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夜大受!破壳纪念日快乐! 完全没有背景的小白路线,幼齿向无压力啊摊手。
祝贺小朋友夜夜在某年前的今天隆重破壳而出,一直闹腾腾闪亮亮蹦跶至今,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一)
孙权最近的日子,既不省心也不踏实。
如果某天孙二少不能在学堂里安安稳稳的梦会周公,那就是真的有情况,特别情况。
天还是蓝的,草还是绿的,花还是鲜艳的,鸟还是噪杂的,连每天的早餐都是可口的。
孙权却彷如芒刺在背,浑身不自在。
他总觉得,背后依稀似乎应该有双眼睛一直在盯着他。
这双眼睛的主人,孙权认识。从城东到城西,从城南到城北,认识孙二少的人,就绝对认识他,甚至不认识孙二少的人,也有不少认识他。
孙权很好的诠释了什么叫纨绔子弟,对方很好的诠释了什么叫有为少年。
但孙权跟他的关系,只比陌生人多一点,却比熟人少一大截。所以对方是完全没有理由来关注孙权的。
背后的眼睛,却一直存在。孙权开始当那是错觉,后来发觉应该不是,如果真当那双眼睛不存在,才是错觉的错觉。
橙红的太阳挂在城西的老槐树上,摇摇欲坠,像巨大的咸蛋黄。孙权就背着咸蛋黄懒洋洋的往家走,一边走一边踩着自己的影子默算,到底是从哪天开始,身边多了双眼睛出来。
还没想出个头绪,一种熟悉的被盯梢的感觉就从脚底板油然而起。
孙权恼怒,没事总盯着我有什么劲,难道我头顶了大块黄金!再恼怒,我被人死盯着难道还理亏,凭什么像做贼一般躲躲闪闪!
想到此处,孙权恍然,拍了拍自己脑门,自己又没鬼,到底为什么躲躲闪闪!
于是止步,愤然转身,撑大眼眶怒气冲冲直瞪对方。
身后的人一愣,继而嘴角慢慢向上弯,双眼慢慢向下弯,形成种非常漂亮非常喜人的弧度,满脸笑意。
孙权眨眨眼睛,满天的霞光还是有点刺眼,对方站在灿烂的红霞中,后脑勺顶着红彤彤的太阳,有点像招财猫。
满腔的怒气便消弭于无形,孙权抽抽嘴角,默默转身,微不可闻的骂了句:“NND,比本少爷长得还讨喜!”
孙权经过后院时,小妹正在荡秋千,慢慢悠悠不停晃荡,口中还吟道:“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
孙权本对此嗤之以鼻,今天却神使鬼差般越走越慢,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佳人笑”三个字上,来来回回的琢磨,喃喃念出了声。
孙小妹就看着他呆呆站在不远处,口中念念有词,顺着他的目光瞧去,只望见树上的两只乌鸦。
“二哥!二哥!二哥!”
“啊?”孙权眨眨眼,终于回神。
“乌鸦漂亮吗?”
“漂亮?乌鸦?小妹你消遣我?”
“那你在看什么?”孙小妹往树上一指。
两只乌鸦还在枝上,亲亲密密。孙权面色尴尬,便俯腰捡了颗石子,狠命丢过去。
嘎、嘎两声,乌鸦冲天而起。
孙小妹撇嘴:“今天又有哪个不长眼的得罪了二哥?”
孙权微一踌躇,拍拍衣袖,整整衣襟,正色道:“小妹,你觉得二哥形象如何,切莫糊弄我。”
孙小妹轻蹙了眉,一本正经道:“平心而论,还算看得过去。”
孙权显然不满意:“对姑娘够吸引力吗?”
“够!这点自信二哥你还是要有的!看上了哪家姑娘,赶紧告诉母亲,也好让她早放心!”
孙权没理她,继续问道:“那男人呢?”
“男人!”孙小妹差点从秋千上跌下来,“二哥你千万别学大哥,他刚带着公瑾哥跑了没多久,你倘若紧跟着步他后尘,还不得把母亲气死!”
孙权面色黑了黑,小声嘀咕:“我还没那特殊爱好。”
孙小妹轻轻摇头,小大人般一脸忧色。
除了自己魅力难挡,孙权实在找不出陆逊看似观察实如盯梢的原因。
陆逊便是那双眼睛的主人,比孙权小上两岁,从小跟孙权一个地头长大,又跟着孙权进了一个书院,却并没多少交情。
不止没交情,甚至还有旧恨新仇。
孙权对自己的相貌一直很在意,他认为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乃是大丈夫立世之本,因此他对自己下巴右侧一点点细微的疤痕便格外在意。
这点疤痕相当有来头,积蓄了孙权对陆逊的旧恨。
话说当年,孙权六岁,在孙策的带领下,爬墙上树飞鸡走狗打架骂人无恶不作。孙策在周围的少年心中很有威信,人称小霸王,有了这么个坚实的靠山模范的榜样,孙权也就见样学样,为点小非作点小歹,肆无忌惮,隐隐便有了小小霸王的气势。
某次孙权回家途中,瞅见自己家的狗正在和别家的狗打架,场面很血腥,气氛很激烈,一地狗毛。
开始孙权看得不亦乐乎,时不时还吆喝上两声,后来发现自家的狗渐落下风,脸上就有点不好看了。
话说打狗还要看主人,孙权自然不能由着别人的狗欺负到自家的狗头上,于是怒从心上起恶向胆边生,抬腿就给了那狗一脚。
“嗷呜~~”
狗叫声还没落地,便有个细细柔柔的声音从后面传来:“你凭什么打我家的狗?”
孙权回头,发现不远处站着个娇娇柔柔的小家伙,双眸乌黑闪亮,粉雕玉琢,很是可爱。
可惜当年的孙权还没有怜香惜玉之心,只觉得自己帮狗打架被戳破了,相当没面子,于是掐腰横眉,做出小无赖的架势,恶声恶气道:“我打便打了,怎么样!”
小家伙的眉头拧在一起,看上去相当委屈:“你不讲理!”
孙权继续扮恶人:“小姑娘家家,哪里见我不讲理了!”
对面的小家伙忽然就变了脸,龇牙咧嘴怒容满面,腾腾腾直冲过来。
孙权愕然,猝不及防,被啪一声推到在地,两人便开始撕扯扭打。
小家伙力气不足,身量也矮,无疑吃亏的很。好歹人不笨,不管三七二十一,张口便咬。
孙权惨叫,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推开。
小家伙嘴角带着点血丝,仍然一脸愤愤之色。孙权坐着地上,满身尘土,一手捂住右侧下巴,有血滴从指间渗出来。
这次乌龙事件后来不了了之,孙策作为兄长,安慰包着下巴的孙权:“男子汉大丈夫,身上多两块疤正常的很,否则就太娘气了。”
孙权当时觉得大哥的话极有道理,后来便发觉这纯属扯淡,最好的实例正是他那捧着一张脸当宝贝的大哥。
至于小家伙,孙权不久后终于弄清楚问题所在,粉团子不是小姑娘,而是个不折不扣的男娃。这个事实让孙权深感安慰,被一个男孩打伤总比被女孩打伤要光彩些,虽然这个男孩比他小而且娇娇弱弱。
但心里终归是留下了阴影,以致于孙权只要听到陆逊的名字,第一反应便是龇牙咧嘴五官变形怒气冲天的小混蛋。
这是血淋淋的旧恨。
新仇倒也和陆逊没太大关系,只是因为陆家的亲族,周家二少爷,拐带着孙家大少,私奔了。这句话本应反过来说,可由于是孙母定义,孙权也就不好反驳。除了当事两家人,城中几乎无人知晓,但面上无光总是难免。
这便是不甚光彩的新仇。
新仇旧恨当前,孙权和陆逊虽在同一家书院,却连点头交都算不上。
所以孙权只能暗自嘀咕,陆逊忽然对他有了兴趣,为的是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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