的气氛一直很好,为什么你突然说要走,不想交我这个朋友了?”

头部突然掠过一阵晕眩,陆逊定了定神,“吕先生,我觉得,我们似乎并不适合作朋友,以后最好不要再见面了。请你自重。”说罢,从皮包里掏出二张千元大钞,不理会吕布的呼唤,陆逊匆匆朝外走去。

一冲到门外,陆逊就连连吸了好几口气。

微寒的空气传入肺中,原以为会好过一点,没想到,不但没有减轻晕眩感,四肢还涌上了阵莫名的燥热。

到底怎么回事?他什么都没喝啊,除了那杯血腥玛丽。虽然是烈酒,但不过喝了一口,为何出现日此状况?他以前也喝过几次,从来没有这种状况出现。

该不会是……

陆逊眼皮一跳,顿时浮现刚才从洗手间回来时,吕布在桌上的洒杯里诡异地拨弄着什么的画面……

该死!

陆逊立即掏出手机,拨打家里电话,并回身躲入酒吧旁边黑暗的小巷子中,才走了几步,他就忍不住停下重重喘气,一阵强似一阵的眩晕感涌上大脑,全身虚软,几乎挪不动脚步……

“陆先生?陆经理?伯言?”

远处隐隐传来吕布的呼唤声,那家伙显然没打算就这样放弃眼前唾手可得的猎物。

现在夜幕深沉,四周一处寂静,行人寥宴无几,如果发生什么的话,没人会知道,更没人能帮助他。

快点啊,快点接电话!

隐身于小巷深处的黑暗中,一边忍受着眩晕和燥热的双重夹击,陆逊一边心急如焚地听着手机的拨接音,保持着心头最后一丝清明,祈祷那个男人能快点接起来。

他从未像此刻那样,如此迫切地盼望着男人的出现!




(下章炖个小肉,请各位姑娘准备好1200人,若是不到1200的人,私信本人,本人包邮哦)

水云沐 2013-12-05 22:28
乃又开坑了?!!!加油填坑吧!
其实偶脑补精英鹿和二缺权(尤其是做得一手好菜的权仔)很久了,这篇文甚合我意啊~
不过大帝的出场的确是太挫了,还有我好像闻到了一股OOC的味道。。。
PS.下章的1200就直接发到我的邮箱里吧,有生之年我是不指望能看到1200了。。。

慕可 2013-12-05 22:34
举手求包邮!
话说那个药是春天的药吧(﹁"﹁)艾玛权少有福了!这样温柔忠犬的权仔很不一样啊(权权我错了!被你无数渣权的形象给洗脑了QAQ)
希望不要太虐是HE啊

生子当如孙仲谋 2013-12-06 16:59
“谢谢,不用找了。”匆匆抽出几张纸钞,扔给出租车司机,孙权急忙朝印有酒吧字样的建筑物跑去。 

刚才接到陆逊的求救电话,他二话不说,立即叫车赶过来,希望还能赶得上!

 

人到底在哪里?

 

孙权拐入酒吧左侧的黑暗小巷,照陆逊告诉他的方位,深一脚浅一脚,朝里面摸索。

 

“陆伯言?”焦急地频频呼唤他的名字,孙权就像走丢了心爱之物的主人,一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喂……”前方不远处,小巷某家后门的台阶上,一个不明物体动了动。

 

“伯言!”孙权喜形于色,连忙跑进去。

 

“孙二公子你好慢喔,怎么现在才来。”陆逊微微张开眼眸,不无埋怨地看了他一眼,昏黄的路灯,照出他潮红的脸色和失神的双眸。

 

“伯言,你怎么样,还好吧?怎么坐在地上,是不是哪里受伤了”孙权扶陆逊起来,一触到他的手,就感觉惊人的烫,他吓了一跳,连忙去摸他额头,同样滚烫炙手。“为什么会这么烫?”

 

“吕布这混帐,居然给本大爷下药。”陆逊咬牙切齿道:“我现在浑身没力气,一步也走不动了。”

 

吕布……是他的约会对象?很熟悉的感觉,好像听大哥孙策说过,那货貌似是一个玩世不恭的花花公子。

 

“吕布他人呢,你没有被他怎么样吧?”孙权撑起陆逊沉重的身体,关切地巡视他全身上下。

 

“没有。”陆逊摇摇头,“那家伙刚开始还在这里转来转去,后来我打电话叫了110,说这里有盗窃案,不一会儿警车就到了,那家伙看到,大概做贼心虚怕了吧,就没再看到他的身影。”

 

想到刚才的千钧一发,陆逊现在仍心有余悸。

 

“还好小鹿你机灵。”孙权放下心来,长长吁出一口气。

 

“孙老师能不能……带我回家?”陆逊像喝醉了一样,整个人软在孙权胸前,紧紧揪住他胸口的衣服。

 

“小陆你看上去不太妙,我还是送你去医院吧。”孙权抱住他,触了触他烫人的双颊……

 

“我不要!”陆逊用力摇头,“那家伙,不知道给我吃了迷幻药还是别的什么,如果去医院的话,说不定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先送我回家。”

 

“好吧。”他说得有道理,孙权不再坚持,把他的左臂绕在自己脖子上,揽住他的腰,一步步朝外面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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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到公寓,孙权把他扶到床上,脱下鞋子……

 

一沾到床,陆逊立即把自己蜷起来,将脸埋入枕头,缩成一团,像只小球一样赖在床角,一动不动。

 

孙权去厨房倒了杯水,回到卧室时,听到陆逊轻弱的呻吟声,断断续续,若有若无,像是在忍受极大的痛楚。

 

“小陆,你很难受吗?”孙权蹙紧双眉,坐到床头,摸了摸他的额头,果然还是很烫,脸色也红得十分诡异。

 

“好热……我好热……”陆逊半睁开眼眸……因药物的作用,原本清亮的眼睛,被一层迷蒙的雾气所覆盖,水气氤氲,波光流转,衬着狭长的凤眼,竟透出一层生动鲜活的绝艳!他本来就长得俊美。人中龙凤,现在又多了分性感,更是让人难以抵挡。

 

孙权心中一荡,立有些魂不守舍的感觉,连忙轻咳一声,转过头。暗定心神,告诫自己不可以有邪念。

 

“小陆,来,喝口水,会好一点。”孙权一手揽过他的背,让他靠在自己胸前,把玻璃杯凑近他的唇就着他的手,陆逊饥渴地喝了好几口,边喝还边舔着自己干裂的嘴唇……

 

他真的好热,大脑发昏,双耳嗡呜,全身上下似乎都有一团火,在不断烧灼着他、煎熬着他……

喝得急了,呛了一下,水珠顺着唇角流了出来,滑到勃子上……

 

“等一下。小陆。”孙权连忙用自己的手指,擦去陆逊唇边的水渍。

 

孙权手指的触感,让陆逊觉得好舒服,柔软的肌肤,被粗糙的措尖轻轻摩娑着,传来不可思议的微醺感。

 

从指尖透来的男人的独特气息,让陆逊既感觉焦躁,又忍不住想亲近,件内的火焰更盛了几分。微垂眼睑,凝视着近在唇边的手指,陆逊下意识一张嘴,就把男人的手指含在嘴里。

 

小陆……”孙权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

 

“嗯……”陆逊却紧紧抓住他的手腕,不让他逃。

 

陆逊把孙权的手指当成冰凉可口的冰淇琳,津津有味地舔舐了起来,一边舔,一边坯以饱含情欲的眼神挑逗着他。

粉色的嘴唇开合之间,能窥见小小的红色舌尖,若隐若现,缓缓蠕动。

 

……湿热的舌头,从上到下,不断,舔着自己的手指,仿佛这是天下的美味一般,他热情性感的模样,极具感官刺激,组合成让人欲火焚身的画面!

 

要不是这感觉太过真实,孙权会以为自己在做—个荒诞不经的梦!但是转念一想,他就冷静下来。

 

“等一下,陆伯言,你被下了药,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孙权抽出自己的手指,固定住他的头。

 

吕布那花花公子,恐怕给他吃的不是寻常药丸,而是掺了强烈催情剂的迷幻药!

 

“我好热……”陆逊水气迷蒙地看着他,脸颊酡红,眼眸己然失却焦点,“真的好热……帮帮我……”

 

“你会后悔的!”孙权倒抽一口冷气。

 

“帮帮我……求你了!”陆逊差点哭了出来,这还是他第一次对孙权那个马铃薯恐龙族说“求”这个字。

 

本来被人下了这种药,陆逊已经够呕了,现在还随便发情,甚至饥渴地去舔男人的手指,就像不知羞耻的荡妇一样,他连想死的心都有了!

 

======================================================================================

“……别怕,我当然会帮你,我会一直在你身边。”

 

听到孙权的这句承诺,陆逊的心里感觉好多了,但体热如火、情热似沸,难以控制,他起身扑过去,抱住男人的脖子,以发烫的额头,不断蹭着他微凉的脸颊,想以此降温。

 

“怎么办……身体里面好象有一团火……”他全身悸颤,燥热无比,眼前的景像似乎都染上一层让人血脉贲张的鲜红,看得他头晕目眩,无法自持。

 

低下头,俯视孙权的五官,原本平凡的一张脸,现在看来,也变得温顺多了,有男人味多了。

 

“吻我……吻我……”陆逊梦呓般低喃着,不顾一切地主动吻住孙权的嘴唇。

 

男人的嘴唇很丰厚,凉凉的,感觉很舒服,他的舌尖先是在他紧闭的唇上游移了一会儿,然后,倏地钻入他唇瓣的缝隙中,撬开他的嘴,和他温热的舌头交缠在一起。

 

男性气息迎面扑入口腔,这是他和他第一次肌肤相亲,陆逊舒服地哼了一声,腰部已先软了一半。虽然他条件优秀,追他的男人随手一把抓,但因为个性太过龟毛挑剔,能入他跟的男人简直是风毛麟角,因此不要说什么性经验了,连接吻的经验都屈指可数。

再加上他又被人下了药,早已情热如火,只是舌尖交缠而已,就已经让他几乎把持不住。

 

“嗯……晤……”他笨拙而毫不知章法的吻技,对孙权而言,可谓是一大折磨。

 

怎么会这么生涩?

 

孙权深感诧异,原以为像他这样的人,应该早就身经百战,技巧娴熟,没想到吻起来却像个未经人事的处子一样。他再也无法思考,同时知道陆逊很难受,急欲发泄,孙权不再迟疑,楼紧他的腰,扣住他的后脑勺,反客为主,卷住他柔软的舌尖,深深吮吸起来。

 

唇舌相缠,一股热流涌入他胸口……

 

他的唇,就像沾着蜜汁的花瓣,一品尝,就传来销魂蚀骨的感觉。

 

孙权情难自禁地擒住他的下巴,诱哄着他打开双唇,将舌尖更深地探入他的口腔里。

 

“嗯……唔……”陆逊发出几乎轻不可闻的呻吟,在他怀中的身躯,一直微微颤抖着,让人感觉又爱又拎。

 

看着被情欲折磨的他,孙权的表情变得温柔无比。他曾以为,陆逊和他之间,怎样都不可能有交集,然而此刻他却柔顺地躺在他怀里,和他忘情热吻,胸口压抑已久的骚动,再也遏止不住,悉数化为激情决堤而出。

 

不是不知道危险,不是不知道应该逃开,不是不知道,再踏过去一步就是火海烈焰,万丈高温,会令他和他都两败俱伤,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太晚了!

 

胸口蓦然刺痛,原本淡定的眼眸,闪过深遂的火花,孙权收紧铁臂,死死箍着他柔韧的腰部,更激烈地索取着他。

 

他在他清新柔软的嘴里不停吮吸着,从内侧到牙龈,几乎不放过他口腔的每个角落,压迫似的抱紧他,一次又一砍,吮舔着口中柔软的存在。

 

两个人的身体,不知何时已紧密地贴合一起,如同两个连体婴,吻得难分难舍……

 

“唔唔……嗯……”从鼻间流溢出舒服的轻哼声,陆逊像纠缠着大树的蔓藤一样,死死抱着男人的脖子,毫不抵抗地张着嘴,任他予取予求,同时变换着各种角度,饥渴地吞食着男人的唾液……

 

每纠缠一次,就觉得胸口热了一分,但身上的燥郁的火苗,却奇迹般地缓减下来。于是,为了让自己感觉更舒服一些,他就不断吞人男人的唾液,不断和他温热的舌头交缠,不知餍足,一再舔着男人的嘴唇,催促他更热情地对待自己。

 

“好热喔……”陆逊小声抱怨着,全身还是隐隐发烫,大脑一阵阵天旋地转。

 

 

他的气息,他的怀抱,他喷过来的阵阵热气,都让他晕头转向,不知身之所在。无法抵御的情欲让他眼神涣散,全身窜流的火焰,悉数凝聚在胯下一点,又硬又涨,绷得他几乎快爆炸了!

 

“该死,真不知道前世我欠了你什么?”孙权早就注意到了,隔着一层厚厚牛仔布,还是能感觉到他小弟弟的热度和硬度。手往下一滑,按在绷起的地方,轻轻揉搓起来。

 

“啊……呀……”前面一声,是不自觉的诱人呻吟,而后面一声,则是诧异的惊叫。

 

陆逊吃了—惊,满腔通红地捂住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发出像A片女优那样淫荡的声音。他不知所措地看了看孙权,眼眸又蒙上一层水气,脸红得几乎快要滴出血来。

 

“这很正常,是男人都会想要,不用怕,有情欲并不什么坏事,再说,你还被人下了药,不是你的错。”他这个样子真的好可爱,孙权爱怜地亲了亲他红红的脸颊,柔声安慰他,手下却不曾停,灵活的手指拉开拉链,隔着薄薄的一层内裤,就摸上了他贲张的阳刚。

 

“啊……”陆逊死死咬住下唇,整个人几乎瘫倒在孙权怀里,他的睫毛微微下垂,剧烈抖动,额头抵在男人的颈部,不安地摩蹭起来。

 

“看来,我前世一定欠了你是什么吧。你别怕,我会让你很舒服的。”孙权低下头,亲吻着他柔软的腔颊,缓减他的紧张感,同时,褪下他的牛仔裤,温热的大掌滑入他的内裤,轻轻握住了滚烫的所在……

 

陆逊惊喘着,按住孙权的手腕,但那并非拒绝,而是一种鼓励,鼓励他抚慰自己最敏感的欲望中心。坦率与害羞,纯情和淫荡,在他身上形成奇异而慑人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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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大帝还是没有真正吃到鹿肉。】

 

“不要……不要!”陆逊挣扎着,双手乱舞,想挣脱男人的束缚,谁知用力过大,一掌甩过去,“啪”地一声,扇上孙权的脸颊




清脆的掌击声回荡在室内,两人四日相对,彼此都愣住了。

 

满腔的热情,被一盆冷水瞬间熄灭。

 

勃发的欲望顿时萎缩,孙权怔了怔,缓缓从他身上爬起来,低声道:“对不起。”

 

是他的错,不该无视他的意识,一味强迫他。他做得太过火了,越界了!

 

因为刚才被情欲所惑的他实在太可爱,可爱得让他忘了身为室友的约定,忘了不该掺杂私人感情,更忘了当初的初衰,他只是来帮他,他绝不想伤害他。

“你好好休息吧,我先出去了。”孙权想站起来,手臂却被他拉住。

 

“怎么了?”孙权转过脸,却只看到他低垂的头顶,和微微颤抖的双肩。

 

“……”没回应。

 

“你还好吧?”

 

依旧没回应。

 

孙权急了,一下抬起他的下巴,却震惊地看到他满眼的泪水。

 

男人有泪不轻弹。生平第一次,他看到他的眼泪。

 

“对不起,是因为刚才的事吗?真的很抱歉,我绝对不想强迫你,我发誓,以后再也不会这样做了!”孙权吓坏了,被无声流泪的他弄得手足无措。那么骄傲的,眼高过顶、像被惯坏的王子一样的男子,此刻却在他面前,哭得像个孩子。

 

“为什么……为什么?”陆逊收紧手指,手臂传来剧痛,但孙权一动也不动,任他抓着,忍耐着。

 

“为什么我会遇到这些?我只是在等一个人啊,我一直都在等我命中的那个人,为什么他还不来,等来的,却全是那样的混蛋。我好绝望,整整二十六年了,为什么他还不来啊!”陆逊无法控制地朝他喊道。

 

所有的一切,迷幻药、男人的舌尖,热情的舔吻,让人既痛又快乐的情欲,疯狂的夜晚……所有经历的一切都在他面前旋转,包括以前那些交往过的男人的脸,原本就混乱无比的头脑,更是纠结成一团乱麻,遇不上的苦、得不到的痛,让他的胸口痛得就快裂开一样!

 

“没错,我是第一次,第一次被人这样,你开心了吧!都二十六岁了,我竟然还没有跟任何人上过床,难道是我很奇怪,难道我不想吗?我也想啊,如果可以的话,谁不想被爱?可是我一直在等那个人,我想把自己的第一次留给他,我不想就这么随随便便,像别人一样,for one night,跟陌生人,在公园里、厕所中,或是廉价的爱情旅馆里,就这么将就了。我想和一个自己真正爱的,而他也真正爱我的人,好好相识,好好理解对方,好好地做,并好好地确认彼此今后一直都会在一起,分担对方的喜怒哀乐,永远不离开对方,这也不行吗?为什么就这么难呢?”陆逊紧紧抓住他,纵流的泪水,一滴滴到他的手背上。“这世上难道真的没有所谓的好男人?其实我的要求也并不高,只要他的长相过得去,家世人品过得去,我都可以接受。难道是我太高估了自己?你说呢?你说啊!难道真的是我的错吗?”

 

孙权看着他,一眨不眨、深深地看着他。他内心的震撼无法言表,但内心的绝望也同样无法言表!完美的贞洁主义者。他从未像此刻这样,了解这个词所代表的深意,也从未像此刻这样,了解这个男人所要追求的爱情的本质。他要追求的,是十全十美的对象、十全十美的爱情!是在这世上根本不存在的东西!

 

别看他表面那么物质挑剔,但他的内心,却比谁都纯情,比谁都执着,但也比谁都孩子气。

这样的他,令他无比爱怜,同时,也无比心痛。

 

因为,在最能接近他的时候,他却痛楚地发现了,这一生,他都不可能和他在一起这个事实。

因为他不可能接受他。他心目中的美人是他大哥跟公瑾那样的美人吧?

 

他在等他的真命天子,在等一个跟他大哥一样的美人,能够匹配他的对象,而这个人,绝对不是他!

 

孙权的眼中不由微微泛泪,明明是早就清楚的现实,为什么现在却让他如此疼痛?如果说以前,他对他还有一丝不切实际的想法后,在这一刻,这些想法统统烟消云散。

 

“别哭了,伯言,你当然值得最好的,因为你就是最好的!”孙权轻轻抹去他的泪,吻了吻他的额头。

 

“你真的这样想?”陆逊看他的眼神,就像在看自己的救命稻草。

 

“当然,在我心里,你就像王子一样完美,放心吧,你的真命天子一定会出现的。他会像我大哥跟公瑾一样,既帅气又俊美,像你一样事业有成,像你一样,对感情忠贞不二,要么不选,一旦选了的话,他绝对会像你一样,一直陪你到最后!”孙权含泪地笑笑,鼓励着他。

 

“真的吗?“陆逊泪眼汪汪地看着他,还不时抽泣一下。

 

“真的!”孙权摸了摸他的头发。

 

陆逊整个人缓和下来,渐渐止住了泪水,低下头,想了想,又抬起来,笑道:“我想也是。”

 

那迷人的笑容,让孙权胸口隐隐作痛。

 

“那……在找到那个人之前,你会一直陪在我身边,照顾我吗?”他又问他。

 

多么残忍的要求!可是孙权却微微笑了,“啊,会啊。”

 

“太好了!”陆逊的眼睛一亮。

 

“我们是室友,在找到‘那个人’之前,你可以把我当成‘备用胎’来用,没有关系。不管怎样的要求,只要能做到,我都会好好满足你的。”孙权温柔地对他说。

 

突然,陆逊的表情变得奇怪起来,仓促低下头,雪白的颈部,渐渐渗出一层粉色。

 

“怎么了,是不是药性还没有过去?”孙权急切地问。

 

“好象是……”陆逊可怜兮兮地看着他,眼角微傲泛红,再度染上情欲的颜色。

 

“别怕,我在这里。”凝视着那两片会分泌出自然光泽的姜面嘴唇。孙权缓缓凑上去,含住了他柔软的唇瓣……永不止息的甜美,和永不止息的痛楚一样,原来,都是这么伤人的东西。

温柔和爱,并不代表着就一定能得到。

 

他并没有什么天长地久的奢望,只是,他现在还做不到放手。

 

只是这样而已。

 

 

===========================================================================================

完事后,孙权回到自己的房里,习惯性地向书桌的一角瞄去……

 

那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瞧我那记性,把你送人了也不知道。小缘,我的宝贝。”说完,苦笑地拿起桌子上的书看起来。

 

“小缘,我明天去花店看看,有没有你的同类,如果有就买回来跟你作伴。不过,成为一生的伴侣可能性很低,毕竟你的新主人的白马王子不是我哦。”

 

孙权自言自语地说完。习惯性地瞄了一眼书桌上的空荡荡的角落。

 

或许,明天真的该去花店看看咯、

 

【呃,  提示 :小缘是那盆仙人球。。。。。。-_-|||】


[post][/post]

水云沐 2013-12-06 19:04
有种被坑的感觉。。。
无比怨念的1200啊啊啊!!!
星星眼期待GN的包邮~

生子当如孙仲谋 2013-12-06 21:18
[post][/post]清晨的阳光,缓缓照在陆逊脸上。晨光笼罩中的腔庞,散发着一层迷人的光圈。

睫毛微微一抖,他缓缓睁开眼睛……是自己熟悉的房间,熟悉的一切,略略感到心安了些,可是……突然想到什么,陆逊猛地睁大眼睛,“腾”地一声从床上坐起,毛毯缓缓滑下,露出不着寸缕的身体。

看了看自己的裸体,呆了几秒,昨晚的一切,都像走马灯似地在脑海中回放。

他是被下了药没错,可脑子并没有坏掉,再加上昨晚发生的事如此激烈疯狂,是个正常人,都会深深印在脑海,无法忘记。

很不幸,陆逊也是个再正常不过的正常人。

于是,几秒后,他的脸立即涨成了猪肝色。

“啊啊啊……”抱头蜷成一团,陆逊发出惨叫,钻到毛毯下,缩成一团,滚过来,再滚过去,然后“砰”地一声,掉到床下……

“你还好吧?”耳衅传来最不想听到的声音,身体被轻轻抱起来,蒙住头的毛毯被急切地拉下,一秒后,男人脸庞就近在咫尺。

“别碰我!”陆逊反射性地推开他,连滚带爬回到床上,把自己全身紧紧裹住,不露出一寸肌肤,那样子,活像遇到流氓的“良家妇女”。

孙权不禁露出苦笑,“我还以为你出了什么事。”

“你怎么不去上课?学生不投诉你这个偷懒的导师?”陆逊瞪着他。

“已经去过了,今天我只有一节晨课。”孙权走到他身边,仔细观察看他的脸色。“你……感觉还好吧?我已经替你向公司请了假,好好休息一天吧。”

不提还好,一提,陆逊顿时像被触摸了逆鳞的龙—样,咬牙咧嘴跳起来,一把楸住孙权的衣服。

“孙权,我命令你,昨天晚上的事,统统给我忘掉!要是你敢和任何人泄露一个字,我发誓,一定会把你剁成一千块,扔到海里去喂鱼!“

“昨天发生了什么,我根本不记得了。”孙权淡淡地说。

“真的?”陆逊怔了怔,犹疑不定地看着他。

“过去的,已经过去。肚子饿不饿?我做了粥,过来吃饭。”孙权朝厨房走去。

“喔,好。”
※※※
一边喝着香喷喷的皮蛋瘦肉粥,陆逊一边窟视男人淡然的神色。

他真的忘了?

骗鬼啊!

不过他会这么说,就代表他和他一样,想当一切都没发生过。

哼哼,算他聪明,要是他在这件事上纠缠不休,癞蛤螟想吃天鹅肉,那他可就头疼了。

目前为止,他的小日子过得不要太舒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若非万不得已,他真的不想失去像他这样,集大厨男佣管家婆为一体的“全能室友”。

不过,看男人对他的样子,和平时并无差别,陆逊渐渐放下心来。一放松,就又回复了平静。

“我要喝水。”陆逊一边窝在沙发里狂打游戏,一边扬声叫道。

他知道男人就在身后,把餐厅当书桌,准备着他明天的备课笔记。

果然,不一会儿,一杯满满的水就放在他面前的茶几上。

“我要吃香蕉。”打了一会儿,陆逊觉得嘴馋了。

“香蕉吃完了,明天我去买,先吃个苹果好不好?”孙权放下手中的笔,被他接二连三地干扰,看来今天的任务是完不成了。

“不要,苹果太酸太硬。”

“苹果营养很丰富的,你老是不吃,会缺乏维生素的摄取。”孙权起身,从厨房拿过苹果和水果刀,坐在他身边,替他一点点削好皮,切成块,再插上牙签,这样一块块切开,他应该不会嫌酸嫌硬了吧。

相处了二个多月,孙权多少也知道了他的习性。

他是只很难养的鹿,吃的方面非常挑剔,讨厌葱、大蒜、生姜,甚至还有酱油。

现在他做菜尽量少放或不放酱酒,蔬菜方面不吃煮熟的蘑菇和西红柿,做成沙拉他合吃几口,寻常青菜会吃,但不吃新式的莱,连尝都不尝,肉类方面不吃红烧的鸡肉,只能做白斩鸡或烤鸡。

不吃羊肉,偶尔吃一点牛内和猪肉,不吃内脏,海鲜方面更挑,只吃活鱼活虾,从不吃冰冻的,讨厌鲔鱼。

但是又喜欢吃寿司,做成鲔鱼一司他就报喜欢……总之,拉拉杂杂,注意事项一堆。

不过,他有一个优点,就算做了他讨厌的莱,他会把讨厌的东西拔掉,尽拣自己喜欢的吃,不像有些人,如果讨厌的话,整盘菜都不会碰一下,当然,这个所谓的优点,也并不真的算是“优点”吧。

孙权苦笑着,用牙签叉了一小块苹果,送到他嘴边,“来,吃一口。”

陆逊倒也没拒绝,张开嘴,乖乖咬住。归根结柢,他还是懒吧。

孙权观察了半天,发现他竟然懒到这种地步,只要不把苹果亲自送到嘴边,他就绝对不吃,就算他觉得这个苹果味道不错,但也只会用渴望的眼神瞄一眼,然后,继续死盯着游戏屏幕。

孙权几乎拜倒,拿他没辄了,只能自叹命苦,拿本教科书坐到他旁边,一边看书,一边一口一口喂他吃苹果。

陆逊打了好—会儿,实在有点累了,再加上昨晚折腾了一夜,眼睛红肿,嗓子发疼,他忍不住呵欠连天,频频点头……

渐渐的,整个人都歪倒在孙权身上,拿他的胸口当靠枕,再到后来,干脆把游戏机一扔,趴在他身上呼呼大睡,自梦周公去也。

孙权苦笑着,任他把自己的大腿当靠枕,见他睡得香甜,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他的内心似悲似喜,百般滋味。

以手轻抚着他的脸颊,他的皮肤细腻光滑,触感极佳,有种几乎要将他的手指吸附住的魔力。
指尖忍不住触上他柔软的唇瓣,左右轻轻摩娑,完美的弧度,微微开启着,就像一朵花儿在等人采撷。

很想吻他……

胸口翻涌着无法停息的骚动,但他的理智,却硬生生地将它按撩下来。

不想惹他讨厌,不想强迫他,虽然明知和他没有任何结果,明知自己所作的—切,对他来说,都是根本不会留下任何痕迹的过眼烟云,可不知为什么,他就是不想放开。

只是想宠他,想好好照顾他,默默爱他,以他自己的方式。

他从没想过天长地久,从来没有。

甚至,在来这里的每一天,他都在想,这是不是就是他恃在他身边的最后一天?!

所以,在分离来临之前,就让他这样待着吧!

因为分离很快就会来临。

虽然他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时候,但是总有一天,或者就在不远的将来,他和他会分道扬镖,走上各自不同的道路。

轻轻卷绕着他的头发,孙权拿过一旁的教科书,重新看了起来。

日暮的夕阳,将天边的云朵渲染成绚画夺目的晚霞,霞光笼罩着他和他,将他俩拥入它的美丽中,形成一幅画。

这一刻,彷佛可以永恒。
※※※
夜幕来临。

孙权从浴室里出来,仅穿了一条睡裤,脖子上挂着白色浴巾,擦了擦脸上的水珠,拿过桌子上的水杯,喝了一口。

微微开了一点窗,呼吸几口清爽的空气,他撩了撩头发,躺到床上,闭目憩息。

明天是休息日,也许该回家探望一下父母。

他的父母在一个南方小镇,需要三小时的车程,而且不能空手去,该买些礼物才好。

这样迷迷糊糊想着,睡意渐渐袭上心头。

突然,门口响起一阵细微的走动声……

这么晚了,还有谁在?

难道是贼?

孙权猛地睁开眼睛,一把抓住正欲接近他的黑影,厉声道:“谁?”

“我啦。”床头被拧亮,照出陆逊不安的脸庞。

“我还以为你早睡了,怎么会在这里?”孙权奇怪地问。

“我……”陆逊看着他,欲言又止。

孙权上身赤裸,正刻倾身坐起,露出结实的胸膛,一看之下,竟让他脸红心跳,一阵血气翻涌。

“怎么了,你的脸怎么这么红?”孙权摸了摸他的额头,没有发烧啊,那他……

突然想到什么,孙权的脸色立即变得古怪起来,“难道……伯言你的药性还没有过去?!”

不会吧!

他昨天可是舔了他几乎整整一个晚上,他从他嘴里手上出来的次数都数不清了,怎么药性还没过?可今天白天他明明很正常啊。

“我……我不知道……都是你害的啦!”陆逊咬牙道,又羞又窘,几乎有点恼羞成怒。

大概下午的时候,枕在男人腿上睡得太饱了,以致精神亢奋,躺到床上时,满脑子都是昨晚疯狂刺激的画面,害他的小弟弟突然之间硬得不行,辗转反侧,全身就像几百个蚂蚁在咬一样,实在忍不住,就摸到了男人的房间。

“……要我帮忙吗?”知道他自尊心高傲,做不出主动投怀送抱的模样,孙权并不期待他的回答,只是把他轻轻一拉,果然,他没有什么反抗,顺势滚入他怀中。

“我……我好难受……”陆逊租喘着,撒娇似地抱住男人的脖子,像只小狗般,在男人的颈部胸膛上,拚命嗅着他熟悉的气息。

初尝情欲,食髓知味,竟让他放不下,又逃不开,完全不知道该拿体内横冲直撞的欲火怎么办。

“我来让你舒服。”孙权一手伸入他的睡衣下,抚摸着他光滑的背部,一手探入底裤中,朝让他浑身难受的小弟弟摸去。

“啊……”被他温热的大掌一摸,陆逊直觉整个大脑似乎就要炸开,腰部顿时失去支撑,瘫倒在他怀里,站不起来。

“等……等一下……”在沦陷之前,他拼着最后一丝力气,气喘吁吁地拉住男人的手。

“怎么了?”孙权抬头问道。

“我们之间……有过……约定的……”他提醒他,也想提醒自己。虽然不知道这该死的吸引力到底是从何而来,但这绝对只是纯粹的、肉欲的吸引力!

“我知道,不掺杂私人感情,是吧?”孙权凝视着他,淡淡的眼眸,隐藏着深处一丝慢郁,“别担心,我只是在帮你而已,我们只是室友。”

“那就好……”陆逊露出释怀的表情,放松身体,任自己再度陷入无边的情欲汪洋中。

他没注意到,孙权的书桌上多了一个小小的客人,这个客人在无言地见证那一情欲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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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两个都全身赤裸,肌肤相熨,紧紧拥抱,能感受到彼此剧烈的心跳声,他们身上,精液混杂在起,汗水纵流到一起,连呼吸都淆乱地交错在一起。如此亲密,却又如此遥远。

孙权凝视着眼前俊美的腔庞,轻轻以手指抚摸着他的脸颊,一遍又一遍,一次又—次,仿佛这样做,就能在他心里刻下些什么似的,即使他明知这只是徒劳。

“怎么了?”陆逊看着他,像只小猫般眯起眼睛,享受着他的爱抚。

“没什么。”孙权淡淡—笑,细细吻着他的眉毛、眼睛、鼻子、脸颊……一点—滴,留下自己无声的眷恋。

陆逊从鼻间发出舒服的轻哼声。他喜欢就这样躺在男人怀里,感觉着他恰到好处的体温,被他浅吻轻啄、视若珍宝般呵护。

他不是不知道这样很奇怪,一般再好的室友,都不会滚到对方床上,用身体来抚慰彼此吧,可是孙权不同,他像个老妈子一样照顾着他的一切,那么自然,也要照顾到他的情欲。

他并没有觉得不好童思,就算仅有的一点羞愧,也在刚才惊人的性爱

体验中,灰飞烟灭,剩下的,就只有对情欲的坦率和渴望。

“那个人”,他想怎么做都可以。

“那个人”一定会来的,是他告诉他,他值得最好的,他相信他,也相信自己!

那时年轻气盛、任性高傲,以为大地就踩在自己脚下,以为所有人都会为自己神魂颠倒,以为男人会像忠犬一样,一生都乖乖跟在身边,殷勤伺候,任他差遣,所以,从不懂得“珍惜”二字怎么写。

也从不懂得,什么才是“真爱”。

他只是肆意挥霍着他的温柔,彷佛这是一个永远不会枯竭的蓄水池,就这祥,一次又一次,任他伤痕累累,他却从未在意过。

他真的很像一条忠犬呢,而忠犬是永远不会背弃自己主人的。

陆逊微笑着,凝视着男人的脸。

男人的嘴唇近在眼前,他很喜欢舔他的嘴唇,厚厚的,却又很有棱角,尝起来味道好极了。

这么想着,他下意识扳下他的头,主动吻住了他的唇。

不一会儿,寂静的室内,再度响起野兽般的喘息。

浓浓的****,拂上两具纠缠的男体。

堕落的人,堕落得更深了……



第二天,孙权卧室内,传来一声怪叫,接着是那两只的对话:

“孙仲谋!你啥时候把你送我的礼物搬回来了???你这只贼!还弄得我被它的刺扎了。”某人摸着自己的爪子痛呼道。

“……那不是小缘啦,你认真看,那是我昨天从花店买的!你的小缘被你带到公司去了呢。”某只穿着围裙的人进来解释道。

“……疼死了,下次把你的刺拔光。”某人只能冲“新来的”发脾气。

“伯言,不用拔了,那类仙人球等花期到了,刺会褪下的。”

“……你的早饭准备好了么?”

“……”



曹郭粉 2013-12-06 23:28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么肆意挥霍别人好感的小鹿总让我想起当年的我,
小鹿啊,到时候后悔是来不及的。
心疼权仔,他的生命中应当出现珍惜他的人。
好期待看到小鹿后悔的那时候,楼主加油吧

生子当如孙仲谋 2013-12-07 13:48
此后,两人就形成了奇特的“室友”关系。

一个星期,几乎总有那么二、三次,陆逊会忍不住升腾的欲火,主动摸到孙权房间,孙权也不拒绝,一味温柔待他,让他尽兴而出。然而他却一直拒绝他的进入,“守身如玉”,他也只能苦笑,强自忍耐,或者是用他的手,或借用他的腿,胡乱解放罢了。意中人在怀,却怎样也抱不到,若说这种感觉不悲惨是假的,但孙权总能以自己淳厚温柔的个性,自我开解。有时,孙权半夜醒来,看到陆逊枕在他胸口,静静热睡的脸庞,像个大孩子一样毫不设防,满满的幸福感霎时充盈胸怀,那时,他就忍不住胡思乱想起来。

如果他能接受他,该有多好!

只要他愿意接受他,放弃自己的苛刻而完美的“择偶条件”,那么这一生,他都会好好照顾他,好好爱他,不让他受一点委屈,用尽自己全部的温,柔,每一天,都会让他幸福得像在……

他为什么非要找“那个人”不可?为什么就不能好好看看身边的人?

然而,凝视着他的脸,他终究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如果他不是这么其貌不扬,如果他不是那么木讷沉合,如果他的腿没有问题,如果他是个可以和他匹配的男人,那么,他们之间的故事,一开始就不会以这种方式书写。

愿望固然美好,然而现实就是现实。他无法阻止他去寻找幸福,寻找他等了二十六年的“那个人”。

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个人”的存在

有些人很幸运,一开始就遇到了,从此白头偕老,成为人人羡慕的神话,有些人,在岁月的长河中寻寻觅觅,经历无数风雨磨合,最终才酿成正果,也颇让人欣慰感慨,然而,更多的人,一生都没有这样的对象,就只能随便找个人,打发寂寞,终了,换得无尽的心灵空洞。

他知道他想要的是什么,他尊重他追求的东西。他不是给不起,只是就算给了,也不可能让他幸福,那么,又何必作癞始蟆状呢?天鹅的伴侣,终究还是天鹅。

孙权苦笑了一会,看着书桌上的仙人球。“天鹅是不会看上癞蛤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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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铃响个不停,孙权擦了擦手,匆匆从厨房忙出来。

一开门,就对上小乔跟自家小妹灿烂的笑脸。身后站着陆逊。

“嗨,仲谋,我又来蹭饭了。”小乔朝他笑嘻嘻地打招呼。

“二哥。”孙尚香朝他淡淡一笑。

“要收钱的啊,一次一百。乔二小姐。”陆逊在后面叫着。

“好你个死小陆,你都不知道蹭本小姐几顿饭了,偶尔到你家一次,居然还要收钱。”小乔一把揪住陆逊的耳朵,后者被她的力道揪得连连求饶。

“都进来吧,莱已经煮得差不多了。”孙权笑道。

一跨进客厅,就看到室内井井有条,打扫得窗明几净、一尘不染,小乔不禁喷喷称奇。“好干净哦,仲谋都是你在打扫的吗?”

“基本上每两天小扫一次,周末的话就更仔细一点。”

“好能干,很少有男生这么爱整洁的,小陆,你真是赚到了。”小乔斜睨着陆逊。

“什么,我也有帮忙啊。”陆逊不服气地叫,瞧她看他的眼神,好象他是只只会吃睡的大懒虫。

“你?才怪,要是你会这么勤快,太阳都会从西边出来。”小乔哼了一声,转过头问孙权,“仲谋,要不要帮忙洗菜什么的?”

“不用不用,你们先坐着看电视,喝口水,菜马上就好。”孙权连忙道。

“别管他,他自己会搞定的,我们等着吃就行了。”陆逊拉着小乔和孙尚香坐下。

孙尚香不悦地皱了皱眉头。陆逊只顾跟小乔说话,没注意到孙尚香的不悦。

“乔姐姐,小鹿,你们聊,我去帮帮二哥。”孙尚香说道。

“小鹿,你真是狗屎运啊,我也要和孙二公子一起住。”小乔叫道。

“不行,他是我的!乔姨妈。你找别人吧。”陆逊的脸上顿时三道黑线。

“哦……你的?”小乔眼睛一亮,抓住他的语病,盯着他奸笑,“什么意思?难道你们已经有了奸情?是不是香香的大哥跟周副总那码事一样吗?”


“没有的事!”陆逊作贼心虚,被她一语道中心事,脸上不住有点发红,但他随即镇定下来,“他是我大厨,要是借给你,我怎么活?”

小乔倒也不疑他,只是瞪了他一眼,“什么大厨,依我看,小权就像史上最可怜的任劳任怨被人操得死去活来的苦命男佣,摊上你这个好吃懒做任性霸道的主人,唉,他真是倒了八辈子楣。哎,八成是他上辈子欠了你什么吧,你们真是天生一对啊。”

“死女人,你到底还是不是我朋友?”陆逊笑着骂她。

打闹间,孙权已经手脚麻利地把菜一盘盘往上端,香气四溢,色泽诱人,再加上他煲的远近闻名的清汤,吃的小乔和陆逊两人口水直流,赞不绝口。

饭后还有甜点,就是孙权自创的木瓜燕窝!

做法很简单,就木瓜洗干净,底部切平,可以平放在桌面上,将木瓜肉剜出少许,加入燕窝,当然燕窝要在前一晚放入冰箱中备用,再加入温水,小火炖一小时,炖完再加冰糖盖上熬一阵,然后,一锅清凉滋补的木瓜燕窝就出炉了。

“好好吃喔。”小乔尝了一口,顿时露出惊讶的表情。

“喜欢就好。”孙权宽厚的笑着。

“伯言,和仲谋住在一起,你真是有福了。”小乔羡慕极了。

“是啊,以后要是我交了男友,就让孙二公子来当我们的大厨。”陆逊笑道,这句话脱口而出。

孙氏兄妹顿时停下手中的银勺,静静看着他。

陆逊根本没察觉自己刚才说了什么,笑得毫无心机,一片天真烂漫的直白,却比有心机的暗讽更加伤人。

那一刻,孙权觉得心里发苦,苦不堪言。

孙尚香刚要发作,突然,“好啊……”孙权勉强笑了笑。安抚地拉了拉自家妹妹的手。

察觉气氛有异,小乔不禁拾起头,狐疑地看看这个,再瞄瞄那个,“你们怎么了?”

“没事。”孙权淡淡一笑。

没事。

只是他和他,没有未来。

酒足饭饱,孙氏兄妹负责清理狼藉。陆逊和小乔两人则坐在公寓的阳台上,观赏远处的海景。

这是知名的海湾,港口泊着不少私人游艇,明明灭灭,零星的灯火,自海面蔓延开去,宛若繁浩的银河,美不胜收。

“好美啊……”小乔赞叹道,“虽然我老家也在海边,照说海景应该看惯了,但每次看,还会觉得很漂亮。”

“嗯,是的,百看不厌。”陆逊笑道。

小乔转过头,客厅中,清理完毕孙权和往常一样,一声不吭地在书桌上看书,孙尚香在一边沉闷地打量自家的二哥。孙权宽阔的背影,此刻看上去竟有几分寂寥。

“喂,伯言……”小乔叫他。

“怎么了?”

“刚才你是不是说得太过分了?”

“哪里有过份?”陆逊茫然地看着她。

有时候,不知道自己伤人的伤人,比蓄意伤人的伤人,更伤人十倍。

“就是刚才啊,你说如果自己交了男朋友,就让小权来当大厨,难道还不够过份?”

陆逊一怔,这才明白过来,笑道:“他不会介意的!“

“你怎么知道他不介意?我觉得他好象有心事。”小乔忍不住在内心叹息,谁要是喜欢上像陆逊这样的人,谁就注定了要备受折磨。

“因为他也知道,我和他根本没可能,就算他喜欢上我,我也不可能响应他。”陆逊不以为意地耸耸肩。

“这世上没有绝对的事,‘不可能’也会变成‘可能’。现在就把话说这么满,当心今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陆逊像个孩子一样笑了,“也许你说得有道理,但是我和他?饶了我吧……”

“为什么?”小乔有点无法理解,“你和他住在一起也有一段时间了,香香他二哥是个怎样的儿你现在应该比谁都清楚。这么好的男人,错过他,难道你不觉得可惜?”

“孙二公子的确是个好男人,但天下好男人多得是,难道就是因为他‘好’,所以我就必须喜欢他?”

没错,孙权是个好男人,他比谁都知道这一点。

他喜欢他的“好”,但是,也仅止于此。他在他心中的地位,是不可或缺的厨师、佣人、忠心的看家狗,随时可以发泄情欲的“炮友”,除此之外,就再无其它。

这个男人长相平凡,品味不佳,没有丝毫生活情趣,为人又不够风趣幽默,作为室友和男佣是可以,但是作为恋爱对象,绝对不行!

“小陆,我只是不希望你以后后悔。”小乔认真地看着他。

陆逊有点不耐烦了,到底怎么回事,每个人都跑过来,对他耳提面命、喋喋不体,好象他不和孙权在一起,就是罪大恶极。

“乔二小姐,你知道我是有条件的,你要我怎么接受他?他收入一般,长相一般,腿还是跛的,这样的男人,有哪点配得上我?你叫我怎么带得出场,怎么拿得出手给别人看?如果我和他在一起,别人会怎久想,我的亲友又会怎么想?好,退一万步而言,就算我想要和他在一起,但整天对着一颗丑马铃薯,我又怎么可能吃得下饭……”

“小陆!”小乔皱眉,他这副毒牙,越说越过分了。

“就算这世上只有他一个男人,我也不可能和他在一起,这么说,你死心了吧,下次不要再来烦我了。”陆逊笑道。

“小陆!”小乔拚命朝他使眼色……

陆逊忍不住回头,笑容顿时僵住。

孙权就站在他身后。

一沉默无声,静静看着他。

被他那双淡然温静的眼眸一凝视,陆逊登时心头狂跳,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给你们泡的咖啡。”孙权把咖啡放到玻璃桌面上,仍是淡模的,没有什么表情,像是什么都没听到一样,“你们继续聊。”

“谢谢。”陆逊接过咖啡,觉得讪讪的。


等他走远后,小乔对压低声音道:“他是不是全听到了?小陆,这下你惨了。”

“没关系,他不会生气的。”陆逊一脸笃定地说,喝了口香喷喷的咖啡,但内心却涌上—丝不安。

“看来你是吃定他了。”小乔叹了一口气。

“我又没有强迫他一定要在我身边。”陆逊看了她一眼,恢复了自信满满的笑容。

一边,孙氏兄妹的对话:

“二哥,你有没有后悔?”

“……”

“你说话啊,要不,二哥,你跟我回去挤一挤吧,你看看那人把你当什么了?堂堂的大学导师给他当大厨兼佣人,气死我了。我不把他揍一顿,我不姓孙。哼。”

“小妹,我没事,你跟小乔她回去吧。”

“二哥!”

“真没事,你回去吧。”


※※※
小乔跟孙尚香走后,陆逊本想回房休息,但一看到孙权的房间,瞬间改变了主意,敲了敲门。门是虚掩着的,传来男人的声音,“进来。”

陆逊推进去,讪讪道:“呃……她们走了……”

“我知道。”孙权从单人沙发中抬起脸,把书放到一旁,静静看着他,“有事吗?”

“没什么。”陆逊窥视着男人的脸色,刚才他的确有些过份,他不会真的生气了吧。

“孙二公子,你也知道,我有时候说话很毒。”高傲的自尊,让他拉不下脸来道歉,这句话,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我知道。”孙权揉了揉额头,苦笑道:“还有什么事吗?没事的话,我想先休息了。明天还有课呢。”

陆逊走到他面前,低声道:“明天是星期六。”

孙权无动于衷地看着他,“是吗?”

“是啊,我们都不用上班……”陆逊心里暗暗着急,平时只要他走入他的房间,不用多话,他就像他肚子里的蛔虫一样,知道他想要什么,可现在却呆得像块木头。

没办法,他只能伸出手,搭上男人的肩头,以湿润的眼神看着他,“难道你……不想要吗?”脸红的要命,这还是他第一次主动。

气氛有点不妙,男人平静的表情,阴藏着一种说不出的凝重感,虽然他不是真的想要,但如果能像往常一样,拥抱接吻、互相安抚的话,这些让他浑身不舒服的异状,应该能马上消失吧。谁知孙权却一缩肩膀,躲开了他的手,“今天我有点累了,你也早点去休息吧。”

陆逊整个人呆住,血色在瞬间褪去。

他在拒绝他?

“你真的不要?”无法置信,他再次问了他一句。

孙权静静看着他,眼神中充满了他无法理解的疲倦,然后,淡淡地再次重复,“我累了。”

知道他是认真地在拒绝他,陆逊再次满脸涨红。不是害羞,而是因为恼怒。

他拒绝他?

他居然敢拒绝他!

二话不说,陆逊一且即掉头往外走,到门口时,忽又听到男人声音,“我们以后再也不要这样了。”

陆逊倏地转身,盯着他,“再也不要怎样?”

孙权看着他,“寻常室友,不会抱在一起互相安慰,你曾经和我约法三章,不许掺杂任何私人感情,我一直严格遵守着,希望你也一样。”

什么?

因为实在太可笑,陆逊忍不住笑出声来,“你在说什么?我怎么可能会对你有私人感情?”

“那么,就不要再到我的房间里来。”孙权直直看着他,那目光,仿佛一柄利剑,一下子就穿透了他的心。狼狈不堪……

第一次,陆逊在这个男人面前,有种衣不一敝体的感觉。

“不来就不来,谁稀罕啊,当初可是你自己说要帮我的,又不是我对你有什么特殊感情。放心吧,这辈子我都不可能对你有什么私人的感情,这点不用你操心!”被戳中痛处,陆逊开始口不择言。

“我知道。”孙权淡淡地说。

这一点,他已经重复很多次,所以,他比谁都明白。

“知道就好,那你以后也不要再用那种恶心巴拉的目光看我,好象要一口把我吞进去似的。”

自己真的是以这种目光看他?在他眼中的自己,难道一直都是如此的形象?孙权缓缓闭了一下眼睛,忍住胸口尖锐的痛楚,低声道:“以后不会了。”

“这样最好。”陆逊怒气冲冲,走出去,猛地甩上门,发出“砰”的一声巨响。

余音震荡中,孙权缓缓跌坐到沙发上。

从—开始,他就知道,陆逊是怎么看他的,但心里明白,和亲耳听到,完全是两回事。再加上最近一段日子,他和他实在太亲密了,所以也就渐渐忘了当初他对他的评价,然而刚才听到那些伤人的话,仿佛当头棒喝,又把当时不堪的记忆,全部重新唤醒了。

是因为和他走得太近了?

以至于自己忍不住妄想,忍不住想要瘴始蟆吃天鹅肉,却不料,这副丑态早被他收入眼底!和他走得愈近,心里的伤就愈深一分,他虽然善于忍耐痛苦,但,终于是有极限的。

似乎,快到极限了。

如果可以的话,真希望一切都没发生过。他和他还可以做回单纯的室友。

缓缓以手覆住脸庞,孙权浑浑呼吸,借此缓减胸口尖锐的疼痛。

“也许,没有以后了吧。”孙权对书桌上的仙人球说。


曹郭粉 2013-12-07 14:36
每次看一次哭一次,每个人都有任性的权利,
尤其是各方面都很优秀的人,如小鹿,
但是肆意挥霍自己的任性,最后带给自己的伤痛但愿自己也能承受的起。
仲谋在这里真的是颠覆了以往的形象,
润物细无声的爱情包容着这个任性的王子。
但是没有人天生是欠着别人的,
小鹿,你后悔的日子就要来了

生子当如孙仲谋 2013-12-07 17:05
[post][/post]两人自此陷入冷战。

其实只是陆逊单方面无视孙权,当他是透明人一样,出门不打招呼,回来也不吭一声,不主动和他说话,即使孙权开口,他也总是懒洋洋、爱理不理的。

而孙权依旧和平时一样,买菜做饭,整理打扫,即使面对他的冷一言冷语,仍然态度和一谒,没有一丝不悦。

一个星期很快过去,两人的交集少得可怜。

陆逊变得经常晚归,有时甚至快到凌晨,才听到钥匙的响动声。他不回家吃饭,也不提前打电话通知,害孙权做了满满一桌菜,等到深夜,仍不见人影,只能倒掉。

孙权不知道他到底在做什么,也无法过问,陆逊爱怎样,是他的事,他孙权没有资格过问他的一切。

抬头看了看挂在客厅墙上的时钟,清晰地指向午夜十二点半,陆逊还没有回来。

孙权叹丁口气,把餐桌上的菜一一擞下,倒到垃圾桶里,再把碗筷放人水槽,挽起袖子,开始清洗起来。

突然,传来连续不断的门铃声,在静夜里,显得格外刺耳。

“回来了?”孙权连忙过去打开门,看到眼前一幕,顿时怔住了。

是陆逊没错,但不是他一个人。

他整个人挂在一位陌生男子身上,形状亲密,看到孙权,咧开嘴,笑喀喀地说:“我回来了。”

说罢还打了个嗝,喷出一阵酒气,看来他喝得不少。

孙权从未见过这位男子,他穿著一身深色西装,身材高大,五官端正,一看就知是白领上班族,而且职位不低。

见到孙权,那位陌生男子显然也吃了—惊,问怀里的陆逊:“他是谁?”

“他只是我的室友,煮饭超级好吃的大厨,你放心,我和他没什么的。”陆逊笑眯眯地向他解释。

陌生男子狐疑地上下打量着孙权……平凡不入眼的长相,温和色表情,毫无吸引力,确定眼前这个人无害后,男子解除了可能遇上“情敌”的戒备,神情明显缓和下来。

“这是我新交的男友,王先生。”陆逊指了指身边的男人,对孙权笑道。

他笑得无害,彷佛真是只是在简单地介绍彼此。

孙权看看他,再看看他,很相村的一对。一颗心,彷佛被无形的手给揪住了。

“你好。”孙权勉强挤出一丝笑意。

“你好。”男子点点头,伸手接住陆逊,暖昧地笑道:“这么晚了,我可以住下吗?”

陆逊仰起头,故意大声说,存心要让孙权听到,“也不是不可以……不过今晚不行,明天我有例会要开,今晚要好好养足精神才行。”

后半句话里,他放低了声音,显出软语哀求的味道,这样的陆逊,孙权还是第一次见到。

男子听了,脸上露出失望之色。

原以为今晚能抱得美人归,没想到……算了,美人总是多刺的,要花时间精神好好哄,时日方长嘛。

男子尽量保持着自己的大将风度。

“谢谢你送我回来。”

男子以炽热的眼神盯着他,俯下身吻他,而陆逊不但没有拒绝,反而积极地搂住对方的脖子,一边吻,一边还故意弄出激烈的声响。

孙权掉头就往里面走,哪怕心脏再强,他也没有强到能眼睁睁看他和别的男人亲热的地步。
瞥到他的举动,陆逊的眼中闪现一丝笑意,然后,才把注意力集中到眼前的男子身上,好好安抚丁他一阵子,才依依不舍地和他道别。

整了整衣服,陆逊像打了个大胜仗的将军一样,意气风发地回到公寓,果然,孙权还在厨房,问声不吭地清洗餐具。

“咳咳……”

陆逊装模作样地咳了两声,拉过椅子,在餐桌前坐下,给自己倒了杯水喝。

一边喝水,他一边看着男人宽阔的后背,等他先开口说话。

谁知一杯水都快喝完了,孙权还没有丝毫动静,慢条斯理地洗完碗,擦干摆好,又开始洗起
锅铲来。

他明明知道他就在旁边,并且看到了一切,为什么还一声不吭?

莫名感到一阵焦躁,陆逊拉了拉领带,忍不住打破沉默,“你觉得王先生这个人怎么样?”

孙权的动作停了停,却没有转身,“很好,和你很配。”

然后,他又继续洗了起来。

就只有这些?陆逊愕然看着男人沉默的背影,一把无名火直往心头窜,非要说些什么,才能消下心头这口气不可。“我和他是在一个朋友的聚会上认识的,当时他就主动找我搭讪,还说见面时就对我一见钟情了。我和他还蛮谈得来的,他长得帅,为人又风趣,冷笑话一抓一大把,永远不会让我觉得无聊,性格又温柔,对我百依百顺,目前为止,他是第一个我想认真交往的对象……”

“砰”地一声,水槽传来巨大的声响,陆逊吓了一跳,声音嘎然而止。

“如果非要找人叙述你的罗曼史不可的话,去找小乔或者小妹,任何一个人都好,只是不要对我说这些!”孙权仍下手里的锅铲,猛地转过头,脸色苍白,漆黑的眼眸却透出慑人的力量,仿佛有两把火焰在燃烧。

陆逊呆了呆,不想被他的气势压倒,于是强自冷笑,“你这是在生气,边是在吃醋?”

“我的心情怎样,难道你真的会在意?!”孙权声色俱厉。

孙权对他,一向是温柔的、小心翼翼的,棒在手掌心呵护着,从不曾对他大声说过话,更别提会对他摆出如此恐怖严厉的神情。

陆逊觉得自己有点受伤了,从胃部翻涌上来的酒劲,开始让他的嘴巴失去控制。

“你这是什么表情啊,干嘛这样看着我,我又没做错事。你不肯帮我,我当然要去找肯帮我的对象了,反正这世上对我着迷的男人—抓一大把,缺你一个不缺,多你一个不多,你既然敢拒绝我,又对我那么凶,那我就去找别人,难道这样也碍着你了?”

蛮横的强词夺理,让孙权忍不住苦笑出声,“我只是希望,在肆意伤害别人之前,请你至少要考虑一下别人的心情。”

“你的心情?”陆逊大声嗤笑着,“你的心情不就是喜欢我喜欢得要死,却又什么都不敢说吗?”

看着男人瞬间惨白的脸色,陆逊有一种发泄般的快感。“说什么‘不掺杂私人感情’,你骗鬼啊,你明明这么紧张我,明明喜欢我,看到我和别的男人在一起,让你受不了了吧。你看王先生的眼神,就像要杀了他似的,你以为我没注意到吗?还说什么只把我当室友,笑死人了,你敢说你真的对我没有一点私人感情,敢说你从来都没有喜欢我……”

“我喜欢你又怎样?”孙权厉声打断他的话,“难道我说喜欢你,你就会响应我的感情?怎样都不可能吧!既然明知不可能,明知你对我根本没这个心思,你以为什么非要逼我说出来不可?仅仅只是为了满足你那任性的虚荣心吗?”

孙权觉得心痛难忍。他说的每个字,都像一把把钢刀,深深插到他心里,无形的伤口,开始汨泪流出鲜血。

“现在你满意了,开心了吧!没错,我的确一开始就被你吸引,可这种对我而言想要呵护一生的感情,对你来说,就只是茶余饭后的笑料吧。所以我不说,并不是因为我怯弱,怕被你笑话,而是我不想让你困扰,不想增加你的负担。但是现在,我才发现,原来我的体贴,对没心投肺的你来说,根本是多余的东西!陆逊,你太让我失望了!”

孙权盯住他,一步步逼进……

“你……你想干什么?”

暴怒中的男人,摇身一变,成了一头噬血的野兽,陆逊吓得站自来,转身想逃,却被他一把揪住,一又手困在他胸前。

“痛……放开我…”

陆逊挣扎着,却根本挣不脱他的铁臂。

“陆伯言,你以为只有你一个人有自尊吗?我再喜欢一个人,也不会任自己的自尊被人踩在地上,任意践踏,这次你出格了。”狠狠说完,孙权就一口堵上了他的唇。这是一个粗鲁的、饱含怒气的、毁灭性的吻,和先前无数个温柔似水的吻截然不同,这个吻,猛烈得就像野兽一样,啃噬着他、蹂躏着他,逼得他喘不过气来,眼前阵阵发黑……

“放开我……”陆逊拚命推着男人的胸膛,孙权不顾他的抵挡,大手一挥,就脱下他的外套,一把扯开他的衬衫,力道之大,令钮扣四处崩裂,飞散到地面上,然后,他再解开他的皮扣,往下一拉,连脱带扯,不一会儿,就把他剥得精光,死死压在餐桌上。

“孙权,你想干什么,放开我?”连惊带吓,陆逊的酒倒醒了一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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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我一直想干的。”孙权也不多费事,直接伸出一指,插到他的密穴中,陆逊惨叫一声,紧窒的从未开发过的后庭,就这样被男人粗长的手指侵入,剧烈的痛楚,让他漂亮的五官皱到一起。

 

“好痛……”

 

“再痛我也不会放过你。”孙权倾身,吞下他所有嘶哑的呼痛,压住他的挣扎,手指继续拓滑的工作,进进出出,翻搅着他的密穴,并逐渐加大到第二根、第三根手指……

 

因喝多了酒,陆逊全身虚软,身体比平常更敏感,痛楚虽然强烈,但在疼痛之外,竟又升起一丝诡异的快感,令他本来就棍乱不堪的大脑,更是雪上加霜……

 

不知不觉间,脸色在酒醉的酡红外,又增添上一层情欲的艳丽,原本就俊美的五官,此刻看来,更是光芒万丈,美丽得让人移不开视线。

 

如此美丽、如此想要珍视的东西,真的要由自己一手夺取吗?

 

孙权凝视着身下的人,内心突然涌上一股邪恶的力量。

 

恶魔在心里露出黑暗的笑容,没错,就这样上了他,侵占他的身体,彻底夺取他的“贞洁”,就这样让他成为自己的,或许,他就会从完美的梦幻中醒来,从此脚踏实地,意识到他对他的好,和他生活在一起。

 

然而,良心却在此时说,千万不要这么做,你要毁掉的,是他二十六年来苦守到现在的东西,是他一生的精神支柱。如果他能遇上更好的对象怎么办?如果有人比你更珍惜他更爱他,更能让他幸福怎么办,所以不要莽撞,否则他会恨你一辈子,你永远都得不到他的原谅,从此你和这个人之间,就只有决裂这一条路可以走。你确定,这真的是你想要的?

 

内心激烈交战,手下的动作却不曾停。

 

他的手指已完成拓滑的工作,缓缓抽出,勃发的欲望一柱擎天,正抵在他幽密的密穴入口,要稍微一使劲,就可以冲进去,冲入这具他朝思暮想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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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孙权,要是你真的这样做,我会恨你一辈子!”大难临头,陆逊登时吓得哭了出来。

这一生,他从未经历过如此惊险的境地,吓得手足发软,根本无力抵抗,只能像砧板上的鱼,任人宰割。

这次他是真的被他吓到了!

“不要……孙权,不要这样对我……你不要突然变成这个样子,和平时一点都不像……我好害怕……”又惊又怕,他终于忍不住失声痛苦哭起来。

泪水一漓滴落到他面前,前赴后继,晶莹剔遏,还是带着一抹让人心碎的、说不出的美丽。

孙权心中剧痛,全身顿时失去了力气,他永远做不到伤害他,永远做不到。

“对不起。”他缓缓松开他,整理好彼此的衣服,将他从桌面上扶起来,陆逊立即扑到他怀里,他以为他会对他抱以拳打脚蹋,没想到,他只是死死抓住他胸口的衣服,咬牙发出野兽般受伤的啜泣。

孙权苦笑着,轻轻拍着他的背部,抚慰他,“对不起,别哭了,我不合再这样做了。”

“你……是个……混蛋……大……大混蛋……”陆逊边骂边把眼泪鼻涕都抹到他身上。

“是,我是个混蛋,还是个大混蛋。”孙权继续轻拍着他,胸口传来一片湿意,看来这一次,他真的吓得他不轻。

“你去死吧,孙权。”陆逊不解气,扒下他肩膀的衣服,一口就咬上了他的肩头。

他的牙齿深深陷进内里,传来一阵剧痛,大概都被咬出血了吧,孙权微微皱眉,忍痛不吭声。

“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你!”咬了还是不解气,陆逊眼眶红红地瞪着他,鼻子还一抽一抽的。

“是,你一辈子都不会原谅我。”孙权像鸭鹉学舌般,附和着他。

“你一辈子都要给我做牛做马!”陆逊继续凶狠地瞪他。

“是,我一辈子都要给你做牛做马。”孙权苦笑。

陆逊眨了眨了,眼泪又流出来了,怎么也止不住,虽然知道这样很难看,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有泫然欲泣的感觉。

把头深深埋入男人的胸口,拚命闻着男人的气息,一个多星期没有碰触过的胸膛,让他感觉既伤心,又有说不出的温暖和安全感。

什么王先生,什么男朋友,统统去死吧!

那个衰男,根本就是个话痨,和他才约会了一次,就从头讲到后,一路不是在吹捧自己,就是卖弄着一点也不可笑的“冷笑话”。最恐怖是他自己真的觉得好笑,咯咯笑得花枝招展,完全不顾他难看的脸色,简直是个新版“英蓉哥哥”。

而且刚才和他接吻时,他嘴里居然还传来浓重的口臭,差点没把他给熏死,要不是为了刺激男人,想吻他,先等上八百年再说吧!

还是他好,他只要他就好。

两人冷战的那段期间,他都不知道他有多寂寞,现在重新回到他怀抱,感觉真好啊……

恋恋不舍地靠在男人胸前,像八爪鱼一样紧紧缠着他,陆逊一边哭,一边露出安心的表情。哭着哭着,眼皮愈发沉重起来……

经过刚才好一番折腾,陆逊实在累了,再加上又喝了不少酒,终于忍不住睡意的来袭,一会儿,就在男人怀里睡着了。

胸前传来绵长的吐息,低头看了看,他立然大梦周公去了,孙权无奈苦笑,抱起他,拖着略显艰难的步伐,将他轻轻放到床上……

拿过薄毛毯,替他盖上,凝视了他好一会儿,孙权走到浴室,打开灯,面对眼前明亮得一如照妖镜的镜子,一眨不眨地审视着自己的脸。

这是一张怎么看怎么普通的险,没有任何特色。没有半点魅力,实在乏善可陈、看着看着,连他也自己都觉得腻味,然后,他的视线又悄悄滑向自己残缺的右腿……

这张脸、这个身体、这条腿,终究还是不行吧!

陆逊虽然外表开放,总给人花心的感觉,但实际上,他是个相当洁身自爱的男子,到现在还是处男,没有跟人上过床。

他怜惜他,也尊重他。

他怜惜他的贞洁和执着,尊重他对真爱的理想和追求,他希望他能得到幸福,不想成为他的阻碍。虽然他的任性对他造成不少伤害,但想要守护他的心情,从来都没有改变过,可如果再这样相处下去的话,他不知道自己究竟会再做出些什么。

任何男人,即使是再温驯的男人,内心也有隐藏的兽性。

想起刚才他差点不顾理智,强要了他,孙权就觉得十分羞愧,吓到的,不仅仅是他,还有他自己。

孙权长长吐出一口气,关上灯,镜中平凡男子的脸庞,顿时陷入淡淡的暮色中……

来到阳台上,此时已是清晨,阳光悄悄攀上陆陆立立的建筑群,点燃了都市蓬勃的生机。

深深吸一口气,孙权从裤袋中摸出手机,拨通了江东大学行政部主任张昭的电话……

“张主任吗?是我,小权。”

孙权听着手机那端的声音,凝视着右前方若隐若现的海洋,“这么早打扰您,真不好意思……”

“没错,我是有事想要找您谈………”

“上次宣传部发布的‘江北交流计划’,应该还在招人吧……如果可以的话,我想申请去西部偏远地区,和许昌大学做双向交流工作,不知道还有没有剩余的名额?”

“……是吗?原来我是第一个主动申请的人?那太好了,看来应该不会有人和我枪这个名额……”

孙权轻声笑道。“嗯……我已经考虑得很清楚了,我的家人不用我操心,我妹妹也是一样,而且我也没有女友,孤家寡人一个,无牵无挂,像我这样的人,最适合做这种支持边区的工作……是的,我已经做好了吃苦的心理准备,您放心吧。”

孙权的声音,淡淡地传来,飘散在风中……

“嗯,我知道了,我随时可以出发。好的,待会到了学校,再和您详谈吧,谢谢您,待会见。”
挂上手机,他在清晨的风里,迎着阳光,站了很久、很久……

※※※

陆逊黑着捡,蹲在客厅的沙发上,恨恨地瞪着时钟,彷佛和它有深仇大恨。

凌晨一点整,公寓里只有他一个。

昨晚他喝得酩酊大醉,一觉醒来,已是日上三竽,公寓里只有他一个,孙权不见踪影。

本来以为他在五点左右会准时回家做饭,就和平时一样,谁料一等,就等到凌晨一点,足足八个小时!

肚子饿得咕咕响,害他心情更差。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孙权还从来没有像这样,连饭都不煮,就突然搞失踪。

难道是昨晚……

虽然他是醉得很厉害,细节完全想不起来,但大致发生了什么,脑中仍有印象,他记得他带“男友”回家,记得自己似乎说了些不该说的话,然后惹得孙权勃然大怒,差点就插进他的“小菊花”里……

当时男人恐怖的神情,和他太热的欲望抵在他穴口的触感,历历在目,陆逊没由来地打了个寒颤,这种滋味,他可不想再尝第二次了。

吸了吸鼻子,他又有点想哭的感觉。

混蛋孙权,竟然差点强暴他,他绝对不会原谅他,要是他现在在这里,他非骂得他狗血淋头不可。虽然当时他似乎也有错,但不管怎样上向温柔的他,怎么可以对他如此野蛮?

陆逊现在的心情,很像—位被小虎反咬一口的主人,又惊又怒又无法置信。

他不是一直珍惜着他,一直喜欢他的吗?

没错,他虽然醉了,但还是记得,他亲口承认喜欢他,喜欢他还差点做出这种事。完全,不可原谅。陆逊并没有把孙权喜欢他这回事当真。他一点也不吃惊,他当然喜欢他,不喜欢他,他还能喜欢谁?

像他这样一个举世无双的美男子,魅力无穷,成天和他朝夕相对,他当然会被他惊人的魅力折服。没什么可奇怪的,他喜欢他,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虽然不可能和他有什么发展,但被人喜欢总不是坏事,而且陆逊发现,他还相当喜欢这种感觉,知道他是他的,他会一辈子守在他身边。

谁叫他喜欢他嘛!

于是,耐着性子,陆逊窝在沙发上,继续等孙权,等着等着,再次睡着了,而醒来后,已是第二天的清晨。

陆逊这才有点慌了,开始试着拨打他的手机,却一直传来“用户不在服务区或是已关机”的留言,他又试着找小乔和孙尚香等人,但谁也不知道他去哪里,就算他小妹孙尚香也不知道……

第三天,一下班,陆逊就匆匆忙忙往家里赶。

猛地推开房间,空荡荡的客厅一片沉寂,男人还没有回来,一颗期待的心顿时落空。
拖真沉重的脚步,他走到沙发上,呆呆坐了下去。

他到底在哪里?不说一声,就突然消失,他知不知道他会担心?至少也打个招呼啊……

“你回来了?”猛然听到熟悉的声音,陆逊初时还以为是自己的幻觉,一拾头,才看到孙权就倚在自己的房门口,静静看着他。

“你……”陆逊几步冲过去,一把揪住他的衣领冲他吼,“你这几天跑到哪里去了?怎么也不说—声,打你的手机也不通,你到底在搞什么嘛!”

“我在许昌那边的大学,有点事要做。”孙权淡淡地说。

三天没见,他似乎瘦了一圈,眼眸深处有沉沉的疲倦,看上去没有睡好。

陆逊突然觉得有点心疼,他低下头,掩饰自己的无措,“这几天你不在,都没人做饭给我吃。”

“饿了吗?”

“嗯。”陆逊用力点头,吃了两天餐厅,不管多高档多美味的菜,都含之无味,他想念他煮的清淡的家常菜。

“刚才我看过冰箱,我们的菜不多了,就做一个扬州炒饭,简单一点,好不好?”看着男人温柔依旧却格外疲倦的眼神,所有当初想好的抱怨的话,此时一句都说不出口中。

“好。”陆逊点了点头。

孙权卷起袖子,穿上围裙,开始炒菜,而陆逊一反常态,没有像大爷一样窝在沙发里看电视,而是走到厨房,开始在他身边转来转去。

“要不要我帮忙?”

“不用。”

“要不要我把碗筷拿出来?”

“不用。”

“要不要我帮你擦一下桌子?”

“不用。”

孙权转过头,看着他,”你什么都不用做,等着吃饭就好了。”

“喔。”陆逊应了一声,坐到餐桌前,看着孙权沉默的背影,内心惶惶不安。他的眼皮一直在跳,非常不祥的预感。

十五分钟后,孙权就端上了一盘香气诱人的炒饭。

陆逊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不一会儿,就把它扫了一半,察觉到有视线在凝视自己,他抬起头,对上男人默默的眼眸。

“你怎么不吃?”陆逊问。

他基本没怎么动过。

“我不饿。”孙权淡淡地说。

“我不会原谅你的。”陆逊戳着炒阪里的鸡蛋,抬头瞪着他。

孙权静静看着他……

“如果你不好好向我道歉,我是绝对不会原谅你的,要是你肯好好道歉,答应以后再也不会像上次那样,突然狂性大发,那我还可以允许你在我身边。”陆逊恨恨地说,心有余悸。

“很抱歉,那次吓到你了吧,我发誓,以后绝对不会再这样做了。”孙权一脸歉意,态度十分诚恳。

陆逊的心情瞬间大好。太好了,他知错了,还向他道歉,那么一切都可以回归原位了吧,他们还可以像从前一样,做回默契的室友。

不一会儿,孙权又开口道:“这段时间承蒙你照顾,非常感谢,明天我就搬出去。”

“啊?”陆逊整个人呆住。

他在说些什么?

“我们大学最近和北部一些学院搞‘双边交流’合作,因为北部偏远,多风沙地带,大环境比较恶劣,所以大学的教职人才扼失比较严重,正副职教授不用说,连助教都十分奇缺。为了扶持北部,我们学校也响应号召,打算调几个人过去。我这几天,一直在忙这件事,所以才没空回家。”

孙权顿了顿,说道:“我已经和行政主任谈好了,被派往许昌高等技院,明天就整队出发,今天回来,是特意来向你告别的。”

“为什么……这么突然?”陆逊瞪着他半晌,好不容易才挤出自己的声音。

“其实也并不算很突然,当时看到宣传海报,我也曾心动过,只是现在一下决定而已。换个陌生的环境,多磨练磨练,对我而言,应该是好事吧。”孙权淡淡笑道。

“那我呢?那我咋办啊?”陆逊抖着嘴唇问。

“你再找—个室友吧。”孙权看着他,“或许干脆请一个佣人或厨师照顾你的日常生活起居。”

我不要别人,我就要你!陆逊下意识在心里喊道,但高傲的自尊心,却阻止他把这句话说出口。

“时候不早了,我去收拾一下,明天早上六点钟,学校会安排早班车来接我。孙权站起来,朝自己的房间走去。

陆逊急急迫在他身后,连珠炮般发问;“你什么时候回来?是不是一个月就回来了,这么短时间,你根本不用搬出去,搞得这么麻烦,就把行李放在这里,带几件随身换洗的衣服就行了。”

“很难说……”孙权从床底拉出行李箱,开始收拾起自己房间里散落的书本。

“很难说是什么意思?”陆逊不安地看着他。

“因为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许是—年,也许是五年,也许不会回来……”孙权转过头看他,淡泼一笑,“如果能适应那边的话,说不定我会留下来,或许这么说有点矫情,但我真的很喜欢帮助别人,能为社会多做一份贡献也好。”

晴天霹雳,这下陆逊整个人是彻彻底底呆住了!

“所以,我还是搬出去的好。很高兴能和你做室友,这段日子我很开心,我们以后也会是好朋友吧。”

“啊……”陆逊呆呆的。

“你今后自己保重。”那个一直朝自己淡淡笑着的、温柔似水的男人,那个他一直以为会像忠心犬一样、在身边不离不弃的男人,此刻,却向他说着决别的话。

他要离开他……

也许是永远地离开他……

这是真的!

被这个惨烈的事实打击到,脸上血色瞬间褪去,陆逊久久、久久说不出话来。

曹郭粉 2013-12-07 17:56
真喜欢这种感觉,每次一上来,就能看到作者的留言和新的一章,
虽说有些矫情,但是跟作者一对一的互动真心喜欢。

今天大姨妈来了,肚子疼到抽抽,刚好好睡了一觉,
起来就不意外的看到这一章。
像这种被宠坏的孩子,以为天下人都应该围着自己转的孩子,
就应该适当放手,才能让他看到你的珍贵。

另外,去许昌大学啊,万一仲谋遇到了能够真心待他的平凡人呢,
比如说曹二公子?小鹿你真的要过苦日子了

另外,用另一个陌生男人去刺激深爱你的身边人,
应该是最残忍的一招了,这招使出来又不好好说明,
基本上对你再珍惜的感情也会被磨灭了

生子当如孙仲谋 2013-12-07 20:30
睡不着,怎么也睡不着!

陆逊在床上翻过来,再滚过去,不知道翻滚了几百次,睡意却迟迟没有降临。

隔壁传来细碎的响动,厨房也有时断时续的声音,虽然不太清楚男人到底在做什么,但脑海中还是根自然地浮现了他打包行李的画面……

胸口仿佛被什么东西给堵住了,闷闷的,胀胀的,说不出的难受,让他辗转反侧、如坐针毡。
没关系,不要怕……

就当是走丢了一只狗而已,这世上还有千千万万条又比他更好更忠诚的狗在等着他,他一定能找到比他更好的,所以不要怕,不要怕……

陆逊拚命在心里安慰自己,但是一想到男人真的要离开,他的鼻子就情不自禁一阵发酸,拚命眨着眼眶,才把积蓄在眼里的泪花咽下去。

床头柜上的闹钟,在暮色中散发着淡蓝的幽光。

五点三十分。

屏幕上秒数不断变化,每一秒,都在缩短他在他身边的时间……

时间真的不多了!

突然,门口传来轻轻的叩门声,陆逊浑身一僵,缩进被单下,假装仍在熟睡中。

黑暗中,感觉有人轻轻接近……

很温暖的气息,是孙权不会错。

男人的脚步轻轻挪到床前,感觉似乎被人注视着,陆逊紧张得连大气都不敢喘……

一批默了片刻,他听到宛若轻风的叹息声,然后,自己的头发被人轻轻抚摸着……
“我担心你一个人不会好好照顾自己,所以把—些注意事项写在纸上,就放在床头柜上,等会看看吧。”

似乎知道他在装睡,男人并没有去推醒他,只是低声说,“这么优秀一定能找到完美的意中人,我会祝福你。”

—秒后,脸颊传来温热的触感,如蜻蜒点水,稍纵即逝,然后,环绕在身边的气息忽然消失,脚步声逐渐远离……

门被轻轻掩上,房间再次陷入寂静中。

陆逊再也忍不住,猛地挣开眼睛,掀开被单跳下床,打开房门,正好看被关上的公寓大门……

他想追出去,手才按到门把手上,就不禁迟疑起来。不是告诉自己,就当成是走丢了一条无关紧要的小狗嘛,那他还这么紧张做什么?

真是太没用了!

如此懦弱的自己,不免让人火大,陆逊强迫自己转过身,走回房间,打算就此招这个男人抛皆脑后。

然而,他就在这时,看到了放在床头柜上的一张纸,纸上压着一串钥匙,这串钥匙是孙权刚搬进来时,他配给他的。

陆逊挪过钥匙,轻轻拿起纸张,纸上密密麻麻,写满了男人刚才口中说的”注意事项”。

一、一定要吃早餐,否则对身体不好,早上起来别忘了喝—杯牛奶。热牛奶五十秒就够了,如果时间太久,牛奶会喷出来。

二、冰箱不是保险柜,不要什么东西都往里面扔,如果吃剩的莱不想扔掉,就用保鲜膜包起来,否则会窜味。

三、微波炉虽然功能很多,几乎什么都加热。但如果你再把包装纸和食物一起扔进去,它会着火的。

四、瓦斯开着的时候,千万要注意,不要走开。

五、泡操时也要注意不要睡着,呛到是小事,万一溺水就不好了,你又一个人住,万一真的发生什么事,都没人来帮你。

六、家里牙膏用完了,我买了五支。放在浴室洗脸入口下面的柜子里,和别的情洁用品放在—起。

七、你的西装和村衫要拿去干洗,内衣和别的衣服分开洗,有颜色的放在一起洗,千万不要把白的和有颜色的混在一起。

八、厕所的抽水马桶有点漏水,我前几天已经打电话给维修人员,如果后天还投人来修的话,你打下面这个电话,再去催一催。

九、昨晚有空的时候,我腌了一盘咸鸡腿,放在冰箱里,等过一天就可以吃了。做法很简单,用开水煮个十五分钟就行,既可以下面—起煮着吃,也可以下饭,很方便的。吃的时候沾点酱油和麻油,你应该会喜欢。

十、晚上还去了一趟超市,买了点菜,做了几个简易的蔬菜拼盘,全都切好洗好,盐啊什么的也都放好了,你只要把锅烧红,放点油,炒一炒就可以吃。

十一、不要一天到晚打游戏,眼睛会很累,一个小时起来活动一下吧。

十二、暂时就这些,我不会再唠叨下去了,你也忍到极限了吧。

还有记得照顾小缘,一个月给它一滴水。至于我房内的那盘也留给你吧。留个相识一堂的纪念。

仙人球的话语是:坚强,将爱情进行到底。

对它们好一点啊,等它们开花了,你的爱情或许会近了!保重吧。

                                                     孙权   即日

看完最后一个字,陆逊猛地跳来,跑到那间卧室,果然,书桌上留着一盆浑身是刺的植物。

奔厨房,一把拉开冰箱……

没错,冰箱里塞得满满的,都是他爱吃的莱。

白色小瓷缸里,腌着鸡腿,还有五、六盘现成的生菜拼盘,或是芥兰,或是小青菜,都一一搭配好了,男人的细心和体贴可见一斑。

难怪昨晚厨房有动静,原来他就是在忙着做这些!

陆逊忍不住浑身颤抖,这算什么,这他妈的到底算什么!

“如果真的那么喜欢我的话,就不要离开我啊,孙权!”忍不住怒吼出声,空旷的四壁,只传来隐隐的回声,没有任何人响应,让人倍感空虚。

陆逊一怒之下,把手中的纸张撕个粉碎,然面还没撕完,他就马上后悔了,连忙找来透明胶,再一点一点黏起来。

男人的字迹十分工整,一笔一面,都一丝不苟,字如其人,和他的性格真的很像。

看着上面的每个字,突然觉得眼睛一阵刺痛,痛得受不了,陆逊捂住双眼,掌心顿时沾到微凉的液体……

怎么也止不住……

和这胸口的疼痛一样,泪水怎么也止不住,几乎到了快要绞紧他呼吸的地步……

只不过是走丢了一只狗而已,为什么会感觉这么痛?

整个人缓缓滑下,坐在厨房冰冷的大理石地面上,陆逊人蜷成一团,把自己缩起来,头深深埋入膝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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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后。

“SEVEN”酒吧。

吧台前排的位置上,三三两两。坐着几个熟客,因为还未到深夜,因此客人并不多,气氛十分静谧。

“给我一杯‘午夜飞行’……”

刚进来的男子,有着令人驻足的长相,五官堪称漂亮,却又没有半丝脂粉气,幽黑的眼眸犹如黑曙石般,顾盼生辉,光芒流转。

他的嘴唇更是迷人,只须轻轻往上一扬,似笑非笑间,自有颠倒众生的魅力。

调酒师一见到他,就笑着打招呼,“陆先生,今天又过来了?好象比平时早些,是不是公司很空啊。”

这个俊美出色的男子,几乎每个星期都在酒吧出现三、四次,而且总是一个人,坐在电台上,默默喝着烈酒,有不少人向他搭讪,他都一味冷冷的,拒人于千里。

“是啊,最近都是销售淡季,所以也就不用那么拼了。”

陆逊坐在自己惯常坐的位置上。

“陆先生还要点些其它什么东西吗?”

“不用了,‘午夜飞行’就好,加双份伏特加。”

“陆先生的口味似乎越来越重了?”调酒师笑道,手脚麻利地配起酒来。

“男人会喝酒,不也是一件好事吗?”陆逊挑了挑眉。

“是啊,陆先生是做销售的,不会喝酒可不行。而且你这么受欢迎,在这里,肯定有不少人想把你灌醉,陆先生要学会保护自己哦。”调酒师打趣道,来得这么频繁,他多少也知道一些陆逊的职业背景。

陆逊淡淡一笑,接过调好的烈酒,轻轻吸了一口,浓烈的伏特加罐入肠中,胃部顿时灼烧起来,大脑传来微妙的眩晕感。一边静静听着音乐,一边偶尔和调酒师搭几句话,不一会儿,陆逊就把酒喝完了,再叫了第二杯。

最近几个月来,他的酒量越来越大,喝得酩酊大醉也不是什么新奇的经验。

虽然清醒后的头疼感和冲天的酒臭味让人相当不愉快,但喝醉时,迷迷糊糊、什么都不用去想的麻痹感,让他上瘾了一样,想一尝再尝。

喝到不知道第几杯的时候,调酒师借着给他倒酒的空档,俯下身,对陆逊低声耳语:“陆先生,坐在你左边的那位先生,一直在盯着你看。”

陆逊转过头,视线和男子的对上。

后者朝他举起酒杯,微微一笑,那男子长得不算让人讨厌,态度似乎也很沉稳,最重要的是……

他的嘴唇,丰厚而有男人味。

和孙权的一模一样。

“先生姓陆?很好听的姓。”

男子凑近他,刚才一直注意着他和酒保的对话,所以知道他姓陆,“我姓谢,听起来像不像天生一对?”

陆逊没有说话,只是死死盯着男人的嘴唇,无法移开自己的视线。

很像,真的很像……

见他的样子,男子还以为他也对自己有意思,脸上露出了颇具深意的笑容:“陆先生,我们不如……借一步说话?”

看着男人伸过来的手,这一次,陆逊竟没有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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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小的空间,有种囚禁在牢笼中,无处伸展的感觉。

一仰头,就看到天花板的日光灯,亮酸极了,刺眼极了。

陆逊伸手挡住刺目的灯光,手却被人一下抓住,拉下来,陌生的气息俯近,就欲吻上他的唇。

很像某个人的嘴唇,闭上眼睛,也许可以把他当成那个人……然而,一睁开眼睛,就看到这张近在咫尺的脸庞,五官陌生得令人厌恶,尽管心里想欺骗自己,但大脑却下意识做出了反应……

一把以掌心堵住男子的嘴,陆逊冷冷道;“我不接吻。”

“不接吻?”男子怔了怔,随即耸耸肩,“无所谓啦,我也不是没见像你这样的洁癖,放心吧,我刚做过身体检查,完全设问题的,等一下,肯定会让你爽翻天。”

相当令人不快的口吻和态度,但看在他有着很像男人的嘴唇的份上,陆逊还是忍了下来。

“舒服吗?”男子把陆逊紧紧压在洗手间的水箱上,一只手揉搓着他的下身,另一只手接开他的西装和衬衫,开始以舌头舔弄起他小小的乳尖……

这个男人不但长得俊美,连身材都是一流的,肌理清晰、线条完美,看得他两眼发直。

已经观察他好几个星期了,原以为他是那种超级难追的“冰山美人”。

万万没想到,第一次搭讪就能一亲芳泽,男子既意外又兴奋,“性”致勃勃地盘算着,要怎样好好享用眼前这块肥肉。

然而,事态的发展,却大大出乎他意外,抚摸舔吮了好一会儿,男子才发现,有什么东西不对劲。

“你你……一直没有勃起?”男子抬起头,愕然看着陆逊。

在这过程中,陆逊脸色苍白,表情极端难看,似乎一直在竭力忍耐着什么。

雪白的日光灯,映衬着他瞳孔里无边的黑暗,进出一抹淡淡的寒意。

“你该不会是性冷感吧。”

看他的表情,男子也明白了几分,不由在心里暗暗骂了一声,但到手的肥肉,不吃总觉得可惜,于是他把手指滑入对方的臀隙……

“我听说有些性冷感的人,对寻常爱抚根本没反应,除非被插入。才有可能勃起,你要不要试试看?我的技术很好的。”

像蛇一样四处游走的手指,隔着一层西装外裤,触感清晰入骨。

胃部一阵翻江倒海,先前灌下去的酒液,因男子猥亵的抚摸而翻涌上来,恶心得他张口欲吐。

“放开我!”陆忍许久的厌恶感,终于在忍耐的极限中爆发,陆逊一把推开男子“哇”地一声,抱着抽水马桶大吐特吐起来。

好恶心!

被陌生的男人爱抚着,那湿湿的舌头,就像千万条蚯蚓,在他的皮肤上蠕动,又滑又腻,全身的鸡皮疙瘩掉满地,连隔夜饭都几乎吐了出来。

“靠,你他妈的怎么回事,亏你他妈的长着一张这么漂亮的脸,没想到根本不行!是性冷感就不要出来玩啦,这不是浪费我的时间吗,现在居然还吐给我看,好臭……唉,今天算我倒了大霉,我怎么这么衰啊……”男子大惊失色,连忙推开门,夺路而逃,骂骂咧咧的声音,遂渐消失在耳畔……

空空的洗手间,只剩下陆逊一个人的呕吐声。

不知吐了多久,直到外面传来急切的敲门声,陆逊的大脑才稍稍清醒过来……

把秽物冲掉,匆匆用冷水抹了把脸,陆逊拖着沉重的身体,打开洗手间的门。

门外站着年轻的调酒师,一脸关切之色。

“陆先生,你没事吧?”看到他狼狈的样子,调酒师吃了一惊,连忙上前扶住他。

“我没事,就是有点喝多了,能麻烦你替我叫部车吗?”陆逊忍住眩晕感,低声说。

“好的,你稍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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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逊从出租车里出来,脚步虚浮,手指颤抖。

好不容易才挪到自家公寓门前,掏出钥匙,却因喝得太醉,失去平衡感,接连两次都把钥匙掉到地上,陆逊烦燥地咋了下舌,沉住气,直到第三次,才成功插入钥匙孔中,把门打开。

满室清冷的气氛,扑面而来。

走了几步,脚下就似乎踩到什么,低头一看,原来是一只拖鞋,另一只早就不翼而飞。

玄关处一片杂乱,皮鞋及其它便鞋到处迭在一起,随意乱摊着,完全不似先前的井井有条。

觉得有点口渴了,陆逊摸到厨房,一摇水壶,却空空如也,他自嘲地轻笑了一声。

都记不清上一次在家吃饭是什么时候了,怎么可能还会烧水?

他也不管三十二十一,把头凑到水龙头下,咕冬咕冬喝了好几口,才觉得有点缓过气来。

全身又脏又臭,酒气熏天,顾不上打理自己,陆逊摇摇晃晃走入卧室,越过一地的衣服杂物,钻到床上。

头晕晕的,整个人像在天上飘……

他把发烫的脸颊,在光滑的被单上不停蹭着,同时弓起身子,抽出皮带,解开裤子的拉链,把手握住自己的欲望,轻轻磨擦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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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这正是男人的手,在轻柔地爱抚着他,以湿热的口腔紧紧包围着他,每一次吮舔,都带给他难以形容的快感,让他整个人暖洋洋的,像躺在海底深处,大脑深层,被一波又一波的眩晕感震荡着……

陆逊屏住呼吸,握住腿间的灼热,加快了磨擦的速度,同时以脸颊和整个上半身,不停蹭着床单,增加肌肤接触的快感。

闭上眼睛,幻想彷佛成真。

男人此刻正深深地吻着他,他的舌尖桩他的卷起吮吸,温柔地汲取着口内的蜜汁,他的鼻间充满了他温暖的气息,他的身体帔他四处游走的手掌不断爱抚,每一下轻触,都激起一串火花。

和刚才怎么弄都没有反应的性冷感形成强烈对比,此时他的欲望,早己坚硬如铁,激动地摘下眼泪。

“仲谋……颤抖着双唇,频频呼唤男人名字,眼眸微微湿润,同时身体开始颤抖,胯下的男性愈发坚挺灼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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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在连续几次快速的磨擦后,耳畔响起轻微的嗡呜声,白浊的体液喷射而出,弄污了他的手。

在快感的惊韵中睁开眼睛,男人的脸,却像海面上沙砾一样,被突如其来的波浪冲刷于无形,只余一片空旷,陆逊这才意识到,刚才的一切都只是自己的幻想而已。

他已经离开他了!

一想到这个事实,无边无际的空虚感顿时淹没了他,让他有窒息的感觉。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他不在了,他应该欢呼庆幸,他完全自由了,从今后再没人会像老妈子一样喋喋不休。他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想把什么人带回家,就把什么人带回家,随心所欲、不被束缚的生活多么美好!

可是,为什么现实和自己想的完全不同?

他对别人竟没了一丝欲望!

就像刚才一样,不管怎样温柔的爱抚、怎么帅气的男人,最终都只会让他反胃呕吐,哪怕他强迫自己都没用,他就是受不了,除他以外的手在他全身四处游走,更受不了被他以外的男人所触摸。

为什么思含如影随形,驱之不散?

都已经三个多月了,用这么长的时间去忘记,还不行吗?

原以为不出三天,他就可以彻底把他抛诸脑后,可是没想到,每多过—秒,思念便多一分,这样一分一分积累下去,越来越让他心慌意乱、寝食难安。为了抵御这种不安,他开始学会喝酒,并四处寻找新鲜的对象,但唱得越多,便越空虚,结识的对象越多,便愈发感觉寂寞难耐。

他想他,想他想到心痛,想到发狂,他想含他敦厚的笑,他温和的表情,无比宠溺他的眼神,他想念他在厨房默默做莱的身影,想念一边把他的胸膛当靠枕,一边打游戏的画面,他想念他那粗大的手指,在他发问游移的感觉,想念他的触摸、他的吻、他的气息……

思念就像失控的狂潮,蜂拥而来,一个浪头高过一个浪头,心脏承受不了这么强烈的力量,开始传来崩坏般的撼痛。

真的只不过是走丢了一只狗而己啊,可为什么,他这个主人却一副快要活不下去的样子呢?

“孙权,仲谋,你快点回来啊……”轻轻叫唤着这个让他无比心痛的名字,陆逊把脸埋入枕头下,无声地流下热泪。


曹郭粉 2013-12-07 22:27
晚上临睡前果然不出所料的看到新出炉热腾腾的的一章,
而且这章满满都是小鹿的思念,
看的支持仲谋的我那叫一个满意。

作者更新的速度不用说了,我简直是好几年没有见到这么勤力的作者了。
私下里揣测一下,作者对这篇文章这么有感觉,更新如此之快质量如此之高,
不是已经写好了就是因为对这种傲娇配忠犬的题材有过深入的亲身感情体会?

另,有个小请求,
一般1200的那些文字我并没有那么强烈得意愿一定要看到,
只要不影响我对文章内容的把握。
但是这里小鹿自己YY的这段真的很想看到,
毕竟是小鹿一边想着仲谋一边自己解决的,
能麻烦作者发给我吗?多谢,晚安啊!

水流花谢 2013-12-09 09:21
看到渣权,哦不,此文他不渣,叫小缘还没反应过来就是仙人球,感脚那两盆要叫大虎小虎该多有爱啊

生子当如孙仲谋 2013-12-09 13:01
周日的午后,暖风习习,阳光和煦。

陆逊懒洋洋地趴在露天咖啡桌上,一动也不想动,就连他喜欢咖啡,也提不起兴致来喝。

“小陆,最近怎么这么没精神啊?”和他的颓废相比,小乔倒是一脸春风,惬意地喝着冰咖啡。

“人生好无聊啊。”陆逊打了个大大的呵欠。

“无聊?”小乔“噗”地一声笑起来,“以前从来没听你喊过无聊,怎么孙权一走,你就开始呼天抢地了?”

孙权……

听到男人的名字,陆逊的眼皮忍不住一阵抽搐,他猛地坐起身,“我才不是因为他而无聊,只是可惜少了个厨师兼男佣罢了。

“是啊,只要他孙二公子在这里,就一天到晚被你操,依我看,到外地去对他倒反而是一种解脱,谁愿意一天到晚被人奴役来奴役去?事实上,他会忍你那么久才走,我还真佩服孙二公子的耐心。要是我,早抓狂了!”小乔哼了一声。

“可是,又不是我强迫他,当初是他自愿的。”陆逊低声说。

难道,他真的是因为受不了他的呼来喝去,才突然决定要走?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想想过去,他的确对他有点过分。

可是,他说过会照顾他,他说过愿意当他的“备用胎”,说过会好好满足他……然而现在,却逃得比谁都快。

“好了,别担心了。”见他闷闷不乐的样子,小乔的脸色放缓下来,“他在那边挺好的,还打电话给香香,叫她向大家问好,让我们不必担心他。”

“他打电话回来了?”陆逊震惊地看着小乔,“什么时候?”

“上个星期吧,前几天和香香去逛街的时候,听她提起的。”小乔不解地看着他,“他一直没有打电话给你过吗?”

“没有。”一颗心直往下沉,同时,又有不甘和刺痛的感觉。

和他住了近半年,就算不是好友,至少也是形影不离的室友吧,他打电话联络自家妹妹,却吝啬地连一通电话都不肯打给相处半年的室友。

“也许他很忙,听香香说,她二哥在许昌农业技院带四个班的课,忙得团团转,有时候连饭都顾不上吃。”

陆逊认真听着,生怕错过一字半句。从别人口中传来的男人的消息,只字词组,少得可怜,却不知为何,竟让他连呼吸都屏住了。

“香香还说了什么?”

“其它好象也没什么了……”小乔搅着手中的冰咖啡,对眼巴巴看着自己的陆逊婿然一笑,“既然这么关心他的话,不如主动给他打个电话吧,你们不是很好的室友吗?说不定,他也正在等你的电话呢。”

一句话,点醒梦中人。

告别了小乔,回到公寓,陆逊走到阳台上,掏出手机,找到孙权的名字,按下通话键……

清晰的通话声,在耳畔嘟嘟作响,他突然觉得心跳加速,有一种想要仓惶逃窜的冲动。

“喂?”蓦然听到三个月未闻的声音,陆逊手一颤,下意识地就关掉了手机。等声音消失后,他才一识到自己做了一件蠢事,想再打回去,却又觉得不安,但是不打的话,又忍不住焦躁的心情……

陆逊揪了一把自己的头发,心烦意乱,开始在阳台上来回踱步……

他无法原谅这样的自己,实在太逊了!

一听到他的声音,就慌得像个刚谈恋爱的莽撞少年,他以前可不是这样的人,不由暗暗恼恨起自己的软弱,但一直颤抖的指尖,却又实在提不起勇气来再拨打他的号码。不知道要跟他说什么才好。

虽然他想念他……

好吧,他承认他的确想念他,但这句话他死也不会说出口!

这只他看不起的笨狗,居然害他性冷感,害他这么狼狈不堪,一想到这里,他就恨地咬牙切齿。

要是你敢回来的话,我绝对要你好看!

忽然,手机响了,陆逊吓了一跳,像瞪怪物一样瞪着它。

铃声持续响着,他迟疑地伸手接过,“哪位?”

“是我。”淡淡的两个字,听在他耳中,却令他眼眶一热。

“刚才是不是你给我打手机?看到你的名字,我还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男人那平和低沉的声音,听起来有着说不出的怀念。

“是啊,我只是想确定一下,你是否还活着。”明明已经决定要好好和他说话,但一开话,就又是这种傲慢辛辣的口吻。

孙权只是轻笑了一下,不以为然,“我很好,伯言你呢?”

“我也好得不得了,每天夜夜笙歌,不知道有多快活。”陆逊赌气道。

其实他一点也不好,无聊、浑身发懒、提不起精神,最近一下班就乖乖回家,连酒吧夜店都不去了,再加上性冷感,以致于再帅的猛男看起来都面目可憎,再这样下去,他非变成一名禁欲小老头不可。

“那就好,我还一直很担心伯言你,怕你没有好好吃饭。”

一股气不由堵在陆逊的胸口,如果真的这么担心他,当初就不要走啊,说得倒比唱得更好听!

“我不太确定……你是否愿意听我的电话。”男人的声音有些迟疑,“你也知道我这个人很闷的,和我讲话一定很无趣吧,而且我知道你肯定很忙,就更加不原意来打搅你了。”

这家伙到底在胡思乱想些什么!

可转念一想,他不该埋怨他,因为,造成他这种“胡思乱想”的根源,就是他自己。

有种哑巴吃黄连的感觉,陆逊觉得嘴里苦极了。

“现在是冬天了,许昌一定很冷吧,你是富春人,肯定不习惯,江东这带暖和多了,你在许昌玩够了的话,就早点回来吧。”表面上冷淡的口吻,但实际上,他的手却紧紧握住栅栏……

快点说你要回来!快点对我说要回来,这样我就可以原谅你,然后允许你继续留在身边,爱多久就事久,快一点啊……

“我没有在玩,我是认真的。”电话那头传来很轻,却很坚定的声音。“虽然这里的条件很艰苦,空气干燥,风沙也大,一开始真的很不习惯,嘴唇脸上都干裂了,住宿条件也很差,晚上甚至没有热水洗澡,但是,我很喜欢这个地方。”

孙权的声音听起来份外遥远,“和江东大学不同,这里大家都非常善良热情,互帮互助,就像一个大家庭。我和许昌那边的同事们相处得十分融洽,也交了不少好朋友,而且学校方面也很需要我,所以……我没有近期回来的打算。”

“孙权,你难道想一辈子待在许昌那里么?”陆逊不由着急起来。

“那倒还不至于。”孙权笑了笑,“不过不是现在,只要他们还需要我,我就会继续待下去。”

“随便你,你爱待多久就待多久吧,最好一辈子都不要回来!”陆逊恶狠狠地说,愤然切断了手机。

他恨恨地踢了阳台的栅栏一脚,坚硬的水泥纹丝不动,反而他的脚趾隐隐作痛……

随便他,不回来更好!

这天下又不是只有他一个男人,也许他现在的感觉,只不过是一只丢失小虎主人的不甘,只要时间一长,他就会把他彻底的抛到脑后,肯定是这样!

愤愤这样想着,努力把男人驱逐出自己的脑海,然而,心里还是感到了莫名的、巨大的空虚。

眺望着日暮夕阳的景色,陆逊突然觉得,像现在这样一个人孑然独立的自己,真是孤单极了。

此后,陆逊再没有打过电话给孙权,而孙权也不曾打过来,但他的世间并没有完全断绝男人的存在,和小乔孙尚香她们见面时,偶尔还能从她们口中听到他的消息。

不外乎是些琐碎的小事情,像是他因工作勤奋而受到学院嘉奖,他托人给他从这里寄一些南方特产之类,这些不一例外的让他更加感觉寂寞。

空虚感与日俱增,和这份空虚成正比的,是飞速滑过的时间。

冬春转眼过去,等陆逊真正意识到,炎热的夏季早已降临了。

掐指一算,他不在的日子,已有一年多了。

一切都没有改变,除了他一天比一天,更思念他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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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小乔打来的电话时,陆逊正在办公室时,和周瑜跟员工们开周一例会。

“乔姐姐,又什么事?”看了一眼手机,陆逊还是接了起来。小乔很少在上班时间打扰他,所以肯定是急事。

“小陆,你知道吗?香香她哥回来了!”

“……早知道了,美人教授三天前跟周副总一起回来的,秀恩爱看得我羡慕妒忌恨。够了吧。乔姐姐?”

“哎呀,不是香香他大哥,是香香他二哥啦,孙权,仲谋要回来了。”电话那端传来小乔兴奋的声音。

“什么,他回来了?”

陆逊大叫一声,“腾”地从会议桌的座位上站起来,让开会的职员均吓了一跳,停止讨论,一片沉默地看着他。

讲座上的周瑜眯了眯眼睛,别有意味地看着他。

“什么时候?已经到了吗?他现在在哪里?怎么这么突然?”顾不得别人的眼光,陆逊连串炮般急问。

“嗯,人已经到了,早上6点刚到的,他放暑假,有一个月的假期,他托香香给他找了一个临时住所,大概会在这里住一段时间。”

“那他住哪里?”

“你记好了,建邺吴宫街十五楼三0二室。”

“好,我知道了。”

陆逊匆匆抓过一支笔,抄下地址。

“我们晚上六点聚会,给他接风洗尘,你要不要过来?”

陆逊想了一下,道:“今晚我没空,以后再说吧。”

其实他手头的工作虽然忙碌,但若是赶一下,应该可能在六点前结束,只是,他不想在一堆人挤着的情况下去见他,肯定不能好好交谈。

他有很多话,想要对他说。

“那好,以后见。”

“谢谢,再见。”

挂上电话,陆逊长长吐出一口气,脸上情不自禁露出狂喜的表情,一回头,看到一桌的人盯着自己,这才意识到自己还在工作中。

“不好意思,周总,同事们,我们继续。”

他连忙坐下来,继续会议,但一颗心,却早已飞到了远方。



======================================================================

下班后,陆逊立即赶回家。

胡乱做了个三明治,塞饱肚子,他开始破天荒地收拾起凌乱不堪的房间。当然,他所谓的“整理”,基本上只是把东西拢一拢,然后全部塞到床下或沙发下,眼不见为净。

打扫完毕,陆逊环顾四周,虽然仍是差强人意,但总算比原先的“垃圾场”好多了。

看了看时间,已经到了九点。

陆逊连忙冲入浴室,洗个澡,吹好头发,抹上发胶,再一头钻到衣橱里,东翻西找,换了差不多七、八套衣服,最终才决定以牛仔裤配休闲T恤的形象出现。

他决定把自己打扮得质朴一些,缩短和男人的距离。

当然,也有很大原因是因为修身的牛仔裤,尤其是臀部的包围,能配到好处衬出他线条完美的身材。

如果穿著它,脱下T恤后,裸露出健硕的胸膛,再配上修长粗犷的牛仔裤,这种造型恐怕没有一个男人能拒绝吧。

一想到男人的手指,也许今晚就会在他全身饥渴地游移,陆逊顿时觉得身上一阵发热,小弟弟情不自禁地“升”了起来。

混蛋,快点给我缩回去!

他以可笑的姿势按住那里,拚命压下欲火,又是深呼吸,又是喝凉水,折腾了好一会儿,才总算如愿地让它泄了气。

真像个发情的野兽!陆逊嘲笑着自己,看了镜子一眼,觉得真是十全十美,无懈可击之后才拿起钥匙出门。

※※※

十一点二十分。

陆逊靠在三O二室门外的墙上,焦躁地看了一眼手表,这么晚了,男人还没有回来。

他已经等了近二个小时。

这是幢很简陋的公寓,楼面破旧,走廊灰尘满地,看来既没有管理员管理,也没有人来打扫,租金应该很低廉吧。

为什么不告诉他,然后直接住到他的公寓?

陆逊无法停止心中的疑惑。

他回来了,事先却一点消息都没有透露给他,还要到外面租房子。他知不知道,只要他说一声,他的公寓可以无限期给他住啊。然而,他却当他是个陌生人一样,如此生分。

陆逊吸了一口沁凉的空气,感觉胸口的一团热情,渐渐冷却下来。

他真的,只当他是陌生人吗?

突然,一阵脚步声,自左侧的楼梯口传来。

因为是深夜所以声音格外清晰。

难道是他?

陆逊的一心不禁怦怦直眺,想冲过去,脚步却一沉重得像准了铅,一步都挪不动。

果然,一个男子的身影,出现在楼梯口……

他的走路姿势有点奇怪,身材虽然挺得很直,但左腿和右腿之间,却有微妙的平衡差,这让他看起来有点跛,一拐一拐的,一看就知道,他的腿有问题。但这副娶势,看在陆逊眼里,却感到说不出的熟悉。

忍不住往前跨一步,干涸的嗓子,还来不及发出“孙仲谋”这三个字叫出口就被突如其来的叫声打断。

“仲谋大哥,等我一下。”

突然,从楼梯口又窜出一个纤细的身影,一把从背后抱住孙权,虽然还看不清他的脸,但从外形和声音来看,是个年轻的男孩。

“怎么了,你不是要坐电梯吗?”

孙权低头看着他,笑道。

走廊的灯光,映出男人的轮廓,虽然看不真切,但他看上去似乎有点瘦了。

“这是什么破电梯啊,等了好久都不来,我就走楼梯了。”

男孩对他埋怨道。

“才只有三层楼梯而已,你还懒成这样,都是我平时把你给惯坏了。”孙权无奈地叹气。

“我只是好奇想试一下嘛。”

两人说笑间,已走到陆逊身边。

孙权抬起头,瞥到三O二室门前倚着的修长身影,第一眼根本没在意,还以为是隔壁公寓的人,但眼光飘过后,又倏地掉转头,死死盯着那抹身影,甚至为了确信自己没有看错,还用力擦了擦眼睛。

等确定真的是那个人后,孙权整个人愣住了。陆逊也不说话。

他和他,大眼瞪小眼,彼此无言。

“仲谋大哥,这是谁,你的朋友吗?”

还是孙权身边的男孩,推了椎他的手臂,他才彷佛如梦初醒。

“嗯,是啊。”孙权看看男孩,再转头看着陆逊,表情有点呆呆的,“伯言,你怎么会在这里?”

他还是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陆逊没有回答他,视线从男人的脸上,缓缓落到他身边的男孩身上,确切地说,是男孩紧紧挽住的手臂上……

现在他看清楚了,男孩有一张平凡的脸,单眼皮,细细的眉毛,眉骨处有一道小小的疤痕,破坏了整体的感觉,让他看上去有一丝戾气。

他的身材不高,比孙权矮了半个头,大概在一米七左右,穿著很普通,甚至有点土气,和同样土气的孙权在一起,非常相配。

“他是谁?”陆逊听到自己尖锐的声音。

“他是我的许昌的学生……小潘。”孙权摸了摸头发,脸上突然泛起一丝羞涩,“小潘,这是我的朋友,陆逊,他是B&P的销售经理,很厉害的人物。”

“B&P?”名叫小潘的男孩,一听到这个全国知名的品牌,眼睛顿时亮了起来,以崇拜的目光看着陆逊,“陆大哥很厉害啊,能在这么大的跨国公司上班,还是经理。”

“没什么,很高兴认识你。”陆逊淡淡地笑,盯着他,“你和孙权住在一起?”

“那个……学校放暑假,小潘说他从来没去过南方,想来看一看,我就带他过来了。”孙权接口道。

“是啊,这里真的很豪华很时髦呢,和我们那个冷清的鬼地方根本不能比。”小潘笑着,难掩脸上的兴奋。

“你要进来坐一会儿吗?我们下午才从香香那搬到的,虽然这间公寓有家具,但什么都还没有来得及收拾,很乱的。”孙权掏出钥匙。

“不用了,我又几句话,想跟你说,就在这里。”

“喔。”

孙权点点头,把钥匙交给小潘,“小潘,你自己先进去,烧点开水,我马上就过来。”

“好。”

小潘这才松开他的手臂,打开门走了进去。

两人之间的态度自然熟稔,仿佛是……仿佛是相处很久的恋人一般。

陆逊觉得自己的胸口,似乎一团火在燃烧。

“他是谁?”他再次问。

“他是小潘啊。”孙权有点疑惑地看着他。

“我不是这个意思。”陆逊粗鲁地截断他,开门见山,“你和他到底是什么关系?”

就算是傻子,到现在也看出来了。

似乎被问到了重点,孙权一下子闭上嘴,然后,脸色渐渐红了。

看到他这个表情,陆逊觉得胸口一震,似被一记重槌砸到,眼前阵阵发黑,他晃了晃,勉强镇定下身体。

“你和他……真的是恋人?”陆逊困难地从牙缝中挤出这句话。

孙权脸红得几乎不敢看他,支支吾吾地说;“我现在……和小潘在一起。不过,请你不要告诉别人,毕竟我还是他老师,如果传到许昌那边的学校的话,会很困扰。小潘再过半年就要毕业了,在那之前,我们的关系还不能曝光。”

耳朵嗡嗡作响,他后面说了些什么,他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只听到他肯定的第一句话——
我现在……和小潘在一起。

“伯言,伯言,你怎么了?你的脸色很苍白。”孙权担心地看着他。

“我没事。”陆逊喝令自己一定要镇定,绝对不可以在这个已经另结新欢的男人面前,流露出动摇的表情。

“一年多没见了,你还是跟以前一样帅,不过看上去有点瘦,有没有好好照顾自己?”孙权上下打量着他,露出依旧温柔的笑意。

陆逊想说点什么,却一句也说不出。孙权的眼神仍是那么温和,他的笑容也同样温柔,只是,这样的眼神和笑容,从此后,将不再属于自己。

陆逊做梦也没有想到,离开了他的孙权,居然不但好好活着,还找到了另外的伴侣,快乐过着自己的人生。这种事……他绝对无法接受,可是,它就在眼前,真实真切、生灵活现地存在着!残酷的现实,和先前粉色的幻想形成强烈对比,犹如从天而降的一记响雷,将陆逊闷头打醒。

“刚才在香香的聚会上没有看到你,我还有点失望。很高兴你会来看我,真的,我非常开心。”孙权坦率的眼神,令陆逊的心脏阵阵抽痛。

“你真的没事吗?”孙权凝视着他难看至极的脸色,走近了一步,想伸手去摸他的额头。

“我没事。”陆逊像躲瘟疫一样,一挥手将他拍掉,“我先走了,以后再联络……”

话音未落,陆逊就急急忙忙往楼梯口,像遭到惊吓的小鹿一样逃窜,如同身后有猛虎在追赶一样,一口气冲出了公寓。

不敢回头看,怕看到男人的脸,陆逊以颤抖的手发动引擎,一踩油门,车子如箭般窜了出去。距离那么漫长的思念折磨之后,终于看见了孙权,然而万万没想到,他的思念最终却是以这种方式终结。

这种难看的方式。

按下车窗,任晚风吹乱他的头发,陆逊困难地呼吸着,试图减缓胸口撕裂般的痛楚。

蜿蜒的街灯,在身侧不断掠过,拖出一道道朦胧的光束,一如被自己任意丢弃的男人的温柔,那些浮光掠影般的温柔呵护的片段,在他的任性中终于变成破碎的黑白历史。

他知道,这一次,再回不到从前。

他们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陆逊感觉,胸部有什么东西碎了,那种感觉很痛。

回到公寓,呆呆地看着卧室书桌上的那盆仙人球,泪水控不住地留下来。

“为什么?你为什么爱上别人?我已经知道错了,你回来啊,回来啊……”

(某皇后被我男性化了。。。。。。。。大家懂得!!!)

生子当如孙仲谋 2013-12-09 19:51
陆逊哭完后,想起了他的死党小乔,于是夺门而出,去找小乔了。

那时,已近深夜十二点。

小乔最近新交了一位恋人,两人正在一家很受欢迎的湖边PUB里喝酒谈情,此时被棒打鸳鸯,她倒没有半点愠色,果然几年的死党不是白做的。

俯身在男友耳边说了几句,小乔和他交换了一个浅浅的颊吻,男方便乖乖先行高去。

陆逊拉过小乔身边的椅子坐下,表情木然,脸色惨白。

小乔看着他,微微一挥手,侍者送上一杯冰水,她推到陆逊面前,“喝吧,醒醒脑子。”

“你都看到了?”陆逊两眼发直地看着她。

小乔当然知道她指什么,“是啊,看到了,上次他俩回来,我跟香香都看到了,他俩很相配,不是吗?”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陆逊干涩地问。

“为什么不亲自去问他?你不是去见过他了吗?”小乔静静看着他,“问不出口?还是大受打击?伯言,这世上可没有后悔药卖喔。”

她那似乎洞悉一切的目光,让陆逊有无处藏匿的感觉。

“你打算怎么办?”小乔又问。

“我不知道……”陆逊呆呆地重复,“我不知道……不知道……”他已然方寸大乱。

“你喜欢他吗?”小乔直接地问。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陆逊抱住头,十指深深陷入头发中,痛苦地低喃。

他喜欢他?

他怎么可能会喜欢他?

他一开始就看不起他,嫌他闷嫌他无趣嫌他长得难看,从头到尾,对他都是轻蔑地呼来喝去的态座,当他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利用他压榨他甚至任意伤害他,他明明看不上这种男人,认为再过八百年,他也配不上自己,可是……

可是现在,横亘于胸口的、似乎要撕裂他的痛苦,又从何而来?

若不是在意、不是真心的喜欢,又怎会在他离开后,相思欲狂,听到他回来的消息后,便欣喜若狂,而在看到他和别人一起的画面后,又痛苦欲狂,这么多让他几欲疯狂的情绪,在他胸口不断翻涌冲撞,让他喘不过气来。这些,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

为什么会爱上这样的男人?

他曾经不止一次地想象过自己的意中人,他的真命天子,必是英俊潇酒、风度翩翩,谈吐不俗、能力卓越,他必是浑身散发着夺目的魅力,风度优雅,是个与众不同的大人物,而他和他的相逢,必是充满了浪漫色彩,必然是值得一生记忆的面面。

他一直都在等这个时刻,等待着,在某个地方、某个时间,和那个人相遇,然后,就像王子和王子一样,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他不怕别人笑他有”少女情怀”,也从不觉得自己不切实际,因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的出色,自然不肯屈就比他差的男人。

寻找一个匹配的恋人,这是他一直追求的理想,一直在脑中构造的美好画面,而孙权,这个平平无奇甚至有点残缺的男人,有哪一点,能稍微和这幅画面沾到边?

“小陆,你知道什么是真爱吗?”陆逊抬起头,望入小乔明亮似水的眼眸。

“真爱就是没有条件。当你爱上一个人,不管他有多丑、多老、多难看也不管他是强盗、杀人犯,还是十恶不赦的罪人,你都爱他,哪怕你觉得自已不值,哪怕你觉得他从外貌上根本配不上自己,哪怕你明知不该去爱,你都爱他,无法控制,就像丧失理性一样爱着他,没有他不行。因为他就是那个人,你一直在找的那个人。当你遇到那个人的时候,所有的条件,都化为尘土,所有的要求,都他面前消失无形,所有的一切,你曾经以为那么重要的、非执着追求不可的东西,全部变为虚无,变得只要他就好。”

她的每一字、每一句,虽然轻,却深深插入他心口。

陆逊的腔色顿时变了……

“更何况那个人是仲谋,就算他外表差一点又怎样,他的心灵,比任何人都美。这一点,你应该比我更清楚。”

是的,他比谁都清楚,比谁都知道这个男人的好。

陆逊紧紧捏住自己的手掌,指节已然泛白……

“事到如今,你还要继续傲慢任性下去吗?小陆,要是你再这样下去,就会彻底失去他,这样也可以?”

小乔看着他,脸色渐渐凝重起来,“温柔的对象,谁都会想要吧,因为这世上温柔的人已经不多了,尤其像仲谋这样的男人,更是稀世珍品。你不要,多的是想要他的人,他离开你,照样可以得到幸福,不,应该是可以过得更好。你真的以为,他非你不可吗?要是你再保持着这副任性自私、令人生厌的嘴睑,到时候哭着来找我,我都不会再管你。”

成为好友以来,这还足小乔第一次,对他说如此重的话。

陆逊内心一凛,刚才一直在做一个脚踏五彩祥云的美梦,现在,猛然被人从云端掀翻地面,虽然摔得全身隐隐作痛,但头脑却前所未有地清晰起来。

内心五味陈杂,酸甜苦辣,齐齐涌上心头。

和男人相遇以来的所有片段,如电光火石,在脑梅不断闪过,渐渐的,眼中不知不觉,溢满了热泪。

“香香她二哥在这里只待一个月,如果想要挽回的话,你还有机会,最后的一次机会,你自己好好想一想吧,我先走了。”小乔轻轻拉开椅子,往外面走去。

陆逊一个人坐在酒吧中,凝视着桌上明明灭灭的烛火,似乎已经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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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了再否定,否定了再肯定,在不断的自我否定和肯定中,陆逊仍是不知道,该怎样向男人表达出自己的心情。因为这是令人难以接受、难以启齿的事实。

是的,我喜欢他,喜欢那个男人!

细细品味着这句他挣扎良久才得出的结论,感觉不可思议,但横亘在胸口的痛楚,却不知不觉间消失于无形,取而代之的,是满溢的温柔。

所有焦躁难安的情绪,都在这句话中,找到了出口。

唯一困难的,是如何把自己的心情传达给男人,尤其在他已另结“新欢”的情况下。

高傲的自尊心,让他实在拉不下脸来对他告白,他怕要是看到男人流露出惊奇的表情,会让他有当场砍了自己的冲动。

当初对他约法三章的人是他,不许他掺杂私人感情的人是他,视他情欲发泄工具的人还是他,他实在不知道,该怎样才能拉下脸,去对男人表达目前一百八十度大转变的心情。

何为“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句话,陆逊现在总算深有体会。

怀着不可告人的阴暗目的,陆逊去了孙权的公寓几次,像个贼一样窥视着他和小潘的生活,希望能看到他们不合的蛛丝马迹。

然而事实却与他希望的截然相反。

小潘对孙权相当尊敬,成天“仲谋大哥”前“仲谋大哥”后,亲热地围着他团团转。小潘性格偏动,孙权偏静,两人一动一静,恰好互补,看上去像一对般配极了的恋人。

而孙权对小潘也十分温柔,总是宠溺地看着他笑,那似曾相识的目光每次看到,都令陆逊内心一阵抽痛,原本到了嘴边的话,不禁又缩了去。

就这样蹉跎着,过了几天,孙权带小潘去寿春游玩,一去就是个星期,回到建邺市休息几天后,又拎起背包去黄山和华山二路游玩下来,等再次回到建邺,已是月底。

孙权的假期所剩无几,马上就要打包回许昌了。

要是再不说,恐怕今后都不会再有这个机会。这一次,他真的要彻底失去他了。

陆逊感到一阵巨大的恐慌,连忙拨打孙权的手机,接电话的却是小潘。

“陆大哥吗,你是不是找仲谋大哥?等一下,我叫他来听电话。”

小潘马上认出了他的声音。

他们两个已经要好到连手机都一起分享了吗?陆逊捏紧手机,嫉妒就像蚂蚁一样,啃蚀着他的心脏。

不一会儿,听简传来男人熟悉的声音,“伯言?”

“你回来了?”

“是啊,昨天中午就到了。坐了一晚的火车,一到家,我和小潘就蒙头大睡,整整睡了十二个小时,才总算恢复了一点精神。今天打算在家好好休息,果然旅游是花钱买罪受啊。”孙权笑道。

虽然抱怨着,但那笑声却充满了爽朗,看来他一定玩得很开心,陆逊不禁既心痛又难过。

“你找我有事?”孙权问道。

“你打算什么时候回许昌?”

“明天就走。”

“明天?”

陆逊忍不住叫道:“怎么这么快?”

“还好啦,暑期已经差不多过了,要是再不回学校的话。荀副校长恐怕就要来抓人。而且最近只顾着玩,一堆课都没有备,要早点回去准备才行。”

“你不能……不能晚一点……”陆逊觉得喉咙一阵干渴,几乎说不出话来。

“怎么了?你的声音听起来很怪。”

“我……有话……想要对你说……”陆逊一咬牙,打算豁出去了。

“嗯,我听着。”

“电话里说不方便……你能不能……到我家来?”

“你家?可以啊,我能带小潘一起过来吗?”孙权说。

“不要!”陆逊连忙叫道:“不要带他过来,有些话,我只想跟你一个人谈。”

“这样啊……”听筒那边的声音迟疑了一下,那一秒的沉默,让陆逊整颗心都揪紧了,“好吧,你等着,我马上来。”

“好。”被揪紧的心,瞬间又被人松开,重获呼吸自由。

一字一句,这个男人无时无刻,不在牵动着他的情绪,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事。

想当初,在第一次在“相亲”晚餐中和他相遇时,谁能想到,这个他根本看不上眼的平凡男人,竟会有一天,让目空一切、眼高过顶的他喜欢到无法控制的地步!

哪怕明知他又亲密恋人,仍决定不顾面子、抛弃自尊,放弃自己二十六年来所有设定的钟种条件,不择手段,只为能重新赢回他的心!

谁能想到会是这样。

这是真爱吗?

这种没有条件、不顾一切、如飞蛾扑火般烧伤全身的感觉,是真爱吗?

品尝着胸口波澜万状的情愫,陆逊屏住呼吸、忍住心痛,等待着,命运所要赐给他的一切。


生子当如孙仲谋 2013-12-09 19:55
手表上的秒针,在一格格移动。

窝在柔软舒适的沙发上,陆逊却如坐针毡,一颗心怦怦直跳,想要镇定下来,就从冰箱拿了一瓶酒,边喝边等,不知不觉,已经喝了大半瓶……

突然,门铃声轻轻响了一下,陆逊猛地扑过去,一把打开门,果然,门外站着他等待已久的男人。

“我来了,伯言。”男人微微笑道,露出一个浅浅的酒窝。

“进来吧。”陆逊强抑住自己激动的心情,让他进来。

“进来啊,怎么了?”陆逊掉头催促着孙权,他却似乎有些畏缩,只站在玄关处,就不肯再往里面走了。

“有什么事,就在这里说吧。时间不多了,我和小潘还有很多行李要打包,要早点赶回去才行。”孙权静静看着他。

那是平静而遥远的眼神,一如他和他之间的距离。

陆逊心里又传来隐隐的刺痛感,忍不住大声吼道:“别一天到晚都跟我‘小潘小潘’的,你就真的这么喜欢他!?”

浓重的酒气扑面而来,孙权不由微微蹙眉,”你喝酒了?”

“不用你管!”陆逊忿忿坐到沙发上。他是那么期待他的到来,他倒好,人前脚才到,后脚就说要走,难道他对他一点留恋都没有?

难道,他已经彻底把他给抛开了?

是因为那个叫小潘的男孩?一切真的回不去了吗?再也回不去了吗?

陆逊死死咬着下唇,舌尖尝到血的淡淡腥味。

孙权迟疑了一下,轻轻走到他身边,看着他低垂的脸庞,“伯言,你到底怎么了?”

陆逊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从你搬走到现在,已经有一年多了吧。”

“是啊,的确有一年多了,时间过得真快,要是伯言你不说,我还真没意识到有这么久了。”男人的眼眸中,只有温静,深不见底的温静。

“我们这么久没见了,到现在为止,都没有机会坐下来,单独在一起好好聊过。”他的话,让他情不自禁笑了。

“你笑什么?”陆逊瞪着他。

“记得我们以前住在一起时,你也很少跟我聊天,怎么现在突然想聊天?”并没有丝毫讽刺的语气,他只是笑着指出这个事实。

陆逊顿时语塞。

那时的他,只把他当男佣,哪会想和他聊什么天,他从未好好聆听过他的话。从未。

“不过没关系,如果你想说什么的话,我在听。”孙权微微一笑,坐到他身边。

那包容的眼神,让陆逊一阵羞愧,无地自容。

“突然叫我过来,你应该有很重要的事说吧。”孙权看着他。

“我……我想你……想你做的菜了。”一时情急,这句话脱口而出。

孙权怔了怔,随即露出笑容,“你该不会还没有吃晚饭吧,这简单,我现在就可以做给你吃,只是不知道冰箱里有没有东西。”

孙权朝厨房走去,看着男人的背影,陆逊不禁深深痛恨起如此懦弱的自己。

只是一句告白,怎会如此难以启齿!

打开冰箱,没有任何食物,满满的都是酒,孙权吃了一惊,“怎么这么多酒?”

“我喜欢喝啊。”

“你以前很少喝酒的。”

“不用你管啦,你到底做不做啊?”酒气在胃部阵阵翻涌,太多想说的话,都堵在喉口,一句话也说不出,憋得浮气燥,连带口气也变差了。

“你等一下。”孙权东翻西找,在乱成一团的厨房里忙了半天,很辛苦才在积满灰尘的角落中找到一包泡面。

他不在,他一个人就这样过日子?果然一点也不会照顾自己,心里难免有隐隐的痛惜。

但不管怎样,这个人,都和他没有关系了。孙权在心里告诉自己,不能心软,好不容易才离开他,壮士断腕,远去他乡,不再介入他的生活,不去打探他的只字片语。好不容易才交了新的恋人,开始新的生活,努力让自己开心地过着每一天,好不容易,才让自己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所以,这一次,绝对不能心软!

“除了泡面,就没有别的东西了,我到附近的超市去买吧。”孙权朝他露出无奈的苦笑。

“不用,泡面就行了。”陆逊连忙阻止他的行动。

沸腾的热水,在不锈钢锅中发出“噗噗”的响动,看着男人默默搅动面条的背影,陆逊的眼神湿润了。

多么熟悉,多么令人怀念!为什么非要到快失去,才能意识到当初的可贵,意识到这其实是一幅多么珍贵的画面!

在他离开后的每一天,就是这些细碎微末、从不曾意识过的生活片段,在梦境来临的深夜中,在他自己都毫无察觉的情况下,渐渐萌发成形,如轻风细雨,一点一滴,渗入心扉,从此留下深深的痕迹,难以抹平。

他一生,等的不正是这样的时刻吗?那为什么还会让他离开?

“煮好了,趁热吃吧。”

男人把锅里的面条盛到碗里,将满满一碗端到他面前,并递给他筷子和餐巾纸……和以前一样,周到而细致的服务。

陆逊低垂着头,看不到他的表情,以为他是真的饿了,孙权笑着催促道:“快点吃吧。”

陆逊拿起筷子,勉强挑了两根面条,塞入嘴里,咀嚼起来。

他不敢抬头,怕自己一抬头,情绪就会突然决堤。

孙权看了看手表,突然站起来说:“时间不早了,伯言,我要回去了,小潘还在等我。你慢慢吃,我们后会有期,再见。”

“等一下!”陆逊连忙扔下筷子,一把抓住他的手,“不要走,不要回去!不要离开我!”

“可是,小潘在……”孙权露出困扰的表情,视线落在被他紧紧揪住的手上,又落到他看上去焦急万分的脸颊上……

“不要走,待在我身边!别离开!”陆逊打断他的话,加大了手劲。

陆逊已经知道自己过去错得离谱,所以这一次,他再不会放开他。

“和小潘分手吧。”他开口提道。

“什么?”孙权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和小潘分手,回到我身边!”陆逊盯着他,大声重复道。

“为什么?”孙权诧异地看着他。

“因为我喜欢你!我爱你!”再也忍不下去了。

这股四处在胸口冲撞、几乎撕裂他的情愫,想要夺回他,就必须坦率承认自己的感情,必须豁出全部所有,再不可能顾及自己的面子和尊严!

在爱面前,根本没有尊严的地位可言。

突然,耳畔传来一阵笑声,陆逊这才发现,孙权已经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连眼泪都快笑出来了。

“伯言,今天是愚人节吗?好像还没到四月一号啊。”孙权笑着抹了抹眼角。

“我不是在开玩笑!”陆逊的胸口一阵气血翻涌,没想到自己真心的告白,竟被他当成笑话来听!

“不,伯言你肯定是在开玩笑。”孙权笑着摇头,“不要再耍我玩了,我笑够了,我真的要回去了。”

见他就要转身离开,陆逊心里一急,猛地扑过去,紧紧从背后抱住男人……

手掌下的身躯一僵,空气顿时沉默凝结。

孙权一动不动,任他抱着,仿佛已化身为一尊佛像。

“仲谋,我不是在开玩笑,我是认真的。”陆逊死死抱着他,就像抱着一根救命稻草,而男人兀自僵立不动,迟迟不见回应。

“我喜欢你……喜欢你……我真的喜欢你……”陆逊把脸深深埋在男人的背部,收紧手臂,像个贪恋自己心爱玩具的孩子,非到手不可般,一遍又一遍重复着。

他的喉咙火辣辣的,胸口中似乎有一把火在燃烧……

为什么不相信他,为什么没有回应,为什么剧情完全不照自己预想的走?为什么他竟没有一丝欣喜若狂的表情?

他曾简单地以为,只要告白就好了。

只要他肯放下身段,亲口说喜欢他,男人就肯定会动摇,并在下一秒乖乖听话,重新回到他身边。

他就是这么笃定而自信,因为他知道,他也喜欢他。

如果不喜欢,又怎会对他如此温柔,百依百顺,强忍着自己的欲望,也要让他舒服,事事照顾到他的情绪,以他为先,如果这一切不是源自真心的喜欢,谁能做到这种地步?

更何况,他也当面承认了对他的感情。

想到当初,他利用别的男人来刺激他,引得他勃然大怒,差点强上了他那一幕,他就不禁心跳加速……

如此惊恐的记忆,现在回想起来。却全是暧昧得让人心跳的画面。回味着男人那时凝重到恐怖的表情,他的内心阵阵悸动。

没错,他可以断定,这个男人,对他是真心的!所以只要这次他也真心相对,坦率告白,肯定能赢回他!

可是为什么,他却像呆子一样站着,没有丝毫反应?

照他的设想,他该早就回抱他,并向他诉说衷情啊,而不是此刻死一般的沉寂。

不知道等了多久,他才终于听到男人的声音。“不可能,你怎么可能会喜欢我?这绝对不可能!”

那斩钉截铁的语气,让他心里一阵发酸,又一阵发苦。这时他才明白,此时所有的苦果,都为报他当时种下的因。

当时他有多过分,现在的苦果就有多难以下咽。

一环扣一环,他作茧自缚、“痛”有应得!

事到如今,陆逊再也无法故作矜持、自以为是了。

“别说什么不可能,我花了这么长时间,才终于明白,原来我喜欢的人是你。当初你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根本没有意识到,你走了之后,我才明白。你对我有多重要。以前都是我不对,太傲慢、太自私,不但没有好好顾及过你的感受,还一再伤害你。我知道自己错了,你能不能原谅我?不要走,仲谋,回到我身边,我们重新来过,好不好?我真的爱你,我不能没有你……”说到后面,他已渐渐哽咽……

什么尊严、什么身段,全都被他抛到脑后,再难看也不管了。就算哭得一塌糊涂,也要说出埋藏在心里已久的话。

为什么不相信我?快点相信啊!陆逊在心里狂喊着……

孙权动了动,叠上他的手,轻轻将它掰开,转过身面对他,沉静的眼眸,渐渐有了波动。

“伯言,你搞错了。”他的眸中。闪烁着太多太多,他看不懂的情绪。

“你把自己对我的感情搞错了,你并不真的喜欢我。就算你以为自己喜欢我,但其实,这也只是错觉而已。”

“错觉?”陆逊呆呆地看着他。

“是啊,错觉。因为寂寞吧,因为没有人陪,没有人给你做菜烧饭、打扫房间、形影不离地围在你身边,所以你才会有这种错觉,才开始在意起我,以为你自己离不开我,以为这种感情就是喜欢,但其实并不是,这真的只是寂寞引发的错觉而已。”孙权深深呼吸,先前微微波动的情绪,已悄无声息,消泯于他漆黑如墨的瞳孔中。

“你……你在说什么……我完全不明白……”他一口一个“错觉”,一口一个“寂寞”,将他弄得混乱不堪。

“我们彼此都很清楚,我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你看,世上这么多英俊端正的男人随便抓一个,都比我帅气一百倍。我根本不是你喜欢的类型,无论从哪方面看,都和你不相配。我最了解你了,你喜欢的是那种懂得生活情趣、举止优雅而富有魅力的男人,可你看看我的全身上下,有哪点能和你的喜好沾边?就算我和你在一起,你真的能说服自己,就此甘心吗?因为像我这样的恋人,根本带不出场吧,你打算把我介绍给你的亲朋好友吗?你能忍受他们评判嘲笑的目光吗?你是比谁都爱面子的人,肯定无法接受吧。”孙权说的没错。他说的每一句,都是他先前所想,先前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男人的理由所在。

可是,这是多么强烈的讽刺!

万万没想到,当初种种他自认是冠冕堂皇的理由,现在当他醒悟的时候,却成为他在一起的最大阻碍!

陆逊有种被击倒的感觉,两眼阵阵发黑,连忙用颤抖的手指,抓住男人胸口的衣服,“人是会变的,仲谋,以前的我太任性太不成熟,现在我悔悟了,你难道真的不肯给我机会?”

“伯言,不是我不肯给你机会,我只是不想你后悔。”孙权深深看着他,“去找个匹配的对象谈恋爱吧,像我大哥那样类型的男人是你理想中的对象,而我啥都不是。只要有新的对象出现,就肯定会驱散这种寂寞,过不了多久,你就会把我忘到九霄云外。你这么俊美,条件又优,只要脾气稍微好一点,想要什么样的男人,都不是难事吧。你值得更好的,而不是像我这样的半残废。”

半残废……

他的最后一句话,让他的心揪痛极了,“仲谋,你别这么说自己,你就是最好的,别的我谁都不要!”

听他这么说,孙权温柔而忧伤地笑了,“谢谢你这么抬举我,我很开心。但不要因为一时寂寞,就做出错误的选择。”

“孙权!我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为什么你就是不肯相信我对你的感情?”陆逊激动起来,大声冲他吼道。他愈激动,他便愈冷静。

“你怎么知道你爱我?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你从来不愿意让我多碰你一下,除非你自己主动……”

“谁说我不愿意,我让你碰,你碰我啊!”陆逊猛然打断他的话,一把拉住他,朝沙发走去……

告白得不到回应的难堪,自尊受伤的刺痛,再加上被男人全盘否认自己感情的痛苦,还有即将失去的恐惧感……太多情绪混杂在一起,让他沸腾的内心就像一座快要爆发的火山……

他知道自己此刻的表情肯定极端扭曲,濒临疯狂,但他顾不了这么多,他不能失去他!

陆逊一把将男人推倒在沙发上,猛地压上他,不由分说地堵住他的唇,用力吮吸起来。

因为受到惊吓,孙权还没有来得及反应,就被他蛮力闯入,卷住舌尖,开始在口中横扫一气。
粗鲁的吻法,惊人的攻击力。

没有半点柔情蜜意,只要为了验证自己刚才说的话,陆逊一边激烈地吻着他,一边抽出男人的皮带,拉开拉链,一把扯下内裤,顿时,他那还在沉睡的欲望,便整个暴露在他面前。

“伯言,陆逊!快住手,你到底想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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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权挣扎起来,陆逊使出全身的力气,牢牢堵住他的嘴,整个人压在他身上,手下更是一刻不停,开始揉搓起他的阳刚。

不知道是因为男人血气方刚,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虽然是毫无技法的胡搓乱弄,但用不了一会儿,他的欲望便在他手中颤巍巍抬起头来,无论是硬度还是触感,都让他感到久违了的亲切。

陆逊见状,立即除下自己的裤子,暴露出下半身,毫不犹豫地骑到他身上,一边再快速撸动几下,见它硬得差不多了,便翘起臀部,一手握住男人阳刚,摸索着,对准自己的密穴,狠命往下一坐……

“好痛!”

从未被人到访过的紧窒后庭,没有经过任何润滑处理,又怎能容纳得了男人的庞然大物,勉强挤进一点,就卡住了,痛得他眼前直冒金星,自己勃起的欲望顿时在瞬间萎缩。

“陆逊,你太乱来了!”孙权连忙喝止他,翻身坐起,把他抱在膝盖上,小心翼翼地察看他的臀部。

娇嫩的入口被扯裂了,有一点血丝,好在情况并不严重,毕竟他没有进去,只在入口徘徊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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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关系,仲谋,你进来啊,不要管我!”陆逊转过头,频频催促,见男人根本没有动作,他一咬牙,撑起身体,双手往他的胯下摸索,找到他仍在半勃起状态的阳刚,头一低,就要把它含进嘴里……

突然,他的头被人死死固定住了。


“不要这样。在我眼里,你就像王子一样高贵,所以不要这样做。伯言,伯言,陆伯言,陆逊!你醒一醒!”孙权以双手捧住他的脸,迫使他看着自己。

两人四目相对,视线纠缠,能清楚看到彼此的灵魂,可这灵魂,却相隔万里,遥不可及。

感受着手中原本滚烫硬挺的欲望,在掌心渐渐萎缩,陆逊胸口一痛,热泪夺眶而出,一滴滴,顺着脸颊四处纵流……

太难看,实在是太难看了!

为什么,爱一个人会让自己难看到如此地步?可如果这样做,就能赢回他的心,这点难看又算得了什么,他只怕再怎么卑躬屈膝、低三下四,男人都不会回到自己身边。

他输了!

他输得一干二净,仓惶四顾,已是穷途末路!

“你这样又何必……”孙权轻声叹息着,一下又一下,抚摸着他的头发……

即使到了这个地步,对方仍有如此温柔的姿态,更令他悲从中来,陆逊一把揪住男人的衣服,把额头抵在他胸口,咬牙失声痛哭。

哭是为了减少深重的悲哀,而泪水流得越多,内心的悲伤却仿佛暴涨的河川,滔滔不绝,只见遽增,不见消抵。

“别难过,我们还是好朋友。”孙权轻轻拍着他的背,脸上有痛楚的表情,眼中,亦有不舍的泪光。

“不要……”陆逊嘶声说。

他才不要做他的好友,他要当他的恋人!

“有些事,我必须告诉你。”孙权摸着他的头,缓缓道:“当时离开你以后,我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喜欢上什么人了。怀着要孤独一生的心情,来到许昌,开始寄情于工作,一心一意,只想当个好教师,在教研上有所发展。然而没多久,我就认识了小潘。”

“他其实是我们学校老师眼中的小混混,勉强考入技校,却不好好读书,一天到晚在外面混,结交社会上的不良人士,经常打架斗殴。半夜三更才回来。有一天晚上,他又过了熄灯时间才回来,翻墙回寝室时被我捉到,本来我想记他小过,但后来看到他和别人打架受了伤,就带他去包扎伤口。可能正因为这样,他对我有了好感,也比较听我的话,我就借机劝他往正道上走。渐渐的,我们熟悉了,来往多了,后来我知道他是同志,同样,他也知道了我的性取向,然后他说,想要和我在一起。”

陆逊渐渐止住抽泣,抬起头,泪眼模糊地看着男人。

“我承认那时候我有私心,因为一心思念着根本得不到的你,实在太痛苦了,所以我就答应了他,努力经营这段感情。希望能够开花结果。别人初一看,以为我俩在一起,完全是我在帮他,但实际上,却是他在帮我。如果没有他,我不可能在他乡熬过那么多寂寞的夜晚。如果没有他的话,也许我早就像个可耻的逃兵,跑回这里,跪乞在你脚下,求你让我留在你身边……”

陆逊想说什么,但孙权伸手阻止了他。

“而我知道,如果真的这么做的话,我会一辈子都无法原谅自己的懦弱。我和他是完美的组合,他是个不求上进的小混混,我是个腿有残疾的教书匠,我们就像一个有缺陷的茶杯,配另一个有缺陷的杯垫,而你是那么精美漂亮的高档瓷器,如果摆在一起,怎样看都不搭调吧。”

“‘门当户对’这四个字,虽然听上去很俗,却是自古以来的至理名言。你不是我这个世界的人,我也不是你这个世界的人,根本不属于彼此,就算强行拥有,你也不是我所能承担的重量。因为你的真命天子,不会是我,你的幸福,也不会是我,我不想看到你不快乐,我想要你得到幸福!”孙权看着他,眼眸中泪花闪烁。

他捧起他的脸,一点一点,如视珍宝般,吻掉他垂挂在浓密睫毛上的泪花……

他知道自己哪怕再渴望,也不能把这个人拥入怀中!

“伯言,人生这么漫长,今后你还会遇到更多的人,他们每一个都比我优秀,比我健康,比我好上百倍千倍。他们之中,肯定会有人真心爱你,相信你会有更好的选择。你的人生还长着呢,何必执着于我?”

“我不要别人,我只要你一个。你已经不再爱我了吗?”察觉到自己的语气中,有止不住的哀伤,眼前的景物再次模糊难辨,包括近在咫尺男人的脸庞。

“我爱你,我当然爱你,一直都爱着你,但是,我已经答应了小潘要和他在一起,我将一生对他忠诚。”说完这句后,男人便缓缓的、却是坚定地推开了他。

他整理好自己的衣服,也帮他整理好他的,并不其厌烦。一遍遍抹去他的泪,然后,拿过餐巾纸,抹去他的鼻涕……

在整个过程中,陆逊一直呆若木鸡,任他摆弄……他整个人,都被他刚才的告白给劈傻了!

他爱他,他说他爱他。连续三个爱字,他没有听错,绝对没有,他的确是被他深爱着的!

可是为什么,如此的深爱,却非要以这种惨烈的方式终结?

他还不想结束啊!

他们明明只是刚开始,然而在得到男人爱情的那一刻,却也是失去的一瞬间,再也没有比这个更残忍!

他从未见过这种爱人的方式,这种为他人着想、无怨无悔、温柔不求回报的方式,也从未听过这种竟是以终结为前提的告白。

他一生孜孜以求的真爱,原来一直都在他身边,只是他得不到,他也不配得到。

抛开身上光鲜的外衣,直接看入自己的灵魂,他这才发现,原来他的灵魂竟是如此丑陋不堪。
匹配不上的人,不是他,而是他!

二十六年来,他所有目空一切的骄傲和自满、所有高高在上的可笑理想和价值、所有他一字一句信誓旦旦规划好的人生,都在顷刻之间,因为这个叫“孙权”的男人,而轰然坍塌。

满天灰尘中,他的世界溃为齑粉。

每一块碎片,都照出昔日自私自利、傲慢无礼的自己,这副嘴脸,连他自己都觉得恶心,而这么丑陋的他,还能被他所爱,无法不深深感动,情不自禁流下热泪。

“伯言,我走了,你保重。”

陆逊颤抖着双唇,却没有再说一句挽留的话。

他不能说,也没有资格说,只能眼睁睁看着男人一步步,就此走出他的视线……

从此,走出了他的世界。

直到门被轻轻扣上,他才猛地弯下腰,跌跪在地上,内心的剧痛,已经让他站立不稳。

指甲深深陷入掌心,却似乎感觉不到痛楚,心里只有无边无际的悔恨。

他好后悔啊,只要当初能对他温柔一点点,能稍稍放下身段,好好看一看他温柔的眼神,只要他不那么执着于所谓“门当户对”的对象,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结局。

然而,一切都太晚了!

他已经决定要和别人在一起,如果,他能就此幸福的话,他为什么不能祝福他,就像当初他祝福他一样?

可是为什么,他的这颗心,却像快要死亡般,绞痛到无法呼吸?

未来的人生在眼前无限延伸,可他却觉得,这条路,没有他的陪伴,实在是他漫长了,漫长到让他一想,就不寒而栗。

窝在沙发中,像个无助的孩子一样蜷成一团,陆逊别无它法,只能任自己的心脏,在剜心般的疼痛中,四分五裂。

书房中,孤独的仙人球在默默地陪伴着这位伤心的新主人,无言地见证他的挽回恋情的失败过程……


山核桃 2013-12-09 22:17
姑娘的文真叫我不知说啥好,从来没有姑娘这么描绘过小陆,不是他有什么过份的缺点还挺完美主义的也能理解。而是我从来没有在任何一个文中看到权仔能在他们的关系中扮演这么高大正面的的形象,反而小陆在这个文中不如仲谋这么正面了。在历史向的文中权仔总是不如小陆那么完美,再说后来他渣了更是人神共愤。在各种架空文中小陆一贯是聪明的,优雅的,权仔总是在他们的故事中扮演充满各种毛病充当被吐糟的对象,再好一点也不过是个傻小子被小陆各种瞧不起,姑娘们是多么的爱伯言啊。所以我看这文有点不适应,我得做点心理建设。

生子当如孙仲谋 2013-12-10 11:18
四年后。

B&P大厦顶楼会议大厅,正在召开董事局会议,参与会议的,都是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

“大家现在手头上的文件,是荆州科技有限公司收购我们公司集团下属的B&P显示器子公司的草案。这几年来,随着日本、韩国家电产品的不断翻新,以及本土品牌在市场上的掘起,让低利润的家电产品,对像我们这样的跨国公司而言,愈发是块鸡肋。与其食之无味,不如干脆弃之,甩下这个包袱,轻装上阵。大家认为呢?”

坐在长方形会议桌首席的,是B&P的执行总裁兼总经理,B&P除董事局和总裁以外的最高权力者——全琮。

他年仅三十五岁,五官英挺冷冽,眼神冥黑锐利,全身上下无懈可击,做事更是雷厉风行,掌控全局。有这么精明强干的主管,B&P的业绩不蒸蒸日上才奇怪。

“我赞成。”众人的目光,顿时被坐在全琮身边的男子吸引过去。

即使坐在全琮身边,他的光芒亦丝毫不减,悦耳磁性的嗓音固然动人,更动人的,是那张俊美无俦的脸庞,美唇开启之间,魅力四射。

“其实,跨国电子企业纷纷将其集团属下的核心业务,出售给亚洲制造商,已是全球电子市场上的一个趋势。无论从价格,还是低廉的生产成本方面,我们都无法和日韩等产品媲美,淡出市场,势在必行。”

陆逊环视众人,侃侃而谈。

“我建议公司重新调整发展策略。当然,也许很多人从感情上无法接受,不过你们要知道,家电虽然是我们公司的传统经营项目,但目前家电市场已高手如云、竞争激烈,市场亦趋于成熟,并无太大利润可挖,低价竞争绝非可取之道,我们公司的优点,在于有强大的技术力量和富有创意的产品设计师,为什么不好好利用这一点?”

“说下去,陆副总。”全琮点点头,面无表情的脸上,难得露出一丝赞赏之色。

一年半前,陆逊因出色的工作能力,从销售经理升任B&P的副总经理,和周瑜——B&P的总经理一起,协助全琮管理整个公司。

“我个人认为,我们的产品在市场上过于分散,从电视机、显示器、冰箱,到刮胡刀、电动牙刷……几乎包罗万象,这个摊子铺得实在太大了,是到改革的时候。大刀阔斧,切掉那些低利润的鸡肋产品,把重心放到医疗保健、时尚无线电子等产品上来。广泛的市场调查说明,在未来,作为医疗设备的保健电子产品,还大有潜力可挖,建议我们的技术团队可以在这上面下点苦功,研发出受消费者好评的核心产品。电子产品日新月异,只有走到时代尖端,才不会被市场无情地抛弃。”

“陆副总,你是不是早就在考虑这个问题了?”周瑜眯了眯如桃花的双眸。

“再早也早不过周总跟全总裁,不是吗?当我还在考虑要不要向公司提议时,全总裁你就已经把‘远大光明’的草案放到了我们面前。”

陆逊回视他们,眼中却找不到半点昔日的傲慢自大,有的,只是一片沉静的海洋,波澜不兴,眸心深处,甚至还有一丝淡淡的悒郁之色。

周瑜跟全琮不由暗暗称奇。

共事四年,一路走来,这个人身上发生的变化,简直可用”脱胎换骨”这个词来形容。

四年前,和他出色的外表同样锋芒毕露的,是他目空一切的傲慢和毒言辣语,而四年后,他却内敛得如同沉睡在海底的岩石,成熟、淡然而内敛,谦虚得像完全变了一个人。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才能让人有如此巨大的改变?

“既然陆副总已胸有成竹,这个草案不如由你跟周总来负责,怎么样?另外,再把你今天所说的企业重组问题,写一份报告给我,我想好好研究一下。”全琮道。

“没同题,全总裁,我马上就去做。”陆逊微微点头。

基于陆逊提出的观点,热烈的讨论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才终告散会。

顺着人潮走出会议室,正想朝自己的办公室走去,陆逊就听到全琮的声音,“陆副总,等一下。”

“找我有事,全总裁?”陆逊停下脚步。

全琮点点头,等身边的人潮走得差不多了,才低声对陆逊说:“伯言,今天下班后,要不要一起去喝一杯?”

全琮身材高大魁梧,足有一米九,比陆逊高半个头,一凑近,慑人的压迫力便迎面袭来。

“去哪里?”陆逊有些诧异,共事这么久,这还是第一次听到全琮邀他一起喝酒。

“SEVEN,如何?”全琮的唇角微微上扬,不轻易流露的笑容,更显神秘的魅力。

陆逊不由微微一怔。

曾经有一次,他在“SEVEN”遇到全琮。当时他一个人独酌,而全琮身边则有位非常秀美的年轻男伴,形状亲昵,当时两人面对面,撞个正着,彼此都点小尴尬。

没想到如此优秀的全琮,竟也是同志圈内的人。

他和他毕竟是同僚,公事外,谁都不想介入他人的私生活,不过既然看到了,也无法装聋作哑。

好在大家都是处事成熟的男子,平时在公司,谈的大多是公事,心照不宣都刻意回避涉及私人话题,尤其是性向之类的话题,没想到,现在全琮却公然对他提出去“SEVEN”喝酒的邀约,这代表着什么?

“全总裁怎么突然想起请我喝酒?”陆逊淡淡一笑。

“没什么,只是觉得,以前一直埋头于工作,忽略了身边的很多景色,今天突然发现,其实我更该关心一下周遭的人。”全琮冷峻的脸上,并无太多表情。

陆逊笑了,直接地问:“子璜这是想和我约会吗?”

全琮也笑了,坦率接招,“如果我说是的话呢?”

相当自信而从容的态度、端正精悍的容貌、万众瞩目的地位和权力。再加上四年共事下来,他知道这个男人的品性和外貌一样,无可挑剔,如果是以前,他会欣喜若狂地一口应承下来吧。

目前为止,这个男人,最符合他心目中的完美对象!

陆逊心里很清楚,再不可能有比他更优秀、更能和他匹配的男子了,如果选恋人的话,他将是不二的人选。

可那又如何?这不是他想要的。

他想的,只有那一个人而已。

“子璜,对不起,今天我有点累了,想早点回家休息。”

全琮的眼中微露诧异之色,当面拒绝他邀约的人,迄今为止,可以说寥寥无几。

但毕竟是B&P的总裁,几秒后,全琮便恢复了如常的神情,“没关系,那下次再说好了。”

“抱歉,我先走了。”陆逊微一欠身,转身离开。

去了一趟超市后,陆逊回到自己的公寓,挂上西装外套,撩起袖子,穿上围裙,开始洗菜做饭。

他先淘好米,再把从海鲜市场买来的活鱼放到砧板上,剖膛取出内脏,手脚利落地翻好鳞,洗清放到一旁,等待下锅。

今晚他打算做一个红烧香鱼,炒个时蔬,然后再放一碗蕃茄蛋花汤,一个人吃饭,三个家常小菜就足够了,花不了多少时间。

偌大的敞开式厨房,干干净净、纤尘不染,所有厨房用具都整整齐齐摆放着,不见一丝杂乱。

公寓中只有他一个人忙碌的身影,不远处,客厅的音响传来低婉的爵士乐,整个空间显得十分冷清。

四年来,一个人的生活,他已经很习惯和孤独为伴。

不仅如此,他还学会了做饭和打扫,记得当他第一次做了满满一桌菜,请小乔来品尝时,对方脸上那种仿佛看到外星人登陆地球的表情,至今仍历历在目。

现在的他,已可以在限定的时间,做出一手人人称赞的好莱。就连吃惯山珍海味的小乔,也总是厚着脸皮跑到他这里来蹭饭。

他还学会了打扫房间,清洗衣服,现在他的西装和衬衫,都是自己洗自己熨烫,比外面干洗店洗的还要专业得多。

从前那个连泡面都会经常煮烂的陆逊,已经成为过去。

很多事情都成为过去,而过去的,将永不会再来。

简单把自己喂饱后,陆逊洗了个澡,把换下的衣服丢进洗衣机,擦了擦湿湿的头发,他给自己倒了一杯冰水,取过烟盒,坐到阳台上,一边观赏远方的夜景,一边点上一支烟……

微风吹过他湿湿的头发,烟头在寂静的暮色中,闪烁着点点红光,倒映在他幽深似海的眼眸……

情绪难辨。

静静抽完一根烟后,陆逊回到卧室,坐在床上,继续看起昨晚的小说。

他现在和游戏绝缘,连电视都很少看,一有空,就捧本书,在阅读里寻找和自己心灵契合的文字。

现在的他,过着清心寡欲、严以律己的生活。

早睡早起,极有规律,家、公司、超市,三点一线。偶尔去酒吧喝杯酒,已是他难得的消遣,大部分时间,都乖乖待在家里,做做家务,做做菜,看看书,然后,发一发呆。

瞥了一眼闹钟,指向十点三十分,是该睡觉的时候了。

陆逊拿过书签,把书合上,放到床边,然后,拉开床头柜的抽屉,拿出一本厚厚的记事本……

翻到中间,里面夹着一张纸,破旧不堪,似乎被人撕过又黏好,满是透明胶的痕迹,上面写四个字“注意事项”,下面则是满满一大页,逐项标好数字的细心嘱咐。

一、一定要吃早餐,否则对身体不好。早上起来别忘了喝一杯牛奶。热牛奶五十秒就够了。如果时间太久,牛奶会喷出来。

二、冰箱不是保险柜,不要什么东西都往里面扔,如果吃剩的菜不想扔掉就用保鲜膜包起来,否则会窜味。

密密麻麻,都是诸如此类的唠叨。

字迹工整,一丝不苟。可见男人一板一眼的认真,也能深深体会,当时他写这封信的心情。

这家伙……

陆逊不由轻轻笑起来,指尖抚摸着纸张,眼神中流露出强烈的温柔和深入骨髓的寂寞……

不禁地瞧了瞧那书桌角落的那个熟悉的朋友:那刺儿已经褪尽,拉耷着几支娇艳的花骨朵。

公司办公桌上的那盆也一样。尽管看上去很滑稽,但陆逊看到眼里,非常温馨。因为是那个男人送给他的宝贝。

仙人球的春天已经到了,而他陆公子的春天已经离他而去了,大概永远不会回来了吧。那个男人就算见到,也已经不属于他了。

唯一能安慰他的,是那两盆不起眼的东西。

他生命中,男人的痕迹,几乎完全消失了,而唯一仅剩的能证明他来过的东西,就是眼前这一片薄薄的纸。

这就是他所拥有的,唯一一点他。

谁说岁月的流逝可以渐渐淡忘一个人?完全是放屁!说这话的人,必定没有真正深爱过。

当你真正深爱一个人的时候,对方的每句话、每个动作,都会像被铁钻凿过一样,牢牢刻在心里。

也许时间的确可以抹平记忆,你会慢慢忘了他的长相、他说话的口吻、他温柔的眼神,甚至他笑起来的样子……但是,你曾经深爱过这个人,无论如何都想要和他在一起,没有他就不行,因为有了他,而成天内心充满欢欣,世界变得格外美好,这种感觉,没有任何东西能把它抹去。

时间不能,岁月不能,甚至是他自己,也不能。

晚安。

轻轻低语着,陆逊放回记事本,拉过被子,熄灭台灯,闭上眼睛,在黑暗中,静待着自己进入梦乡。

没有他的日子,就这样,又一天过去了。

而这四年来,他竟一次也没有梦到过他。

一次也没有。

阳光普照,车水马龙。

陆逊一身西装革履,才坐到办公室的皮椅上,就收到秘书的内线,“陆副总,销售部的朱经理找你有事要谈。”

“请他进来。”

不一会儿,一位年约四十的中年男子推开门走了进来。

“朱经理,坐。”陆逊点头示意他坐下。自从他升任副总经理后,原销售部的副经理朱然就被提拔上来,顶替他的位置。

“朱经理,你找我有事?”

“是的,陆副总。”朱然坐下,支支吾吾,一脸犹豫的样子,”这个……那个”

“到底有什么事?”陆逊看着他。

“其实,照程序来说,这件事我应该找人事部经理或者周副总谈,但小潘毕竟是你介绍来公司的,所以我想,最好还是和你先谈谈。”

“小潘……他有什么问题?”陆逊看着对方。

“怎么说呢……”朱然抓了抓头发,苦恼吐出几句,“自从进入公司后,小潘已在销售部做了两个多月了,可他的工作态度……实在是不怎么样啊。迟到早退是常事,有时候不打招呼就突然消失了,我就当他在跑业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不管怎样,这么没有纪律可不行。还有前天我本来下午想找他谈话的,谁知他一转眼又不见人影。后来才听另一个业务员说,他在去拜访客户的途中,亲眼看到小潘从‘太平洋百货’拎着大包小包出来,很明显是趁上班时间逛街去了,你说,这像话吗?”

陆逊的脸色渐渐凝重起来,“还有吗?”

“陆副总,B&P可不是随便谁都能进来的,像小潘这样一个仅从技校毕业的新手,没有任何工作经验,若没有你的保荐,根本不可能进销售部。大家对此已经很有意见了,再加上他又这么不争气,工作吊儿郎当,再这样下去,就算我想顾全陆副总你的面子,也很难做啊。”

“我明白了。”陆逊点点头道:“对不起,朱经理,让你为难了,我会亲自找小潘,好好和他谈一谈。你也别太在意,毕竟新人如同刚进校园的学生,耐心点儿吧。给新人一次机会,也就给自己一次机会。”

“陆副总,有一句话。我不知道该不该问。”朱然小心翼翼地察看陆逊的脸色。

“问吧。”

“我们在一起共事的时间也不算短了,我心里很清楚,你绝不是那种以公谋私的人,为什么这一次,对小潘这么破例?”朱然的表情十分疑惑。

陆逊淡淡一笑,“小潘,他是我一个……很特别的朋友。”

“有像陆副总这样的朋友,他可真幸运。”朱然嘟囔着。

陆逊站起来,示意两人谈话的结束,“朱经理,谢谢你的提醒,放心吧,我不会让你难做的,毕竟我也要为公司负责任。”

“哪里,陆副总客气了。”

等朱然出门后,陆逊立即拨通了秘书的电话:“小徐,销售部的小潘在吗?让他来见我。”

“陆副总,现在小潘人不在位置上,等他回来后,我会传达您的意思。”秘书回答道。

“好,谢谢。”陆逊挂上电话,把头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深深吐出一口气。

小潘。

这个名字念在口中,传来苦涩难言的滋味。

他是他最爱的男人的恋人,也是他的情敌,然而,介绍他进入B&P的,不是别人,正是他自己。

四个月前,在第五个暑假来临的时候,孙权终于结束了在许昌为期五年之久的“支边工作”,回到本市,重新回江东大学,执掌教鞭,当研究生导师;和他一起回来的,是他交往四年之久的恋人——小潘。

孙权的导师工作早就落实,而仅有技校毕业文凭的小潘,却在人才市场上屡屡碰壁,找了很久都无丝毫回音,而且就算找到,不是那种粗重的体力活,就是薪资极少的又苦又累的工作。

在一次聚会上,无意看到孙权苦恼的样子,陆逊不禁脱口而出,“不如让小潘到我们公司试试看,怎么样?”虽然话一出口,他就强烈地后悔了,但看到男人那欣喜的眼神和得救了般的表情,疼痛之余,他觉得自己没有做错。

他希望他能得到幸福,如果不是自己,是别人也好啊。

于是,一向公私分明的陆逊,第一次动用私人手腕,拉关系、走后门,把小潘保荐给自己的老部下朱然,没想到他却如此不争气,才工作两个月,就被朱然告到这里,看来这次,他必须找他好好谈一谈才行。

可是……

他不想见小潘,一点也不想。

并不是因为看到小潘就会想起孙权,反正他几乎每分每秒都在思念着孙权,并不差这点折磨,而是因为他独占着他此生最渴望而不可及的东西,那个男人所有的温柔和呵斥,都给了他,还有一生的承诺。

我爱你,我当然爱你,一直都爱着你,但是,我已经答应了小潘要和他在一起,我将一生对他忠诚。

陆逊看了看办公桌上的“小缘”,微笑了一会,闭上眼睛,一片黑暗中,胸口传来的撕裂般的疼痛,愈发显得清晰入骨。

生子当如孙仲谋 2013-12-10 15:32
“陆大哥。听说你找我?”

直到临近下班时分,小潘才气喘吁吁地敲开了陆逊办公室的门。

“是啊,进来吧。”陆逊示意他坐到沙发上,问:“想要喝什么,我叫徐秘书去泡。”

“给我一杯冰雪碧吧,我渴坏了,谢谢哦。”小潘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眯起细细的单眼皮,笑道:“陆大哥,你找我有什么事?”

“没什么特别的事。只是有段时间没看到你了,就找你过来聊聊。”陆逊从椅子上站起来,坐到他对面,点上一根烟。

“是啊,的确有一段时间没见面了。陆大哥你都好忙,像我们这种低层小职员。根本见不到你的面。”

此时,陆逊的年轻女秘书小徐敲门进来。对小潘笑道:“小潘先生,您的雪碧。”

“谢谢。”小潘一双眼睛笑得几乎张不开,直勾勾地看着女秘书收臀窄裙的美好线条。

等她离开,小潘小声对陆逊说:“陆大哥,你的秘书好漂亮哦,每天对着她,心情也会变好了。哪像我,销售部清一色都是些男人,要么就是比男人更野蛮粗鲁的女人,唉,我真可怜。”

“你不是已经有了孙仲谋,还想到处花心啊。”陆逊笑着看了他一眼。

“没有啦,只是说说而已嘛,仲谋大哥对我是没得说,我当然不会伤他的心。”小潘“嘿嘿”笑了两声,抓了抓自己的头发。

那一脸幸福的表情,让人嫉妒到心痛,陆逊用力吸了一口烟,淡淡道:“你最近怎么样?”

“老样子,每天跑业务,这几天天气又闷热,累得我半死,回家连动都不想动了。”小潘耸耸肩,大声叹气。

“当业务员是很辛苦,人前人后都得陪笑脸,忙起来经常顾不上三餐。当年我也是这么过来的。不过撑过这一段时期,慢慢建立起自己的客户网,就好多了,不要心急。”陆逊宽慰他。

“谢谢陆大哥,有你罩着我真好,大树底下好乘凉。”小潘笑嘻嘻地看着他。

“虽然你是我引荐入公司的,但我不可能罩你一辈子,有些事,你自己要注意了。”陆逊看着他,“刚才朱经理来跟我说,你最近老是迟到早退,甚至还看到你在上班时间去逛百货公司,是这样吗?”

“没有啊,我哪里有!”小潘直着脖子叫了起来,“陆大哥你不要听那个姓朱的老头胡说八道啦,他根本就是看我不顺眼,老是嫌我没学历,其实就是因为我不像别人一样拍他的马屁,结果他就老是针对我。”

“是吗?”共事这么久,陆逊十分清楚朱然的为人。他并不是那种会大小眼的人,事实上,他为人相当正直,当初靠私人交情,让他收下小潘,已是对方网开一面的表现,若是别人,根本走不进这个“后门”。

“真的!”见陆逊有点不相信的表情,小潘急了,表白道:“自从进公司后,我很珍惜这个机会,一直很努力地工作。陆大哥,你一定要相信我!”

陆逊凝视着他,缓缓吐出一口烟,“我当然相信你。”

相信他,就等于相信孙权的眼光。

如果他的情敌只上了两个月班,就被公司炒鱿鱼,他会怎么想?一定会很担心吧,他不想让他烦恼。

“我就知道,陆大哥你对我最好了。”小潘展颜笑道:“其实那天我真的没有在逛街,我只是看到商场外面有促销活动,再加上他的生日就快到了,想看看有什么合适的东西,可以送给他做生日礼物。”

“孙权的生日……是在下周吧。”陆逊低声说。

“是啊,就是下周末,到时候我打算给他庆生,办一个小型的生日晚会,陆大哥你会来吧,一定要来哦。”小潘期待地看着他。

“嗯,到时候再说吧。”陆逊不置可否,“你想给他买什么礼物?”

“还没有想好,都不知道买什么好。太贵的,我买不起,但要是买便宜的,好像又不够好。”小潘垮下脸来。

“反正还有时间,慢慢想好了。”

“嗯。”小潘点点头,看了看手表。

“下班时间到了吧,我也结束了,我和你一起下去。”陆逊起身道。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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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大厦,一眼就看到停车场右前方,停着一辆摩托车,一个男子正倚在车身上,朝大厦出口张望。

一看到他们,他立即站起来,露出标志性的温和笑容。

“仲谋!”小潘挥手跑过来,“你来接我了。”

“是啊。”孙权含笑看着他,然后,视线轻轻落到他身后的俊美男子身上……

四目相对,穿透四年漫长的岁月,轻轻撞到一起。

陆逊停下脚步……

整个世界变得剔透澄清,那么多往事,悉数化为风中的透明,他的内心脆弱得几乎一触即碎。

这个男人,很普通的五官,大街上就像一粒沙砾般不起眼,可为什么,只要他站在那里,他的胸口就充满了不能呼吸的悸动和痛苦?

他爱眼前这个人,爱到无法自拔,可为什么就是得不到他?只要上天能把他赐给他,要他做什么,哪怕是献出他的生命,他都愿意!

爱一个人,原来竟是一份这么绝望、无助而卑微的感情,明明近在咫尺,却远若天涯。

胸口如深渊般的绝望和汹涌澎湃的爱意纠结在一起,四处冲撞,让他百感交集,悲欣莫辨。

“伯言,你也下班了。”孙权率先向陆逊打招呼,眼神一如既往,温厚无害。

“是啊,孙导师。你又来接小潘下班?”陆逊淡淡对他笑道。

自从小潘来到B&P后,孙权便经常来接送他上下班。

虽然一直强调自己这么做,只是为了替男人分忧,但现在看到他的脸,陆逊却无法辨别,自己这么做,是否掺杂着难以启齿的私心。

因为他想见他……

想见到他,哪怕他总是对着别人温柔地笑,哪怕他的身边已经有了别人,他也想见他。他什么都不会做,只是看看他而已,这样,他就满足了。

“嗯,小潘不喜欢挤地铁,反正我是老师,下课下得早,有比较多的空闲时间,就尽可能多来接送他。”孙权说道。

“你也真辛苦啊。”陆逊叹道。

“还好啦,是我心甘情愿的。”孙权憨厚地笑着。

他脸上幸福的笑容,令他的心脏阵阵收缩。他还记得自己靠在他肩膀打游戏的惬意,记得他的大掌游移在发间的触感,记得他抚摸自己每一寸肌肤时的热度,他和他曾那么亲密无间,可现在,却疏离得一如陌生人。

如果一切可以重来,水可倒流、风云逆转,时间重新回到“相亲”那一晚,他发誓,他会好好珍惜这个男人,以同等的温柔和爱情回报他,他发誓绝不会伤害他,和他一起好好生活,他发誓可以让他幸福,让他每一天,都快乐得像在天堂一样,他发誓!

然而,一切都已经太迟了!

水已东逝、风云不再,时间无情掠去,他身边已经有了相亲相爱的恋人,纵然他已脱胎换骨,不再是以前那个目空一切的陆逊!

“彭大哥,我好饿哦。”小潘抱怨着,仰起脖子,让孙权替他戴上摩托车的头盔。

“饿了吗?等下我马上做饭给你吃。”孙权扣好头盔,温柔地看着他,“你想吃什么?”

小潘想了想,眼睛一亮,“大闸蟹!”

“不是前天刚吃过吗?”

“可是我嘴又馋了。”

“好吧,等会顺便去一趟海鲜市场,你要吃多少,就给你买多少,让你吃到饱。”

“太好了!”小潘欢呼起来,坐到他身后,抱住他的腰。

孙权发动车子,转过身,对陆逊道:“再见,伯言。”

“再见,小心开车。”陆逊还以微笑。

“拜拜,陆大哥。”小潘朝他挥挥手,搂紧孙权的腰,在摩托车的引擎声中,两人的背影渐渐远去……

陆逊一直站在原地,静静目送他们的背影。

我爱你……

我爱你……

我爱你……

怎样也无法说出口的三个字,化为汹涌的心痛狂潮,一遍遍撼动着他的胸口,可纵然他爱这个男人爱到发狂,也只能像现在这样,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和别人走远。

“伯言,不要告诉我,这就是你拒绝我邀约的原因。”陆逊回过头,不远处,站着全琮,他的脸上并无太多表情,只是唇角轻轻上扬。

“我以为,你之所以拒绝我,是因为心中另有所爱,而你的所爱,必是非常优秀出色的男子,如果是真的,我甘拜下风,但如果是小潘的话……”全琮走近,意味深长地看着他,“至少给我一个理由,好补偿我那稍稍受损的自信心,这个要求不过份吧,伯言。”

“子璜,你以为我喜欢的是小潘?”陆逊微一扬眉毛。

“不是吗?刚才你一直盯着他看。”

陆逊忍不住笑出声来……

“我说得不对?”全琮微眯起眼睛,锐光一闪。

“子璜,作为堂堂B&P的总裁,眼光这么差,可怎么行。”陆逊收敛笑意,直接地告诉他,“小潘是我的情敌。全总裁。”

全琮不意外地露出了诧异的眼神。小潘是他的情敌,那么,刚才那个比小潘更不起眼的男子,才是他的心上人?

“想听听我的故事吗?”许是寂寞了太久吧,突然之间,陆逊很有诉说的欲望,“那去SEVEN喝一杯如何?”

“好啊。”两人并肩朝停车场走去。

SEVEN酒吧。

“原来如此。”

听完了整个故事,全琮沉默良久,缓缓吐出一道烟,“伯言,这样执着于—个人,会不会觉得太辛苦?如果是我,我可做不到。”

不但默默爱一个人爱了四年,居然还能把情敌纳入自己的羽翼保护之下,他的确无法理解这么“伟大”的感情。

“那是因为你并没有真正爱过。子璜!”

“也许吧,可什么才是真爱?”全琮喝了一口酒。

这个问题,许久以前,陆逊曾听小乔说过,当时对他而言,如醍醐灌顶,一语惊醒梦中人。

不过,现在的他,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

“真爱就是非他莫属。”

陆逊凝视着桌上的小小烛火,缓缓道:“除了他都不行,任何人都无法替代他,既然明知已经不可能和他在一起,可心里还是忘不了他,只容得下他一个人。”

“明知不可能,也要继续吗?”全琮有点不可思议地看着他。

“子璜,你明知有一天会生老病死,可不也继续吃饭,努力去活,而不是躺下等死吗?”陆逊淡淡一笑。

“如果你要这样打比方的话,我就不再劝你了。”全琮掏出一支烟,姿态潇洒地把它点上。

“我又何尝不知道,忘了他比较轻松。但是,谈何容易。”

酒吧的DJ换了一盘CD,像流水一样的爵士乐,飘淌过来,将两人轻轻包围

“If love had a face,it would be kind Of like your

lf true love had a name,it would be in your eyes

lf I told you I love you,would you believe it

Don't leave my broken heart lying breading

You said true love will never fade away

……”

陆逊靠在椅背上,手指轻轻划着玻璃杯的边缘,并无特定聚焦的视线,飘游在未知的无方。

“我和他,从认识到现在,已经过了五个多年头。生命中美好的一段时光,和他相遇相识,并爱上他,是一种宝贵的人生经历和财富。虽然代价很沉重,但我终于明白了,到底何为真爱,也终于看清楚自己性格中的缺陷。

如果没有他,就没有今天成熟的我,所以无论如何,我还是感激上天,能让我遇到他,虽然这代价却是永远地失去了他。当初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我做梦也不会想到,有一天,竟会爱他爱到无法自拔的地步。他曾经对我那么温柔,他也说过他爱我,可是最终却答应了别人,要一生和他在一起。他说他不可能给我幸福,不愿意阻止我去寻找幸福。

他还说,我今后会遇上更优秀更出色的对象,每一个都比他好上百倍千倍……这些,都是他自以为是的体贴,也是他自以为是的残忍!他爱我,我也爱他,为什么我们不能在一起?以前我怎么也想不通,现在我终于明白了。

因为他不相信我,也不相信自己能给我带来幸福,可让他有这种想法的,归根结底还是我。我曾经那么抗拒他给予的温柔,曾残忍地说过,即使这世上仅剩下他一个男人,我也不会和他在一起。我曾警告他不许掺杂私人感情,癞蛤蟆别想吃天鹅肉,就这样,一次又一次地伤害他,伤透了他的心。

后来,仍是我,逼他不得不离开,把他逼入别人的怀抱,逼他说出他爱我却不得不和别人在一起这种话……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我。因为我自己的过错,让他就这样决定,彻底离开我的生命。他现在看上去很好,很快乐。我和他之间,有空还会寒暄几句,互相问候,彼此都像没事人一样,像个真正的朋友。

虽然心里很难过,但也许,这才是我和他之间,最好的一种相处方式。曾经有份真爱摆在我面前,我却没有珍惜,直到失去时,才追悔莫及……”

陆逊自嘲地笑,“这句台词,谁都会背吧,可真正理解它含义的,又有几个?一万年太久了,所以如果可以的话,我想现在就守护他,守护着他的幸福,如果有必要,就连他的他一起守护!”

全琮看着他,脸上表情一点点凝重起来,他终于明白,他为何这么护着小潘。

“光是守护而已,不求任何回报吗?”

“确信他能幸福,就是对我的最大回报。”

全琮一时语塞,不由肃然起敬。

“为你干杯,伯言。”他向他举起酒杯。

“干杯。”陆海淡淡笑着,眼眸中似有波光粼粼,但全琮告诉自己,这只是烛火倒映在他眼眸的光芒,绝非泪光,然后,两人轻轻触了玻璃杯,彼此干完眼前这杯酒。

此后,他们没再说话,就—直静静坐着,聆听着微带哀伤的歌声和静谧的氛围,无言地渡过这个不眠之夜。

If love had a face,it would be kind of like your
If true love had a name,it would be in your eyes……”

在公司一楼,正好看到小潘急匆匆,拎着个公文包往外面走,陆逊连忙叫住他,“小潘。”

“陆大哥,找我有事?”小潘看到是他,连忙跑过来。

“你要出去?”

“是啊,约好了要去见一位客户,不过没关系,还有一个多小时呢。陆大哥找我有什么事?”

“上次你说要给仲……孙导师的生日礼物,准备得怎么样了,有什么合意的?”陆逊问他。

“没有,这几天我好忙,都没时间去逛街。”

陆逊从怀中掏出一只锦盒,递给他,“你觉得这个怎么样?”

小潘打开一看,是一只男用表。锃亮光滑,黑皮表带,表面以黑白两色为主,设计典雅大方,充满了简约的魅力,却又透出一丝奢华。

“好漂亮的手表,一定是名牌吧,这是你的吗?”小潘叫道。

“是别人送给我的礼物,我自己并不喜欢这么朴素的手表,本来想扔掉的,但后来你说找不到生日礼物,就觉得这个也许不错。如果你不嫌弃的话,就送给你好了。”陆逊撒了个无伤大雅的小谎。

这只手表,是前天在商厦中无意看到的。

当时他只是去买领带而已,但在CARTIER专柜看到这款新上市的男用表,不禁一见钟情。

简洁而朴实的设计、厚重的感觉,和男人十分相似,如果戴在他手上,一定很合适吧。

这么想着,没有一丝犹豫,陆逊就把它买了下来。区区十万元,对年薪过百万的他而言,根本不在话下。

然而买下来后,他却不知该如何送出去。

若是自己当面送给孙权,似乎太显眼了,可他真的很想看到孙权戴着这块表的样子,于是就把脑筋动到了小潘身上。

虽然似乎有点“卑鄙”,但若孙权以为,这是小潘为他精心挑选的礼物,他应该会很开心吧。

“可是,这样会不会不太好?这只表看上去很贵的样子,我不能白拿陆大哥你的东西。”小潘迟疑着,看得出来,他的确非常喜欢这只表。

“如果你真的不想白拿,那我卖给你好了,五百块,怎么样?”陆逊微微一笑。

“这只表真的只值五百块吗?”小潘有点不敢置信,虽然陆逊说这是别人送给他的礼物,但这份礼物,看起来真的很贵重。

“反正是别人送的礼物,如果你不要,我就把它扔了。”陆逊拿过锦盒,作势要扔到一旁的垃圾桶。

“不要!我买,我买。”小潘连忙拉住他,一迭声说。

“好,我记住你这笔帐,不急着还,等你有钱了,再慢慢给我。”陆逊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他知道小潘手头并不宽裕。

“谢谢陆大哥。”小潘也知道,陆逊并不真的在意这区区五百块钱,只是为了让他买一个心安而已。

“陆大哥,你对仲谋真的很好,虽然你表面上总是淡淡的,但我能感觉到,你真的很关心他。要不是我知道陆大哥条件这么好,肯定看不上他,否则,我还以为你在暗恋仲谋咧……”小潘笑道。

他无心的玩笑,却让陆逊心头猛跳。

他是不是看出了什么?

不,不可能!

对方直白的笑容,让陆逊立即否决了自己的猜想,“那是因为我们曾经是室友,受他照顾很多,所以我把他当成好朋友。”

“嗯,仲谋也这么说。”小潘点点头,“有时我和他提起你,仲谋就说,自我们从许昌回来后,就一直受你的照顾,真的欠了你太多人情。虽说你们曾是室友,不过仲谋说,当年你们住在一起时,他其实只是在做他应该做的,没想到你却一直记挂到现在,让他心里非常不安……”

“不安”这个词,让陆逊的心口开始微微疼痛起来。

“他还说了些什么?”

“他还说……”小潘不由支吾起来。

“说啊,没关系。”

“他说,陆大哥到现在还没有男朋友,不知道你是在找完美的对象呢,还是……”

“还是什么?”陆逊急切地追问。

“他没有说下去,但是我听到他自言自语,说什么心里很不安之类的。我们都知道陆大哥你的要求很高,所以一直到现在都还没有伴儿,他可能是有点担心你吧。有时候我提起你的事,他就会变得不太开心,原来气氛好好的,会一下子沉默下去,都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小潘嘟囔着。

陆逊觉得整颗心都绞痛了起来……

他在担心他,他为他而不安,因为一直到现在,他身边仍然没有半个恋人的影子。

孙权是不是看出了什么?他是不是看到他内心隐藏的东西,他最不愿意的,就是被他发现啊!

是不是因为这样,所以从许昌回来后,孙权都在若有若无地和他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他虽然敦厚,却绝不笨拙,甚至在某些方面还相当敏锐,不管他是否真的看了出来,他对他这么客气疏离,其实就是下意识避嫌,下意识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

其实这又何必?他只是想守在他身边,能不时看到他的脸,听到关于他的只字片语,就满足了啊!

陆逊握紧自己颤抖的指尖,只觉整个胸口都是心脏嘈杂的忙音……

“可能他只是担心我而已,乔姨妈也很担心我,成天嚷着要塞帅哥给我,真是服了她了。”陆逊强笑道。

“嗯,应该是这样。陆大哥,时间不早了,我得去见客户,谢谢你的礼物。”小潘把锦盒塞入公文包,向陆逊告别。

“好的,再见。”

看着小潘消失的背影,陆逊深深吸了一口气。

他不愿意被男人看出来,无论如何都不愿意!

他不在乎全世界都知道他爱他,他只是不愿意让他知道,让他担心。这是他仅剩的尊严,也是他可以安然待在他身边、守护着他的最后盾牌,他不能失去这层保护色!

如果被男人知道了,他仍然爱着他,他会怎么想?

然而不管他再怎么想,都不可能改变他不会回到他身边的事实,那么,让他知道的结果,只是增添不必要的担心罢了,他最不想看到事情演变到这种地步!

不就是一个恋人吗?

如果他想看,就找给他看好了。如果这样就能让他安心,能让他继续待在他身边的话……

陆逊默默下了决定。

“嘶,死要面子活受罪!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傍边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伯言,你就没想过把仲谋那小子抢回你身边?如果有的这个想法的话,我倒是有办法让你们生米做成熟饭,去酒吧弄点药吧。如何?”

闻言,陆逊笑了笑说:“周总,我觉得没必要。心不在你身边,你再强留也是徒劳的。我非常羡慕你跟孙教授。”

周瑜愣了愣,说:“去,你就强撑吧。我找我的伯符去。”

“等等,周总。”陆逊叫住周瑜。“能帮我个忙吗?去年时候,去年咱们去酒吧喝酒那次,酒吧有个缠你的猛男叫吕什么的,你有他的联系方式么?”

当鼎鼎大名的孙教授赶到的时候,周瑜正一脸迷惑的看着陆逊。

“江东大学的美人教授到了,周总,你再看着我当心被醋缸淹死啊。我溜了。”说完,陆逊就走了。

“公瑾。”一脸霸气的孙策站在自己恋人身边,看了一眼已经远去的陆逊,问:“是他么?香香经常提到的那个大学同学?二弟的旧情人?”

“你难道看不出么?伯符。”周瑜没好气地白了一眼眼前人。


山核桃 2013-12-10 19:15
姑娘真是太神速了,不会是写了一大堆存货再来发表的吧,这速度语死早的本人真是一辈子拍马也赶不上。这小陆在姑娘的手下得倒追权仔的趋势,叫我这个脑残粉情以何堪。

生子当如孙仲谋 2013-12-11 13:49
船到桥头自然直。

陆逊很快就找到了”新恋人”,并带他出现在周末孙权的生日聚会上。

所谓聚会,其实也只有孙权、小潘和他们而已,小乔和男友去了英国旅游,周瑜公司有事,孙策大学有课,孙尚香则在西川大学讲学一时赶不回来,孙权的寿春家人一个都没来。

“哇,陆大哥,这是你的男友吗?长得好高好帅啊,和陆大哥你有得一拼!”小潘两眼冒心地盯着陆逊身边的俊帅男子。

那人身高一米八,和陆逊不相上下,黑衬衣配着铁灰色西装,修长挺拔,衬出绝佳的身材。

听小潘这么说,那人笑了笑,牵起的唇角轻轻一弯,似笑非笑,似真还幻,说不出的慵懒,让人眼看就要醉倒在他那淡若春风的轻笑中。

他的俊美也和陆逊不相上下,区别的在于气质,陆逊比他多一份沉静,和他比陆逊更多了一丝颓废,却同样性感逼人。

两人站在一起,可谓光芒四射、交相辉映。

“陆大哥,你什么时候交了男友,都不跟我们说一声,快点进来吧。”小潘埋怨道,把他们引入屋内。

“我们认识其实也没多久……”陆逊道。

孙权从厨房里出来,端出一碟水果拼盘,一看到客厅内的陆逊和另一个陌生男子,顿时停住脚步。

“伯言,你来了。”孙权对陆逊笑道,视线落在他身边的男子身上,“他是……”

“你就是孙权吧,今天的寿星?我叫吕蒙,吕子明,很高兴认识你。”磁性的声线宛若天籁,男子露出懒洋洋的笑意,大方朝他伸出手。

“我也很高兴认识你。”孙权连忙伸手握住。

一瞥之下,他已明白十之八九,他应该是陆逊的恋人吧,果然非常配他,同样出色、同样耀眼。

“你们坐,稍等一会儿,马上就可以开饭。”孙权招呼大家坐下。

不一会儿,芳香扑鼻的菜肴被一一端上,大家都是熟人,不再客气,纷纷坐下举筷……

虽然吕蒙是客人,却一点也不见拘束。他举止大方,言语幽默,谈笑风生,还不时冒出几个冷笑话,逗得大家乐不可支,将气氛搞得十分融洽活跃。

不一会儿,小潘就完全把他当成自己崇拜的偶像了,“吕大哥,你和陆大哥是怎么认识的?”

“这个嘛……”吕蒙微眯起一双星星眼,看了看陆逊,笑道:“我在酒吧里对他一见钟情,然后就开始穷追猛打……”

“喂!”

陆逊瞪了他一眼,吕蒙含笑握了握他搁在桌子上的手,眨眨眼,对小潘说:“伯言他脸皮薄,为免回去被他骂,我就不多说了。你要问,就自己去问他。”

“哇,一见钟情,好美啊……”小潘羡慕地看着他们。

“是啊,我也从没想过,‘一见钟情’这种事竟会发生在我身上,命运是奇妙的,就在我对爱情已经失望的时候,我遇到了伯言。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了,他就是我这一生想要白头到老的对象!从此后,除了他,别人我都不会再看一眼。每天只要一想到他,我就浑身充满了干劲,和他在一起后,我更是觉得整个人改头换面,对人生、对未来,都充满了美好期待和幻想。啊啊,果然伟大的爱情会彻底改变一个人啊!”吕蒙口若悬河,就像琼瑶剧中的少女一样,发着令人听了毛骨悚然的感慨。

“吕大哥,你看上去真的很喜欢陆大哥哦!”小潘两眼一泡泪,感动地看着他。

“嗯。是啊。”

孙权似乎也被他的深情折服了。

陆逊冷眼旁观,暗地一脚踩上吕蒙的脚背,趁他吃痛时,把被他握住的手给抽出来。

就算是演戏,那家伙也显然过分了吧!

收到陆逊警告的目光,吕蒙邪邪一笑,露出一丝吊儿郎当,还没等别人察觉,就立即收敛神情。

“我对伯言可是很认真的,我爱他爱到海枯石烂!”然后,他神情一变,调情道:“伯言,说得我口渴了,给我倒杯可乐吧。”

“自己去倒!”面对吕蒙的调戏,陆逊的额角不禁青筋爆凸。

“我来倒吧。”孙权已经倒好,端到他面前。

“谢谢,仲谋果然是个完美的‘全能煮夫’,真贤惠啊,谁娶了你谁走运了。”才认识没多久,吕蒙就当彼此是数年的老友,开始“仲谋”、“小潘”地乱叫起来。

看着眼前这幅和乐融融的画面,陆逊觉得一阵头痛,心里不禁强烈地后悔起来,带吕蒙来这里,是否是一件明智的行为。

吹熄蜡烛,吃完生日蛋糕后,孙权开始拆礼物。

陆逊送给他的是一个精巧的相框,很普通的礼物,就像好友之间通常会送的那种,不带任何意义。

看到小潘送给他的手表后,孙权不意外地露出了欣喜异常的表情,但口头上还是告诫小潘不要为他乱花钱。

小潘说这只手表只花了五百元时,孙权毫无概念地点点头,毕竟他对时尚一无所知。

倒是旁边的吕蒙眼尖,一眼就看出是以CARTIER的名表,最起码值好几万,是普通销售员的小潘怎么可能买得起?

正想开口问,却看到陆逊对他暗使眼色,便聪明地没有多嘴。果然是很适合男人的手表,戴在他的手腕上,就像是为他量身订做一样,陆逊默默看着小潘替他戴好,“很好看。”

“是吗?我也不知道小潘的眼光怎么突然有品味起来,他通常买给我的都是花绿绿的东西,像红色的鞋子,黄色的衬衫之类,我根本穿不出去。”孙权冲他微微一笑。

“仲谋,怎么着?你有意见吗?”小潘明显不开心了。

“没有没有,你给我买什么,就穿什么。”孙权笑道。

“哼哼,这还差不多。”小潘满意地点点头。

陆逊避开视线,不去看他们的打情骂俏,吕蒙似乎觉察了什么,用力握了握他的手。

陆逊虽然没有说,但眼中还是流露出了感激的神情。

小潘最近迷上了网络游戏,听说吕蒙也是乐衷于游戏的玩家,级数还不低,两人干脆打开游戏机,互相厮杀起来,只剩下孙权和陆逊两人收拾一片狼藉的厨房。

“你去和他们玩吧,我一个人收拾就可以了。”孙权对陆逊笑道,后者正在收拾碗筷。

“没关系。”

陆逊把待洗的碗递给他,看看实在没什么可做的,就倚在餐桌上,凝视着男人在流理台前忙碌的背影。

记忆中,也曾有这样的画面。

那是五年前,孙尚香的生日Party,他第一次尝到男人那令人叫绝的厨艺,忍不住暗藏私心,软硬兼施,拉他做自己的室友,从此,开始了两人剪不断的纠葛。

从那时到现在,已经足足五年多了!

他不愿意去计算,他们之间到底流逝了多少岁月,他唯一在意的,就只有这个男人而已。
现在他和他咫尺之距,近得让他心跳,只要再跨前一步,就能触到他宽阔的背部……

“吕蒙看上去很不错……”他的话,打断了他的妄想。

“既帅又风趣,和你很般配,看来等待是值得的,你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这样我也就放心了。”孙权转过身,那如释重负的微笑,让陆逊的指尖微微颤抖起来,为了不让他察觉,他把手伸入裤袋中。

“是啊,就是他了,他就是我一直在等的那个人。”陆逊露出淡淡的笑容。

“终于听到你这么说,我真替你高兴。我就说过,你一定会幸福的!”孙权的眼里,不见—丝嫉妒,有的,只是满满的、衷心替他祝福的认真。

男人的表情明明在自己预料之中,但面对面看到,胸口还是掠过一阵钻心的痛。

“是啊,我想也是。”陆逊保持着笑容,把心里的这抹痛给深深压下去。

幸福?

多么奢侈的字眼!

他唯一的幸福就是他,可是他却完全放弃了他,那么这一生,他又哪来的幸福而言呢?

“吕大哥,你好厉害啊,我要拜你为师,快点把破关秘技都传授给我吧!”客厅传来小潘的大呼小叫,混杂着震耳的游戏音乐声,可见他们玩得正热闹。

孙权朝门口看了看,笑道:“我们还是快回客厅去吧,再放任他们下去,说不定整个客厅都会被他们给拆了。”

“好啊。”陆逊跟在男人身后,回到各自的”恋人”身边。

那一晚,陆逊感到孙权对自己的态度起了微妙的变化。

他不再像以前那样小心翼翼,和他保持着若有若无的距离,而是明显放松下来,整个人自然多了,甚至还会主动挑起话题,和他寒暄起来。

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这样的变化,无疑是陆逊所乐见的,也正是他带吕蒙这个“恋人”来参加生日聚餐的目的所在,现在目标达成了,他心里却不知为什么,空荡荡的,难受得发慌。

还是寂寞……

寂寞不是针对于一个人的状态,纵然身边有人作伴、夜夜笙歌,寂寞仍如影随形,吞噬着他所有思念的空间,纠缠着他的每一次呼吸,四处流淌在这个小小的客厅。

每当他看见他对别人微笑时,每当他看到他以关切的眼神,对别人嘘寒问暖时,每当他看到别人撒娇地靠在他身边时……

深入骨髓的寂寞,将他的心,牢牢囚禁在不见天日的囹圄,就像判了无期徒刑一样,他苦涩地体会着,被一刀刀缓慢凌迟的感觉。

大家又聊了好一会儿,陆逊他们才起身道别。

孙权和小潘客气地将他们送下楼,陆逊把车钥匙给吕蒙,让他来开车,自己坐到助手席上。

车身缓缓驶离,陆逊转过头,看到黑暗中,男人的手和别人紧紧握在一起,向他们挥别。

呼吸一窒,陆逊别过脸,掌心尽是湿意,才不过一个晚上而已,他就已经浑身大汗淋漓,几乎快要支撑不住。

黑暗的夜幕,在四周无声沉淀。

车灯前方的一束光,穿透暮色,朝前方笔直扫去……被灯光扫过的水泥路面,干干净净、寸草不生,一如此刻他荒芜的心境。

仿佛察觉到他的心情,吕蒙也一路沉默着,不去打扰他。

“到了,陆先生。”

客气的称呼,和刚才在客厅中恋人间的热络截然相反,吕蒙缓缓踩下刹车关掉引擎。

陆逊回过神来,车子停在本市著名的酒吧一条街上。

这是全市最热闹的娱乐购物中心,有着不逊于银座和新宿的繁华。眼花缭乱的霓虹,衣着入时的红男绿女,影影绰绰,川流而过,如假面舞会般夸张的喧嚣,和刚才的沉寂形成强烈对比,却让他荒芜的心情更加荒芜。

“谢谢你今晚的配合。”

陆逊接过吕蒙还他的钥匙,不得不承认,今晚他没有失态,多亏他一直陪在身边。

“不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拿人钱财,替人分忧,不是吗?再说陆先生你是公瑾的朋友。”吕蒙懒洋洋地笑道,狭长的眼角轻轻一抬,“既然已经到了我的地盘,陆先生何不进去喝一杯?”

HEAVEN CLUB,表面上看,只是个俱乐部,但内行人都知道,这是本市生意最红火的牛郎店。

一入夜,出现在店里的,不是前来买醉的收入颇丰的OL,便是寂寞的贵妇,当然,其中也不乏出手阔绰的男客。

吕蒙就是HEAVEN CLUB里的NO.1,头牌牛郎,经周瑜介绍,最近被陆逊重金”包”下,成为他随传随到的“恋人”。

吕蒙长相俊美、谈吐风趣、调情手段又高明至极,男女通吃,不过他的客人大多以女子为主,毕竟他并非同性恋,明明有舒服惬意的“水路”好走,除非万不得已,他才不想去走那活受罪的“旱路”。

吕蒙很早就入这一行,形形色色的客人也见了不少,像陆逊这种人,却是生平第一次见到。

经周瑜介绍,陆逊花大价钱包下他,却并非真的要和他发生什么关系,只需他做名义上的恋人而已。

不必付出任何”身体劳动”,也无须费尽心机讨好对方,再说看在周瑜的面子上,只要挤出点假表情,演演戏,自有大把的银子流入口袋,这么好的事,去哪里找,吕蒙自然一口应承下来。

今晚的生日聚会,算是他第一次正式出场。

初见到孙权时,吕蒙大吃一惊。

原以为,让陆逊如此煞费苦心的对象,必是和他一样俊美非凡的人物,没想到,却只是一个外貌平平无奇、甚至还有腿疾的男子。这样的男子,大街上根本一抓一大把,到底有什么过人之处?

吕蒙观察了半天,发现孙权除了性情比别人更温和一点外,并没有什么独到之处,然而陆逊对他却如此用心良苦,愈发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陆先生,一个人,想必长夜漫漫吧,不想找个人替你分忧解愁吗?”吕蒙露出自信无人能挡的笑容,虽然他随时随地都在乱洒荷尔蒙,但陆逊深藏在眼底的悒郁,仍是触动了他内心深处的一根细弦。

并非刻意的挑逗,他只是难得好心,想安慰一个人而已。像陆逊这样的男子,连同为男人的他,都忍不住有心动的感觉。

陆逊却淡淡一笑,婉转拒绝了,“不用了,谢谢你的好意,我还是早点回家休息吧。”

“那……下一次是什么时候见面?”吕蒙问道。

“看情况,如有需要,我会再打电话给你。还有帮我感谢周副总。”

眼见陆逊打开车门,就欲离开,吕蒙忍不住扬声问:“那个孙教授的二弟,到底有哪里好?TMD,孙家人真是妖孽,连最差的那个,半个残废都有人稀罕!!”

好到他不惜重金,包下他,只为了在生日聚会上,演一出情深意浓的恋人戏剧给他看?可那个叫孙权的男人,身边明明已经有了别人,眼中根本没有他的存在。

陆逊看着他,“你从来都没有爱过什么人吧。”

“谁说的,我……我可是牛郎,出卖爱情的牛郎。”吕蒙吊儿郎当地说,许是觉得他的问题有点可笑。

因为吕蒙爱的人重来不看他一眼,公瑾……再说牛郎有什么爱情可言?

“那你是永远不会明白的,再见。”陆逊干净利索地关上车门,绝尘而去。

是啊,他是不明白,更无法理解像陆逊这种毫无意义的举动。在他眼中,所谓的“爱情”,只是一个把女人兜里的钱全骗光的有效工具,除此外,再无其它。再说,他眼内的人从来不肯正眼看他一眼。

收回视线,吕蒙看了一眼”HEAVEN CLUB”星光璀璨的招牌,静默了一会。扬起唇角,整了整领带,踌躇满志地大步走了进去。

生子当如孙仲谋 2013-12-11 17:55
第十五章

自那以后,陆逊就经常带着吕蒙,出现在和孙权他们的聚会中。因为身边都有了“恋人”,气氛变得融洽自然多了,而陆逊也发现有个假恋人的好处,不会显得突兀,不会有“电灯泡”的感觉,还可以随时随地借他来隐藏自己的情绪。

吕蒙是个很懂得察言观色的人,知情识趣,总是在细微处,替他着想,并为他掩饰,这些贴心之处,从某种程度而言,也是他身为NO.1头牌牛郎的独特个人魅力吧。

和孙权他们见面,对陆逊而言,是一种折磨,但若是不见面,更是一种煎熬。

时间就在这种反复的折磨和煎熬中,悄然度过。

凉爽的秋季转瞬即逝,一眨眼,就迎来了万物萧条的冬天。

B&P大厦。

“陆副总。”

听到朱然的声音,陆逊停下脚步,转过身,笑道:“朱经理,你最气色看起来不错啊。”

经过产品重组后,B&P准确地掌握住了市场的脉搏,连续推出好几款时尚的保健电子产品,大受客户好评,订单如雪片般向销售部飞来。

这几天看到朱然,不但笑得合不拢嘴,连走路姿势,都轻快得足可用“飘”这个字来形容。

“呵呵,托福托福。”朱然咧嘴笑着,和陆逊肩并肩朝电梯走去。

“对了,陆副总知道小潘辞职的事吗?”阻燃很不经意地提出了这个问题。

“小潘辞职了?”陆逊大吃一惊,猛地停住脚步。

“你一点也不知道?”朱然也愣了,他还以为他早就知情。

“怎么回事?”陆逊蹙起眉心。

“就在这个星期一,小潘突然向我递了辞呈,说是自己不适合当销售员,我也不好多问。从下周起,他就可以不用再来上班了,现在只是做一些交接工作而已。30分钟前,他的辞呈已经由周副总批准了。正发向人事部。”

“他可从来没有对我提过。”陆逊愕然道。

明明前个星期,还见过他们一次,小潘却连半点风声都没有透露。

“现在的年轻人嘛,脑子转得太快,做事全凭高兴,从不考虑前因后果。前一刻做得好好的,也许下一刻不开心了,就马上跳槽,谁知道呢。不过陆副总,坦白而言,像小潘这样做事漫不经心、成天打混的员工辞职,对我们公司来讲,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陆逊不禁苦笑。

和朱然分手后,陆逊立即拿起手机,拨打小潘的电话。

等接通后,他劈头就问:“刚才我听朱经理说,你提出辞呈,到底怎么回事?”

“陆大哥你知道了?是这样的,最近有个许昌老乡找到我,她在这里开公司的,想叫我去帮她的忙。我觉得不好推辞,就答应了,没有事先给你打招呼,真不好意思。”

“孙权知道你辞职的事吗?”陆逊问道。

“仲谋当然知道,而且他也很赞成我这么做。”

“是这样……”陆逊沉默了,“既然你要帮老乡的忙,我也不好阻拦,你自己小心,好好给别人做事。”

“知道,谢谢陆大哥。”

“不客气。”

陆逊挂断电话,不知怎的,眼皮一阵狂跳,内心涌上不祥的预感。

自那后,陆逊就没再见过小潘。

渐渐逼近年关,公司有一堆事务要处理,陆逊忙得分身乏术,经常半夜三更才回家,不要说和朋友们聚会了,就连自己的亲人,都极少打电话联络。

等逼得人团团转的忙碌稍稍缓和下来后,陆逊才终于意识到,自己似乎很久没有听到孙权他们的消息了。

也许该打个电话联络一下,问问他们是否都好……

把玩着精巧的手机,翻出联络人地址簿,在“孙权”这三个字上凝视了良久,陆逊最终还是没有按下发送键。

扔下手机,闭目躺在沙发上,他任自己陷入无声的黑暗中。

世事大半很奇妙,愈是刻意,愈发求之不得,但若任其自然,反而能柳暗花明又一村。

在完全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陆逊面对面遇到孙权。

当时,他正在一家位于西区的蔬菜超市购物,这家他平时并不常去,只是今天刚好办完事回来,顺道经过,就想着去随便逛逛,没想到会这么巧,遇到同样也在选购食物的孙权。

看到陆逊正往手推车里扔小青菜,车内还堆了不少时蔬瓜果时,孙权不由睁大了眼睛,在打招呼之前,一句话就脱口而出,“你会做菜?”

“是啊,一个人无聊,自己就照着食谱学会了。干嘛这样看着我,很奇怪吗?”陆逊把挑好的一把茄子放进去,手法之娴熟老练,怎么看怎么像做惯家事的“家庭煮夫”。

“没想到,真的做梦也没想到,你居然有一天会自己做菜……”孙权喃喃发出感叹。

“自从你走后,有很多事情,我都学会了。”陆逊淡淡地说。

孙权一怔,看着他。

这还是他从许昌回来后,这么久以来,第一次认真凝视他,如果撇开两人身边川流不息的路人,几乎可算是他们第一次“单独相处”。

他看上去依旧俊美得惊人,只是,原先锋芒毕露的傲慢和自信,悉数化为眼眸深处淡然的微光,若非那里还不时有星芒跳跃,他几乎快认不出来,眼前这个神色沉稳的男子,真的就是陆逊。

沧海桑田,人事变迁。

这样的改变,到底是为了什么?为了谁?

孙权不去深究,也不敢去深究,因为他知道,再深究下去也没有任何意义,只是徒增心痛罢了。

他身边,已经有了完美出色的恋人,一如他所愿。而他也已经有了恋人,这一世,他和他是不行了。

也许来生吧,如果还有来生的话。

看着昔日深爱过的对象,孙权露出温柔的笑容,“吕蒙呢,怎么没陪着你?”

“他最近工作比较忙,我也有好几天没看到他了。”陆逊面不改色,漫天扯谎,“小潘呢,今天没有跟在你身边?”

“小潘啊,最近他换了工作,也是很忙,经常深更半夜才回来。算起来,这个星期和他见面的次数,可谓屈指可数。”孙权苦笑道,“虽然我很希望他能在B&P做下去,但他却说自己并不是很喜欢这个工作。他就是这样,小孩子脾气,怕吃苦受累,枉费你当初的一片好心。”

“没有的事。”陆逊连忙道:“多去外面历练一下,对小潘而言,也是好事,他毕竟还年轻,耐心点。你也说过面对年轻人要耐心点的。”

“没错,你说的有道理。”孙权感慨地看着他,他真的成熟很多,无论言谈,还是举止,都和以前判若两人。

陆逊看了看他的手推车,奇怪地说:“你没买多少东西啊,两个人够吃吗?”

“只是给我一个人的,小潘最近都不怎么回家吃饭。”

“新工作刚开始时,谁都难免手忙脚乱,过一阵子,等他适应就好了。”陆逊安慰他道。

“但愿如此。”并没有露出料想中释怀的笑容,孙权只是暖昧地弯了弯嘴角,眼神却渐渐黯淡下来。

陆逊看在眼里,眼皮一跳,心中不祥的预感,愈来愈强烈。

周日,街上人潮涌动,车水马龙,一片繁忙景象。

“伯言,这边这边。”

迈入”环亚酒店”一楼富丽堂皇的咖啡座,陆逊一眼就看到,刚从英国回来的小乔正向他挥手。

坐在她身边的,是她已交往两年的男友Lester。Lester是中英混血,这次小乔去英国,一方面是为了工作,要写几期关于时装的采访稿,另一方面,则是为了拜会对方的父母。

“一个月没见,总算知道回来,乔姨妈,你是不是已经玩得乐不思蜀了?”向Lester打了个招呼,陆逊含笑拉过椅子坐下。

小乔看上去春光满面,和Lester双手紧扣,看来好事已近。

“怎么会呢,有伯言在这里,我怎么会舍不得回来?”小乔笑道。

“哦?有Lester在你身旁,我会相信才怪。”陆逊打趣她。

“什么嘛,我是那种重色轻友的人吗?死小鹿。”小乔不悦地瞪着他。

“是是,你当然不是。乔姐姐是世界上最好的朋友。”陆逊笑道。

“伯言,有件事我想宣布。”小乔认真地看着他,“我和Lester打算在年底结婚,你愿不愿意做我们的证婚人?”

虽说是意料之中的好消息,但喜悦还是瞬间席卷了陆逊心头。

“太好了,恭喜你们,我当然非常乐意!”

“谢谢,我就知道伯言肯定没问题的。”

看着小乔如花般美丽的笑靥,陆逊止不住微微上扬的唇角,好友终于如愿以偿,有了幸福的归宿,这份快乐,连带感染了他的心情。

接下来,小乔兴致勃勃地谈到婚礼的安排,西式还是中式,请多少人,规模如何,去哪里渡蜜月等等,订下婚期是很容易,但结婚前的准备工作,却是项巨大繁琐的工程。

陆逊几乎可以预见,今后很长一段日子,他的空闲时间都会被小乔的婚事所占据,当然,他甘之如饴。

谈兴正浓时,游移的目光微微一抬,无意捕捉到一抹熟悉的影子,当时还未曾在意,一秒后,陆逊立即醒悟过来,猛地闭上嘴,掉头直直盯着刚才那抹身影……

“伯言,你怎么了?”顺着他的视线,小乔看过去,不禁愕然轻呼,“这不是孙权的那个小潘吗,他怎么会在这里?”

“是啊……”陆逊下意识应着,目光死死地盯着刚从酒店大厅里走出来的一对男女。

男的是小潘没错,女的,却是一位他从未见过的女子,不,更确切地说,应该是位“女士”。虽然涂着厚厚的粉底,穿着颜色鲜艳的大衣,但年龄的痕迹,却不是高档化妆品所能轻易遮盖的。

小潘很亲热地搂着那位女士的肩膀,还不时俯下身,在她耳畔低语,惹得她咯咯轻笑……

若非太过熟悉这个身影,陆逊会以为自己认错人了!

只见小潘全身焕然一新,穿着一看便知身价不菲的名牌服饰,颜色花俏得很,头发烫染成棕黄色,有几缕还挑染成了醒目的金色,摇身一变,和时下的街头青年一样,成了哈日族,跟第一次见他时的朴素相比,简直天差地别!

陆逊倏地站起来,疾走几步,挡在他们面前。

“陆……陆大哥……”小潘一看到是他,整个人呆住,血色顿时从脸上褪去。

“小潘,这是谁啊?”大概是陆逊的表情太过可怕,陌生女子不悦地拉了小潘的衣袖。

近距离观看,陆逊更确定了自己的猜测。

这个女人看上去最起码有三十五岁以上,眼角都露出细细的皱纹,和小潘在一起,明显是姐弟配。

“甄经理,这是我的一位老朋友。不好意思,你能不能先走,我们有几句话要谈,等谈完了,我马上过来。”小潘对那女子小声说。

“那你快一点。”女子面色不善,看看陆逊,再看看他,板着一张脸,走了出去。

“怎么回事?”陆逊冷冷看着小潘,面似寒霜。

“这个……呃……那个……”小潘支支吾吾,半天憋不出一个字来。

顾不得小乔等人,陆逊一把扯过小潘,在众目睽睽下,将他像老鹰拎小鸡般,拎到男用洗手间。

“陆大哥,好痛,放开我啦……”小潘大呼小叫,陆逊则一转身锁上洗手间的门,不让别人进来。

“你上次说的许昌老乡,就是那个女人?你和她到底是什么关系?”陆逊双手抱胸,冷冷倚在洗手台前。

“就是她没错……”小潘忐忑不安地看着他铁青的脸色,“她的确是许昌人,叫甄宓,一个离异的女人,我们以前许昌学校的校董的前儿媳妇,她开了一家电器商店,很能干。以前见过几次面。前几天我是在跑业务的时候和她认识的,因为大家都是老乡,彼此感觉都很亲切,然后,就渐渐混熟了……”

“什么时候开始和她混在一起?是不是你突然辞职的时候?”陆逊打断他,直接了当地问。

“呃……差不多就是那个时候。”小潘讪讪地抓了抓头发。

陆逊心里一震,原来他这么早就已经出轨了!

花心劈腿的混蛋!

那上次在超市看到孙权……

回想起来,陆逊不由得呼吸一窒,难怪最近他的眼皮一直跳个不停,难怪那天看到他,孙权的表情那么微妙,暖昧的笑容、黯淡的眼神……原来这一切都不是他的错觉,可他却什么都没说!

“为什么!?”陆逊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他知道自己所丢掉的,到底是怎样宝贵的东西吗!

“我觉得……我可能还是喜欢女人的。虽然仲谋哥很照顾我,我也很感激他,但要一辈子和一个男人在一起,我觉得自己还没有那么大的勇气。最近,公寓楼里的邻居似乎也猜到我和仲谋哥的关系,整天指着我们背地里指指点点的,仲谋哥不在意,可我却受不了。再说,孙副导师不愿意接受我那样的小混混,她心目中的二嫂是像陆大哥你那样的美人,上次仲谋哥生日之前,孙副导师因为跟我闹了一顿而赌气申请去西川大学讲课的,而仲谋哥的家人因为她的诬陷而没来今年的生日聚会的。我跟仲谋……孙导师在一起好累啊!所以结束了……”

小潘低垂着头,一只脚下意识地蹭着地面,“认识了甄大姐后,我觉得她不错,虽然有点凶,但很会照顾人,对我也好。和女人在一起的感觉,果然还是和男人完全不同。我以前都没怎么和女生交往过,一直以为自己只爱男生,现在看来,其实不是,对女人我也很行啊。我知道,她看上去年纪比我大一点,但我也有自知之明,像我这样其貌不扬、一无是处的小混混,没几个正经女人看得上,她愿意和我在一起,已经很不错了。”

“那孙权怎么办,你和他有四年的感情啊,就这么放弃了吗?”陆逊沉声道。

想起男人,他的心里不由纠结成一团。

当时,曾坚定地说着要对小潘一生忠诚的他,可曾想过,他竟有被先背叛的那一天?

虽说出于个人的私心,他巴不得他们分手,但一想到男人会遭受怎样的打击,陆逊就宁愿他们还在一起。

小潘抬起头,眼中有一丝愧疚之色,但脸上的坚定,却分明告诉陆逊,他已经做出了决定。

“对不起,陆大哥。我知道,一切都是我不对,但是,我还是想要过正常人的生活。如果你想揍我的话,就动手吧!”

这句话让陆逊失声冷笑,“这是你和他之间的事,我又有什么资格插手过问?”

依孙权的性格,根本会一声不吭,任他走吧,那他又何必枉作小人?

原来他们的感情早就有了裂缝,但孙权却守口如瓶,一点风声都不透露,这其间他们也见过几次面,他竟隐藏得滴水不漏,他还当他是朋友吗,或只是纯粹把他当成外人而已?

一时间,陆逊不禁心潮起伏,既是苦涩,又是悲伤。

“陆大哥,对不起,我真的要走了,她还在等我。”小潘打开门锁,略一停顿。

“对了,上个星期,我就从仲谋哥……孙导师那里搬了出来。如果你有空的话,替我去看看他吧。”说罢,他就走了出去。

混蛋!

脚步声渐渐消失,陆逊忍不住一拳砸上大理石面的洗手台,钻心的痛,顿时自指节处蔓延开来。

他不知道,这痛是因为小潘像丢弃垃圾一样丢掉孙权,还是在气孙权守口如瓶的缄默,让他觉得,因他俩在一起的和谐画面而黯自神伤的自己,简直像个十足的傻瓜一样!

怀着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恼怒心情,陆逊简短地和小乔告别后,就直接杀到孙权家里。

据他所知,孙权应该在五点左右就下班了,然而,一直等到华灯初上、夜凉似水,也不见男人的踪影。

这家伙……

按捺住自己焦燥的心情,陆逊把抽剩的烟头扔到地上,用脚踩灭,马上又点了一根,狠狠吸了一大口,任有害的气体在肺部周游一圈后,才缓缓地、解愤般把它吐出来……

不知过了多久,楼道处,终于传来熟悉的脚步声……

一个摇摇晃晃的黑影冒出头来,脚步踉跄,走到陆逊身边,晃了晃,差点摔倒。

陆逊连忙一把将他扶住,后者抓住他的手臂,把脸凑近,看了半天,突然咧嘴一笑,“伯言,怎么是你?”

他一说话,便扑面传来一股浓重的酒臭味,陆逊不由皱了皱眉,“你去喝酒了?”

“嗯,喝了一点。”

孙权嘻嘻笑着,又喷出一股酒气,然后摸出钥匙开门,却几次都对不准,最后还是陆逊看不过去,把住他的手,才打开了房门。

一进门,陆逊立即把灯拧亮。

入目所及的客厅,一片凌乱,让他倒抽一口凉气。

碗筷四处摊在餐桌上,甚至还有吃剩的食物,散发着一股馊味,报纸杂志随处可见,衣服乱扔在椅子和沙发上,向前走了几步,发现踩到了什么,一低头,即看到不少未拆开的信件,就这样任意丢在玄关处。

他印象中的男人,从来都是整洁干净、清清爽爽的,从未见他这么邋遢过。

挣脱陆逊的搀扶,孙权往前走了几步,跌入沙发中,一动不动。

“你还好吧?”陆逊担心地坐在他身边。

“渴……”孙权微睁开眼睛,含糊地吐出一个字,近距离观察,他眼中布满血丝,想必是好几天没睡了。

“你等一下,我给你倒水。”

陆逊连忙到厨房,晃了晃水壶,却空空如也,于是接了点水开始烧,然后打开冰箱,所幸找到一瓶矿泉水,于是拿过来,捧住男人的头,慢慢喂他喝下……

大概真的有点渴了,孙权就着他的手,急切地大口喝起水来,喉结上下起伏,下巴有一层青青的胡渣,整个人似乎瘦多了。

这副颓废的模样,让陆逊整颗心都揪到了一起,先前的怒火,早已消失无形。

在沙发里静静躺了一会儿,似乎感觉好过一些,孙权微睁开眼,看着陆逊,略显疲倦地问:”伯言,你怎么会在这里?”

“今天,我看到小潘和……”陆逊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男人的眼睛虽然安静,却有无法掩饰的沉痛。

“我知道。”动了动嘴唇,孙权缓缓吐出一句。

“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陆逊忍不住问他。

“我不想伯言你担心。”淡淡一句话,堵住了他所有未出口的指责。

又是这种自以为是的体贴!

真是够了,陆逊不知道是该感激,还是该痛恨。

“其实,在小潘正式和我说,要从B&P辞职前,我就隐隐觉得有些不对。本来觉得他跟香香可以磨合一会的,可是在他跟香香闹翻后,他就开始一天比一天更晚回家,和我在一起时,也是心不在焉的,身上还隐隐有女人的香水味……”孙权叹息一声,悠悠道:“我一直在等,等他向我解释,等他回头。只要他愿意回到我身边,我就打算什么都不问,当一切都没发生过。可是,他最终还是决定搬走……”

陆逊半晌说不出话来,胸口一片窒息的冰凉,就像被一柄寒气四溢的利刃深深刺中。

“你……就这么喜欢他?”好不容易,他才干涩地挤出这么一句。

“是啊,四年的感情,不是那么说放就放的。”孙权凝视着他,露出苦笑,“我一直以为,我会和他在一起。一开始是他主动,是他让我觉得,原来像我这样的人,也是有人喜欢的;是他让我的感情,有了一个安身之处;是他,让我这些年来,都有人陪伴、有人关心。不管结局如何,这些让人一想就觉得温暖的东西,我不会轻易忘记。”

陆逊垂下头,指甲深深掐入掌心……

他爱他,这个男人,也许是真心爱着小潘。

一想到这里,他就痛得说不出说话来!

以前,他还抱着一丝幻想、一丝自满,自满于男人虽然喜欢小潘,却绝不会像爱自己那样爱他。毕竟他对他说爱他,却只说要对小潘忠诚。

当年那句告白,既是一道死刑判决书,同时,也是他的救赎,是他到今天,不管再怎样心痛,都能强忍住并待在男人身边的所有精神支柱。

然而,他却忽视了时间的力量。

五年,整整五年,他和孙权有五年的空白,而孙权和小潘,却有五年朝夕相处的时间!

仲谋!

时间还不够说明问题吗?

时间无法把喜欢变成爱吗?

时间不会让他把他渐渐淡忘,把昔日说过的爱语,全部化为风中的透明吗!?

时间给出了最好的答案、对他而言最残忍的事实。

他没有想到,他竟在乎小潘到这个地步,而小潘的背叛,又让他受打击到如此地步。

为什么要看着别人,为什么要为别人受伤?他明明说过爱他,他在乎的,应该是他,而不是别人啊!

难道,是因为已经不再爱了?

早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不再爱了?

猜想着这个可能性,陆逊觉得自己全身的血液,一下子降到零度,内心因这极度严寒,而瑟瑟发起抖来。

“伯言你怎么了,是在替我难过吗?别担心,我只是需要一段时间接受而已,我会好的,一定会好起来的。”

误以为他在替他难过,孙权抬起手,安慰似地拍了拍他的手背,陆逊再也忍不住,一把死死握住他的手,力道之大,让孙权都有点吃痛,小过他没有抱怨,只是朝他露出淡淡的微笑。

“伯言,你变得温柔了,真的是个温柔的好男人啊。”

喉头涌上一股热潮,令陆逊无法言语……

多感受一点,多看我几眼,多发掘我的好,我真的和以前截然不同了,而这些改变,全都是因为你啊!

我爱你,你不也说会一直爱着我吗,那就不要轻易去爱上别人啊。不要为别人那么受伤,他走了,还有我,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所以,今后看我,只看我一个人,好不好?

你当年留给我的那两盆宝贝等着你的回归呢!我把它们照顾得好好的。你以后爱我好不好?

陆逊咬牙看着男人,内心发出绝望的呐喊,可男人不但没有听到,反而累了似地闭上眼眸,翻了个身,顿时抽出被他握住的手指,然后背对着他,渐渐进入梦乡……

替他盖上厚毛毯,陆逊坐在沙发另一端,沉默凝视着男人的背影,一直没有合眼。

冬季深夜,滴水成冰,在彻骨的寒冷中,他就这么坐着,一动不动,仿佛已成一座冰雕。


生子当如孙仲谋 2013-12-12 13:04
第十六章

孙权虽说让陆逊不要担心他,但他做出的举动,却让人不得不担心。

连续一个星期,几乎每天晚上,陆逊都必须去酒吧,把喝得醉醺醺的孙权给拖回家,要不然,他就极可能像那些流浪的醉汉一样,在随便哪个街头,露天席地而眠。

安慰过、苦心劝过、甚至连骂也骂过,孙权面对他时,态度良好,一味点头发誓,下次绝不再喝,但一转身,就把自己的誓言抛到脑后,继续在酒吧喝得昏天黑地。

长久以来,他都是循规蹈距的一个人,从无不良生活嗜好,但小潘的离开,似乎让他内心那根”好好先生”的道德规范之弦突然绷断,就像一只掉了线的风筝,被狂风吹着,摇摇晃晃,再也画不出原先的直线,而是顺着歪曲的轨迹,朝并不让人乐见的方向坠落下去……

他变得懒了,颓废了,死气沉沉了。总是由任家里摊成一团,从不收拾,空有一手好厨艺,却鲜少下厨,拿快餐甚至拿酒当饭,晚上更是出入同志酒吧,喝酒寻欢。

好几次,陆逊赶到时,都看到平时不善言词的他,仿佛摇身一变,和别人勾肩搭背,有说有笑。看上去似乎在游戏人生的男人,让陆逊感到心痛,但更心痛的是,他无法成为他的支柱。

他知道伤口的愈合需要时间,也知道,四年的感情,不是自己几句安慰就能淡然放开。当初孙权离开他,他也过了相当长一段颓废的日子,成天酗酒,试图借着酒精的麻痹来遗忘一切。现在将心比心,他完全理解男人的心情,他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陪在他身边,默默替他煮饭打扫、收拾房间,照顾他的生活。

然而即使这样,男人似乎也并未放在心上。

每次他收拾完后,男人只是淡淡道谢而已,似乎并不奇怪,已经有了恋人的他,怎么还会有这么多时间来陪他,如果这不是刻意漠视,那么就是……他根本不在意他,他的眼中,并没有他的存在。

男人的这种态度,让陆逊很难过,想想自己又何必,随他去吧,他是个成熟的大人,总有一天会站起来的,但无论如何,第二天晚上,仍会自虐般拨打男人的手机,并赶到男人的公寓,为他忙碌张罗。

看着办公桌上的仙人球上的有些“滑稽”的花骨朵,陆逊不禁苦笑起来。

这一切,是否因果循环?体会着内心的苦涩,陆逊不得不想起以前。

那时的他,一味享受着他的温柔却不自知,还要故意刺激伤害他,现在却模式倒转,双方角色互换。

一报还一报,上天果然是公平的。

再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又过了一个星期,男人的颓废不但没有好转的迹反而越来越严重。
陆逊束手无措,情急之下,想到小潘,虽然明知不妥,但到了这个时候,也只能急病乱投医了。
大概没料到会接到陆逊的电话,小潘的声音听上去十分吃惊,当他说明孙权的现状,希望小潘能去劝劝他后,并不意外,遭到了小潘委婉的拒绝。

“不是我不想帮仲谋……孙老师,而是我和他已经分手了,他应该也不想见到我吧。这个时候,最好还是让他一个人冷静一下比较好。”


“就是因为他冷静不下来,所以我才来找你。”陆逊不禁苦笑。

“可就算我去,也于事无补啊。看到我,只会让孙老师他更难过罢了,陆大哥又何必一定要我这么做呢?”

“他到现在还是很挂念你,你们两个……真的没有复合的希望了吗?”陆逊握紧话筒,低声问。

“应该不可能了,我很抱歉,陆大哥。”

“是这样吗?”陆逊深深叹气。

“陆大哥,我真搞不懂,你明明这么喜欢孙老师,我和他分手,你应该高兴来不及啊,干嘛还要把我们再拉到一块儿?”

小潘突如其来的话,就像一枚炸弹,在陆逊耳边引爆。

“你说什么?”

“都这个时候,就不用再瞒我了。陆大哥,你以前是骗过我一次,害我以为你和孙老师真的只是好朋友而已,但这么长时间相处下来,我再笨,也看出来了。手表的事,男友的事,对了,你的那位男友,我已经知道他是头牌牛郎,有一次和朋友去酒吧一条街时,无意看到他的照片,从那时起,我就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那又怎样,他喜欢的是你。”陆逊打断他。

他并不是因为被窥破心事而感到难堪,他爱他这个事实,他虽不会昭告天下,却也无意隐瞒,尤其是小潘已经和男人分了手的现在。只是,就算全世界都知道他爱他,对方却一点也不在意,又有何用?

“也许吧,孙老师他对我是很好,照顾得无微不至,就像我的哥哥和家人一样。我也很喜欢他,可是,却从来没有那种被深爱的感觉,反而和甄宓在一起的时候,有那种恋爱的感觉。喜欢和爱,果然是不同的。”小潘的声音顿了顿,又道:“陆大哥,虽然你和孙老师看起来一点也不配,但我还是很希望你们能在一起,也希望你们能像我现在一样幸福。”

“谢谢。”听小潘这么讲,除了“谢谢”这两个字,陆逊再想不到其它的话可说。

陆逊抬手看了看时间,已过午夜,孙权却还没有回家。

不但人不见踪影,打他手机还关机,去了几间他常去的酒吧,都没有见到他,一直找了好几个钟头,陆逊终于放弃,回到他家公寓门口,守株待兔,等待男人的出现。

不管再怎样厮混,他总会回家睡觉吧。这次等他回来后,他一定要和他好好谈一谈,让他重新振作起来。

心里这样盘算着,陆逊倚在公寓门外的墙上,一根接一根抽烟,他没有他公寓的钥匙,除了等待,别无它法。

偶尔有邻居路过,无不以好奇的目光看着他,陆逊扯出明朗的笑容,示意自己并不是坏人。
一直等到凌晨一点,他才终于听到熟悉的脚步声,果然,孙权又喝得醉醺醺回来,带着浑身冲天的酒气。

“孙仲谋,你去哪里了?怎么打你手机一直都不通?”等了这么久,心里难免着急,陆逊的口气也连带着严厉起来。

“你在……等我啊伯言……”孙权含混不清地说,往身上四处乱摸,终于找到自己的手机,“看……没……没电了……”

“仲谋你怎么又喝成这个样子,快点进去吧。”陆逊叹气,将他搀到卧室,扶他躺到床上,然后脱下他的皮鞋,解开他的领带和衬衫扣子,让他睡得舒服一些。

就在他一只脚屈膝撑在床上,俯身解着男人衣领的时候,突然,孙权睁开眼睛,一把抓住他的手,力道大得出奇,然后将他用力一拉,站立不稳的陆逊就整个人贴到他身上。

“喂……”

“你好香。”

孙权紧紧抱着他,像只小狗般,开始在他的颈部不停厮磨,闻着他身上淡雅的香气。

“孙老师,你喝醉了,快点放开我。”话虽这么说,但他的手却没有丝毫抵抗动作,只是静静伏在他怀里,任他抱着。

男人久违了的胸膛,让人有泫然欲泣的冲动。

有多久了,这样亲密的接触,距离那些深刻在心里的画面,仿佛已有一个世纪。

太久了,实在是太久了……

他渴望他的接触、他的拥抱,他的一切!

“你的皮肤好滑……好柔软……”男人以自己的脸颊,贴紧他的,开始上下摩挲,柔嫩的脸庞感受到男人下巴青青的胡渣,微微有一点刺痛,但内心,却有一丝丝甜蜜感,荡漾开来……

“你的头发很柔软,就像绸缎一样。”游移在自己发问的粗糙手指,带着熟悉的触感,温柔得让人流泪,然而,他的下一句话,却把他从天堂打回了地狱。

“我记得你以前的头发是棕黄色的,你又去染发了,小潘?”

陆逊像被针刺到一样,猛然挣扎起来,孙权却紧紧箍住他不放,两人在床上纠缠成一团。

“我不是小潘!”陆逊吼道,眼泪不知不觉流了下来。“他已经出轨了,你丫的还念着那个混蛋,你丫的当自己是圣洁的白莲花么?孙仲谋啊,仲谋,白莲花得遇上观世音才是圣洁的白莲花,要是遇上水牛,就算是再美的白莲花,将是屎一坨!醒醒吧,你看看我,我是陆逊,陆伯言啊!我不是小潘!”

为什么自己会这么悲惨?为什么还要在这里,忍受这个男人的折磨?就算他爱他,也真的够了!

被他这么一吼,孙权似乎有点醒了,虽然眼神仍是十分混浊,“啊,你真的不是小潘,你是陆伯言。”

听到自己的名字,内心更加酸楚,陆逊无声地哭着,泪水一滴滴,掉到对方的脸颊上……

“伯言,伯言,你怎么哭了?有谁欺负你了吗?是不是你男朋友对你不好?”孙权摩挲着他湿湿的脸颊,一遍遍拭去他的泪。

但眼泪却像不会干枯的泉水,一再涌出来,男人的脸上,因此露出了无比困惑的表情。

“仲谋,我没有男朋友,全都是骗你的!只是为了让你安心,所以我就出钱包了一个牛郎,让他假扮我的男友。因为如果不这样做,你根本不会接近我吧。但你为什么不想想,我怎么可能会接受其它男人?除了你以外,我谁都不要,我只要你一个,只爱你一个啊!”再也无法忍受心痛的来袭,陆逊揪住他的衣领,把一切都吼了出来,

“伯言、你在说什么,我都听不懂……”孙权嚅嗫着,头部轻轻摇动,无比混乱的样子。

阵阵酒气传来,几乎听不真切的话,就像午夜的梦呓一样。

这个男人喝醉了,醉到根本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可即使他清醒着,又何尝意识到他的半点心意,意识到他一直都在等他?

陆逊颤抖着嘴唇,把脸埋人他的胸膛,发出破碎的声音,“混蛋……混蛋……混蛋,……”

莫名其妙挨了好几句骂,孙权呆呆的,出现了空白的表情。

“仲谋,你快点爱上我,快点说你爱我,快一点啊……”

否则,他就要撑不下去了!

陆逊抬起头,低吼道,泪流满面地看着他。

或是他的表情太悲伤,或者是他低低的啜泣,犹如受伤的野兽的哀嚎,孙权不知是因为同情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捧起他的脸,轻轻的,向前一触,像蜻蜓点水一样,吻了吻他美丽的唇瓣,然后,凝视着他……

“我爱你。”

三个字,就只是这三个字而已。

普通的组合,毫不新奇,随时随地都可以听到,电视中、生活里、街头巷尾,热恋的男男女女,每天都把它说上几十遍,太滥了,太普通了!然而在此刻,却如春风吹遍大地,草长鹰飞,万物复苏,一股新生的强大力量,瞬间注入几乎枯萎的内心,让它又重新缓缓跳动起来!

“再说一遍……”陆逊觉得自己仿佛在深海中,窒息的瞬间,被人打捞上来一样。

“我爱你。”

“再说……再多说几遍……说啊……”

“我爱你……我爱你……我一直爱着你……”像是感应到他内心最深处的呐喊,孙权捧着他的脸,一边说,一边往他脸上落下无数个细碎的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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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宽阔的额头、微微泛红的眼角,到挺直的鼻梁、柔软的面颊,再往下游移……等男人的吻落到他唇部时,陆逊自然而然张开嘴,迫不及待地迎入了男人的舌头。

舌尖相触的一刹那,心跳剧烈得仿佛不是自己的。

天地似乎都在此时灰飞烟灭,他的世界里,只剩下这个男人,只想和他深深缠绵,至死方休。
分不清是谁开始脱起谁的衣服,也许大半还是陆逊主动,因为孙权已经醉得几乎无法动弹了,迫不及待除掉两人身上的遮蔽物,两具赤裸的男性身躯,顿时重叠在一起,紧紧的,没有一条缝隙。

陆逊主动而热烈地亲吻着男人,依然是十分青涩的吻,却轻易点燃了彼此的欲望。
他饥渴地吞下男人的唾液,恋恋不舍地品尝着男人的味道。

双方的手,都在彼此的身躯上不断游走,他抚摸着他宽阔胸膛上的两粒小小红珠,而他的大掌,则略显粗鲁地揉搓着他紧翘结实的臀部。

火热的男性阳刚,早在不知不觉间勃起,磨擦着,坚硬如铁,抵在彼此的小腹……

下体赤裸交缠的感觉太过屏淫荡,陆逊轻轻哼了一声,满脸通红,只觉情热似沸,犹如身处在熔浆口,只怕随时随地都会喷发出来。

“仲谋……孙权……”他意乱情迷地叫着男人的名字,每叫一下,就觉得内心的爱意更深一分。

忍不住用发烫的脸颊,去蹭男人微凉的肩窝,同时伸出舌头,细细舔着他坚毅的下巴,狭长的眼眸半眯半开,睫羽微微颤动,迷人的水波,一道道绽漾开来……

原本平凡不起眼的男人,此时看来,不知为何竟充满了男子味,宽厚、温和、包容,一如大厅中的柱子,给人无比安心的感觉。

孙权本来就灌了太多酒,正气血翻涌,如何能禁得住这种挑逗,一翻身,就把他压到身下,狂吻起来。

并没有被男人的急切吓到,陆逊反而鼓励性地抱住他,任他在自己身上肆虐。

“啊……”

当男人滚烫的舌尖,终于含入自己胸前那两粒敏感的红珠时,陆逊忍不住仰起脖子,手指深深陷入男人硬硬的发间,承受着一波波如电击般的强烈快感。

正一片迷乱间,感觉双腿被人分开,微微抬起,暴露出隐秘的后庭,然后,粗长的手指,便深深侵入了艳红色的柔软内部。

“痛……”

陆逊蹙眉轻呼,毕竟是从未被人到访过的所在,后庭紧窒的内壁,顿时层层吸裹住手指,死死抵抗这个外来的入侵物。

他努力吸气,让自己的身体放松下来,并扩张内部,好让男人的手指可以继续深入……

然而孙权显然还是宿醉未醒,完全没有注意到他的不适,只是胡乱搅动了几下,就抽了出去,然后迫不及待地抬起他的腿,以勃起的下体,在他的双腿之间不断磨蹭着,寻找可容纳他的柔软。

“等一下……”虽然完全没有经验,但陆逊也知道,这样进来的话,肯定会很痛。

他的双手在床上胡乱摸索着,想找保险套或润滑剂,终于在床头柜找到一瓶似乎是湿润剂之类的东西,打开它,忍住羞耻,往自己的后庭抹了抹,还没等喘一口气,孙权的硕大就迫不及待地闯了进来……

“啊……”

前所未有的冲击,令喉咙不自觉溢出压迫的呻吟,五官悉数皱在一起,额头顿时沁出一层细密的汗珠。

入侵的庞然大物,有着难以想象的粗大,像硬铁一样,一下子捣入他内部深处,全身似乎都被它给填满了,让人难以呼吸。

娇嫩的内壁,从未经历过如此粗鲁的硬闯,撕裂的剧痛弥漫至全身,更糟的是,内壁因痛楚而不断收缩,一下子夹紧了男人,让男人也因此难受得粗喘起来。

“好痛……”

陆逊辛苦地吸气,含泪承受着生平第一次与人结合的冲击,虽然很痛,痛到他的欲望在瞬间萎缩,但他的手却没有推开男人,不但没有,反而将他抱得更紧。

因为他爱着这个人,因为是和他结合,哪怕再痛,他都甘之如饴。

像是察觉了他的辛苦,孙权没有向前硬闯,而是抬起头,温柔地吻住了他,左手还抚慰着他那已经软下去的欲望……

渐渐的,身体适应了男人的东西,痛楚也在对方的抚弄中缓和了一些,不忍心看到对方满面胀红、低低粗喘的模样,陆逊俯在他耳边,轻声道:“可以了,你动吧。”

像是听到了冲锋的号角,孙权没有一秒迟疑,随即展开了原始的律动,一下又一下,冲人他的内部。

“嗯……啊……”陆逊闭上眼睛,觉得自己像在浪尖颠簸的一叶小舟,控制不住的滔天巨浪,一波波冲击着他全身,让他头昏目眩,只能自暴自弃般放弃了,把自己完全交给男人,任凭他来处置。

许是喝醉了的原因,男人的律动并不能算温柔,只在刚开始轻抽浅插了几下,接下来,动作便愈发激烈起来,仿佛热夏的滂沱大雨,便自远而近,激烈而无情地鞭打着他。

那股凶狠的、疯狂的、暴烈的激情,固然给他的身体带来尖锐的痛楚,却又在痛楚中,夹杂着丝丝妖异的快感,不知不觉间,他的欲望再度抬头,甚至渐渐在顶端渗出透明的液体……

在如此疼痛的折磨中,竟然还能勃起,陆逊在感到诧异的同时,忍不住对自己淫乱的身体感到强烈的羞耻。

“啊……仲谋……”他微合双目,无力地呻吟着,柔韧的身体,却像海底的水草一样,自虐似的吸收着那些痛楚,把男人缠得更紧。

孙权不禁欲火大炽,抬高他的腿,朝两边左右分开,粗硬的阳刚,高频率地一次次撞入他结实的臀隙。

视线自上而下俯视,能清楚看到,他粗长的阳刚进进出出,翻搅着他密穴内粉红的媚肉,他的密穴又紧又热,热情地吞吐着他的硬铁,像害羞的花瓣绽开了又闭合,这幅画面,难以形容的美丽!

抽插了好一会儿,孙权放开他的腿,就着结合的姿态,俯上身去,热烈地吻他,而他则搂住他的脖子,和他忘情接吻……

饥渴的唇舌,濡湿了对方的嘴角。

身边的真实世界,已和自己完全隔离,只剩下眼前这个正和他抵死缠绵的男人。

他们就像两株共生的蔓藤,互相纠缠、互相拥抱、互相索求,几乎溶合在一起,无法自控地为彼此沉迷。

视线交缠,胸口骚动着令人脸红心跳的悸动。

“我爱你……我爱你……仲谋……”不断澎湃的激情,除了身体忠诚的回应外,还化为这三个字,一遍遍吐露心声,而换来的,是男人比刚才更激烈疯狂的撞击……

“嗯……唔……”陆逊仰脖低低呻吟,溃散的水色瞳孔里,充盈着情欲迷乱的狂潮,全身软得一触速溶,又湿又热的内部,如水般包容着男人的阳刚,品尝着男人带给他的蚀人心智的疼痛和快感。

其实比起自己的满足,他更在意男人是否得到满足,两人经历漫长等待后的第一次,他想要给他最好的体验、最难忘的经历。

“啊……啊……那里……”硬如铁杵的雄性,似乎撞到了体内的某一极点,一波波甜美酥麻的电流,自脊柱骨爆窜至大脑,陆逊痛苦又快乐地绷紧了身子,将体内嚣张的火热夹得更紧。
孙权只觉腿根处一阵酸麻,他粗重喘气,牢牢捧住他修长的大腿,像匹即将奔到终点的野马,展开了最后一轮狂猛的驰骋。

眼前阵阵发黑,火光四溅,汗出如浆,如火似荼的爱抚,将彼此一起送上绝顶。

两人的巅峰几乎同时来临,在男人的低吼声中,陆逊眼神涣散,全身颤栗,死死拥紧了他……

与此同时,体内被射入道道热流,火热的爱液盈满了他的内部,他全身都充斥着他的气息,敏感的内壁再次痉挛收缩,无法控制的泪水,自泛红的眼角缓缓滑落……

情欲美丽的火焰,让两人都如置身天堂,难以形容的极致快感,凝固成了一幅永不褪色的画卷。

极度的发泄后,就是极度的疲倦。

男人抵不过酒精和情事后疲惫的双重夹击,几乎还没来得及拔出来,就趴在他身上睡着了,不一会儿,便响起了绵长的吐息。

陆逊一直抱着男人,任自己沉浸在激情的余韵中,好一会儿,直到身上的汗水缓缓褪却,才回过神来,小心将男人翻到身边……

因这个动作,而让对方的分身抽出了自己的体内,那异样的感觉,让他全身又是一阵轻颤。
刚才沉浸在激情中还不觉得什么,现在平静下来,才感到后面火辣辣的,痛得厉害,用手一摸,指尖竟沾到一抹殷血。

自己果然还是受伤了,所幸并没有太严重,被单什么的都没有沾到,可能是刚才动作太剧烈,才导致后庭有了一点裂伤。

虽说身体沉重得不想动弹,但陆逊还是起身去了浴室,把自己打理干净,然后又拿块湿浴巾,将男人身上的痕迹擦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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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这份整洁清爽的感觉,陆逊重新躺回床上,抱紧男人,和他脸贴脸,感受着他的心跳和彼此的呼吸,缓缓闭上眼睛……

内心对这个男人深沉的爱意,就像海洋一样,平静而祥和,无声包围着他们。

他终于成为他的了!

带着这个念头,陆逊微笑着进入了梦乡。

生子当如孙仲谋 2013-12-12 13:05
第十七章

B&P大厦。

“陆副总,早。”看到按时出现在办公室的陆逊,秘书小徐笑着向他打招呼。

“早。小徐。”陆逊点点头,挺直腰杆,尽量以轻松的步伐走入自己的办公室。

一关上门,他紧绷的肩膀立即垮了下来,脚步蹒跚,直奔向柔软的沙发,屁股才沾到座垫,就碰到裂开的伤口,一阵刺痛感传来,陆逊抽了一口凉气,最终侧躺在沙发上,才终于觉得舒服了一点。

整个后庭都火辣辣作痛,腰身酸得不行,脑袋还有点晕晕的,大概是昨晚一夜没睡好,又一大早就起床的关系吧。

虽然很想赖在孙权的公寓,看着男人醒来,但今早公司有一个很重要的决策会议要开,讨论和“思华电子”的并购案的问题。而且这个方案,一直是陆逊在负责,无法缺席,所以再怎么倦怠无力,也不能请假一走了之,不管怎样,都要咬牙熬过这一天。

果然,激烈的情事,对于初次尝试的自己,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希望以后会慢慢适应吧。

这样想着,陆逊觉得脸烫得厉害。

不知道等孙权醒了后,会有怎样的表示,是否会痛斥自己酒后胡来,痛哭流涕地请他原谅?还是会幡然醒悟,对他负起责任,从此任劳任怨地陪在他身边?

依男人的个性,知道两人发生亲密关系后,说不定会当场跪下向自己“求婚”,想到这个滑稽的画面,陆逊就止不住微微上扬的唇角。

虽然心里仍有些忐忑不安,昨晚他的确听到如愿以偿的回答,但毕竟是他要他说的,而且当时他也醉了,等醒来后,他的心情是否依旧,陆逊也没有十足把握,但有一件事,他可以确定,那就是——今生今世,他不想再错过他!

怀着这股豪迈的气势,陆逊从沙发上爬起来,忍着全身的不适,拿着文件朝会议室方向走去。

冗长的会议一直开到中午,耐不住饥肠辘辘,陆逊胡乱在公司员工餐厅买了个三明治塞下肚,就匆匆告假回家。

头一沾到家里柔软的枕头,他就几乎睡死过去。

这一觉睡得天昏地暗,等陆逊睁开眼睛,只见眼前一片金黄灿烂、生机勃勃的阳光,正透过明亮的落地玻璃,折射进来……

下意识看了看闹钟,已是十二点四十五分,第二天的中午。

陆逊一跃而起,深深呼吸,虽然腰臀处还有些隐隐的违和感,但精神却完全恢复了昔日的活力。

只是……

只是心里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视线瞥向搁在电视机旁的手机,静悄悄的,毫无声息。

陆逊拿过去仔细察看着,电源充足,信号看上去也不错,不可能有打不进来的情况吧。

然而,到目前为止,都没有响过一下。

他在等的电话,一直没来。

也许是自己太性急了,毕竟男人一直以为自己有恋人,前晚发生的事,对他来说,应该也是个不小的冲击吧。恐怕此刻他正在家里抱头苦恼,烦恼着不知该怎样面对他,又或许再过一会儿,他就会打电话甚至亲自冲到他家来……

陆逊微微笑了笑,让自己不要这么着急,给他多一点时间接受事实,反正他已经等了五年多,不在乎多这几天。

哼着轻快的歌声,陆逊先去泡了个澡,把身体残余的最后一丝倦怠驱出体外,然后换了一身舒适的休闲服,到厨房给自己熬粥喝,又做了些小点心,犒劳这几天都没吃什么像样东西的胃。

就这样,吃完东西,把房间好好打扫了一遍,听了会儿音乐,再到阳台上惬意地观赏了一会儿海景……

一到外面,就能感到天气一日冷过一日,寒风迎面扑来,整个城市都笼罩在冬的气息下。

不知不觉间,夜幕降临。

在等待男人的来电中,倦意愈来愈深,陆逊在沙发上睡着了,手里还紧紧握着手机。

不知睡了多久,陆逊终于被冻醒了。

才睁开眼,他就接连打了好几个喷嚏,室内冷得像在冰窟一样,年关临近,寒流入袭,恐怕很快会下雪吧。

窗外透着暧昧的晨曦,还不来及察看现在几点,陆逊第一个举动就是抓过掉落在地板上的手机……然而,依旧没有任何来电,他翻身坐起,紧握着一片沉寂的手机,手指不由轻轻颤抖起来。

已经三天了,无论如何,这三天的时间,应该足够男人想清楚一切,并做出决定了吧。

可为什么到现在,仍是毫无动静?

像个困兽般在室内来回踱步,思来想去都没有答案,内心的焦躁,开始由星星小火,变成燎原大火,烧得内心惶惑不安,陆逊再也忍不住,一把抄过茶几上的钥匙,打开房门,直奔孙权的住所……

因爱车拿去维修,陆逊只能坐计程车过来,到了孙权公寓楼后,他没有选择等待电梯,而是三步并两步,直接冲到五楼。

冬季的清晨,又是星期天,大部分人仍在梦乡中熟睡,社区一片寂静。

走到熟悉的门牌下,陆逊深深吸了口沁凉的空气,举起手,轻轻敲了敲门。

心脏在胸腔剧烈跳动,撞得肋骨根根生痛……

仅仅是来到他门口,就已经动摇得如此厉害,等会真的见到男人的面,陆逊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像平时一样自然,还是会露出难以想象的糗态。

口中缓缓呵出的一口热气,遇上冷空气,便凝成团团白雾。

寒冷的外部环境,和几乎烧灼的内心形成强烈对比,很想让自己冷静下来,但是这样希望,心情却越发绷紧。

在耳畔如雷的心跳中,房门被缓缓打开,孙权那张平凡却温和的脸,就出现在他面前。

“伯言,怎么是你?”没料到他的来访,孙权露出诧异的表情。

大概是刚起床,男人身上只裹了件睡袍,头发很凌乱,几簇微微向后翘起,脸上有着淡淡的倦意。

见陆逊死死盯着自己,一语不发的模样,以为他在意他的打扮,孙权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发,“天睡得比较晚,所以现在才起来,伯言你进来吧,外面冷,我马上去换衣服。”

孙权催促着,陆逊却依旧僵立,一动不动。

“你怎么了?”孙权终于察觉哪里有不对,“一大早来我家,找我有事吗?”

当然有事!

怎么会没事!?

然而,看着男人一张似乎什么都不知道的脸,陆逊张了张口,一时之间,千言万语悉数涌上,反而堵得他说不出话来。

他的胸口充斥着无数个问号,被焦虑折磨得坐立难安,为什么他却能如此平静,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

“谁在外面?”突然,室内传来陌生的男性声音。

完全没想到,孙权的房间竟然还有外人,陆逊顿时怔住了。

视线所及,一个裸着上身的年轻男人走了出来,打了个大大的呵欠,同样满脸倦意,从背后抱住孙权,嘟囔着:“好冷,冷死了……”

“冷就快点躺回被窝去啊,当心感冒。。”孙权偏过头,对那陌生的年轻男人说道。

“被吵醒了嘛,谁啊,这么早就敲门,害我都没睡饱。”年轻男人不客气地叫着,狠狠瞪了陆逊一眼。

胸口在瞬间被冻结了,陆逊觉得自己全身如坠冰窟。

“好了,你进去再睡一会儿吧,我有朋友在。”孙权推了推男人,后者发出不悦的嘟囔声,很不情愿地转过身,消失在他们的视线中。

“呃……”孙权讪讪的,一脸很不好意思的样子,也许他自己也意识到,最近的生活过于颓废。

“伯言。让你见笑了。不用在意,小全他是我昨天在酒吧里认识的,大家都喝多了,不知怎么就……别介意,我待会就让他走。”

陆逊脸色惨白,只觉眼前阵阵发黑。

“伯言,你没事吧,你的脸色看上去很苍白。”孙权伸出手,想去触摸陆逊的额头,却被他一抬手挥开。

“那天的事……”陆逊才一开口,就发现自己牙齿上下打架,咯咯作响,“那天的事……你都忘了吗?”

“那天……是哪一天?”孙权茫然看着他,脸上没有任何“那天”残留的痕迹,“发生了什么事?我做了什么吗?”

因为太过荒谬、太无法置信,陆逊当场扭曲着五官,“哈哈”地笑了出来。

空洞的笑声,回荡在寂静的走廊,男人的表情,是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茫然和憨实,让人心里受伤更甚!

他忘了,他真的把一切都忘了!?

无法相信,但事实就摆在眼前!

他喝得太醉了,醉得完全不复记忆,彼此肌肤相贴的温度、甘美的喘息、让人落泪的告白……

他等了几乎一个世纪,才终于实现的彼此相属的那个晚上,铭刻着他们所有热情和爱意的一晚,对男人而言,却只是一次对象是谁都可以的酒醉后的渲泄,连影子的残渣都没有留下,就被他彻底抛诸脑后。

整个人都被否定了,他的存在,他对他的感情,他的一切!

轰隆的巨响自胸口传来,他的世界在瞬间倾塌。

所有迄今为止,支撑他走到现在的精神支柱砰然颓倒,漫天尘屑中,他被冻结的心脏,传来很清晰的碎裂声,迸裂后,再一块块缓缓落下,全部插到他伤痕累累的身躯上……

太痛了,实在是太痛了!

“伯言……”

陆逊掉头就走,像个溃不成军的逃兵,狼狈不堪,逃离身后男人温柔的关切声。

他的温柔,何时何地,都那么自以为是、那么想当然尔、那么残忍,总以什么事都没发生的温和表情,手里却攥着明晃晃的利刃,一刀刀,往他不停淌血的伤口上一再捅戳。

他被他打败了,彻底伤害了,再也没有力气支撑下去了。

陆逊浑浑噩噩地走在街上,不知自己该去往何方。

傻傻的,忘了打的,就随着人潮,不知不觉走进地铁入口,然后,又下意识买了票,登上未知名的前方。

清晨的电车并没有太多人。

陆逊随便找了个位子,一屁股坐下,立即弯起腰,整个人缩成一团,以此抵御胸口窒痛般的寒意,和胃部阵阵强烈的痉挛,旁边几个乘客纷纷向他投以好奇的目光,但此刻的他,完全没有余裕在意这些,只是苍白着脸,死死闭上了眼睛……

“喂,昨天你去看貂蝉的演唱会了吧,她好棒哦。”

“去了去了,她换了七、八套衣服呢,身材超棒,舞姿又帅,真是酷呆了……”

耳畔传来小女生兴奋的叽叽喳喳声,周遭明明是如此熙攘热闹的世界,但陆逊却有一种错觉,自己仿佛正往漆黑的海洋深处坠落……

无法阻止的颓势、让人冻冰般的温度、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不知道这个黑洞洞的深海到底有多深、有多远,他无能为力,只能任自己不断往下坠落、再坠落……

摇摇晃晃,不知道自己怎么出的地铁,怎么回的家,等他有意识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公寓,像个在白天出游却受了日光灼伤的僵尸,一动不动,僵硬地倒在床上。

看着那开花的仙人球,不禁苦笑了:“你的主人已经跟我永远错过了,再也回不来看你了!……原谅我吧,原谅我没本事把你主人拉回来……”

轻轻动了动手指,触到摆放在床头的记事本,打开内页,一张写满”注意事项”的破旧纸张,就静静飘落在他面前……

看着那工整的字迹,陆逊的睫毛微微颤抖了一下,眼前不禁一片模糊……

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还应该再做些什么。

一遍遍告诉自己要坚强、要忍耐,这次绝不能再傲慢任性,一直默默守在他身边,看着他对别人温柔呵护,看着他和别人亲亲密密、形影不离,忍着胸口锥心的疼痛,也要事事为他考虑、以他为先,委曲求全,然而,这一切却换来了什么?

他们之间,还需要催化剂之类的东西吗?还需要有人赤裸裸地点破提醒他吗?

他一直就在他身边,在他伸手所及的范围,只要他想要,随时都可以碰到他。然而他的视线,却从未投向过他,甚至和小潘分手后,他曾以为,这下子,怎样都轮到自己了吧,可没想到,残酷的事实,就摆在眼前!

永远不是他!

为什么?

他曾经以为,只要默默等待,总有一天他会回到他身边,在孙权喝醉抱了他之后,他更是欣喜若狂,以为自己多年的苦恋,也跟桌子上的仙人球一样,终于能够开花结果,然而事实却是,他不但毫无记忆,还一转眼就和别的男人在一起。

一想到自己当时可笑的妄想,陆逊就不禁想把自己深埋在土里,就此消失在人间。

其实这一切,只用一句话,就可以回答。

那就是——已经不再爱了。

在他离开他,答应和别人在一起的时候,他就已经不再爱了。

当时的分离,就是今生一辈子的错失。一切都已经太晚了!

缓缓闭上眼睛,胃部传来难以形容的绞痛,虚弱的呼吸,一点点更加虚弱起来,他所有的热情,就像油灯上的小小灯芯,终于在疾速氧化的空气中,走到了油尽灯枯的时候。

风一吹,就灭了。

一股温热的腥甜,猛地涌上喉咙,陆逊顿时陷入了无边的黑暗。

全身都充满了沉重的疲倦感,像被灌了铅块似的,连抬一根小手指,都感到无比困难,头部更像被一把利锯锯着,传来尖锐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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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逊呻吟了一声,微微睁开眼睛……

眼前模糊的景象,渐渐成形。

陌生的天花板,四周一片白色,有着独特的消毒水气息,意识还没有完全回神,就听到耳畔欣慰的声音。

“伯言,你醒了,真是太好了!”

“小乔,你怎么会在这里?我这是怎么了?”陆逊偏过脸,看到一脸焦虑的小乔,想坐起来,手却感到了异样,原来挂着点滴管。

“伯言,你胃出血昏倒了!幸亏我今天一时兴起,杀到你家去想拉你给我挑婚纱,要不然,你就是把血吐光了,都不会有人发现。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真的快把我给吓死了……”小乔连忙扶着他,拿过枕头,给他靠着。

她看上去面无人色,的确吓得不轻。

今天打车来到陆逊的公寓,门没锁,一推进去,就看到他倒在地板上,唇边留有殷红的血迹,这一惊非同小可,当时吓得她七魂飞了六魄,后来触到他仍有呼吸,才勉强安定下来,打电话叫救护车。

“医生说了,你这是胃溃疡引起的胃出血,所幸只是初发,好好住院,精心调理一下,应该能痊愈,不过饮食方面从此要格外注意就是了。”

“我知道了。”陆逊淡淡牵了牵唇角。

小乔坐到他床边,蹙起秀眉,仔细打量他,“伯言,几天没见,你怎么就搞成这个样子?都怪我这几天忙着筹备婚礼,早知道会这样,我就会多抽点时间陪陪你。”

“我没事。”陆逊淡淡说。

“骗鬼啊!你没事才怪!”小乔叫道:“我好担心你,到底发生了什么?你还当不当我是朋友?”

“乔姨妈,今天我很累了,以后再告诉你,好吗?”陆逊神情疲倦地看着她。

小乔叹了一口气,“你不想说,就别说了。现在最重要是把身体养好,我会随时在你身边。”

“谢谢你,小乔。”陆逊感动地拍了拍她的手,“让我一个人静一静好吗,我想独自待一会儿。”

在小乔起身出去的时候,陆逊叫住她,“不要告诉任何人我在这里。”

“即使是孙仲谋?”小乔有点奇怪地看着他。

陆逊呼吸一窒,她无心脱口而出的三个字,却似尖刀插入他胸口,他缓缓闭了一下眼睛,然后睁开,“尤其是他。”

小乔冰雪聪明,一看就知道,这件事和孙权肯定脱不了干系,但她没有多问,只是体贴地轻轻关上门……

四周一片寂静。

此刻,窗外透过一线鱼肚白,沉睡的大地,在晨光的笼罩中,渐渐苏醒过来……

胃部传来阵阵烧灼感,但比起胸口的痛楚,根本不值一提,陆逊靠在枕头上,感受着心脏虚弱却清晰的跳动……

他奇怪,自己的心脏居然还能跳动。

人的本质,果然还是坚强,哪怕再痛不欲生、寻死觅活,睡一觉,睁开眼睛,就又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又能再次死而复生、从头来过。

自他从许昌回来后,他就一直挣扎在这种死而复生的漩涡里,挣扎在对他那种无法割弃的恋情的诅咒中。

他的心,时时刻刻,不是沉浮于苦海之中,就是颠簸于高峰之上,无边无际,没有归处,更没有尽头。

他奇怪爱情竟然有如此强大的力量,可以在前一秒,让一个人充满了拥有全世界的莫大喜悦,却又在后一秒,把这个人的心彻底粉碎,让他不过年纪轻轻,就已历尽沧桑,百年风尘。

孙权……

这两个字,是他命运羁绊中,无法抹去的刻骨铭心。

怎样也无法放弃这份感情,过去、现在、未来,他不愿意否定这份爱情,否定内心深处,永远有着男人一席之地这个事实,否定他,等同于否定自己。

人生旅途漫漫,碰上谁、爱上谁、谁背叛了谁、谁又放弃了谁,这些都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如果可以的话,谁不想陪在最爱的人身边,哪怕什么都不做,只是静静看着他的脸,就可以感到无上的幸福。可若命运最终安排的是分离,那他也只能坦然接受。

但是无论如何,他都会记住,记住那些和他在一起的美好瞬间。因爱上他而心脏狂跳的感觉;想要和他在一起,一起欣赏这个地球上最美的风景的心情;无论到什么地方、做着什么事、有了什么成绩,都想要和他一起分享快乐的迫切心情。

这种心情,这份深深挂念一个人、深爱着一个人,只要一想到他,就会暗暗傻笑的感觉是那么美!

哪怕这一次和他是不行了,但只要一想到这些,他就仍能再一次,死而复生。

他想到办公桌跟寝室的仙人球们,仙人球已经开花了,而他的感情呢?

感情不能开花结果,不是任何人的错,是命运此生的注定。

某些事物错过了,便是永远错过了!

他已经尽了全力!

无怨无悔,问心无愧。

所以,只能这样算了、罢了、放手了,淡淡笑着说再见,然后,离开彼此的世界,希望再见面亦是朋友。

陆逊靠在枕头上,微转过脸,静静凝视着窗外沐浴在晨光中的景色……

天,已经亮了。


白鹭洲 2013-12-12 16:09
好虐捏, 求大反转求甜求he! 小陆需要治愈啦

生子当如孙仲谋 2013-12-12 17:20
第十八章

在医生做过常规检查后,陆逊不顾仍很沉重的身体,坚持要出院,小乔劝了半天,实在拗不过他,只能给他办了出院手续。

医院门口,Lester早就等候在车里,然而车子并没有开往陆逊的公寓,而是掉头一转,沿高速公路南下,直奔小乔的老家庐江市——一个整洁优美的海港都市。

不愿再待在这个伤城,陆逊原想出国散心,但小乔极力反对,说无法放任他一个人胡思乱想,况且他现在苍白的脸色和虚弱的身体,又实在没有说服力,陆逊只能苦笑着接受了小乔的好意——去她老家休养一段时间,反正他们小俩口正计划着要回老家一趟,这次正好带上他。

陆逊曾去过庐江市几次,每次都住在戴家离海滩仅几步之遥的别墅,那里空气清新,依山傍水,这一切对他而言并不陌生,于是他没有再推辞,简短向公司请了假后,就出发了。

Lester在前面开车,小乔和陆逊坐在BENZ宽敞的后座。

到庐江市有约五小时的车程,从车发动开始,小乔就耍宝似地不断说冷笑话,虽然其中大多数一点也不好笑,但Lester卖力傻笑,再加上小乔如银铃般的聒躁声,都让陆逊有种得救了般的感觉。

有这样的朋友,真是自己的幸运。

“对了,伯言,给你手机。”小乔从包里掏出他的手机,递还给他,“在你家地板上找到的,可能是摔过了,不知道还能不能用。”

“应该可以。”

陆逊按下开关键,一阵音乐声后,手机荧幕亮了起来,立即显示了一连串未接电话的讯息。
是谁在找他?

没多久,“孙仲谋”这三个字,就出现在眼前。足足有二十几通未接来电,全部都是他打的。

事到如今,孙权还找他做什么?

内心无法不充满了苦涩……

“伯言,是谁的电话?”见他脸色不对,小乔凑过来,看到“孙仲谋”的字样,就立即闭上嘴。

自嘲地苦笑,陆逊手指一动,想关上手机,没料到,手机却在这个时候又响了起来……

来电显示:孙仲谋。

还是他!

陆逊凝视着手机,一动不动,响了好几下后,因无人接听,自动转入留言。

十分钟后,手机再次响起,依旧是孙权,陆逊依旧没有接……就这样,几乎每隔十分钟,孙权就会再打电话过来,持续了差不多有一个小时,陆逊才终于按下了通话键。

“喂,是伯言吗?你现在人在哪里?”耳畔回荡着男人急切的声音,说不出的怀念,只是,他累了,真的累了,累到连伪装的力气都消失殆尽。

“我在外面。”

“是吗,难怪我按了半天门铃,都没有人来开门。”孙权的声音传来,“我刚才一直给你打电话,但现在才联络到你。”

“你在我家?”

“嗯,我有些事,想找你谈谈。”孙权的声音迟疑了一下,又道:“伯言,昨天早上你突然跑到我家,是想跟我说些什么吧,为什么后来却跑掉了?”

“那些事……不重要。”

真的,现在已经什么都不重要了。

“伯言,你的声音听起来很怪,你没事吧,是不是生病了?”孙权的声线中,有着无法掩饰的关心。

是啊,他一向都是个温柔的男人,这种什么都不知道的温柔,对他而言,更像伤人的刀刃。

“我没事。”

“伯言,我努力想过了,那一晚的事……”孙权说道:“可是怎么都想不起来,真的什么都记不清了。只记得我喝了很多酒,天旋地转,根本就是云里雾里……我只记得你等在我家外面,然后扶我进屋,然后……后来究竟发生了什么,我真的完全没印象……”

“忘记了也好。”陆逊淡淡地说。

“不,一点也不好!”孙权急急打断了他平淡的语调,“虽然什么都不记得,但直觉告诉我,那晚一定发生了非常重要的事情,而且绝对跟你有关!要不然,你不会在昨天早上,急匆匆跑来见我。而且那天你看上去很奇怪,我觉得……我似乎错过了什么很重要的东西……所以想来问清楚……”

孙权的声音听起来很苦恼,陆逊觉得心里又开始疼痛起来。

“伯言,告诉我,我到底错过了什么?告诉我啊!”孙权焦急地催促着。

错过?

他们之间,永远都只有错过!

胸膛上下起伏,传来阵阵难忍的绞痛,陆逊努力呼吸着,缓缓道:“仲谋,我接你的电话,不是想听你说这些,只是想和你说再见。”

“说再见?”传来对方疑惑的声音。

“是的,我想和你说再见。”陆逊握紧手机,凝视着窗外不断飞掠的风景……

虽然是冬季,难免有萧条之感,但灿烂的阳光,在蔚蓝天际的映衬下,投射着黄澄澄的光线,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公路两侧的冬青树仍绿意盎然,不畏严寒,萌动着蓬勃的生机。

多美的风景,如果能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观赏这些风景,该有多好啊!

“仲谋,从认识你到现在,已经过了五年八个月又三十七天,我想和你在一起的念头,从来都没有改变过。以前是我不好,伤害了你,错失了自己最心爱的人,我已经知错,并在努力改正了。你爱上了别人,和别人在一起,为了别人而自暴自弃,只把我当成朋友……这些,都是爱着你的我所必须承受的惩罚和痛苦,可即使这样,我也无怨无悔,因为我相信,你总有一天会回到我身边……”

“你说什么!?伯言,你说你爱我……”

“仲谋,听我把话说完。你说你配不上我,你说我一定能找到更好的对象,你说一定会有人给我幸福,这些话,都是你自以为是的温柔。孙权,你不知道这样的温柔有多残忍!就因为这些幼稚的想法和自以为是,你就把我整个人完全否定、完全放弃了,不管我做什么,你都装作没看到,不管我等多久,你都不会再看我一眼,更不会回应我的感情,哪怕你只要好好看看我的眼睛,就会明白我爱你这个事实……所以,已经够了!”陆逊不得不停顿一下,调整自己虚弱的呼吸。

“既然这样,那我就如你所愿,彻底放开彼此的世界。从今以后,不会出现在你面前,这样你也会轻松一点吧。”

“孙权,再见了。”

“等一下,伯言……”

不理会话筒那边的声音,陆逊缓缓把手垂下,按住关机键,几秒后,失去动力的荧幕便是一片暗色,而他自己也像耗尽了最后一丝力气,靠在椅背上,脸色惨白地闭上眼睛……

小乔不知道怎么安慰他,只能紧紧握住他冰凉的手,一遍遍摩挲着,试图给他一点温暖。陆逊微微睁开眼睛,虚弱地看着她道,“乔姐姐,我没事,别担心。”

“我才不担心你呢,我只担心你会赖在我家不走,把我家给吃穷了。”小乔笑道,眼中却隐约有泪花闪烁。

像是听懂了她的安慰,陆逊轻轻笑了一下,再次闭上眼睛,一路上,就没有再说过半句话。
会好的,一切都会好的!


小乔心痛地看着自己的好友,深深祈祷,他一定会幸福。因为她的伯言啊,是这世界上最坚强、最棒的男人!

乔家别墅,座落在环境优美的渡假区中,离庐江市著名的黑沙滩仅有百步之遥。

晚上睡觉时,能听到隐隐的浪涛声,一声声,伴人入眠。

小乔的父亲,原本就很喜欢陆逊,把他当干儿子看,现在见他比以前清瘦不少,脸色很差,又有严重的胃病,不禁非常心疼,一天到晚张罗着炖补品给他吃,调理他的胃。

中午,涛声阵阵,海天一色。

灿烂的阳光,削弱了风中传来的寒意。

陆逊一个人坐在海滩上,眺望远处。

前面的大海,在阳光照射下,闪烁着灼目亮点,远处点点白帆,大多是出海游玩的私人游艇。
现在是冬季,游人三三两两,十分稀落,正好享受这静谧的氛围。

有几对热恋中的情侣,手牵手漫步在沙滩上,不是互相微笑凝视,就是凑到对方耳边说几句亲热话,陆逊静静看着他们,唇角弯起清浅的弧度,眼中露出强烈的羡慕……

用手抓过一把流沙,看它在指缝一点点流失,这种疾速到无法掌握的失去感,让他有说不出的怆然。

今后,没有男人陪伴的日子,是快得像这流沙一样,还是会慢到让自己无法忍耐?

他不知道,也没有答案。

伤口一天天在愈合,心痛的感觉渐渐淡去。

或许爱与不爱真的不是那么重要的事,或许过不了多久,他就会和成千上万个爱过又伤过的男男女女一样,麻木着,面无表情地过自己应有的生活;或许他仍能生活得很好,只是,已没有了热情,更不会再有什么激情了。

或许总有一天,他会慢慢忘了他,忘了他的名字、长相,笑起来的样子,喜欢吃的食物,忘了两人曾经有过的肌肤相亲,甚至忘了自己曾那么深那么真地爱过一个人……

一想到这里,胸口就传来难以抵挡的疼痛。

虽然不想忘,一点也不想忘记,可是,只要不陪在他身边,任凭距离和岁月磨损这份感情,总有一天,他还是会忘记吧。

就像此刻的掌中沙,数秒之后,便在指缝流失殆尽。

陆逊深吸一口气,抬头望着眼前的大海,把眼眶中翻涌的热意,轻轻压下去。

“陆先生?”以为是在叫别人,陆逊没有在意,径自看着海浪。

“陆伯言?”

陆逊猛地回过头,一位俊美得和他不相上下的男子就在身后,含笑看着他,身边还挽着个珠光宝气的贵妇。

“吕子明?”陆逊吃了一惊,万没想到在这里,还能看到自己的“假恋人”。

吕蒙俯身,在打扮入时的贵妇耳畔低语了几句,贵妇抬起化着精致浓妆的脸庞,瞥了陆逊一眼,听话地先行离去。

“你怎么会在这里?”

两人几乎同时说出这句话,一怔后,彼此都笑了。

“我被刚才那个女人包养了,整天陪她四处闲逛。她在不少沿海城市都有房产,是个有钱的富婆。不过别看她是个弱女子,却是个厉害角色。和前一任老公离婚后,得到巨额赡养费,然后拿这些赡养费来开房地产公司,经营得很成功。我正在打她的主意,最好把她哄得开心了,顺手赏一套房子给我住。”吕蒙摸了摸鼻子,吊儿郎当地说。

陆逊不禁笑了起来,“子明,凭你的手段,我相信绝不困难。”

“呵呵,开玩笑的。”吕蒙走近他,”你怎么也会在这里?和朋友来渡假?看上去怎么瘦了一圈,气色也不好?”

“算是吧。”陆逊只是微微一笑。

“唉,伯言,自从你不来找我后,我的人生好寂寞啊。”吕蒙叹着气,掏出一根烟,背着风,姿势潇洒地用打火机点燃。

陆逊淡淡一笑,“子明的生活丰富多采,每天女伴如云,又怎么会在乎一个男人?”

“哼,反正有人过河拆桥,一旦旧情人回心转意,就马上把我这个现任情人给抛在脑后了。”吕蒙哀怨地说。

“旧情人?”

“就是孙权啊,你们不是在一起了吗?”

不久前,他在HEAVEN CLUB遇到小潘,双方都大吃一惊。假面具被当场拆穿,小潘知道了原来他只是陆逊的“假情人”,而他看到小潘身边的女伴,也立即明白,小潘劈腿变心了。

这不正好吗?一个失恋,一个又一直暗恋,这下子,扫除障碍的两人,应该早就携手,幸福地朝着夕阳奔去了吧。

后来陆逊再也没找过他,吕蒙便理所当然地认为,他和孙权早就破镜重圆。然而今天却撞见他一个人独自看海,满脸说不出的寂寥,吕蒙内心隐约有不祥的预感。

“不是吧,你们两个……”

“结束了。”陆逊淡淡说了一句。

“什么?结束了?”吕蒙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是的,都结束了。”陆逊眺望着簇拥而来的浪花,不动声色,把所有悲恸都深埋在心里……

“怎么会?为什么……”吕蒙喃喃道,无法理解。

他这样的情场浪子,一开始根本无法理解,像陆逊这么出色的男人,为什么会对一个平凡无奇的男人爱得如此辛苦。

但不理解归不理解,他无法不被他的执着所感动。正因为他,才让一向视感情为工具的他,开始认真地反省起自己,然而万万没想到,两人终究没在一起。

“一言难尽。”陆逊收回视线,脸上淡淡的,没有太多的表情,”其实也没什么不好,放下后,心里倒是轻松多了。”

“真的吗?”吕蒙狐疑地上下打量他,眼前的男人,可怎么看怎么不像一脸轻松的样子。

“你还不回去?当心你的女伴生气。”陆逊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

“好吧,我走了,你就住在这附近?到时候有空找你出来喝酒。”吕蒙朝他挥挥手。

“好啊。”

走了一段路,吕蒙回过头,陆逊依旧维持着原来的姿势,站在原地,凝视着辽阔的大海……

修长的身形,融入空旷无边的海景中,散发着强烈的寂寞感,让人忍不住想伸手碰触,却又怕一伸手,眼前的一切,便即刻化为泡影。

好虚无的存在感。

没有过多犹豫,吕蒙立即掏出裤袋中的手机,翻看好友的电话号码……

“公瑾,你嘱咐我找的人。我找到了。”

说完那话,吕蒙脸上浮起一丝微笑……,也许那是这个他是为他所爱的人做的最后一件事情吧。



生子当如孙仲谋 2013-12-12 21:38
第十九章

当晚,吕蒙就邀陆逊出来,两人在海滨酒店的PUB,一直对饮到半夜,彼此都很尽兴。

吕蒙是个花花公子,吃喝玩乐,无所不精,却并不像其它不学无术的牛郎,他的涉猎颇广,很有自己的见解。当然有时说话虽毒牙了些,但一针见血,豪迈之处,颇合陆逊心意。

和吕蒙在一起,永远不会无聊。他是个让人相当愉快的玩伴。

两人直喝到深夜,吕蒙接连收到女伴的手机传呼,得罪不起大金主,只能惋惜地告辞回去。

陆逊打趣他,“快点回去吧,要是因为我,害你到手的豪宅飞了,我可没钱赔给你。”

吕蒙笑着骂他,“死乌鸦嘴,要是真的飞了,我就杀到你家白吃白住,吃穷你!”

陆逊当即举手投降,“我又不是神算郭乌鸦,饶了我,你还是快点走吧。”

两人说笑间往酒店外走,一旁侍立的门童似乎认识吕蒙,连忙殷勤地拉开门,“两位先生,小心保暖,外面下雪了。”

“真的?”

陆逊一怔,走出玻璃门,一阵沁人的寒意,扑面而来。

抬起头,深不见底的夜空中,纷纷扬扬,飘着细细的雪花,才落到地面,就消失不见。

庐江市气候温润,下雪并不常见,往往要到年关左右,才会难得地下一、两次雪。这次是因为寒流入侵,让飘雪提前来临。

点头和吕蒙告别,陆逊钻入计程车中,朝小乔家开去。

车身轻微的颠簸,让喝了不少酒的陆逊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不一会儿,就开到了别墅。

掏出了两张纸钞给司机,陆逊拖着慵懒的身体,缓缓跨出车外,边走边伸手去摸钥匙……

突然,他的脚步停住了。

别墅门口,静静站着一样东西。

不,那并不是东西,只是因为他一动不动站着,很容易让人误认为雕像,但实际上,那是个人。

去掏钥匙的手就这么停住,陆逊睁大眼睛,一眨不眨,看着眼前这个站在门外似乎在等待自己的男人。

下雪的世界,万籁俱寂。

洁白的雪花,一片片、一朵朵,飞旋飘落,覆盖了所有噪音,让大地就此沉睡在它的怀抱中,同时,轻轻坠在他的头发、额角、眼睫毛、鼻尖上……

无边的黯淡夜色中,只有彼此的眼眸在微微闪亮。

“伯言,你回来了。”

男人向前跨了一步,打破这无声的沉默。

身体一动,栖落在他肩头的雪花,便激起一层淡淡雪雾,纷纷抖落下来……

见男人抬起脚步,似乎要朝他走来,这原来不是自己的幻觉,是真的!陆逊一惊,大脑还没反应过来,腿就已经开始倒退并转身狂奔起来……

“伯言……”枉顾背后男人的声音,陆逊像只受惊的兔子,逃得更快。

“伯言……好痛……”远远听到重物落地的声音,到底发生了什么?陆逊疑惑地停下脚步,转过头,看到男人趴在雪地上,一动不动。

他忘了男人的腿有毛病,无法跑太快,可能就是因为想追他,才会摔倒,陆逊忍不住折返。

“你没事吧?孙权……”

对方还是毫无动静地伏在地上,陆逊不由着急起来,会不会哪里摔到?

“喂……”伸手去碰他的肩膀,指尖才触到他的衣服,就觉得有些不对,果然,下一秒,他就被一双强有力的双臂捉住,一拉,整个人跌入他怀中……

“放开我,孙权!你这个混蛋,竟敢骗我!”陆逊低吼道,用力挣扎起来。

两人在地上像孩子一样翻滚起来,男人的手臂,如同斩不断的藤条,死死缠着他,不管他怎么挣扎,他就是有办法箍住他不放,到最后,耗尽力气的陆逊无可奈何,只能就这样被他紧紧搂在胸前。

“我不放,这一次我再也不放开!”全身都被男人的气息所笼罩,他的胸口和他的紧紧相贴,感受着对方剧烈的心跳,脸颊蹭着他单薄的外衣,闻到了冰雪的气息。

大概没料到这场突如其来的雪,男人穿得非常单薄,全身都像冰块一样冷,想必站在外面很久了。

心里涌过一阵强烈的悲伤,痛恨着就因为这点小事,就为男人心疼的自己,更痛恨因为听到他的话,就动摇的自己,陆逊咬牙吼了出来,“我们结束了,放开我,我已经和你说再见了!”

“可是我不想和你说再见。”孙权抱得他更紧,“不要和我说再见,伯言,我爱你!”

含蓄在眼眶的热泪,在瞬间纷纷崩落,陆逊颤抖着双唇,五官顿时扭曲了……

“孙权你个混蛋,事到如今,还跟我说这些有的没的!”陆逊一把揪住男人衣领,冲他怒吼道:“不要在我已经决定放弃的时候才出现!不要在我已经快要忘记你的时候,再站到我面前!你不是从来都没有意识过我吗?你不是早就和别人在一起,完全放弃了我吗?现在你跑来说爱我,耍谁啊,折磨我很好玩吗?你给我滚,滚开!一个五年已经够了,我已经付出了整整五年的代价,难道这还不够吗?为什么不远远离开我,让我一个人就好……”

激动的声音,渐渐哽咽在喉口。

心痛似狂潮汹涌袭来,无法自抑,五年来所有累积的悲伤,到了一个极点,在此刻悉数爆发,像千军万马,在他的胸口践踏奔腾……

内心容纳不了这股地动山摇的冲击,眼看快要决堤而出,就在此时,男人一把伸出臂膀,支撑起他摇摇欲坠的身体。

陆逊缓缓抬起头,对上他的眼眸……

他的眼中,有他的天堂和炼狱。

不管走到哪里都是他,他的快乐、他的痛苦、他的悲伤和希望,全部,都在他眼中,凝结成无处可逃的心痛。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爱你……我真的爱你……很爱你……”

没有别的言语,男人只是一遍遍说着“对不起”和“我爱你”。

重复了不知几十遍后,他捧起他的脸,吻上他的眼角,吮干了他的泪,然后,如雪花般清凉的吻,顺着鼻尖、脸颊,落到了他的唇上……

陆逊刚开始还用力挣扎着,过了几秒,口腔便灌满了男人炽热的气息,阵阵天旋地转,揪住对方衣领的双手缓缓松开……

温柔横溢的吻持续了很久,孙权才松开他,一只手仍环着他的腰,另一只手,心疼地轻抚着他消瘦的脸庞。

“伯言,我不知道该怎么向你说才好,但我的确爱着你,这绝对不是耍着你玩!从许昌回来后,其实我心里非常害怕,怕见到你后,会控制不住那些胡思乱想的念头。所以一方面,我刻意回避你,另一方面,我开始加倍地对小潘好。因为每次看到他,心里总有很深的负疚感。他以为我对他这么好,一定是很喜欢他,但他并不知道,我心里最爱的只有你,只是无法和你在一起,所以才答应了他。而我所能做的,就只有好好去照顾他,希望能够一直陪伴他。从某种程度而言,对他好,也是自己无处可去的感情的一种寄托吧。可是没想到,他却爱上了别人。看到他离开的那一刻,说不伤心是假的,毕竟我们有四年的感情,但更多的却是恐惧。我怕他不在后,我对你的感情会愈发无法自拔。那时你似乎把我当成好友,我非常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友谊,不想惹你讨厌,所以才一天比一天不安。要是再这样下去的话,我怕历史会重演,怕自己会对你说一些不该说的话,所以才开始逃避。不管你做什么,都告诉自己,绝对不能多心,不要自作多情,会错你的意。甚至到最后,不但借酒浇愁,还去寻找别的对象,只是想让自己转移对你的视线。但是我万万没想到,这会伤害到你!”

陆逊嘴唇翕动着,欲言又止。

原来,这一切的错过,都只是因为他们太在乎彼此、太为对方考虑了吗?

“伯言。我从来没有意识过,原来你爱我,一直在等我,我真的做梦也没有想到!即使到现在,要不是亲耳听你这么说,我仍然觉得难以置信!虽然你曾经说过你喜欢我,但我一直以为,那只是你的一时任性,时间长了,这种感情就会很快过去……对不起,伯言,请原谅我!原谅我的自以为是,原谅我的懦弱和胆怯,原谅我那么迟钝,一直没有发现你的心意,只会一味逃避。”

孙权捧住了他的脸,含泪凝视他。

“不要轻易说再见!再给我一次机会。我爱你,你也爱我,为什么我们不能在一起?我们已经错过了那么多,不要再彼此错下去,好吗?”

孙权低头,亲吻着他冰凉的指尖……

“我发誓,从今以后,我会一直好好守在你身边。我会给你带来幸福,因为这世上唯一能给你幸福的人就是我,而唯一能给我幸福的人,也只有你。我不能没有你,这一次,说什么都不会再放开你!”

陆逊垂下眼睑,饱含在眼眶的热泪,扑簌簌滑落……

深刻的羁绊,怎样也无法斩断。

一路走来,这份感情,带给他的,总是痛苦多过欢乐,悲伤大于喜悦,可即使这样,他仍然无可救药地深爱着男人,不管怎样,也都只爱他一个。

如果说,现在有什么力量能把他们分开的话,大概就只有死亡了吧,而即使死了,他也会继续爱着这个男人吧。

泪眼朦胧中,冰凉的唇瓣,落下一个又一个小心翼翼、温柔似水的吻。

他闭上眼睛,感觉着湿湿的液体,自两颊迅速流下,感觉着爱意在胸口,一声声鼓震着,越扩越大……

然后,他伸出双手,紧紧抱住了男人。

两人在冰冷的雪地上纠缠了半天,寒意入侵,陆逊连连打了好几个喷嚏,才把沉浸在拥抱中的孙权惊醒。

好不容易截到一辆计程车,陆逊示意司机朝“海昌酒店”开去,一下车,便直奔柜台开房。

一路上,两人都紧紧握住对方的手,无视别人奇怪的视线。如果要嘀咕是两个同性恋,那就让他们嘀咕好了,反正这是事实。

如果可以的话,陆逊还想向全世界大声宣告,身边这个男人,就是他此生最爱的人!

一关上酒店房门,孙权就抱住他热吻,同时双手急切地脱掉对方的衣服,而陆逊也毫不示弱,一边回应他的吻,一边拉下对方的外衣。

终于心意相通的两人,动作一致、配合默契,都想尽快接触到对方久违的肌肤。

“伯言你的身体好冷,像冰块一样。”孙权喘着粗气,抚摸着他的背部。

“仲谋,你的也是,在外面等了多久?”陆逊则摸索着男人冰凉的肩膀,轻舔着他凉凉的脸颊。

“还好,三、四个小时而已。”孙权动手解去他裤子上的皮带,衣服一件件剥落,两人缓缓朝床边挪去……

“怎么不进别墅去等?”

“小乔把我赶出来了。”孙权苦笑,“她拿着扫帚,把我扫地出门,不过这是我该得的。香香也说了,不负责任的男人别回家。一定要把她的二嫂带回来。”

“笨蛋。”陆逊不禁轻笑,任男人把他的牛仔裤扒下。

在两人热情的纠缠中,身体开始渐渐发热……

“那天晚上,我到底对你做了什么?我好象记得有那么一句:白莲花得遇上观世音才是圣洁的白莲花,要是遇上水牛,就算是再美的白莲花,将是屎一坨!白莲花是说我么?之后我对你做了什么?”孙权把他压在床上,凝视着他的眼睛。

“混蛋,不要问啦。”一想到那晚,陆逊心里既难过,又有点害羞,不由垂下眼睑,逃避着他的视线。

“我真该死!”孙权沉痛地说,一下下,细细轻吻着他的脸颊,“我是不是对你做了很过分的事?”

“嗯,是啊。”陆逊没好气地白他一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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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怎样过分?比这样还过分吗?”孙权微凉的大掌,隔着一层薄薄的内裤,抚上了他已然贲张的男性。

“啊……”陆逊情不自禁仰起脖子,发出了艳丽的声音。

他的腰部开始大幅度震动,握在男人手中的阳刚,立即不知羞耻地迅速膨胀,被灵活的指尖爱抚着,除了硬度愈发坚硬外,前端也不知不觉濡湿了。

“是这样吗?”男人粗糙的手掌,继续着甜蜜的折磨,从上到下抚弄着他的敏感处。

“啊……比这……比这还要过分……过分多了……”陆逊低喘着,发出湿润的声音。

孙权抬起他的双腿,扒下他内裤,丢到床下,然后用手指直接碰触他勃发的欲望。

陆逊的手,轻轻按在他晃动的手臂上,欲迎还拒。

他的眼眸水气氤氲,湿润的瞳孔,在室内昏黄的灯光下,像黑曜石般光芒四射,散发着难以抗拒的俊美和性感。

孙权只觉全身热血在刹那“轰”地一声,悉数上涌,顿时化身为狼,扑到他身上,把自己的腿嵌入他的大腿间,一边狂吻着他,一边继续上下揉搓着他的欲望。

陆逊以鼻音发出甜美的喘息,柔顺地张开嘴,接纳了他的舌头,和他缠绵吮吸……

“嗯……唔……”

舌尖纠缠着舌尖,相濡以沫,发出”渍渍”的淫【河蟹】荡声响,赤裸的下体,不断被男人抚弄刺激,快感令人难以忍耐,再加上舌尖的爱抚,让原本就经验不足的陆逊把持不住,膨胀到濒临爆发的边缘。

“啊……住手……不要……我……我要出来了……”

他轻轻摇头,扭动着自己柔韧的身体,从前端汩汩流出的液体,弄湿了男人的手指。

但男人却没有半点放开他的意思,湿热的吻,自颈部向下,一路滑过锁骨,然后,一口舔上了他白皙胸口上殷红的乳尖。

“啊啊……”

陆逊立即发出甘美的叫声,腰部狂乱扭动,腿根处一阵颤栗痉挛,就在男人的手上悉数爆发出来。

“这么快?”孙权微微一怔,笑着亲了亲陆逊红得发烫的脸颊。

“因为……很久没做了……”

发出细若蚊蝇声音的他,羞得几乎不敢看他,这样的他,让他觉得好可爱,可爱到不行。

“不要看我!”

陆逊被他看得恼羞成怒,冲他吼道,然而,泛着水气的狭长眼角,不但没有半点说服力,反而更加惹人爱怜,嘴唇也是,轻轻颤抖着,一如雨后鲜润的花瓣,诱人采撷……

“你好可爱。”

孙权忍不住俯身,吻上了他那闪着自然光泽的唇瓣,细细勾勒着他完美的唇线,咬住他的下唇瓣,舔了又舔,吸了又吸。同时,伸出手指,轻轻插入他身后的密穴……

“上次也有这样吗?是不是插进去了?有没有弄疼你?真该死,我发誓我以后再也不喝酒了!”

一想到自己错过了什么,孙权就恨不得拿头去撞墙。

“啊……那……那是我的……第一次……”

感觉男人的手指在体内进进出出,异物入侵的感觉固然不快,但因为是和他结合,陆逊没有半点抱怨,只是努力吸气,配合他作拓滑的工作。

“第一次?你从来都没有……”

这一下,孙权完全怔住了。

真是晴天霹雳!

“没有……和别人都不行……只能……和你才行……”

似乎也觉得这么说实在太不好意思,陆逊恼羞成怒,一拳砸到男人的右脸,“闭嘴啦,混蛋,要做快做,这么多废话干什么。”

太难为情、太逊了,真想挖个地洞钻进去!

“伯言,真的只有和我才行?我……我好感动!”孙权一把抱住他,就像一只大型犬扑上自己心爱的主人,激动地磨蹭着他的脸颊……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你杀了我吧,你这么宝贵的第一次,我却居然没印象。你骂得对,骂得好,我真是这世上最差劲的混蛋!”

“孙权,你这混蛋,砍你一千次,都补偿不了我的损失。”陆逊揪住他的头发,恶狠狠瞪他,终于显露久违了的女王样。“觉悟吧,你就做好准备,白莲花,这一生都要拜在我的西装裤下,唯我是从,否则,我就把你这白莲花扔到油锅里煎。”

“是,你怎么蹂躏我都行!陆女王!我的女王陛下。”孙权抱紧他,在他耳畔喷着热气。

“笨蛋,不要一边把手指伸到人家身体里,一边说这种话。”陆逊爆发了,想抬腿去踢他,谁知才一动,就夹紧了体内的手指,身体先软了一半,那模样真的可爱极了。


“我爱你。”

孙权全身都在沸腾,再也忍耐不下去,抱起他修长的双腿,托高他的腰,用自己热铁般的凶器,叩开他后庭紧窒的入口,慢慢的、坚定地贯穿了他。

“啊……”陆逊仰起尖细的下颔,喉间微微滚动,白皙的颈部弯成令人遐思的优美弧度。

“疼吗?”

孙权蹙眉在他体内停留,竭力压抑着自己的激动。

他温暖柔软的密穴紧紧包裹住他,似乎有股奇异的力量,将他深深往里吸,眼前阵阵晕眩,他几乎就快把持不住。

“还……好……”陆逊努力呼吸着。

没有适当的拓滑,说不疼是骗人的,但因为迫不及待想和他结合,再怎样的痛楚,他都能忍。
深深呼吸着,让身体放松下来……

火热的雄性埋在体内,满满填充着自己,即使不动,也能感觉到那里血管的微微脉动,两人的心跳几乎同步,感觉如此奇异而亲密。

不忍看对方满头大汗的样子,陆逊抬起一条腿,蹭了蹭男人的腰身,“可以了。来吧。”

孙权难耐激动,俯下身,如猛虎出闸,深深冲入了他体内。

“啊……啊……嗯……”

整个房间湿湿的,荡漾开甘美的喘息,若有若无,不断撩拨着男人的听觉,肉体磨擦间,传来淫猥的水渍声。

灼热的肌肤紧紧相贴,眼看就快燃烧起来。

“舒服吗?”孙权喘着粗气问,腰身有节奏地律动着,深深浅浅,摩擦着他湿热的内壁。

真的好爱他,想要给他最棒的体验、最难忘的情事。

“嗯……啊……好舒服……”陆逊给予了最坦率的反应,在枕头上轻轻晃动着头部。诉说着他的快乐。

不断的抽插中,疼痛早已消失无形,取而代之的,是一波波令人骨酥腿软的电流。

他的每次律动,都让他全身发软,快要在阳光下融化。

“好……好棒……”陆逊微眯起眼,神色迷离地看着男人。

“真的有这么舒服吗?”

见他如此诱人的模样,孙权不禁全身气血上涌,血脉飞驰,一下比一下撞击得更猛、更激烈。

“啊……嗯……慢一点……”

太多的快感,让他几乎承受不住,喉间不自觉地发出一阵又一阵性感的低喘,眼角微微泛红,淌下情热的泪液。

男人挺动腰身,变换着各种角度,索求着他、刺探着他,突然,撞到了他体内的某个极点……

“啊……那里……啊啊……”陆逊顿时大声急喘起来,身体狂乱地扭动着。

“是这里吗?”

孙权钳住他的腰,反复冲击着刚才那个极点,果然,他的身体再次剧烈震颤起来。

“嗯……啊……”

仿佛有什么炸弹,在体内爆发了,陆逊再也控制不住,淫乱地配合着男人的动作,拼命扭动着腰部。

身体完全不像是自己的,只知道饥渴地吞噬着体内的雄性,品尝着男人给予的一切。

快感强烈得令自己无法招架,眼前阵阵发黑,天旋地转,汹涌而来的情潮让自己无法承受,悉数化作眼角的泪水,流了出来。

“仲谋……”他频频呼唤男人的名字,搂住眼前濒临倒塌的世界里,唯一能拯救自己的存在。

“别怕,我就在你身边。我爱你,伯言。”男人温柔地吻去他眼角的泪水,激烈的动作却未曾有丝毫停歇。

令人安心的声音,体内深处,有一层层更诱人的甜美涌上来,陆逊搂住男人的脖子,和他忘情热吻着。

汗水和泪水混杂在一起,天堂和地狱,同时煎熬着他。

身体已弯到难以想象的奇怪姿势,男人自上而下,像打桩般激烈抽插着他的密穴,点燃了他体内的熊熊大火,陷入无休无止的情欲烈焰中。

整个房间,都弥漫着情欲熏醉的气息。

陆逊觉得自己的身体似乎不复存在,一波波高潮,不断冲击着他,将他送往美妙的巅峰。
全身越来越热,四肢百骸,都像触电般酥麻,整个大脑都晕陶陶的,神魂飘荡。

“我……不行了……”快乐累积到顶点,陆逊再也忍耐不住,发出连自己听了都脸红心跳的呻吟,呜咽着啜泣起来。

知道他快到达高潮,男人仍不放松,展开又一轮激烈的抽插。

陆逊被他弄得全身瘫软,语不成调,只能拼命摇晃头部,手指死死绞紧被单,几乎要把它扯破。

“啊……”终于,在内壁强烈的痉挛中,他攀上了高潮。

因为那里的不断收缩,连带夹紧了男人的阳刚,孙权无法忍耐地扛起他的大腿,在他到达巅峰后,仍持续着激烈的抽插,几十下后,才在低吼声中,渲泄了自己的欲望。

体内被注入道道热流,敏感的内壁不禁再次收缩,身体阵阵哆嗦,怎么也止不住,那副高潮来临时,呈现在他俊美脸庞的美丽表情,令孙权情不自禁再度射出,一滴不剩……

两人倒在一起,高潮的余韵,让他俩拥着彼此,剧烈地喘息,好半晌才安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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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应我,永远不要和我说再见。”男人很认真地凝视着他,一点点,细细啄着他汗湿着脸颊。

“好,我答应你。”

胸口又开始热了起来,两人凝视片刻,不约而同地再次吻到一起。

心中的热情似乎永远没法停息,此后两人又在浴室里做了一次,回到床上,再做了一次,直到筋疲力竭,这才相拥着,沉沉睡去。

窗外飘雪已停,暮云渐渐散去,昭示着好天气的来临!




生子当如孙仲谋 2013-12-12 21:40
还没睁开眼,就感觉到胸口温暖的重量,颈侧拂过绵长微热的吐息,触动着他内心最深处的柔软。

孙权缓缓睁开眼睛,怀中人就像天使一样,垂翼卧在自己胸口,俊美到不可思议的脸颊,散发一种宁静的光辉。

胸口鼓涨着太过强烈的幸福感,正因为太幸福,所以忍不住傻傻怀疑,这一切是不是真的?

是不是在做梦?会不会一瞬间,眼前的景象就会消失无形?

用力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果然有疼痛的感觉,而眼前的一切并没有消失,太好了,果然不是自己的幻觉!

孙权咧开嘴,无声地笑了,然后低下头,以嘴唇轻触着对方白皙的肩膀……

他的肌肤散发着好闻的味道,他伸出舌尖舔了舔,又用牙齿轻轻啃着,想制造出专属于他的痕迹。

舌尖下的肌肤细细抖动了一下,但陆逊并没有醒来的迹象,兀自沉睡着,眼睑下,还有一道淡淡的阴影,脸色也呈现让人心疼的苍白。

看来昨晚激烈的情事,对他的身体实在是一个很大的负担,不忍心现在吵醒他,孙权替他拉上被子,盖住裸露的肩头,静静抱着他,让他多睡一会儿。

下颔抵到对方的头顶,他的发间传来洗发精清淡的香味,拥抱着他的感觉,就像自己已经拥有了全世界。

五年多的时间,漫长的苦恋。

以”苦恋”这两个字来形容这段恋情,一点也不夸张。

眺望着窗外透出晨曦,孙权的心思飘回了过去。

第一次见面时,就被他尽情奚落,“畸型的马铃薯”、“瘸子”、“恐龙”……这就是当时他在他眼中的全部形象,虽然有些伤人,但孙权却并不生气。因为这都是事实,和像天鹅般夺目出众的他相比,其貌不扬的他,充其量只是丑陋的癞蛤蟆,和他在一起,很难不自惭形秽。
从未想过,会和这样的人产生交集,却不料,在一次聚会中,品尝了自己的厨艺后,陆逊竟主动提出做室友。当时他真的很愕然,也许别人会迫不及待答应吧,可他却很犹豫,不知这犹豫是否因为预感到了什么,但最终还是不忍拒绝他期待的眼神,一口答应下来。

果然,不久后,他的预感便应验了——无法阻止自己一步步陷入感情的深沼。

虽然他任性得像个被宠坏的“女王”,自私、傲慢、不知感激为何物,但不知为什么,就是觉得他可爱。

就算每晚他吃完他煮的饭,把碗一扔,连句“谢谢”都不说,就跑去打电玩,一边打还一边大呼小叫,一下子要他递水,一下子要他削水果给他吃,把他当成自己的随叫随到的男佣,他仍然觉得,这样的他非常可爱,并心甘情愿供他差遣。

就当自己豢养了一只名贵的斑比鹿吧,没有主人会讨厌对自己张牙舞爪的宠物,于是他放任自己去宠溺他、照顾他。

有时候,当他玩累了,窝在沙发里,靠着他的肩膀睡着,他经常就像现在这样,默默凝视他熟睡的脸庞,心里有着幸福的感动……

然而,即使这样,他也从未想过和他在一起。

他心里,从未有过要和他天长地久的欲望,因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他不属于他,他不是他这个世界的人。

只是清楚归清楚,一味的容忍,终于还是到达了自己的极限。

当他以和别人交往来刺激讽刺他,不分轻重,一味戳弄他的伤口时,他终于爆发了,结果不仅伤害到他,也同时伤害了自己。

那一刻,他终于决定要离开他,亲手斩断和他之间的联系。

于是来到条件艰苦的西部,开始新生活,结识了新朋友,也交了新的男友,任凭岁月像流水一样,把他的影像越磨越淡。

即使偶尔想起他,也只是淡淡的一笑,他应该早就把他抛诸脑外,并有新恋人了吧。然而,他万万没想到,一年后放假时回到建邺,当晚就看到他等在他的住所门外,不久之后,又向自己告白……

真是梦幻一样的时刻!

虽然他当时的口吻很真挚,但他却无法相信。这并不是他的主观臆断,而是他们之间,现实的差距实在太远、太不相配了。这世上比他优秀的男人多得是,他相信他值得更能和他匹配的对象。

本着为对方好的心意,也因为答应了别人,他推开了他。

这一推开,就是漫长的四年。

真的完全没想到,他居然一直在等他,一直默默爱着他!

一想到那天,他以虚弱的声音,说着泣血般的再见,他的内心就疼痛不堪。

他到底错过了什么?

以为自己是为了对方好,以为这样做才能带给对方幸福,却从未想过,对方是否真的这样想?

在没有问过他之前,他就擅自替他下了断论,让他俩一直蹉跎至今。

他知道,在感情方面,陆逊是个彻头彻尾的贞洁主义者,要么不爱,若爱上一个人,必是一生一世,可他万万没想到,他贞洁的对象不是别人,竟然是自己!

他何德何能,竟能让他深爱至此,一想到这里,内心爱怜的狂潮就无法控制,不知道要怎样补偿他才好。

不过,他们毕竟还有一生的时间,他可以好好疼爱他,把以前错过的岁月,全部补回来!

孙权低下头,轻轻吻着他的额头,以手指抚摸他柔软的脸颊,陆逊的身体忽然大大震颤了一下,浓密的眼睫毛抖了抖,缓缓睁开眼睛……

“早啊。”孙权温柔地对他笑,亲了亲他的嘴唇。

对方仍有些睡意朦胧的样子,眼神很是茫然,像是不太明白自己身处何方。

渐渐的,视线聚焦到他脸上,怔怔看着他。

“怎么了?”孙权以指腹上下摩挲着他的脸,并在柔软的唇瓣上轻轻滑动!

“我是不是在做梦?”

没想到他这么说,孙权一呆,心里既是爱怜,又是心痛。

他没想到,他醒来的第一个反应,竟然会和他的一样。

“你没有在做梦。这是真的,你是真的,我也是真的,我们在一起了。”

“真的吗?”

陆逊还是呆呆看着他,那可爱的模样,让孙权的脑子一下子又沸腾了,“小弟弟”顿时蠢蠢欲动起来。

他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内心痛骂着自己简直是头色狼,喝令“小弟弟”安静下来。

昨晚做得那么疯狂,他的身体肯定承受不住,他不想把他累坏。

“真的!”孙权伸出手,笑着轻轻捏了捏他的脸颊,“会不会痛?会的话就是真的。”

陆逊似乎有点相信了,茫然的眼眸,渐渐清亮起来,忽然,他伸出双臂,一把紧抱住孙权,用力之大,几乎让他有些呼吸困难。

孙权回抱住他,温柔地吻着他的肩头,轻摸着他的背部,无语地诉说着自己的爱意。

好半晌,陆逊才放开他,不悦地揪着他的发丝,吊起眼角瞪他,“死白莲花,你昨天做得太疯了啦,害我的腰到现在又酸又痛。”

“我们连续做了三次,怎么可能不酸痛,我帮你揉揉好不好?”孙权好脾气地笑。

沉默乖巧的他很可爱,女王样的他更可爱。

陆逊又瞪了他一眼,那并不是恼怒的神情,而是害羞得不知道怎么办的窘态,然后乖乖闭目躺在他胸口,享受着他的按摩,那模样,很像一只向主人撒娇的斑比鹿。

孙权吻着他的头发,把手放在他的腰侧,轻轻按摩着……

两人赤裸的下体交缠在一起,他光滑的大腿,紧贴着他蛰伏的欲望,鼻血再度上涌,孙权全身又隐隐有着火的感觉。

“舒服吗?”他哑声问他,忍耐着将他一把扑倒的欲望。

“嗯……”陆逊从喉间发出满意的嘟囔声,把脸在他胸口上蹭了蹭。

“你的皮肤好滑。”

感觉着他细腻温软的肌肤,一按下去,纤瘦的肌理就传来男性结实的力量,但和以前相比,仍能感到他清瘦多了,甚至还能摸到骨骼的形状。

以后,要多给他煮点好吃的,多炖些补品,好好把他养胖,孙权心痛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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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滑的背部连绵向下,在背尾收成一个美丽的凹地,手指再往下,就是他紧翘浑圆的臀部。一摸上去,软软的,却又很结实,极具弹性,手感好极了,孙权大脑一热,再也无法忍耐,粗大的手掌覆盖在他柔软的臀部上,又掐又摸,揉搓起来。

“啊……”陆逊顿时发出诱人的声音,抬起微红的脸庞,狠狠瞪了他一眼,“你到底在摸哪里啊。”

“那里会不会痛?有没有受伤?昨天我实在太激动了,完全没有顾到……”孙权压抑着自己粗重的气息,手指轻轻摸索着他后庭的入口,那里似乎有些肿胀。

“还好啦,就是感觉有点胀胀的……不要再摸了,快点把手指拔出来。”

“嗯,那就好。”

似乎没有受伤流血的迹象,孙权这才放下心来,但这么一动,他那好不容易冷静下来的小弟弟,再度精神十足地抬起头,硬硬地抵在对方腿根部。

“喂……”感觉到腿间的灼热,陆逊不禁睁大了眼睛。

“对不起,我去一下浴室。”

孙权不好意思地推开他,打算去浴室让自己冷静一下,再这样下去,他肯定会控制不住,再度化身为狼扑上他。

谁知陆逊却一把拉住他,摇摇头,掀开被子,翻坐到他身上,他的手,沿着他的胸膛一路往下滑,轻轻握住了他的命根子……

“伯言!”孙权大惊失色。

“我来帮你。”

陆逊低垂着头,轻声道,看不到他的表情,只见他耳根处一片晚霞般的绯红。然后,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他就俯下身,跪在他的两腿间,握住他烫得炙手的雄性,把头一低,轻轻将它纳入口中。

“伯言……”这情景实在太刺激了,孙权倒抽一口凉气,禁不住眼前阵阵发黑。

他不是在做梦吧!

他那高高在上的王子,居然会跪在他面前,虔诚地吻起他的小弟弟?天,这刺激太过强烈,强烈到他才一动舌尖,他就有快要射出来的冲动。

陆逊把头埋在男人的股间,略显困难地吞吐着口中的巨物,虽然有点不习惯,但心里却并没有半丝违和感。

口中传来男人独特的麝香,整根阳刚太过粗长,根本无法全部吞入,只能从上到下,一点点舔着,再含住顶端轻轻啜吸……

他的实在是太大了,而他又毫无经验,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带给男人更大的快感。

一时间,男人抚摸着他头部的手蓦然收紧,呼吸顿时变得粗重起来,意识到他也有了感觉,他的身体也不禁渐渐发热。

“好棒……棒极了……”孙权深深叹息。

他那堪称完美的嘴唇,含着自己的阳刚的画面,说不出的情色诱人,光看就几乎快射了,更别提他温热的口腔还在紧紧裹着他的,那里面又湿又柔,每一下磨擦,都带来难以形容的快感。

这种快感如此强烈惊人,远远超过他所能想象的任何刺激,孙权闭上眼睛,重重喘息,胸膛剧烈上下起伏,开始不顾一切,忘情在他嘴里冲刺……

配合着男人的动作,陆逊加快了吞吐的频率,硕大的阳刚在他嘴里激动地颤栗着,缓缓流出的液体,充满了强烈的男性气味,让他心跳如雷,大脑一片混乱。

“伯言……放开……快点放开,我马上就要出来了。”话音刚落,孙权就迫不及待地在他嘴里释放了欲望。

陆逊被呛到,剧烈地咳嗽起来,俊美的脸颊已然憋得通红。

“我不叫你快点放开吗?”孙权爱怜横溢地抱住他,拿过面纸,替他擦去黏在唇边的透明液体。

“就算……射在嘴里……也没关系啊……我……想尝尝……你的味道……”陆逊面红耳赤,好不容易才挤出这几句话。

孙权傻傻地看着他,一秒后,猛地捂住鼻子。

一道鼻血情不自禁地流了出来,他狼狈不堪地拿面纸去堵自己的鼻孔,觉得自己真是丑态毕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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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糕,他怎么可以变得这么可爱诱人,要是再这样下去,要他大战三百回合也没问题!

可他的身体毕竟还是虚弱,昨晚小乔赶他出来的时候,说过因为他,陆逊还曾经胃出血住院,可见他的身体有多差了,现在正是需要调理的时候,可不是他狼性大发的时机!

“我爱你,真的很爱你。”孙权强抑激动,把他抱在怀里,一遍遍抚摸着他的头发。

“我知道。”陆逊把脸贴在他胸口,感觉着他沉稳的心跳声。

两个人再没有多余的话,只是安静地拥抱着彼此。

他不时低下头,一下下啄着他柔软的脸颊,而他则略显疲累,闭目卧在他胸膛,唇角微微含笑。

细密的吻、温柔的拥抱,轻轻的,就像春风拂过大地,万物回春。而春天,就在眼前触手可及的地方。

陆逊此后又小睡了一会儿,等醒来时,孙权已经点好了午餐,让客房服务送上来。浑身酸痛的身体,让他一动就皱眉,懒得起床,孙权就把他抱在怀里,一口一口喂他吃东西。

吃完后,两人赖在床上,絮絮叨叨聊了会天,倦意再度上涌,陆逊趴在对方怀里睡着了,孙权也抱着他打了一会儿盹,等再度醒来时,已经是傍晚时分。

精神稍微恢复了一点,大脑终于意识到,除了男人,还有别的人生活在这个地球上,一想到小乔圆睁双眼的模样,陆逊就不禁脸色发青。

自己失踪一天了,小乔肯定急得团团转,必须赶快回去才行!

于是爬下床,忍着酸痛,穿好衣服,退房赶回戴家别墅,果然,小乔就在客厅,一脸冰霜地“迎接”他们。

“你总算知道回来了?”小乔瞪着他。

昨晚看到孙权出现,她就知道他们肯定有很多话要谈,于是忍着没去打扰他们,没想到,这一谈,就是第二天的傍晚。

“乔姨妈,呵呵……”陆逊抓了抓头发,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

“伯言,你就这么快原谅他了?实在太便宜他了!”小乔以杀人般的眼光,瞪着孙权。

哼,看他们满脸“奸情”的模样,再加上一夜未归,就知道他们肯定已经尽释前嫌,而伯言也十有八九被他好好“疼爱”过了。

果然是斩不断的缘分啊。

经历这么多波折,终于能在一起,实在不容易。

尽管心里很欣慰,但表面上,小乔仍是装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毕竟这些年来,孙权这家伙太过分了,就连一开始站在他那边的她,都有点看不下去。

“对不起,小乔,以前都是我不对。我发誓,今后会好好爱伯言,好好补偿他。”孙权用力握紧陆逊的手。

容易心软的小乔,听他这么说,脸色稍稍放缓了一些,“算了,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别忘了你的承诺,好好对伯言。”

“我会的。”

“好了啦,小乔,别搞得像我老妈一样。”陆逊笑了,“你是在托孤啊还是在干嘛?嫁女儿?”

“陆伯言,人家可是为你们好!”

正说笑间,门外传来响亮的喇叭声,小乔一听,立即冲出去,“Lester,你回来了!”

“是啊,回来接你。”Lester关上车门,搂住小乔,给了她一个热烈的吻,然后抬头看了看陆逊和孙权,笑道:“大家都到齐了,怎么样,一起回建邺吧。”

“好啊好啊。”小乔叫道,拉着陆逊,“我的婚纱还没有选好呢,伯言赶快回家帮我一起选啦。”

“没问题,包在我身上。”

“不过可不能太累,我回去要先调理好夕海的身体。”孙权打断他们,一向温厚的为朋友着想的他,第一次露出“自私”的模样。

“放心吧,不会累到你心爱的伯言的。”小乔朝他做了个鬼脸,拉着陆逊回卧室收拾打包。

孙权和Lester对视了一眼,均露出温柔的苦笑。

上车后,陆逊突然想到什么,问孙权:“是不是乔姨妈告诉你,我在这里的?”

坐在助手席的小乔听到了,立即转过头,“不是我。虽然我是打算要告诉仲谋,但我想再过几天,等你的心情平复了些,再让你们见面比较好。”

“哦,不是你,那是谁?”陆逊有点小吃惊,他一直以为是小乔,不可能是别人。

“是吕蒙。”孙权回答,“也不知他从哪里找来了我的手机号码,可能是从公瑾那里打听来的。刚接到他的电话时,我也很吃惊,不过马上就赶过来了。说起来,这件事要好好谢谢他才行。”

“原来是他。”陆逊点点头,靠在孙权身上。

“我没想到,他原来是你的‘假情人’,你为了我,竟然会做到这个地步,我很感动,也很后悔,要是我能早点发现……”

“好了,闭嘴吧,让我好好休息。”陆逊瞪了他一眼,把额头贴在男人的颈部,缓缓闭上眼睛。

过去所有不堪的记忆、反复的折磨和煎熬,一定是为了这一刻,就是今天这一刻,像现在这样,静静窝在他怀里,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必想,就能感觉到鼓涨全身心的无上的幸福。

“怎么办,我真的好爱你,爱到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的地步。”

耳畔传来男人的低语,脸颊被轻轻抚摸着,指尖带来熏人欲醉的温柔,温柔得几乎让人溺毙……

“笨蛋。”轻轻牵起唇角,嘴里骂着男人,双手却把他的腰搂得更紧。

不想放开,如果放开了他,自己一定会像缺水的鱼,瞬间死亡吧。这份心情是一样的,太过浓烈的爱情,爱到不知如何是好,哪怕要剖开他的心,他都不会有丝毫犹豫。

一切都给他,自己所有的骄傲、任性、自尊、坚强,他可以什么都不要,完全没有自己,只是不能没有他!

眼眶不禁微微发热,陆逊把脸深埋入男人的胸膛,品尝着胸口波澜万千、跌宕起伏的爱意……

车子悄无声息,在傍晚宁静的道路上,朝前开去。

冬季的夜空,充满淡静怡然的气息。

光阴流转,时光飞逝,要怎样留下,怎样记忆,怎样维系,都不是目前所需要担心的问题。
想要重拾旧爱,就必然要勇于牺牲,想要得到爱情,就必然要经历一番痛苦生长。

也许会倍受煎熬,也许会让人熬不下去,但最重要的,是明白自己想要什么,坚信自己对真爱的信仰,相信总有一天,会紧紧握住对方的手,哪怕不是一生一世,也必然会在瞬间,成为永恒。

人海茫茫,很幸运能遇到你,爱上你,一起经历世上这么多美丽的风景。即使是痛苦的分离,现在想来,也是一种难得的历炼。

因为有你,我才会成长;因为有你,我才会抛弃以前那个自私傲慢的我,变成全新的自己;因为有你,苦尽甘来的今天,才会如此甜蜜美好……

“在想什么?”下颔被男人摩挲着,对上他的眼睛。

“没什么,只是想念你煮的菜了。”陆逊微微笑道。

“好啊,回去让你吃个够,哪怕做满汉全席都没问题。”

男人露出他最爱的温柔表情,几乎能把人吸进去的黑眸,如星辰般闪烁。

“那可是你说的!”

陆逊忍不住恶劣地想,要是那家伙做不到,就别怪他欺负他蹂躏他,他真的好怀念以前欺负他的感觉……

孙权没由来地感到一阵寒意,情不自禁打了个喷嚏。

小乔和Lester相视一笑,后者加大油门,流线型的车身,划破苍茫暮色,朝幸福的彼端开去。

“对了,小缘他们差不多开花了,你这个旧主人也太狠心了,那么多年来不看看你的宝贝!亏我把它打理的好好的呢。”

“怎么?还活着。我不知道为啥,离开你,我养仙人球都死了,小潘他不会浇水,有时候浇多了,辛辛苦苦养的仙人球就死了。”

“……不准在我面前提起其他男人的名字。”

“我大哥跟公瑾呢,也不让提么?”

“讨厌啦。”

两旁飞掠而过的风景,皆如诗如画。

白鹭洲 2013-12-12 21:40
沙发! 还是热乎乎的沙发呢! 这么快就he起来了呢  是要完结的节奏么

生子当如孙仲谋 2013-12-12 21:44
番外 见婆家人


寿春 孙家。

陆逊硬着发麻的头皮面对一群虎视眈眈的孙家人。

当然,“大伯”美人教授孙策跟“小姑”辣女导师孙尚香,还有自己的同事兼“大嫂”冷面狐狸周瑜除外。

“这就是你给我带回来的儿媳妇?”一个一脸霸气的中年男人朝一边的孙权问。

“是的,爸。”

“你这个死小子,居然带回来一个美人啊。”中年男人一脸得瑟的说。

“……”

“二嫂很美”一边的两个男青年说。

“……”

“当然,三哥四哥,你妹妹看上的同学能差吗?”孙尚香大咧咧地说。“三哥,四哥,要不要给你们介绍个嫂子?”

“皇妹饶命啊,皇妹的好意我们心领了,皇妹你悠着点。我们不好那口啊,我们喜欢的是女人。我们是直的。”两位男青年赶忙求饶。

“陆副总,你咋不说话啊?大家以后是一家人了,叫一声‘周大哥‘来听听。”周瑜开口道。

“周总,在这好悠闲啊。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按照孙家的辈分,我应该叫周总一声‘大嫂’吧。感谢周总特地关心小弟的私情。”陆逊说。

“……陆副总太会说笑了,我也是说笑的!”周瑜一咬牙,转身朝孙策喊道:“伯符,伯符,过来,我腰酸背疼了。来,给我捶捶背。”

只见孙教授乖乖地走过去,给周瑜捶背;边捶边体贴地问道:“公瑾,舒服吧,是这里?”

看到这秀恩爱的情景,陆逊不禁嘴巴微翘,朝孙权喊道:“仲谋,我要吃苹果,给我削个。”

“好的。”孙权听到命令后,立马麻利地把苹果削好,端到陆逊面前,“削好了。”

“你喂我吧。”

“……好的。”

只见众人张口结舌,孙权把苹果切成一小块,喂给陆逊。

“哈哈哈哈。你们输了,拿钱,拿钱。”孙尚香高兴地叫起来,“看我没说错吧,二哥二嫂的秀恩爱闪光弹肯定闪过大哥大嫂!!”

周瑜:……

孙策:……

孙权:香香啥时候变得那么流氓了?

陆逊:跟我斗,你们都嫩着!~



生子当如孙仲谋 2013-12-12 21:49
番外    小虎的性福的一天

上午八点

  小虎睁开眼睛,天刚蒙蒙亮,窗帘透过一线,照出趴在他胸膛上睡觉的可爱斑比鹿。

  斑比鹿有张俊美到惊人的脸,眼睫毛长长的,像小扇子一样,又密又翘,盖住那双光华璀璨的眼眸,他的鼻子似雕刻而成,又直又挺,完美的唇角,若在平时,会微微上翘,流露出高傲的意味,而睡着时,就柔和多了美丽的唇瓣像花朵一样半开半闭,诱人采撷。

  怎么会这么可爱呢?

  一大早醒来,睁开就能看到心爱的斑比鹿,小虎感到前所未有的幸褔,他微俯下身,舔了舔斑比鹿的嘴唇,大概是感到有些痒,小鹿“嗯”了一声,发出抗议,却并没有醒,只是抱住他的胸膛,蹭了蹭,继续呼呼大睡。

  小虎无声微笑起来,抱住怀中的斑比鹿,以一脸幸褔到冒泡的表情,一眨不眨凝视着他。

  上午八点三十分

  小虎好不容易看够了,终于起床,去厨房准备吃的。

  煮了一壶咖啡,烤了几片吐司,再煎了两颗黄澄澄的荷包蛋和香喷喷的培根,小虎端着这一盘“爱心早餐”,喜孜孜地来到卧室。

  等小虎回到床边时,斑比鹿似乎被这香气给弄醒了,揉了揉睡眼惺忪的双眸,露出慵懒迷人的笑容,“好香哦。”

  “醒了吗,肚子饿不俄,早餐已经准备好了。”

  小虎才坐到床边,斑比鹿就已经蹭迥来,小虎把斑比鹿整个抱进怀里,让他舒舒服服靠在自己胸膛。

  谁知一动,似乎碰到了斑比鹿的某个部分,让他倒抽一口凉气,不满地吊起眼角,“腰好酸,我都叫你不要用那个姿势了,你偏要用,现在我的腰碰一下都会痛。”

  “对不起,我真的太勉强你了。”小虎一脸愧疚地看着他。

  “在你为我准备早餐的份上。算了。”斑比鹿不客气地打开嘴,“快喂我啦。”

  ”是。”

  小虎用手撕了一小片吐司,开始每天清晨的喂食工作。

  “蛋煎太硬了啦,不是告诉你我只要五分熟吗?”斑比鹿才尝一口,就皱起眉毛。

  “是,下次我一定注意。”小虎很抱歉地看着他。

  “吐司要再烤一烤,这样才会更香更好吃。”斑比鹿又开始挑毛病。

  “是,下次一定注意。”

  “你不要喂得这么快啦,我这一口还没有咽完,你想把我噎死吗?”斑比鹿吊起眼角。

  “对不起。”

  “你真是笨耶。”

  “是。”小虎一露出温柔的苦笑。

  “算了,如果你肯叫我一声主人,我还可以原谅你。”斑比鹿恶劣地扬起唇角。

  “主人。”抱住他的手臂蓦然地收紧。

  “乖。”斑比鹿满意地点点头。

  “主人……”手臂紧得让斑比鹿有点喘不过气了。

  “你想干什么?孙仲谋!”

  感觉到自己的臀部顶着的那根东西越来越硬,越来越热,斑比鹿开始大惊失色,“你这家伙,该不会又……我们昨晚才刚做过啊……”

  小虎突然把他整个人扑倒,热哄哄的舌头,舔上了他光滑的颈部,喘着粗气,结结巴巴地说:“可……可是……我又想要了……”

  “你这死家伙,不要一大清早就发情……”斑比鹿咬牙切齿地叫。

  “那是因为主人你实在是太可爱了,一脸想奴役我的样子,还有……刚才喂你吃东西的时候,你的舌头一直碰到我的手指,还有意在那吮来吮去,是你先引诱我的,不能怪我。”

  小虎发挥了前所未有的敏捷度,三下五除二,把小鹿仅有的一件底裤剥光,也剥光自己的,化身为猛虎,整个扑到他身上。

  “你这杀千刀的混蛋……居然敢造反了……看我下次不好好教训……”话还没说完,斑比鹿就被扑天盖的热吻吻得神智昏沈。

  “我、我进去了。”

  “啊……笨蛋……我杀了你……”

  “对不起,主人,我实在忍不住了。”

  “这个时候不要再叫我主人!”

  “好棒,整根都很顺利地进去了……”

  “你这混蛋,不要用一脸感动的表情,说这种话……啊……不要那么快……轻一点……”

  “嗯,你那里好紧,好热……”

  “啊啊……嗯……唔……”

  “舒服吗?”

  “鬼才舒服,迟早有一天我会阉了你……啊……慢一点……啊……好深……”

  过不多久,剩下的,就只有野兽般的喘息了。

  大战三百回合。

  第一回合,才刚开始。

  上午十点

  大战后的战场,硝烟弥漫。

  斑比鹿浑身虚软,连一根小手指都抬不起来。

  小虎却着一脸让人想痛扁的神采焕发,轻而易举抱起小鹿,一起跨入浴缸,洗起鸳鸯浴。

  “腰还酸吗?”小虎从背后把斑比鹿整个抱进怀里,掬起泡泡,抚摸着他光滑的皮肤。

  “酸死了,你这个大色狼。”斑比鹿恶狠狠地用牙齿咬了一下小虎的手臂,“不是说好一天只有一次吗,你再这样下去,迟早会精尽人亡。”

  “可是,谁让你这么可爱,可爱得让我好想一口把你吞进去。”小虎轻轻咬着斑比鹿嫩嫩的耳垂。

  “你这家伙,不要以为说这些甜言蜜语,就以为我会妥协喔。”

  明明这老实的家伙一向笨拙迟钝,但自从和他在一起后,嘴巴就变得越来越不老实。

  表面上看来,是他把他吃得死死的,但实际上,真正被吃得死死的,却是他。

  哼,越想越不爽。

  上午十一点

  小虎和斑比鹿终于准备完毕,开车去附近的超市,采购下周日常生活用品和食物。

  小记事本上的购物清单,被一项项划掉,而手推车则越来越满。

  小虎并不挑食,但斑比鹿却挑食极了,所以车上一堆吃的和零食,都是斑比鹿的心爱之物。

  “孙导师,真巧遇到你。”突然,小虎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一个眉目清丽大学生模样的女孩,笑嘻嘻地跑到他面前。

  “小步,妳好。”小虎认出她正是自己的学生,因为勤勉好学,又善于发问,所以小虎对她印像很深。

  “孙老师,很难得在校园外看到你呢,这是你的朋友吗?”女孩看到了小虎身边的斑比鹿,不由露出惊艳的神情。

  ”他是我的好朋友,陆逊,这是我的学生,步练师,小步。”小虎介绍起彼此。

  “很高兴遇到你,孙老师,你的朋友好帅啊。”步练师偏过头,对小虎露出甜美的笑容,不知怎的,这笑容让斑比鹿感到不爽极了。

  “孙老师,别忘了你和我的约定喔。还有三缺一时候叫你一起吧。”步练师笑道。

约定?啥约定啊?神神秘秘的?还有三缺一?难道那货要玩4p?

  斑比鹿顿时吊起眼角,目露凶光。

  “我不会忘了,放心吧,我一定准时到。至于三缺一嘛,一定记得啊,到时候再说。小步!”小虎呵呵地憨笑着,摸了摸头发,突然,身后顿时感到一阵强烈的杀意。

  “那我等你喔,再见,孙老师。”女孩像只蝴蝶一样飞走了。

  小虎回过头,对上满脸阴沈的斑比鹿,顿时怔了一下,“伯言,怎么了,脸色这么差?”

  “孙、仲、谋!你好好给我解释清楚,你和她到底是什么关系。”斑比鹿咬牙切齿地说。

  中午十二点

  诚惶诚恐的小虎和一脸阴沈到想杀人的斑比鹿回到家里。

  “伯言,伯言,不要生气,我和她真的什么关系都没有。”小虎结结巴巴解释着,“我们的约定是指,我要去看她参加的漫画社团作品展示会而己。三缺一就是打麻将时候啦……伯言,你要相信我……”

  “为什么江东大学这么多老师不挑,她偏偏要叫你?哪怕你那大哥教授也行。”

  “因为我和她比较熟,在上课时的互动比较多,所以私下也算是朋友吧……叫上大哥?如果把大哥喊上麻将台,公瑾会劈了我的!”

  不解释还好,一解释,反而越描越黑。

  “孙权,你是不是想背着我劈腿!”斑比鹿气得腊袋都冒烟了,整个人骑坐到他身上,揪住他的衣领。

  “怎么会,我怎么可能背着你乱来,自从和你在一起后,我从没正眼看过别人啊。”

  “你以前和别人在一起,又不是没有先例。说!这次是不是对女人感兴趣了?孙!权!”

      “……”

  虽然现在小虎眼里只有自己一个,但一想到他曾和别人渡过好几年漫长的时间,他却只能默默在背后凝视他们的背影,就让斑比鹿觉得这种痛苦,再不想品尝第二次了。

  别人看斑比鹿表面上意气风发,但他内心害怕他随时会离开的恐惧,却比什么都深。

  突然,一双温柔的大掌抚上他的脸庞,腰部被结实的手臂抱住,轻轻一拉,小虎就将他整个人拢入怀中。

  “傻瓜,别胡思乱想好吗,我怎么可能再和别人在一起,我爱的只有你一个啊,这辈子我都会跟你在一起,除非你不要我。”

  “我怎么会不要你?”斑比鹿抓住小虎的衣服,鼻子有点酸酸的。自从和他在一起后,他就变得脆弱多了,患得患失,心情波动不已。

  “你这么俊美,条件又这么好,走在大街上,不知道多少人在看你,我才害怕呢,怕你伯言有一天会离开我。”小虎吻了吻斑比鹿柔软的头发,用指尖轻轻缠绕着。

  “我只有你一个啊。”斑比鹿的声音变轻了,几乎整个人都缩到小虎怀里。

  “我知道啊,如果说害怕的话,我的害怕只会比你多,绝不会比你少。”小虎温柔地吻了吻斑比鹿的脸颊,“所以伯言你要相信我。”

  “嗯。”斑比鹿把脸深深埋入小虎温暖的怀抱中……

  真希望就这样,可以他到永远。

  怎样也不能失去他,若真的再次失去他,他会活不下去吧,一定会活不下去,所以无论如何,都要紧紧抱住眼前的温暖。

  下午一点

  混蛋,为什么气氛这么好的温暖拥抱,到最后会变成这样子?

  “啊……孙权,孙仲谋,我真的要阉了你……”斑比鹿气喘呼呼地骂着,以令人羞耻的骑乘位,含泪接纳着雄伟在体内的冲撞。

  “我……实在忍不住了……”小虎再次化身为猛虎,按住他的腰,并狠狠挺身向上冲刺。

  “因为你实在太可爱了,能不能把刚才的话再重复一遍?”

  “你做梦!我才不要说……”

  “说嘛……不说就不让你射……”

  “混蛋……”

  “说啊,我想再听一次。”

  “我……我爱你……啊……轻一点……嗯……唔……”

  “你夹得好紧,这就是你爱我的表现吗?”

  “闭嘴啦。”

  “你好可爱。”

  “啊……你的动作太过激烈了……啊……我要掉下去了……”

  “来……抱住我的脖子……夹紧我的腰……”

  “嗯……唔……”

  接下来,就是野兽般的喘息。

  下午二点

  斑比鹿彻底“阵亡”,躺在沙发上,一动也动不了。

  小虎继续顶着一脸让人暴走的神清气爽,开始哼着歌,做着午饭,斑比鹿瞪着他的背影,恨不得把他扎成个马蜂窝。

  下午三点

  小虎继续喂食工作。

  斑比鹿则继续像个帝王一样,开始挑三拣四,也许这是他唯一可以“惩罚”小虎的时候吧。

  下午四点

  原本外出的计划,因为斑比鹿的“瘫痪”而彻底告吹。

  但小虎不但不难过,反而一脸喜孜孜的模样,抱着软绵绵的温顺斑比鹿,一起窝在沙发看电视。

  下午五点

  看不了多久,斑比鹿就在小虎怀里睡着了。
 
 小虎维持着安然不动的姿势,只是不时亲吻一下小猫的脸颊。

  晚上六点

  小睡醒后,斑比鹿趴在沙发上打游戏,曾经小虎不在时,变得相当有修养、只看文艺著作的他,在小虎回到身边后,立即恢复了打游戏的“恶习”。

  小虎则开始整理房间,拖拖地,洗洗涮涮,并到厨房准备晚餐。

  丰盛的晚餐摆满餐桌,全是斑比鹿爱吃的菜。

  对小虎的“禽兽表现”余怒未消,小鹿埋头扒饭,小虎只是温柔地替他不停挟菜。

  一切尽在不言中。

  晚上八点

  小虎抱斑比鹿进浴室洗澡,两人一起泡在浴缸中,玩玩泡泡,说说话,尽情享受两人私密的时间。

  晚上九点

  小虎把斑比鹿全身擦干,抱进房间,放到床上,盖上被单。

  从头到尾,斑比鹿都不必动一根小手指,由小虎全程包办。

  拧亮床头灯,小虎捧起昨天未看完的书,斑比鹿则蹭到他的胸膛,静静抱住他。

  “看什么?”小鹿问。

  “我很喜欢的一本书,念给你听好不好?”

  “好。”

  “当爱召唤你们的时候,就随他去吧,

  虽然他的路途艰险而陡竣。

  当他的翼翅拥抱你们的时候,就屈服于他吧,

  虽然那隐藏在他羽翼中的剑刃会伤害你们。

当他促膝长谈的时候,就相信他吧,

 虽然他的声音会击碎你们的梦境,如北风吹荒了你们的花园……

  要知道过度温存的痛苦,

  让你对爱的理解伤害你;

  欣然而欢乐地流血。

  在黎明,偕飞扬的心醒来,致谢这爱的又一日……

  在正午,静息沈思爱的销魂;

  在黄昏,满怀感激地回家;

  然后,偕对着心中爱人的祈福,偕着唇上的赞美之歌,安详地入睡。”

  小虎亲了亲斑比鹿的额头,笑道:“很美的诗句,对不对?”

  “纪伯伦的《先知》?”

  “是啊。”小虎温柔地笑了,“以前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不知怎么,我经常会想这几句诗。”

  斑比鹿垂下眼睑,抱紧了小虎的胸膛,“我还想听,再念下去啊。”

  “好啊。”

  在小虎低沈磁性的声音中,斑比鹿渐渐阖上眼睛。

  晚上十一点

  小虎合上书本,斑比鹿已经睡着了。

  虽然很想再爱他一回,但若再做下去,说不定真的会被小鹿给“阉掉”,这一天,的确把他累坏了。

  小虎不禁无声苦笑。

  不知为什么,只要一看到他,就忍不住想要好好爱他的冲动,怎么宠他都不够,就算他要天上的月亮,他都会想方设法替他摘下来。

  他是他此生的幸运和奇迹,上天赐给他的天使,他永远无法放手的珍宝,要以一生的温柔来维护。

  轻轻拉上被单,盖住怀中人,小虎关上灯,整个房间顿时陷入一片静默的黑暗中。

  怀中漂亮的斑比鹿,正静静趴在他的胸膛,他的气息微拂过他胸口的皮肤,让他感觉又爱又怜。

  “晚安,我爱你。”

  小虎在他额角轻轻印下虔诚的一吻。

  不知是否到他的告白还是别的原因,斑比鹿微微翘起柔软的唇瓣,像一朵罕见的仙人球的花,在夜空徐徐绽开。

  半夜十二点

  四周万籁俱寂。

  只有温柔的月光,如水银般流倾大地,透过窗户一角,映出大床中相拥相偎的两人。

  床头柜旁,摊开的书页上,月光隐隐照出那几行字—

  爱,有了爱,便满足了(纪伯伦《先知》)

  风儿无声吹动,心花吐露幽雅芬芳。

  如春回大地,

  如燕过无声,

  如此的爱恋都不会终结……

  而充满幸褔/性福的明天,又即将开始,

  无休无止。


    桌子上的仙人球早就开了花,现在估计结果了吧。



——END——



生子当如孙仲谋 2013-12-12 21:56
后记

也许是一个完美的结尾吧,至于世上有没有真爱,我只能说假如人们不以貌取人的话,人们会找到属于他的真爱。

但是,这个浮躁的社会,找到真爱太难了。

我曾经有一个好姐妹,因为一个人渣而得了精神病,疯了3年。而现在也不知好了没有,谈了一个自以为是白马王子的恋人。并且约定年底结婚。

至于那个,我觉得那个人不是真爱,至少是看上那姐妹娘家的钱而来的。

果然那是一个骗局……半年后,他提出分手了。

也许那女孩是比较依赖男人的吧,失去了一个,就想找另一个作为寄托。这类方法是治标不治本的。

至少我是这么想的。或许我冷血了吧,不会相信天上掉下来的“真爱”了吧。

至于我这枚残疾人士对于爱情的看法是:

正如文中的陆逊的话语:白莲花得遇上观世音才是圣洁的白莲花,要是遇上水牛,就算是再美的白莲花,将是屎一坨!

真爱是可遇不可求,并不是说你愿意不愿意的问题!

譬如:遇到不值得付出的人,你再是愿意为他生为他死,那最后又如何,最后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人还不是你自己?

女人什么都可以输,唯独理智不能丢。

真爱,如同天上的繁星中的一科星星。可遇不可求。一旦错过,也许永远不会回来的。

所以,找到自己真爱的妹子们,你们要珍惜眼前人。

没有找到真爱的妹子们,你们也不用悲观,在静待自己的缘分同时,要加以自修,因为我相信,你若盛开,清风自来。





下一坑是恶补《子宁不嗣音》和开新坑,伪人兽文。



PS:终于完了,2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呃,貌似今天是光棍节???啊啊啊啊啊,我要去淘宝!!!!!!!!!!!!!!

                                                                    2013-12-12

山核桃 2013-12-12 22:07
再一次被姑娘的速度吓呆了,难道一个人文写得多了就自然的会写得很快。顺便说一句姑娘你的肉文写得又多又快,肉文难道也能熟能生巧。

阿妖懒得取名字 2013-12-18 01:05
看到这句“说完那话,吕蒙脸上浮起一丝微笑……,也许那是这个他是为他所爱的人做的最后一件事情吧。”

我的第一反应是蒙蒙要死了∑●д●【喂

孙家的人你们准备好了吗,一大波闪光弹即将临进!


言瑾 2013-12-29 20:18
爬了兩天的樓,終於把這文看完……可是,那麼多的1200,窩一個也看不到……嚶嚶嚶……

正文很感人,番外很歡樂……


千里江陵一日还 2020-04-17 15:41
蒙蒙喜欢大嘟嘟吧可怜的蒙蒙
周大哥(✘)大嫂(✔)He太好了
番外那个小虎我还以为是孙鲁班孙鲁育,我想多了

身高一米七 2020-05-25 23:00
嗷~~ 好稀奇的自恋任性公主鹿,但是后头可怜兮兮的又不显渣(?),难得难得,楼主这一篇的情节文句都不错呢。
小鹿清新淡雅(喂串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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